地质灾害应急方案(精选1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地质灾害应急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1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xx年至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易发地点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地点主要包括: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庄、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点是和办事处),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自然土质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区,矿山开采区,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它在汛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地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这段时间暴雨、持续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月30日。
三、监测、预防责任人
㈠各乡镇(办)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监测巡查频次,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报。
㈡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堤及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㈢危及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㈣其他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防控措施
20xx年至20xx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㈠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㈡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气象等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设、交通、铁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2、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施工,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3、市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
5、市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加强巡查与监测,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
6、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坝塘)的巡查、监测、预报,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
7、市气象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通报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㈢排查隐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灾方案,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其宣传计划,扎实细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㈤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各地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得到及时监测、预报、调查、勘查和治理,保障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有效运行。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2
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处理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水平和紧急救援的快速反映能力,以正确迅速有效地处置地质灾害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掌握灾情,如实上报
镇辖区内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后,镇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应急调查,形成应急调查报告,及时向上级汇报灾害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发展趋势,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积极组织指导抢险排危工作。
二、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救援程序和措施
镇政府领导接到地质灾害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对工作做细致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各施其职,各负其责。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小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配合上级开展灾情调查工作;
5.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工作内容
1.成立指挥小组
(1)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指挥小组由镇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工作。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和经济事务办公室。
(2)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工作职责
①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时,由指挥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转移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受灾情况。
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居住条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⑤认真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工作,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
(3)现场处理工作指挥小组由地质灾害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抢险施救,现场保护和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灾情下设:
(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灾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受灾群众进行现场救治,如组织机械、挖土、工程拆除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做好灾后的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受灾群众,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搬迁安置组:负责协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居住,如协调搭建临时建筑、帐篷等。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在开展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地质灾情向市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将上级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基层。
4.灾后调查工作
在灾情调查过程中,相关各行政村、社、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一)镇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灾情情况。
(二)镇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具体组织受灾情况处理工作。
(三)镇党政办: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落实镇、村24小时值班监测制度。
(四)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1)根据领导指示,综合协调灾情事故处理;
(2)与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地质灾害重点地段的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预防措施;
(3)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问题。
(五)镇广播站:负责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和灾区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派出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等工作。
(七)镇武装部:组织和指挥民兵抢险救灾工作。
(八)镇综合治理巡逻中队:在市交通局的帮助指导下,具体负责转移、输送受灾群众,做好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和调运工作。
(九)镇农业办:在市农业局的领导和帮助下,统计好受灾农作物的'损失情况,并指导好受灾群众的农作物自救工作,将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
(十)镇民政办:积极做好受灾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十一)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受灾群众伤员的救治工作,以及灾后防疫工作等,及时通报人员的救援与疫情的控制情况。、
(十二)镇分管教育工作人员:在市教育局的帮助指导下,负责安排好受灾群众子女入学问题。
(十三)镇供电所:在市供电局的帮助指导下,负责地质灾害区的电力供应和抢修,确保灾区用电安全。
(十四)通信单位:负责灾区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十五)凡属镇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收到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时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质赶赴受灾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由派出所牵头,由民兵、城管办20人组成,每人配备必要抢险装备,在镇地质灾害指挥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征调抢险必需的机械设备,储备、筹集足够的抢险物资,民政、粮站、供销等部门要储备、筹集足够的救助物。
五、善后处理工作
1.为确保安全,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住户随时观察。
2.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秩序。
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困难户的情况。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修编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三、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质灾害现状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四、20xx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4、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五、地质灾害防治部署
(一)落实防治地质灾害责任制
