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28 08:45:33 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方案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

  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1

  农业局片棚户区回迁楼已全部竣工,拟于20xx年6月上旬交付使用,为了让该片区居民顺利回迁,县委、县政府对农业局片区回迁安置工作非常重视,县征收办根据《临西县农业局片区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及《农业局片区房屋征收补充协议》的约定,制定农业局片区回迁安置方案。

  一、回迁安置房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安置,满足首套房原则。

  二、回迁安置房选房范围及方式

  1、选房范围

  所有回迁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分两期挑选回迁安置房。

  第一期:回迁安置房屋挑选范围是盛世华庭小区A区的A1#—A4#楼(详见《楼房、储间对应表》),回迁居民可在此范围内进行选房。此期房源范围可覆盖全部回迁居民的需求。

  对第一期回迁安置房源不满意的居民,应在20xx年5月30日前向县征收办提出不参加第一期选房的申请。此部分回迁居民可参加第二期选房。

  第二期:根据回迁居民申请,针对提出申请的回迁居民情况,由征收办确定第二期的选房范围和选房时间。

  所有回迁居民的过渡费按第一期交房时间终止。

  第一、二期楼房的选择均按照本方案执行。

  2、选房方式

  首先根据拆迁顺序分两批进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再根据选房顺序号依次挑选房源。

  第一批:2011年12月10日前(含10日)自行拆除房屋的回迁居民参加第一批摇号(共计67户),详见拆迁顺序公示表。第二批:2011年12月10日后自行拆除房屋的回迁居民参加第二批摇号(共计143户),详见拆迁顺序公示表。第二批摇出的选房顺序号依次排列在第一批选房顺序号之后。

  三、选房人资格

  1、《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确定选房人资格的唯一凭证,一份协议为一个选房计算单位,回迁居民不得并户选房,其个人资料以征收办存档为准。

  2、选房人应当与《协议书》中的签字人一致,并持《协议书》及身份证原件参与选房。

  3、若《协议书》签字人因故不能参与选房,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选房。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需本人及代理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于20xx年5月30日之前共同到征收办办理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选房面积及套数的确定

  为保障每户回迁居民能够在第一期选择至少一套比较满意的回迁房,且能够享受30平米的扩房段优惠,第一期选房分两轮进行。

  根据《临西县农业局片区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第八条之规定:选房户型面积采用贴近原则,即被征收人应选择最为接近置换面积的回迁房,此原则作为本期第一轮选房依据。

  根据《农业局片区房屋征收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贴近原则,在应置换面积的基础上给予每户回迁居民30㎡的扩房段优惠,此优惠在本期第二轮选房中体现。此原则不适用于仅有一套回迁房的回迁居民。

  回迁居民按照摇出的选房顺序号依次挑选房源,并应挑选和置换面积最贴近的'房源户型。

  1、参与第一轮选房的回迁居民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回迁居民可置换面积小于最小户型的,如选择最小户型,在第一轮中选择。

  (2)、回迁居民选择一套楼房在第一轮中选择。

  (3)、回迁居民选择两套房,第二套所选户型面积小于或等于剩余应置换面积的(不享受扩房段优惠),在第一轮中选择。

  (4)、回迁居民选择三套房的,第三套所选户型面积小于或等于应置换面积的(不享受扩房段优惠),在第一轮中选择。

  (5)、第一轮选定后,剩余应置换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不再进行选房,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大于60平方米的,选择最为接近置换面积的回迁房。

  2、参与第二轮选房的回迁居民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回迁居民选择两套房,如第二套所选户型面积大于剩余应置换面积的(享受扩房段优惠),第二套在第二轮中选择。

  (2)、回迁居民选择三套房的,如第三套所选户型面积大于剩余应置换面积的(享受扩房段优惠),第三套在第二轮中选择。

  3、参加第一期选房的回迁居民,在现场不履行回迁安置方案,既不参加摇号又不参加选房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一、二轮正常程序下的选房权利;在第一、二轮正常程序选房结束后,剩余的房源中可进行选房;如再不选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一、二期选房权利,按照《临西县农业局片区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五、储藏间的选择

