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时间:2023-04-28 19:49:03 毅霖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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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通用10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通用10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安全为目标,坚持“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明确责任制,提高师生消防安全自救能力,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打造平安校园。

  三、具体措施:

  1、强化以校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明确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分层落实责任。修订完善校园应急疏散预案。

  2、进一步健全消防教育网络。形成学校行政领导、中层领导、班主任、全体教职工到学生参加的从上到下的宣传教育网络。

  3、加强校内巡逻检查,保证校园道路、楼梯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定期检查用水用电等相关设施,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即使进行维修或更换。

  4、不断提高校内应急队伍的`业务技能,熟悉学校应急疏散预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演练。全校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月的教育活动中,利用校园网、班会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掌握火灾危害和自救逃生常识。

  6、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经常检查督促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对学校的消防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为了深化安全意识,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学校在年度考核时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教职工、办公室、班级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四、具体工作安排:

  1、进一步修订完善校园应急疏散预案。

  2、十一月初每班举行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或消防知识讲座。

  3、十一月九日举行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结合“11·9”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习,旨在进一步增强我园全体教职工与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大家的自救、自护、逃生能力。

  二、演习时间

  20xx年xx月9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不定。

  三、演习地点

  xx市xxxx幼儿园内

  四、参与人员

  xx市xxxx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与幼儿

  五、组织领导

  总指挥:xx,发布火警、组织疏散、灭火。

  通讯联络员:xx,接警后跑步口头通知,不得使用电话,避免影响对外联络。

  现场指挥员:xx,组织现场灭火、报警、与外界联系。

  疏散引导员:xx,组织幼儿到疏散点集中、安抚。

  六、演习过程:

  1、“失火”地点向总指挥xx报告,出现火警;

  2、总指挥xx通知联络员ss发布疏散通知;

  3、现场指挥员ss与安全员到达“失火现场”勘察、组织灭火、报警;

  4、各班保教人员组织本班幼儿沿安全逃生路线疏散:

  小(1)、小(2)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东侧到中班活动场地上;

  小(3)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西侧到中班活动场地上;

  小(4)、小(5)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东侧到小班活动场地上;

  中(1)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东侧楼梯下,到中班活动场地上;

  中(2)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西侧楼梯下,到中班活动场地上;

  大(1)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东侧楼梯下,到小班活动场地上;

  大(2)班打开活动室两侧门,从活动室西侧楼梯下,到小班活动场地上。

  要求:

  (1)幼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排成1-2排,弯腰沿墙角边有秩序地撤离,不抢道,不惊慌;

  (2)主班教师在前引路,配班教师在后保护,保育教师在中间照顾,不许漏一名幼儿。

  5、各班清点人数,向疏散引导员朱惠芬报告。

  6、总指挥xx、现场指挥员ss及后勤人员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行动,并根据火情决定是否继续撤离。

  7、各班回活动室。复习《安全歌》:小朋友,请记下,如果着火不要怕,不乱跑,不喊叫,跟着老师最重要,低着头,捂住嘴,防止烟气吸入肺,一个跟着一个跑,逃离火场心欢笑。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3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维护保养、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开学前后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3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是否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排查为抓手,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明确消防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我市学校、幼儿园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沈庆怀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池登学、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为副组长的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努力达到“五个百分之百、三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排查一遍,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必查一遍,“重点”部位检查率达到100%;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达到100%;对学校、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予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大幅提升、校园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园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校园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四、检查内容

  1.消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是否成立;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

  3.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整治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充分发动乡镇、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依法从严整治。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20日)。市政府将对全市学校、幼儿园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检查行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标准,以超常的工作举措,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市政府将严格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顶格追究。学校、幼儿园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所在辖区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

  (三)加大投入,严查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隐患不消除,督促不放松。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切实改善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技术服务,帮助单位制定、优化整改方案,切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四)创新形式,提升素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校园消防宣传橱窗和标语工程,督促学校、幼儿园新增一批消防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在校园内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四个能力”建设的指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要组织消防宣传小分队、消防宣传车进校园,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消防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实在校园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专项检查期间,各地要认真填写《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上报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专项检查行动总结于20xx年2月20日前上报。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6

  为迅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及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统筹推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徐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安稳股樊志江同志担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县教育局立即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针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图书馆、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围绕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认真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开展自查自改。

  2.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全面收集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指导自查隐患整改。要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隐患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检查,督促落实“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进行梳理,查找突出的火灾风险隐患。针对疑难问题,要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指导学校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

  1.建立管理处置“两个团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整合两个团队的人员结构、工作职责,上墙挂牌运行。建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学校安全的副职领导)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负责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微型消防站队员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团队,负责本校应急处置、通信联络、疏散引导及安全防护救护等工作。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逐级签订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状,推进责任制落实。依托“两个团队”定期分析管理和处置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措施,推进工作职责落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构建火灾风险校园预警监测体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消防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值班值守、巡查检查、视频监控、电气火灾监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情况纳入南宁市城市火灾风险预警管控中心,开展信息化监管并督导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接入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接入各项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为接入提供技术支持。