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落实情况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六、防灾方案的实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二)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4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省西北部高山峡谷区,地势西南高,东南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沟深谷夹,岩体破碎,降雨集中,属地质灾害易频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4乡1镇181个行政村,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是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个试点示范县之一。康定“11.22”地震发生后,经专业地勘单位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31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达43600多人,占全县人口60%以上。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注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各搬迁户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自行解决建设用地。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省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执行。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今年省、州下达至我县的避险搬迁安置任务为240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xx年~20xx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搬迁紧迫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xx年~20xx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
(四)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或购置)、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旧房是否全部拆除)。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面情况。
五、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专项资金解决,当前补助经费已下达至县财政。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每户30000元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及时将补助经费一次性打入搬迁农户农行卡上。
六、其他
1、涉及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各乡(镇)务必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自愿搬迁申请书》、《避险搬迁协议书》和《县20xx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目标责任书》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
2、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乡(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县避险搬迁工作群。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5
1 总则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市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军分区司令部、武警支队等部门负责同志。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安康军分区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军分区司令部、武警支队和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有关部门联络员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要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当地县区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立即如实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造成河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造成铁路干线、公路主线、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 险情应急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应当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省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市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抢险防灾各项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县级人民政府应解除险情应急状态,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移交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5.2灾情应急
5.2.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方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紧急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
5.2.2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方案,迅速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按照方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5.2.3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方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后迅速派出工作组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5.2.4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1)县级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方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迅速派出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人民政府可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并在事后上报应急调查报告。
5.2.5应急响应结束
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情应急期,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
6 部门职责
6.1 紧急抢险救灾
由安康军分区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队、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安监局、安康供电局、旅游局、教育局、市扶贫办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2 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治理
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地震办、气象局、环保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3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市卫生局、农业局、经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4 治安、交通和通讯
市公安局、交通局、西安铁路局安康办事处、安康民航站、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5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商务局、粮食局、盐务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6 信息报送和处理
市广播电视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7 应急资金保障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并与当地同级武警部队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机制。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越野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2 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7.3 应急技术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7.4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7.5 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8 方案管理与更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的应急方案应当报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备案。
本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9 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 附则
本方案由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6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师生安全,防止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地质灾害防范类型预测
根据学校地质地理条件分析,初步确定地质灾害防范类型为:山洪暴发、山地滑坡、崩塌。
2、重点防范时段预测
主要发生灾害时段在强降水时期,特别要加强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努力避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要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防灾。
2、组建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预警报警信号、抢险求援措施等。出现较大地质灾害征兆或发生地质灾害时,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师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地质环境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对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的.认识,1
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避险、抢险和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全面实现群测群防。
4、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危害严重。但是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形成条件,并且有一定的前兆反映。一旦有前兆出现,要及时预防或避让;对于难以预防或避让的地质灾害则要及时上报。
5、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与监测。在汛前和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工作。汛期遇降雨要实行24小时监测,做好监测记录。
6、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在整个汛期,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汛期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各分管处室领导承担,但预防责任人是学校主要领导。
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中心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
2、检查督促本校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
3、及时解决排除安全隐患。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并按要求上报。
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总值班电话:原康镇一中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7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镇发展大局。为切实做好我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县对地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危害
(一)总体分析
我镇共有地质灾害点30个,其中滑坡25个,泥石流3条,斜坡2个,分布于11个村民委员会29个村民小组。
1.滑坡点。25个,分布于11个村30个村民小组,分布在小湾新镇、箐中村、小湾村、正义村、华峰村。其中滑坡规模大于1000万立方米的巨型滑坡有1个,即小湾新镇滑坡体。
2.泥石流。3条,分布于4个村,即小湾村、春光村、马街村、蕨菜村,其中典型的泥石流沟有1条,即小湾村大沙坝河泥石流。
3.斜坡。2个,分布于2个村2个村民小组,即桂花、蕨菜村。
(二)危害