  每户回迁居民可获得负一层13、08平方米、负二层12、65平方米的储藏间面积奖励。

  储藏间与楼房一一对应,回迁居民选择楼房的同时即选择了对应的储藏间,详见《楼房、储间对应表》。

  六、结算方式

  1、楼层差额计算方法。

  回迁居民选择1层补贴住户120元/㎡;2层补贴住户60元/㎡;3层补贴住户30元/㎡;18层补贴住户270元/㎡。

  回迁居民选择4-7层的,无补贴,也无需支付差额费。

  回迁居民选择8-16层的,住户支付50元/㎡的楼层差额费;17层住户支付30元/㎡楼层差额费。

  2、扩房段优惠计算方法。

  回迁居民选择楼房面积大于应置换楼房面积的,30㎡之内按2000元/㎡计算,30㎡以外按华庭C区开盘价计算(详见华庭C区开盘价格明细表)。

  选择楼房面积小于应置换楼房面积的,置换面积与所选楼房面积之间的差额,按2000元/㎡补偿回迁居民。

  3、储藏间价格计算方法。

  储藏间面积负一层超过13、08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面积按照地下一层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结算。储藏间面积不足13、08平方米的,面积差额部分按照地下一层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偿回迁居民。

  储藏间面积负二层超过12、6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面积按照地下二层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结算。储藏间面积不足12、65平方米的,面积差额部分按照地下二层1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偿回迁居民。

  七、摇号及选房流程

  (一)、选房时间

  第一轮:第一批20xx年6月上旬。

  第二批20xx年6月上旬。

  第二轮:20xx年6月上旬。

  根据工作实际,时间待定,另行公布。

  (二)、选房地点:县征收办会议室(县党校院内)

  (三)、摇号选房流程:

  目的:在县政府回迁安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证处公证,公安、司法、监察部门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进行选房,让回迁居民切实感受到公平、公正、公开。

  准备工作:

  (1)、现场设置功能分区:签到区、等候区、排队区、摇号区、选房区、签约区、公证区(根据会场具体情况做出分区图)

  (2)、物料准备:摇号机、销控板、条幅、户型展板、分区标识牌、音响、桌椅、太阳伞、矿泉水、对讲机、协议等。

  (3)、人员安排:主持人1人,签到区2组共4人,排队区核号人员2人,签约入口2人,选房区2人,主销控1人,副销控2人,引导员3人,签约区财务4人,出口处2人,安保人员每个区域至少2人,摇号机操作人员2人,音响控制1人。

  (4)、摇号机

  流程:

  1、8:00前,所有工作人员到位,设备调试完成。

  2、8:00-8:40,签到。

  (1)、 签到区物料:第一批次选房人员名单2份;号码箱及对应的号码球(67个),已印好选房者姓名的不干胶,纸、笔若干。

  (2)、签到流程:

  a、签到区工作人员分为2组,每组2人,现场布置图如下:

  b、选房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摇号资格确认书到签到区签到(每户限进2人)。

  c、工作人员审核选房者是否为该批次摇号人员,已确认摇号资格的选房者在选房人员名单上签字。

  d、选球区工作人员找到印有签到人员姓名的不干胶,引领选房者挑选号码球后,将不干胶贴于号码球上。

  e、由选房者本人将号码球投入摇号机。

  f、工作人员引领选房者进入等候区。

  3、8:40-8:50,回迁安置领导小组领导致辞并讲解选房规则。工作人员将摇号机安置到摇号区。

  4、8:50-9:00,公证人员对本次选房做现场公证致词。

  5、主持人宣布摇号开始。

  6、每摇出一个选球,主持人报出该选球上的姓名,在公示该选球后,将该选球传递至顺序号发放处。

  7、被摇中的选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顺序号发放处领取对应顺序卡,工作人员核实选球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后,发放顺序卡(盖章),并将该选球单独另行存放。

  8、待工作人员将上一个顺序卡发放且将选球另行存放完毕之后,开始下一次摇号,依次进行(节奏由主持人撑控,原则是顺序卡发放处的工作人员不能同时持有两个待发顺序卡的选球)。

  9、工作人员引领该选房者到排队区排队等候选房。

  10、排队区工作人员要再次核实顺序卡,按顺序卡依次排队。

  11、排队区集齐5户选房者后(每5户为1组,每户限2人以内),选房区开始启动选房程序。

  12、选房区入口处工作人员核实顺序卡,按顺序卡安排选房者进入选房区。

  13、选房者将顺序卡交与选房区工作人员,开始选房。每家客户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如超过时间未能选定中意房源,工作人员请选房者退出选房区(安排到下一轮选房),请下一顺序号的选房者开始选房。

  14、选房者确定房源后,到签约处签定《选房确认书》。

  15、主销控在销控表上标注,副销控在销控展板上做标注。

  16、工作人员引领选定房源的选房者从出口退场。出口只许出不许入。

  17、全部选房者结束选房,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第二批(143户)选房从下午13:30开始,按照第一批选房程序进行。

