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28 16:39:52 志华 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0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当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为了上级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0篇)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1

  根据《岳阳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岳县办〔20xx〕36号)文件精神,加强森林保护力度,美化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明确镇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围绕森林保护发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生态监督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经济,留住乡愁村韵,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突出重点,发展优势。

  结合区域优势,激发活力,促进独具一格的林业产业发展。坚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以林业为契机,参与到植树、护林防火工作中去。提高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生态、文化和谐发展。

  (五)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

  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工作总体目标

  20xx年12月全面建立镇、村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片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20xx年-2025年将围绕S208道路两侧、各水库流域、街道和农村主要道路两侧、沟河渠塘周边全面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到2025年,努力把我镇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镇。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林业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灾害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积极推进造林绿化攻坚。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持续推进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构建省道、县道、中小河流绿色廊道,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逐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

  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整体提升全镇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果业产业基地,推动林业与旅游业合力发展。

  (四)提升林业灾害治理能力。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水平。严肃查处滥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六)着力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2.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组建专业扑灭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加强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建设。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朱公桥村、大峰村、饶村村、风水村、张谷英村,要积极配备防火设备,努力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七)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和林业生态修复

  1.科学编制森林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在S208道路及各村道路建设完善生态林带,实现林木田成网、路成行、岸成荫,实现乡村绿化、美化。

  3.扎实推进荒山荒滩绿化,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八)着力推进林业生态资源合理利用

  1.推进建立森林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合理调节各种产权纠纷。

  2.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3.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油茶、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五、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建立镇、村林长制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分管林业党委委员担任,设联系村级乡镇林长,由联村负责干部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和分管林业村干部担任。

  (二)成立林长制协作单位。

  林长制协作单位成员单位为镇纪委、党政办、教育联校、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卫生院、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农推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设立张谷英镇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制办公室设镇政府,由镇分管林业负责干部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森林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构建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三员”负责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我镇以村为单位设置网格,一个网格配备1名护林员,按照林地面积3000-5000亩标准设置,不足3000亩的按3000亩设置一个网格。全镇涉及林地村13个,林地面积13996.7公顷,共设置56名护林员,12名监管员、8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人员名单报县林长办审批后实施。

  六、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第一副林长职责。

  负责协助林长做好全镇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动制度体制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副林长职责。

  督查指导各村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四)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协作单位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镇纪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和林长制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教育联校: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并参与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镇财政所:将全镇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并监督资金使用。

  镇自然资源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依法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及审批。

  司法所:协助处理林权纠纷及在重要涉林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

  林业工作站:负责全镇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保护管理工作;发展林下经济。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镇级林长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协助做好应急预防工作。

  镇农推中心:负责组织、支持、指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林长会议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镇纪委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健全机制,明确任务。

  各部门、村、居委会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目标。

  (四)大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公告林长名单,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提高森林防火和林业执法成效。

  在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湿地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镇财政足额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经费与林长制护林员管护专项资金,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保护生态资源。

  加快推进建立生态文化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与辐射效应,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美丽幸福张谷英建设。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2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二、健全责任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地。

  实施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林草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整合优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等各类管护队伍,充实基层管护力量,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三、确定目标任务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四、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

  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xx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

  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

  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

  (四)加强调研总结。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跟踪调研林长制推行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创新,通过简报、网站、官方微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推动林长制改革不断规范和深化。

  (五)重视宣传引导。

  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层建设。

  加强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和乡镇林业(草原)工作站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基层管护队伍和标准化工作站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投入保障。

  各级要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林长制工作经费。

  (三)提升监测能力。

  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加强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建立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不断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夯实科技支撑。

  重点开展林草资源培育经营、生态修复保护和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及转化应用,巩固扩大林草科技推广技术服务队伍。推进森林认证。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

  六、严格督查考核

  (一)强化督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统筹融合森林督查体系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林长制工作督查,重点是督查省级林长制推行情况。

  20xx年重点督查各省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评估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要把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畴,在国家林草局林长办的指导下,及时督查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

  督查工作要有序开展,避免多头组织实施,减少基层负担。

  (二)及时报告。

  各省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抄送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年度总结不迟于下年度的1月底上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要及时调度各地情况。

  下级林长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工作。

  (三)严格考核。

  从20xx年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不同区域林草资源禀赋和功能特点,按照前述目标任务对各省总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中央组织部,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各省要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各地自行决定。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3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林长制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在总结我省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健全总林长发令、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查督办、林长对接五项机制,做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推动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做出积极贡献。

  二、完善目标任务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2%以上,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自然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健全,优质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本地林业资源状况,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三、健全组织体系

  按照设立合理、责任明确、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体系,科学设立各级林长。规范县级林长的设立,1个乡镇(街道)由1名县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鼓励县级党政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多个乡镇(街道)的县级林长。

  完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将检察、公安、应急等与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纳入林长制协作单位,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合力做深做实林长制,着力完善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地要建立完善林长对接机制,发挥协作单位配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增强林长履职合力。探索建立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林长制工作新机制,积极营造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