我镇的镇政府驻地滑坡是典型的地质灾害,它影响面较大,延伸至中寨、上寨、江边三个村民小组,涉及123户农户537人。新镇居民1600多人,建筑面积53000多平方米,主要有四个危险区:一是畔香公路至行政街影响区;二是行政街至高贸街影响区;三是商贸街至农贸市场影响区;四是农贸市场至1450线(检查站)影响区。在原本的基础上,行政街局部发生了滑坡,滑坡体一旦发生危害,将造成约1亿元的经济损失,严重危胁到我镇政府住地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虽雨季相对稍短、雨量偏少,但进入6月份以来,全镇范围内降雨过时有出现,受大雨、暴雨和持续强降雨以及小湾库区蓄水影响,仍然有12个村不同程度发生了地质灾害,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财产损失。较为严重的是小湾、正义、锦秀、春光、马街、三水、蕨菜等村以及辖区内的公路沿线、小湾库区沿岸。小湾镇政府驻地滑坡仍然是全镇重点监控隐患点,目前仍处于蠕动变化过程中。其他典型的灾害有:
1、正义村荒田、多依树滑坡;
2、温泉村坡脚滑坡;
2、三水村的干海滑坡;
5、蕨菜村、正义村的阿莫山滑坡;
二、地质灾害预测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依据
1、对影响小湾镇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因素进行的综合分析;
2、调查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及全镇地质灾害现状;
3、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4、县气象局提供的气象预测。
(二)降水趋势预测
1、主要气候概况
天气气候特点:年平均气温17.5℃,与历年同期偏高0.8℃,属气温正常年份,年总降雨量为984.4毫米,与历年同比少28.7,属降水偏少年份,年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出现干旱、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1-11月份共出现大雨96次,暴雨14次,雨季偏早。主汛期6—8月份降雨量为557.9毫米,与历年同比少17.5,属降水偏少年份,汛期气温正常略高。
2、主汛期趋势预测
预计主汛期6-9月份全镇降水量正常至偏多,其中6、7月份雨量正常略多,8-9月份正常至偏多,局部地区洪涝灾害明显。预计8月下旬至9月气温无明显大范围低温冷害天气出现。
3、9月至10月及雨季结束期趋势预测
预计9-10月份正常至偏少,大部分地区有5-7天的秋季连阴雨气候,气温正常。雨季于10月中旬至下旬结束,属正常年份。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论
预测结论:上半年我镇遭受1一遇的严重干旱天气,地质灾害频度及危险度将较往年偏高。主汛期6-9月份多强降水天气,极易引发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防治原则和目标
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要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加大宣传,加强监测,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重点隐患点
一地质灾害危险点
1、正义村
(1)荒田、多依树滑坡;
2、小湾村
(1)小湾新镇滑坡;
(2)大沙坝沟泥石流;
3、箐中村
(1)箐中滑坡;
(2)马鹿塘滑坡;
(3)平路滑坡;
4、温泉村
(1)坡脚滑坡;
(2)对门山滑坡;
3小白水洼子滑坡;
5、华峰村
(1)老牛山河滑坡;
(2)兰板凳滑坡;
(3)利米滑坡;
6、桂花村
羊高地滑坡;
7、锦秀村
(1)哨房滑坡;
(2)茶树王干沟滑坡;
8、春光村
(1)老房子滑坡;
(2)小河边河滑坡;
(3)岩子脚滑坡;
9、马街村
(1)关口滑坡;
(2)中道河泥石流;
3田心滑坡;
4小村滑坡;
10、三水村
1干海滑坡;
2团结、九房滑坡;
11、蕨菜村
(1)蕨菜河泥石流;
2阿莫山滑坡;
(3)阿莫山斜坡;
(4)秀山斜坡。
(二)地质灾害威胁交大区域和公路
1.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区域是小湾新镇滑坡以及小湾库区沿岸。
2.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公路是凤小公路沿线崩塌、斜坡、泥石流及镇村、村组公路的排水。
四、重点防治期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以滑坡、泥石流为主的特点,结合我镇降水趋势预测,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滑坡6至11月,泥石流5至8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根据小湾镇地质灾害现状,镇人民政府已经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各村同时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责任,认真执行观测、监测和定期上报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布置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各村委会和镇级各有关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和《云南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防治和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村支部书记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监测责任人,具体负责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组织监测,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的村、组要全方位负责监测。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个危险点所在的区域、主管部门,确定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特别在汛期必须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齐抓共管。加强值班、巡查,切实组织好监测、预警预报、灾害应急调查、组织群众撤离等重要工作。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方案。并案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县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及防治情况。镇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认真进行监测防治。
1.党政综合办:做好全面协调和管理,负责按照镇人民政府的部署,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通报雨情,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同小湾国土分局及县气象局保持联系,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内容,及时向领导组准确反映有关情况,以便实时启动地质灾害预警体制。
2.小湾国土分局:配合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同时负责好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并负责抓好矿山安全生产、指导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预案,并按照预案配合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督防灾抢险工作。
3.财政所:负责按照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管好用好上级财政拨付的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
4.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所:负责做好各地质灾害点的`动态监控,按照国家标准,完善市政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依法强化工程勘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
5.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江沿河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对小湾库区沿岸、危险水库、堤坝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和防御工作。
6.林业站:负责加强山区泥石流等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7.卫生院: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对灾区伤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8.督学办:负责中小学校校区(舍)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汛中会同各部门对中小学校校区(舍)周边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区(舍),受自然条件形成的或工程建设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落实防灾措施,明确临灾避让路线和地点,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避免出现防灾空白区,有效防止中小学校区(舍)周边地质灾害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财产损失。
9.村民委会、村民小组: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查制度、值班制度、督查制度,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各灾害隐患点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在主汛期内,加强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回检查。
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责任制度的要求上岗到位,并明确危险区所在村民小组长将责任落实到人。各地质灾害负责人在汛期内必须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和灾害现场前期调查工作,根据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预案,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相关制度要求,必须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小湾国土分局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及防治情况,由国土分局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二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责任制
各村要在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8
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检验《黄钟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用效果,提高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的快速反应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及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防灾避灾能力,完善抢险救灾体系,磨合应急救援队伍,由镇人民政府主办,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镇和镇国土所承办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疏散演练,于20XX年5月8日举行。为确保此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编制本方案。
一、演练目的
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检验《黄钟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用效果,提高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的快速反应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及广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防灾避灾能力,完善抢险救灾体系,磨合应急救援队伍,促进各应急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熟练配合,提升干部职工工作动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演练背景
地形复杂,地势陡峭,是全镇地质灾害重灾区之一。全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余处,其中年度最危险的隐患点1个(转运站后坡)。目前,正值地质灾害多发的雷雨汛期。转运站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社区。后坡多为陡坎,其上因向家河村张家坪组几户村民私自违章修建公路造成明显滑坡和多处土体溜滑。若遇大到暴雨,可能
造成突发山体滑坡、崩塌,预计约有超过20XX立方米的山石踏滑,直接威胁山脚40户17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为较大级。
三、应急演练组织
(一)组织领导
滑坡地质灾害应急疏散演练由镇政府统一领导,整个演练活动由镇政府组织指挥,镇应急办、XXX具体负责,应急队伍牵头单位以及镇、党政办、街道等有关单位协作。
(二)参演队伍
1.镇应急救援队
(三)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XXX(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XXX(镇长)
XXX(副镇长、长)
主要职责:
1.全面指挥应急演练;
2.决定启动镇级应急预案;
3.发布各种命令;
4.负责对外宣传报道。
(四)练训练筹办及实施工作组
1.导演及现场筹办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工作职责:组织制定演练方案流程,布置演练现场,协调掌握现场演练进程,具体负责处理、协调、督促和指挥演练活动其他组的相关事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安排现场解说,以及涉及演练相关文件资料草拟、收集、整理、打印、发放、归档和工作总结编写。