  八、交房工作流程

  (一)、选房工作职责

  1、分房领导小组职责:

  (1)、现场秩序维护(公安局)。

  (2)、控制回迁居民单户选房时间(公安局)。

  (3)、负责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2、征收办工作职责:

  (1)、公示。

  (2)、跟住房户代表沟通。

  (3)、确定回迁安置方案。

  (4)、确定回迁区域选房时间。

  (5)、告知回迁居民。

  (6)、确认代理人资格。

  (7)、资格预审。

  (8)、当天签到。

  (9)、现场导引。

  (10)、现场咨询。

  (11)、应急方案。

  3、建远公司职责:

  (1)、选房前准备工作(摇号机、条幅、公示板、2块户型展板、场地等)。

  (2)、摇号机操作人员。

  (3)、现场主持。

  (4)、选房现场销控人员。

  (5)、签订选房确认书。

  (6)、现场环境布置(气球、拱门、音乐、矿泉水、出入口通道等)。

  (二)、资格审查

  20xx年5月30日前,参加摇号的回迁居民,带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书到征收办,办理摇号资格确认书。

  (三)、结算

  凭《选房确认书》,三日内到建远公司财务部(盛世名门东大门南行100米路西)进行结算。

  (四)、回迁房户型、面积及套数

  (五)、公示内容及方式

  内容:

  1、农业局片棚户区回迁安置方案。

  2、回迁居民拆迁顺序表。

  3、《楼房、储间对应表》。

  4、华庭C区开盘价格明细表。

  5、A1#楼—A4#楼房源、储间位置及户型图。

  6、储间结算价格表。

  7、关于20%房源的说明。

  8、华庭A区验收合格证书。

  9、回迁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剩余过渡费发放的原则及标准。

  11、支持性表单:《安置房源确认书》、《摇号资格确认书》、《二期选房申请书》、《选房授权委托书》。

  方式:

  1、公示栏公示,地址在原征收办对过盛世华庭售楼部门前。

  2、网站公示,

  3、媒体通知,(临西县电视台)

  (六)、公示时间

  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25日。

  (七)、告知

  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告知回迁居民,联系方式以在县征收办登记号码为准。

  (八)、组织保障

  县政府领导牵头,组建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征收办、住建局(房管科)、监察局、公安局、土地局、规划局、维稳办、农业局、法制办、公证处和片区代表(3人)组成。

  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征收办。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临西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2

  为做好安置房回迁分配工作,根据各拆迁安置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结合安置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安置工作由镇村共同组织实施,组长:,副组长:成员:由镇土地整治办公室、建设办、物业管理单位部分人员及村两委组成,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为明确分工,安置工作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为:

  (一)竣工验收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安置房的各项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按期交付群众。负责安置户通过物业管理单位反映的质量缺陷问题联系维修工作;

  2、负责提供房源总体情况、总平面图、安置房编号、面积、示意图等;

  3、负责房产面积测绘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安置分配结算小组。

  组长:

  成员:安置群众代表、物业管理单位

  工作职责:

  1、对拟安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梳理安置协议、对被拆迁人安置资格进行审查、选房意向确认登记、选房顺序编号并公示;

  2、分配房源、组织安置户选房并进行结果确认;

  3、负责安置房价款结算;

  4、负责与安置对象共同验房、交付钥匙;

  5、负责协议完善,安置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含电子档)。

  (三)安置保障小组。

  组长:

  成员:村、派出所、司法所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安置政策咨询和解答;

  2、负责分配过程监督;

  3、负责安置房分配现场管理和秩序维护;

  4、负责安置房分配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

  二、安置范围

  村各类项目已签订协议无争议、人口面积经三榜公示无异议且应拆尽拆的被拆迁户。分两批进行安置,第一批对B地块及房屋进行分配安置,第二批对A、C地块房屋进行分配安置。第一批主要安置二军路改道、安置点、土地整理等项目的拆迁对象。第二批安置B地块未安置的村其他项目拆迁对象,待A、C地块安置房竣工验收交付后启动安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安置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安置工作组将安置房源情况以及被拆迁户拟安置的面积、房型、套数、拆迁顺序等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回迁安置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有序。

  (二)实行“分组安置”原则。以项目实施时间为顺序,以同一村民组相对集中分配房源,不足5户的村民组并入同批次(同项目)其他村民组提供房源。户型不能满足安置需求的,由村民组内部调节,不得超出划定范围(跨楼栋)选房。