  严格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职责,提升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实效。坚持完善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总林长发令机制,切实提高各级林长巡林质量。各级林长办要定期向林长提供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主要问题清单和工作提示单,落实林长责任区域重点问题督办机制,推动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总结推广“林长+基地”等经验做法,创新林长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积极推进林长制地方立法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源头管理。

  加强基层林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支撑能力。深入推进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林业资源管护网格,强化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一长两员”网格管护责任落实,夯实林业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确保涉林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加强“一长两员”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逐步将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队伍打造成集森林资源管护员、应急事件处置员、政策法律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森林资源调查员等多员一体的基层林业管护队伍。按照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装备要求,对专职护林员队伍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专职护林员收入水平。

  (三)进一步抓实护绿提质行动。

  扎实开展打击毁林、森林督查、“绿盾”等专项行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等专项行动,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续工作,加快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推进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加强森林经营,不断巩固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林业碳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促进林地流转经营。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助力国有林场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大力发展油茶、毛竹、林下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

  强化各级林长办自身建设,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各级林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的职能作用,积极当好同级林长的参谋助手,加强与同级协作单位联系沟通,强化对下级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要明确承担林长制工作的机构,由分管林业工作的乡镇(街道)副职牵头负责,配强工作人员,加强能力建设。

  (五)进一步严格督导考核。

  修订完善林长制考核办法,确保林长制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加大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力度,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不断完善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长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督促,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各级林长办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五大体系”和“五项机制”。

  (二)完善信息化建设。

  深化智慧林长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家林草生态网络感知平台衔接,升级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开发林长巡林管理、林长制考核评价、林长责任区域林业资源动态监测、林长制信息发布等系统,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地方各级林长制工作进展,提高林长制管理科学化、动态化、精细化水平。

  (三)健全投入机制。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完善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对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及生态修复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奖补机制。

  (四)开展示范宣传。

  组织开展“抓示范、促提升”活动,重点打造林长制示范点,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引领带动林长制工作水平提升。及时更新完善林长公示牌和“一长两员”公示牌信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林长制社会影响力。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负责相应区域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新机制,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根据中央、省、长沙市和宁乡市关于林长制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沙市和宁乡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逐步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落实“两长三员三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措施,筑牢“两带三区多点”生态屏障,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在我乡将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建设“工业强市、幸福宁乡”,打造“三高四新”增长极、城乡统筹示范区、旅游融合样板区、宜居安宁幸福城提供生态保障和生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利用3年时间,建立乡、村二级林长体系,逐步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管护机制;建立“两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百姓林长)的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体系,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网格化。

  到2025年,力争森林覆盖面积达到36580亩,全乡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9.08%,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6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84.29%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三、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菁华铺乡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

  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主任担任。

  设立乡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综中心,农综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级林长会议由林长、副林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林长或副林长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至少2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乡级林长会议主要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源头管理;督导、调度、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和督促区域内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搞好本区域的林地林木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对国家森林督查问题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有效遏制和依法打击责任区域内非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和督促本区域网格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做好本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和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工作。有效管控好农事、祭扫等各类野外火源,一遇森林火警,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2.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党建办、党政办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乡村振兴办负责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和美丽屋场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创建森林村庄。

  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推进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和防护林等建设,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野生植物移栽审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湿地资源保护及对村级林长和协作单位的考核等工作;开展山地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督促实施,湿地水资源保护管理,湿地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依法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自然资源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环境恢复治理,山体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控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的衔接,做好林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森林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派出所、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林长制”实施。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负责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四、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增绿、护绿、营绿”三绿措施,实现全区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质量效益、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

  (一)重点突出“增绿”,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一是实施城乡绿化工程。

  加快推进道路绿化、村庄绿化、景点绿化,增加绿量,打造生态宜居之城;进一步抓好乡村绿化,大力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

  二是实施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对主要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宜林地块进行绿化,对损坏、死亡的树木进行更换、补植,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坚持一路一景规划,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

  三是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以美丽乡村、美丽屋场建设为重点,加快荒山、荒坡、荒地、荒滩植树绿化。积极营造混交防护林,实行绿化与彩化树种相结合。

  四是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对现有森林植被进行提档升级,提升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加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二)持续加强“护绿”,全面保护森林资源。

  一是突出抓好森林防火。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员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实现全乡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

  二是依法管理森林资源。

  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制度,维护林区森林资源总量稳定;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全乡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制度;健全林业普法体系,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森林防火以及毁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力度;加强全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加强监测预警、检疫检验和组织除治。突出做好松材线虫病等森林病虫害防控。到20xx年,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0‰以内。

  (三)稳步开展“营绿”,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森林分类经营。

  一是大力发展特色林种。统筹规划,加快发展水果、樟树等经济树木种植。

  二是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

  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创市林业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不断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鼓励农民自主经营,建立家庭林场,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鼓励林业企业、经营大户进行林权流转承包经营,使散户林农获得地租收入。