2.应急抢险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苟进、XXX、柏林、XXX、XXX。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紧急救援、转移灾民。负责演练筹划、组织指挥训练,以及演练现场参演应急队伍的指挥和规划,分别准备于启动和结束演练的信号。
3.安全保卫及交通指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和三名派出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练训练活动安全守卫工作;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管制;规划练训练场地车辆停放位置和安全警界线设置。
时间要求:按练训练方案总体时间规定举行。
四、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5月8日
地点:社区转运站
五、演练内容和参演单位职责
(一)练训练内容
1.灾情设想。转运站后山坡遭受连续强降雨天气,在降雨等因素的诱发下,山体变形发展加剧,转运站社长(检测员)XXX敲锣提醒,发出疏散准备指令。随着雨量加大,山体变形继续加剧,逐渐发生崩塌,立即报告镇政府,政府接到报告后,进入抢险救灾准备,在接到社区要求支援的报告后,决定启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组织地灾点群众撤离,安置被困人员到政府大楼。
2.演练内容。模拟突发性地质灾害即将发生,按照《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监测预警、迅速动员,在灾害即将发生时,实施紧急疏散和有序救助的全过程,具体程序为
(1)地灾预警
(2)巡查监测
(3)灾情上报
(4)应急响应
(5)启动预案
(6)应急避险
(7)人员安置
(8)演练结束
(二)参演单位职责分工
1.镇政府。负责练训练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和谐。体例练训练方案、布置练训练现场,营造现场空气。
2.XXX。协助编制演练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地灾预警、现场核查、调查等环节项目。
3.镇。组织民兵参与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活动。
4.镇派出所。对指定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负责演练现场的治安控制、秩序维护;派员参与综合应急救援支队。
(三)参演要求
1.应急队伍统一着迷彩服。
2.各参演单位按要求参加预演及练训练,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3.各单位固定1名负责人带领队伍开展练训练活动。
六、训练、练训练阶段划分
(一)准备阶段
5月4日前,编写演练方案,规划及策划演练场地,组织参演单位现场勘察。5月6日检查设备并调试完毕。
(二)协同训练阶段
5月7日开展协同训练;5月8日正式练训练。
(三)正式练训练
1.演练流程
9:00时前:各参演单位进入指定位置。
9:20时:演练前讲话。
9:30时:指挥长下达演练命令。
1.演练正式开始,各小组按职责分工实施演练。
10:20时:演练完毕。队伍集中、收集装备。10:30时:指挥部下达命令:解除公路、道路封锁、各单位有序收队,恢复演练前状况。
2.撤离路线放置:
统一向彩虹桥方向撤离。
六、演练总结
练训练结束后,宣传报道及材料组负责材料收集收拾整顿、归档,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书面汇报练训练情况。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9
为指导全区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十八条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照《广东省湛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的情况,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
二、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我区位于雷州半岛东北部,东、南、西三面临海,北部为丘陵台地,沿海为滨海平原,地形起伏不大。全年湿热多雨,夏季多台风、雷暴雨,台风是我区最大的灾害性天气。按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原则,我区属湛江市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各种灾害类型有:崩(坍)塌、滑坡、海水入侵、软土地基变形、土地砂化和矿山地质灾害等,而崩塌、滑坡、海水入侵、软土地基变形等是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
根据已发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规模、灾害种类,结合我区区域地质条件综合分析,划分以下地质灾害防治区,各地方编制本地区防灾预案时可供作参考。
(一)软基础变形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膨胀土层、液化沙性土淤泥等软质土体分布的地区,如南三镇、坡头镇、官渡镇、乾塘镇等地。
(二)地面沉降及海水入侵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沿海地区,如南三镇、乾塘镇、麻斜街等地。
(三)地面塌陷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石灰岩溶洞发育区,因人为开采资源引起地面塌陷,如各矿山采场周围等。
(四)崩塌灾害防治,主要是指高边坡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如龙头镇、官渡镇及矿山露天采场等。同时应特别预防在建的大型建设项目基础开挖诱发的上述灾害。
(五)滑坡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斜坡上岩体或土体。多为不合理的人为工程诱发的,如露天采矿、水利、公路等。
(六)地裂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澎涨土层分布的干旱地区,如坡头镇等地。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街)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民心工程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并配备必要装备(交通工具、雨衣、雨鞋、手电筒等)。各镇(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危险点所在镇(街)、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特别在汛期必须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方案,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情况。年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次年的1月5日前报送同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责任制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同级建设、水利和交通等部门,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有关部门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各级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须及时报同级政府审批后公布,并报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防治方案应作为地方人民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73号)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落实规划,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街)和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调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汛期前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清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动态,主动避灾抗灾。各镇(街)应急指挥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作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未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区,应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进行评估的范围。对未列入评估范围的建设用地,在申请审批用地时,必须附有较详细地质环境条件资料。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的新建设住宅以及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加强协作,保证信息畅通
各镇(街)和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区、镇(街)两级之间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积极推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预报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要做好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制作高质量的预报产品,联合开展各(项)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精确度。各镇(街)在汛期省、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应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力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认真做好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月报编制和年度总结工作。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镇(街)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特别是要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3·19”《矿产资源法》实施纪念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预防的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四、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应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镇(街)及各级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水利、教育和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监测和预防工作。对威胁矿山、公路、水利等设施和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对于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点由当地镇(街)负责组织监测。汛期前,各镇(街)及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区)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安排,落实防火、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尽可能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10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努力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地质灾害和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编制目的。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前预防、灾后抢险救灾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的日常管理,完善网络建设,做好预警分析和预案演练。
3、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的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国土资源等部门及各镇街、高新区园的指挥权限和岗位责任。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的骨干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专业、企业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突击队伍,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区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组长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分局、水利局、民政局、卫生局、交通局、安监局、气象局和各镇街、高新区园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全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的统一指挥协调;负责协调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工作中与驻福单位、驻福部队的关系;当突发地质灾害超出我区处置能力时,按程序请求上级支援,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对特大突发地质灾害的组织指挥;分析总结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为:
发改和经信部门:负责重大救灾项目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危房检查,负责灾区供水、供气、城市道路、排水等有关设施的防护、巡查、抢修和排险,保障供水供气;组织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指导群众安全转移。
国土部门: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财政部门: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
水利部门: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部门: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有关单位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干线公路等基础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负责组织车辆运送救灾应急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需转移灾民的紧急运输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灾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和指导灾区复工企业查改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其他有关部门:各通信企业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其他有关部门在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二)办事机构。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资源分局,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为: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传达区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区政府的应急救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处理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家组。由省地质环境监测站、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市杜家崖金矿和鼎盛钼业专家组成。组长由省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高级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区国土资源分局高级工程师、杜家崖金矿副矿长、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高级工程师和鼎盛钼业高级工程师组成。
主要职责为:跟踪省内外地质灾害最新发展趋势,加强沟通与联系,为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向区领导小组提供科学而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参与拟定、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工作。
三、地质灾害预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并认真监测,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区领导小组,并通报给各相关部门。
(二)信息上报。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区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并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
(三)地质灾害预警及。当台风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为蓝色时,进入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四级警报状态;当台风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为黄色时,进入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三级警报状态;当台风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为橙色时,进入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二级警报状态;当台风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为红色时,进入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一级警报状态。
1、预警信息权限。四级预警状态由区领导小组,三级预警状态由市领导小组,二级及以上预警由省领导小组。
2、预警通告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3、预警信息范围。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地、参与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和单位等。
4、预警信息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预警信息,必要时也可启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灾情警报。
5、预警信息调整。信息后,预警单位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四、运行机制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统一指挥的原则,当地质灾害发生时,根据地质灾害的性质和危急程度,由区领导小组协调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资源,组建若干个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积极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时,区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与驻福单位、驻福部队沟通、协调,统一组织和调配有关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资源,指挥各方共同应对处置突发地质灾害。
(一)应急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应急响应。
(1)IV级响应。由区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任总指挥,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2)III级响应。由区领导小组报市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抢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指导、协调、督促各级应急处置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3)II和I级响应。由区领导小组报市领导小组后,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按照《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抢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指导、协调、督促各级应急处置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2、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规范。其报告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对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信息,区领导小组获悉后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属于一般突发地质灾害,区领导小组在接到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核实灾情,并在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报告市领导小组。属于较大突发地质灾害,区领导小组在事发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地质灾害,区领导小组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向市领导小组报告。
(2)任何单位和当事人发现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群众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突发地质灾害信息。
(3)对于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3、先期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领导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组织营救和救助。迅速组织力量营救受到威胁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其他人员,使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维护好事发地的社会稳定。采取区域控制措施,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做好有关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3)加强现场监测。采取措施消除和控制地质灾害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4)保障群众生活。根据需要适时采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应急专项资金,及时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提供交通和生活必需品保障,确定临时避难场所。
(二)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处置工作。
2.社会救助。
(1)应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社会救济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
(2)民政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逐户核实登记,组织实施救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3.调查与总结。
(1)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完毕后,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发地镇街或高新区园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置意见。
(2)事发地镇街或高新区园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结束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区领导小组。
4.信息。
(1)突发地质灾害的信息应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地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决策部署、采取工作措施;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发生的感人事迹;突发地质灾害损失情况等。
(2)突发地质灾害的信息由区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质灾害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国土部门要在全市共享、标准统一的基础电子地图和支持应急指挥决策的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发和建立统一规范的地质灾害隐患、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力量、救援物资、辅助决策知识等专业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的可视化定位与分析决策支持,并增进各级、各部门、专业技术机构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配合联动。
(二)通信保障。移动、网通、电信等各通信企业明确参与突发地质灾害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个人的通讯联系方式,并建立备用方案和通讯录。根据需要配备应急移动通信车辆,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的维护管理。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应急队伍。包括先期处置队伍、专业抢险队和增援队伍。先期处置队伍由省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组成,装备包括GPS定位仪,位移监测仪等,负责调查监测、灾情评估和气象预报等。专业抢险队由杜家崖金矿矿山抢险队组成。增援队伍由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专业救灾队伍组成,是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