  4.建强用好学校微型消防站。对标广西地方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18-2019),在原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基础上,配齐人员、器材、装备,建强学校微型消防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性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县教育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防灭火队伍培训,提升队伍消防工作水平。

  (三)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专项行动

  1.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实训。中小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写计划安排表,利用县消防科普教育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要结合开学入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2.选派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推行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消防安全辅导员原则上由消防救援机构选派的'防火监督干部、消防救援站干部、骨干消防员或骨干文员担任,选派的人员可兼任2~3所学校辅导员,由中小学校、幼儿园颁发聘书。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要每季度深入校园,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志愿者公益宣传活动。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在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团体。引导在校师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通过志愿者引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基地化实训培训,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4.开设消防知识培训课程。将消防安全课程纳入每学期课程安排,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力贯彻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确保每学期消防知识教育课开设不少于4课时。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幼儿园重点对火灾进行启蒙认知;小学重点认识火灾危险性、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初中、高中重点掌握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高中还要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有消防培训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系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5.布置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关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构建和谐家庭环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参考附件7)。作业应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打通生命通道”“校外培训机构的火灾隐患”等内容为主。作业具体要求、模板和视频可关注“南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向师生发放。通过完成作业,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共同提高家庭全体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完善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达标验收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责任;部署推进专项行动。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计划表(附件1),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推荐部分学校到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训。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格式上报县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完成“两个团队”的组建,立足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开展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三)排查整治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依托专项整治办公室平台,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联合检查排查,利用警示、约谈、罚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缔等法律手段,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推进整改。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格式上报市、县两级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达标创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按县级1个的标准组织遴选一批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学校,每月填写并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达标示范学校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本地学校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由县专项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全面开展验收;县专项工作办公室对我县考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有效举措,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与校园安全的重要关系,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教育、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召开联席会、沟通会、推进会,通报本地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适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通报,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工作整改。

  (三)加强反馈,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材料报送,于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2021年上林县消防科普实训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8月17日起,每月25日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联系人:县消防救援大队徐锐,联系电话: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7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从2022年2月中旬至2022年3月中旬,为期1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安全开学。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5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中心小学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举措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幼儿园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4.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工作不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乡镇中心小学于3月9日前将乡镇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县级对应单位。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8

  为扎实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学前教育“双普”创建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前教育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幼儿园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合格,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幼儿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对照《阜南县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检查表》(附件三)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幼儿园消防达标建设。对照《安徽省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

  三、整治时间

  20xx年7月25日至20xx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到位。各幼儿园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本园相关消防安全资料,全力配合好县行动组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学校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班,对本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的自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中心学校校长和各幼儿园园长是本辖区、本园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专项行动组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两个组,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责一个组,具体协调联系、车辆保障由教育局负责。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9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全力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围以教育部门前期排查的数据为准。检查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评估

  对照《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见附件),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据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名册,消防、教育等部门依据名册逐校联合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健全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落实。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教育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通过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都按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xx〕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消防、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一格部门,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性问题列为监督检查重点;要增强服务意识,选派技术骨干,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检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请示、多汇报,慎用罚款、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存在火灾隐患,但积极予以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支持单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协调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证办园的现象,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消防、卫生的意见和社会需求,疏堵结合,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研究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提请当地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四个一”制度:即结合实际,建立白天以教学区域、夜间以学生宿舍为重点防范区域,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条件为主要检查内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园巡查队伍;制订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教育局汇总后分别于9月1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作方案 10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诏安委〔20xx〕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加强对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20日至12月15日)

  各村及有关单位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对存在隐患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依法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隐患基本消除。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内容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1.全镇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含教学楼、宿舍楼等);

  2.全镇各中、小学校园校园周边出租屋。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消防安全责任监管

  消防大队、建设所、派出所、宣传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派出所要加强督促校园周边出租屋所有人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加强对居民区、出租屋、电动车等重点场所、领域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设所要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管理范围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宣传办要落实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消防办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熟悉演练,指导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的村委会,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日常联勤联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相关单位要督促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用电、用火、用气,根据前期排查,多数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存在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等设施未保持完好可用,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巡查工作并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校园周边出租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建筑门厅和公共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充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屋要组织有关部门责令暂停出租。

  (三)深化“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集中清理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违规设置、存放影响安全疏散的杂物等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校门口、校园内违规设置墩柱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以及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走进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向学生、租户发放了“使用安全告知书”,告知出租屋消防安全、校园消防安全等消防宣传材料,在校园周边出租屋密集的地方播放出租屋的`典型火灾案例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提醒大家要养成良好的用火、用电、用气习惯,做到人走断电、不私拉电线等安全注意事项,并引导出租人使用简易喷水系统、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从而提高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自救水平。

  (五)严格管理学生校外租房

  宣传办要从源头上加强管控,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在外出租的具体情况,通过对出租屋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劝离,针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把校外租房学生,家长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精心组织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行动排查整治,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发动落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基础末端防控。

  (三)严格考评督导

  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责任不落实、监管走形式、整治推动不力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