  三是加快林业产业创新发展。

  开展林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智慧林业发展,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深挖林业附加值,有序发展森林观光休闲、森林康养等第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10月底前,制定印发全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机制体制;构建完成林长制会议、督查、信息、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体系。

  20xx年,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高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工作水平。

  2023年,巩固提升市、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运行质量,构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菁华铺乡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

  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乡对部门单位绩效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显要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构建组织在区、运行在镇(街道)、管理在村(社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及探索太平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全力保护好太平的绿水青山。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针对不同地方林业发展现状,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区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

  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坚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两保、三增、三防”(两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草地火灾、防治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草地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xx年底,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5年,全区林地保有量稳定在4.8万亩左右,森林保有量达到2.6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 17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确保达到21.87%,力争达到22%,全区力争完成造林面积2000亩以上,森林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全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草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区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总林长由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区相关领导分别担任。

  镇、街(水泉镇、孙家湾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由同级党委、政府等其他同志担任副林长。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担任林长,其他村(社区)干部担任副林长。

  太平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简称林长办,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林长办主任由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镇(街)林长办可参照区级组织形式设置。各级林长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区、镇(街)两级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区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区市公安局太平分局等部门,协作单位各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协作组成员,1名干部为联络员。镇(街)林长制协作单位由各自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以镇(街)为单位,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在辖区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坚持依法治林,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督促责任区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区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镇(街)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

  镇(街)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积极调解山林地权属争议,维护林地承包者和经营者权益;负责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村(社区)级林长、副林长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责任区域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主。

  (二)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区级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委编办:负责林长制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校园绿化,对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以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等宣传教育;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加强园林绿化和绿地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路域(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工作,加强通往或穿越林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林权争议调处等工作;

  区文旅广电局:负责指导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和相关设施,配合生态旅游公益宣传,配合相关镇街和部门制定生态旅游发展规划;

  区应急局:负责参与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依法参与较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制定林产品相关生产标准;区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配合国家、省统计局做好数据的搜集与整理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组织实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林权争议调处等工作;

  市公安局太平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犯罪行为;

  (三)区林长办职责

  落实区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全区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总林长、副总林长报告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办区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全区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保护森林草地资源。

  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野外用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发展森林草地资源。

  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区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屏障;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森林地美化建设,建设生态太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创新管理机制。

  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四级林长和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统筹整合森林管护资金,以镇(街)为单位组建统一的专职护林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同时,尊重林地经营者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经营者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四)强化监管手段。

  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充实森林资源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好森林公安作用,稳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五)完善监测体系。

  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基础数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我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设立林长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区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

  积极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尽快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各方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合力,着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林业现代化体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

  全力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稳定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同保护好我区绿水青山。

  (四)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区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措施。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五)加大宣传引导。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不同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6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本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增绿增效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责任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通过实施林长制,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切实巩固我镇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建设成果,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业资源,推动林业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确保林有人管,责任到人。

  坚持尊重自然、分区施策。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发展与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

  创新产业扶贫机制。通过订单采购、委托包干、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贫困农户与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关系,促进农民增收。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利用我镇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绿水青山,大力招商引资,吸引省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来投资林业综合开发。

  重点发展特色农林产业。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种养结合模式,发展循环农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的思路,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四、工作步骤与保障措施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对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林长制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得到保障。

  五、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方案内容,应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篇幅限制,我无法为您撰写五篇完整的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但我可以为您提供一篇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范文,并概述其他几篇方案可能涉及的关键内容,以帮助您理解并自行撰写。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7

  一、总体目标与意义

  本方案旨在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林长责任制,实现林业资源的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通过实施林长制,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收入,维护乡村生态安全,推动林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任务

  实施范围涵盖本镇所有林地,包括国有林场、集体林地和个体林地等。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林地资源保护,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林业生态安全。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

  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开展林地资源调查,摸清底数,建立林地资源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制定林地保护政策,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和破坏林地行为。

  推进林业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林业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应急机制,确保林业生态安全。

  四、保障措施与监督考核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林长制的'认识和参与度。

  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林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以下是三篇关于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示例,供您参考: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8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镇林长制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推动林业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内容

  建立林长制组织架构:设立镇级林长办公室,明确各级林长的职责和权利,形成责任清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完善林长制度体系:制定林长制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结合当地实际,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林长制的认识和支持。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9

  一、总体要求

  本方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原则,通过实施林长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二、重点任务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推进林业生态修复: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发展绿色林业产业: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实施步骤

  制定详细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推进项目实施: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林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党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

  林业产业发展目标: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提升林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三、具体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领导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职责和权力。

  完善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林长制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技术和管理模式。

  加强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林长制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通用5篇)09-20

河长制述职报告03-01

镇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05-18

河长制工作履职情况报告05-26

创建环境优美生态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02-18

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6篇)04-07

创建健康镇实施方案(精选6篇)12-10

街道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04-23

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精选5篇)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