2、应急队伍调动。一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由区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进行处置。较大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报市领导小组协调,调动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应急抢险队伍参加救援。重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必要时请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专业应急抢险队伍救援。
3、应急队伍演练。在区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四)交通运输保障。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等单位建立交通运输工具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制定交通运输工具应急调用方案,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保障。发生地质灾害后,住建、公路等部门和单位应组织专业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
(五)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应准确掌握急救资源状况(医院急救能力、急救药品、血浆等),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就近应急救助规划方案,组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六)治安保障。由公安部门、驻福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状态下的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秩序。事发地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
(七)资金保障。
1、处置突发地质灾害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应急需要。经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
2、发生突发地质灾害后,对受突发地质灾害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支持、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区政府审批。
3、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地质灾害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八)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1、建设部门要依据区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广场、社区广场、体育场馆、人防工程以及市民生活、工作地点周围规划建设和维护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灾民提供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2、应急避难场所内设置应急指挥部、办公区、应急棚宿区以及应急供水、供电、通讯、物资供应、广播、卫生防疫等必需的预留位置和基本保障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
(九)气象水文信息保障。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水利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主要河流、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
六、其他
(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二)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三)各镇街、高新区园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11
一、背景概述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大量降雨、雪融或冰雪堆积等原因,所引起的山区河流暴涨,形成的突发性洪水灾害。山洪灾害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破坏力强等特点,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制定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能够预测并降低灾害发生的损失,提高应对灾害的效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预案制定目的
1.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快速准确地处置山洪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3.重视对灾后救援工作的统筹规划,提高其效率和准确性。
三、预案内容
1.预案组成:预案应设指挥部、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确保预案的执行。
-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紧急救援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撤离。
-确保救援队伍的装备齐全、人员准备充分,进行救援工作。
-指挥部与各救援队伍及时沟通与协调,共同完成救援任务。
-在救援行动结束后,指挥部应对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2.灾害预防与减灾:
-加强对山区水文、气象等数据的监测与分析,及时预测山洪灾害的发生。
-加强山洪灾害的防范教育,提醒居民注意山区雨水的流向、天气变化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加强山区的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山洪灾害的抗灾能力。
四、责任分工
1.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以及应急调度与指挥工作。
2.救援队伍:负责救援行动的具体执行,包括安全疏散、灾区调查、搜救、物资运输等工作。
3.物资储备:负责收集储备有关的救援物资,确保救援行动需要的各类物资的充足供应。
4.通讯报警:负责灾情接报、通讯与报警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五、预案实施
1.组织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
2.定期检查预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根据经验和教训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更新。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交流,形成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工作的合力。
4.在灾害发生后,及时总结教训,改进应急预案,以提高应对灾害的效能和准确性。
六、结语
山洪灾害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破坏力强的特点。为了降低灾害发生的损失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山洪灾害应急预案是必要的。这份预案包括了预案组成、流程、灾害预防与减灾、责任分工、实施等内容,旨在指导各个部门及时、准确地应对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应该加强预案的组织与实施,提高山洪灾害应急能力,不断完善预案,以应对更加复杂的灾害情况。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12
一、演练目的
为了检验在地质灾害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受威胁住户,做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高村居、科室、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演练地点:
辖区所有登记备案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演练任务
凤城地区因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和三峡水库蓄水等因素诱发,滑坡崩塌、坍塌等地质灾害有可能产生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由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用最短的时间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所有住户和人员用最快的时间最短的距离快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的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五、演练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村居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干群配合、假戏真做的原则。
六、演练步骤
1、全体演练单位及驻村人员于演练前30分钟集中村居委会,所有参演的工作人员就位待命。
2、村居委会书记演练零时宣布演练开始。
3、村居委会主任演练零时一分接到监测人报告,因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活动性增强,有明显下滑趋势,地质灾害有可能随时发生。
4、村居委会主任立即向村居委会书记报告建议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村居书记批准,于演练零时五分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单点应急预案并通知分别由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和副队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并报告街道地防办主任黄长丰、职能分管领导和驻村居领导。
5、村居综治专干、楼栋长、湾长、组长以及自愿者组成的抢险队伍立即赶赴现场,监测险情,于演练零时十分实行交通管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立危险区警戒线控制周边区域,阻止非抢险救灾工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同时,监测人员佩戴醒目抢险标志,于演练零时十分用话筒根据避险明白卡人员名单通知危险区域的每一个人让群众知晓险情,做好应急撤离准备。
6灾害点监测人于演练零时十五分鸣锣报警。受威胁群众听到鸣锣警报立即按照先人后物,先妇女、儿童、老人后青壮年的顺序开始撤离。综治专干、楼栋长、湾长、组长等抢险队员佩戴抢险标志迅速进入危险区按照避险明白卡人员名单对未撤离的人员进行清场,对拒绝撤离的立即按照4:1的比例安排强壮抢险队员依法强制带离。抢险队员要牢记使命、严格履职和避险人员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务必将避险明白卡中人员全部转移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带离到安全区域,做到紧急避险不放弃一人,抢险救灾不放弃一人,真正做到不离不弃(即群众不撤干部不走),真正做到宁愿群众骂不愿群众哭,与群众同甘苦共命运,夺取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全面胜利。
7、演练零时三十分务必撤离完毕。
8、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演练零时三十一分到灾民转移临时安置点看望灾民撤离安置情况,村居主任组织灾民学习《江西小萍乡鸟嘴岭滑坡成功避险》,并对演习进行点评并进一步完善预案。
9、演练一时村居书记宣布演练结束。
七、各村居将20XX年度备案地灾隐患点演习方案和演习照片或视频于6月30日前报街道地防办。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13
为了切实做好全乡20XX年地质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北湖区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及我乡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和防治经验,编制本预案。
一、20XX年全乡地质灾害情况
乡政府对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工作布置早,及时下发了《xxx瑶族乡20XX年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与各村委会主任签订了防灾避灾责任书,建立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行动迅速,宣传到位,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及知识增强。20XX年汛期与往年相比,降雨量相对较少,且相对集中,主要发生在4月、5月,由于防范早,加上雨水较少,因此没有形成大的地质灾害。
二、20XX年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1、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村
①xxx村 ②十寺村 ③桃仁村 ④太阳村 ⑤茶元村 ⑥介木山村 ⑦正冲村
2、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矿区(点)
①十寺矿区 ②亭子板非法砂场
3、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交通干线路段
①郴仰公路xxx段 ②xxx——桃仁路段 ③xxx——太阳路段
4、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近几年我乡地质灾害情况调查,共有地质灾害隐患近十处,其中有些隐患点潜在危险较大,若诱发因素达到一定程度,即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要特别加强防范。
①正冲至下介木山新村泥石流
位于正冲村至介木山新村河谷地段,山高坡陡,溪沟狭窄,河床纵坡比大,三面环山,集雨面积大,具有短时间内大量来水的地形,而且因修建郴仰公路境内的生态尚未得到全面恢复,泥石流物源丰富,遇到大暴雨或强降水,就可能发生泥石流。严重威胁着正冲、介木山新村居住在河口、临近河床的95户、43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②赵家湾后山滑坡群该滑坡群
该滑坡群在20XX年“8.8”洪灾后,虽未见明显滑动,但仍于不稳定状态,其后缘裂缝长260米,宽50米,滑体体积约5000立方米。该滑坡群对赵家湾35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③十寺矿区
十寺矿区虽然是近年来才启动开发工作的,但其矿区开采历来已久,地表山坡随处可见大大量堆放的煤矸石、废石,地下采空区域越来越大。大暴雨时极易引发大范围的矿渣流及透水事故,严重威胁矿区民工、居民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④亭子板非法砂场
此处砂场临近郴仰公路,其周围植被严重被破坏,裸露的砂石透水强,抗冲力弱,经暴雨冲刷和长时间浸泡极易形成泥石流和山洪,给郴仰公路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重点防范期
一般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乡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强降雨及不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关系极为密切,预测今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6—9月份的集中降雨时段,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另外为注意防范夏季热带风暴对我乡的影响。矿业活动强烈的地区要高度注意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监测
(一)重点监测的范围、内容
原则上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本年度监测的范围,在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判断。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监测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1、汛期巡查
一般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乡、村两级必须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并落实监测责任。
2、群测群防监测
利用已建立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监测人,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对灾情及早发现,主动避让。
(三)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在驻村乡干部的指导下,由各行政村和当地群众组织实施监测。
2、危及主要交通干线、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直接防灾单位负责监测。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乡政府成立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灾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防灾预案的同时,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和编制防灾预案,将防灾避灾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管理地段要明确专人进行监测预防,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对监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对山洪地质灾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平时要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绿化和保护好环境;对处于山洪河谷中的住户要进行避让搬迁;对隐患点要加大监测和巡查力度,发现的裂缝及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夯实,在其上方开挖截水沟、排水沟。
3、尽量做到勤监测、早发现,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疏散人员。
4、建立健全重大险情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应在6小时内速报乡政府(电话:2705003)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做好应急处理,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防止灾情扩大。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14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XX]59号)和《旬阳县20XX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和20XX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现状及20XX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条件和气候环境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我镇山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5-9月主汛期。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我镇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一是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加固,落实了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监测补助经费,夯实监管责任;三是加快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准确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我镇由于各项防范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位,全年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安康市气象台中长期气候预报资料:预计20XX年降水量较往年正常略偏多,旬阳900~1100毫米。预计冬季降水较常年略偏少,春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第一场透墒雨预计出现在4月中旬,接近常年出现日期;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偏早;汛期分布规律。结合20XX年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XX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与20XX年相比呈上升趋势,灾害类型将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村、社区
**、**、**、***、***等村庄社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强降雨、不合理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
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镇南沙沟铅锌矿区,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县道蜀小路**段;镇域内通村到组公路。上述公路位于山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我镇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选择27处作为20XX年度省、市、县级重点监测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应急防治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监测人等(详见附表)。
(五)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XX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9月,其中7月至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汛前各村(社区)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工作。
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演变过程,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简易的监测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法。该方法是监测滑坡体裂缝两侧相对张开、闭合变化和塌陷区地裂缝变化的监测方法。监测点选择在裂缝两侧,一般2个一组,测量其距离,或在裂缝两侧设固定标尺,以观测裂缝张开、闭合和垂直变化。此外,还可在建筑物(房屋墙、挡土墙、浆砌片石沟侧壁等)的裂缝上贴水泥砂浆片等观测裂缝的变化情况。另外,可用已有的设备仪器进行专业化监测。二是宏观地质调查法。该方法是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变形形迹进行追踪调查的监测方法。应在变化明显地段设立监测点和调查路线,采用专人巡视或动员附近群众监测等方式,及时掌握隐患点各类变化。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
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认真实施汛前巡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将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列为重点搬迁对象,结合陕南避灾搬迁工程进行搬迁。搬迁避让是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可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1.滑坡。一是采取排水治理,在滑坡体外围设置一条或几条环形排水沟,使滑坡体外的地表水不能进入滑坡体内。对大型滑坡体,可在滑坡体上设置排水沟,使地表水排出滑坡体,不致渗入滑坡体内部;二是采取工程治理,在滑坡体及坡脚建抗滑垛、抗滑桩、抗滑墙、锚固等,增强滑坡体的稳定性;三是按设计方案或应急调查指导的方法及时实施防治。
2.崩塌。对崩塌体采取卸载、清除、固化、坡面防护、喷浆等工程措施。
3.泥石流。采取生物措施提高流域内沟谷坡面植被覆盖率、工程措施(拦挡、排导)、流域内综合治理等措施。
4、地面塌陷。在采空区上方应设立警示牌、围栏,严禁在采空区上建房、修路;对已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回填,避免人畜误入,同时也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组社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协调配合。镇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旬阳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镇级、村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现场的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达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的目的。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度。防汛办、民政站、国土资源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0915-*******,传真:0915-*******。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15
一、我县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及危害对象
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4处,涉及18个乡镇96个村,其中重点隐患点67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四类。主要分布在我县西部山区的沟口、坡底低洼地带。灾害危害对象主要是危险区居民、建筑物及行人,危害范围多是一个村庄的全部或局部。
二、度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区段的划分
经国土资源部门对前几年汛期洪水诱发地质灾害状况分析,结合省环境地质勘查院调查成果,圈定以下区段为度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
(一)滹沱河、冶河及其支流沿岸5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最高水位淹没地带。
(二)西部山区,居住在汇流口低洼地带的村庄。
(三)铁路、公路路基、桥梁两侧30米内、山坡的悬石。
(四)岗黄水库及其它小水库蓄水可能淹没的地带,以及水库、水渠堤坝一旦崩塌决堤可能冲毁的地带。
(五)各旅游景点由于岩石不稳固等原因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带。
(六)岩性不稳定,土层松动,山坡底部地带的居民及建筑物。
(七)矿山不稳定边坡、井巷、采空区地带。
(八)干选贫铁矿尾矿堆积区下游地带。
(九)地质灾害隐患村。
(十)其它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带。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降水,而我省70%的降水集中在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因此,汛期特别是7月下半月至8月上半月主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降雨有所增加,且分布不均,山区可能会出现局部的洪涝灾害,极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的变化,认真落实防灾方案,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和预防责任人
经省地质环境勘查院专家认定,我县将危险性较大、危害程度较严重的12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重点预防。并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监测、预防任务逐点落实到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监测人等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五、防灾救灾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1、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县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的编制工作;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村干部、隐患点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聘请地环专家结合乡镇村,对重点隐患点进行实地勘查和汛期巡查;指导和监督乡镇村做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等地灾防治工作;与气象部门、水务部门配合,及时了解雨前、雨中、雨后各地水情、雨情的变化,并通知有关乡镇村做好避险和防范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地质灾害类型、危险体的规模、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提出应对措施,指导抢险救灾人员全面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灾情。
2、建设局:负责城镇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小城镇和村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村具体情况,严格控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审批建设项目和群众建房。
3、水务局:负责防洪工程设施的检查与维护,水利设施、水毁工程的修复,特大洪水诱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突发地质灾害的上报,储备抢险物资。
4、交通局: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汛期安全,做好水毁公路、桥梁等公路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保证公路畅通;保障防汛救灾人员、灾民、物资的运输;负责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路段设立双面警示标志。
5、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如遇紧急险情,要有专人带领游客到安全地带避险,要备有应急的食宿地点及救护人员。
6、气象局:负责对全县雨情尤其是暴雨、大雨等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加强雨情监测,建立预警信息平台,利用短信、简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防灾成员单位传送天气预报;遇有连续降雨5小时以上,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降雨情况。
7、供电局:负责全县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抢修维护,保障电力供应。
8、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负责通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抢修,保障通讯线路设施安全运行,确保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9、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遇到地质灾害发生人员伤亡,卫生部门要以各中心医院为基地,设置救护、防疫前线指挥部,及时处理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各项事宜。
10、公安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强制转移疏散群众工作,指挥疏导交通,保证交通安全畅通。打击趁发生地质灾害之机抢劫、盗窃、破坏各种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武装部:指挥各地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并负责与驻军联系。
12、财政局:负责防灾、救灾经费的筹集、发放及监督使用工作。
13、民政局:负责救灾款物的及时发放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14、广播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报道工作。汛期每周播出一次地质灾害防治专题节目,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对救灾抢险新闻及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15、教育局:负责全县学校的度汛安全,确保师生人生安全。
(三)各乡镇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各乡镇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设立防灾机构,做到责任到人。
(2)按照县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编制并全面落实每个隐患点的防治和应急抢险预案。
(3)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发放避险明白卡,做到每户一卡。
(4)组织各隐患点所在村做好防灾演练工作。
(5)建立汛期值班和报告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各乡镇政府、隐患点所在村必须有专人值班,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和地段进行24小时监测,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组织抢险。
(6)建立汛期巡查制度,要加强对干选贫铁矿点及重点隐患区、危险区的监控,确保非法采矿不反弹,确保隐患区、危险区不失控。
(7)配备必要的通讯、预警、照明、避险、救灾设施和物资,雨前组织搭建避雨设施。
(8)成立抢险突击队,遇到险情迅速组织群众转移。
六、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放在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克服麻痹大意和畏难厌战思想,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水利、气象、交通、公安等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必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实施本乡镇各地灾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做好监测、预警、人员疏散、财物转移、应急抢险等工作。监测人员要根据地质灾害监测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汛期要坚持24小时坚守岗位,做到每天一监测,在降雨较多的时间应全天不间断监测,每次观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把监测数据向上级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三)落实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日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
(四)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要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在采矿、工程建设、宅基地选址等方面,建立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知识水平和防灾能力。同时,利用电视台、警示牌、宣传画等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以人为本、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的意识,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自觉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地质灾害应急方案 16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xx年至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易发地点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地点主要包括: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庄、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点是和办事处),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和自然土质斜坡附近的居民居住区,矿山开采区,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它在汛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列出本地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地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二、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我市主汛期是5月至10月,这段时间暴雨、持续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月30日。
三、监测、预防责任人
㈠各乡镇(办)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在主汛期增加监测巡查频次,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报。
㈡危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河堤及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㈢危及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单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防灾责任人。
㈣其他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防控措施
20xx年至20xx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并采取以下防治管理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㈠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㈡明确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气象等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要督促、配合建设、交通、铁路、水利、教育、旅游等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2、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施工,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3、市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建立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4、市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人员防灾知识的宣传。
5、市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区(舍)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加强巡查与监测,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
6、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坝塘)的巡查、监测、预报,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
7、市气象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通报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㈢排查隐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汛前、汛中、汛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每户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
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其宣传计划,扎实细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㈤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各地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得到及时监测、预报、调查、勘查和治理,保障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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