  (四)房源安排原则。第一批安置房源为安置点B地块,房源按自东向西、自南向北的顺序分多层高层、分房型提供楼栋,楼栋单元内按自东向西、自下而上的顺序提供。

  (五)多层与高层相结合的原则。在B地块交付安置的房源中,多层242套,高层746套。鉴于多层数量只占分配房源的'1/3,因此,在房屋分配时,除拆迁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安置多层的(最多只能选一套多层),原则上多高层按1:2的比例将房源配置到村民组(或项目),鼓励拆迁户多选高层,对3套及以上拆迁户放弃多层安置的,物业公司免费提供一个地下车库停车位,对2套及以下拆迁户放弃多层安置的,高层1—3层可优先选择(规定区域)。

  储藏室按从高到低、从西到东的顺序依次按本单元建筑面积由大到小配置。例如某单元最高层为五层,即按502、501、402……201、102、101的顺序,将建筑面积最大的储藏室配置给502户,依次递减。

  (六)以村为主进行安置分配的原则。镇级层面主要是出台方案、交付房源、安置结算、政策把关。具体群众工作以村为主体实施。村可根据需要公开推选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安置房分配工作,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包干经费(具体奖补金额另行确定)。

  四、安置房源

  安置房共规划建设安置套房1686套,其中:多层638套、高层1048套。多层标准层户型有3种:A(80.65㎡)、B(102.37㎡)、C(120.07㎡);

  高层标准层户型有7种:D(124.83㎡)、E(107.67㎡)、F1(127.43㎡)、F2(129.33㎡)、F3(111.19㎡)、 G1(129.40㎡)、G2(84.63㎡)。多层设有储藏室。多层、高层顶层均与跃层相连。具体每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为准。

  多、高层比为638:1048,其中:80户型多、高层比为388:200,100户型多、高层比为122:216,120户型多、高层比为128:632。

  目前,已竣工即将分配的为B地块安置房,共22幢988套,其中:多层242套、高层746套。多层中:A为150套、B为52套、C为40套;

  高层中:D为132套、F1为94套、F2为94套、F3为94套、 G1为166套、G2为166套。

  A地块共568套,其中:多层266套、高层302套,其中Ⅰ标段即多层部分计划2019年10月份竣工分配。

  C地块共130套,均为多层,计划2019年12月份竣工分配。

  五、操作方法

  (一)宣传动员(6月底前)。回迁安置工作小组要提前作宣传动员,讲清安置方案主要原则、工作流程、结算办法和相关规定。

  (二)召开会议、讨论分房办法(7月1日至8月10日)。要提前通知所有回迁户参加选房,并做好通知记录和会议记录。

  (三)选房(8月11日至9月30日)。回迁户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拆迁验收单等材料到安置工作小组登记并由工作人员安排选房,选房采取抓阄方式,以村民组为单位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抓阄确立选房前后顺序,第二轮根据选房顺序在对应的区域和房型中再抓阄确定房号,选房后现场填写《选房确认书》。回迁户接到通知后,未来选房或当场未选定安置房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该轮次选房,后果和责任由回迁户承担。

  六、安置结算

  安置房结算按协议中所载的各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文件规定执行。安置房的结算面积以房产部门的测绘面积为准。

  (一)多层设有储藏室的,安置户每户配有1间储藏室,储藏室安置价为500元/㎡。

  (二)多层安置房楼层增减系数。

  (三)高层或小高层的楼层单价调整。

  以居中楼层为基准价(楼层为双数的,以居中的两层为基准价),居中楼层以上(除顶层外)的逐层递增10元/㎡,居中楼层以下的逐层递减10元/㎡,顶层与一楼同价。

  (四)跃层面积的结算。

  选顶层必须选择与其相连的跃层,跃层面积作为人口安置面积,单价按与其相连的顶层价格折算(其中多层按60%结算,高层按70%结算)。

  回迁户选房结束后,由选房工作组填写《选房确认书》一式四份,本人保留两份,另两份《选房确认书》交结算审核组结算,开出结算清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由工作组通知回迁户领取结算清单,并在3日内到回迁安置办公室结算,找补差价,多退少补。

  本批安置对象一次性结清补偿款及相关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于2019年9月30日终止发放(9月30日前如不能如期交房,安置费补助终止发放时间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同时在临时安置费终止发放后,一次性增加支付3个月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在回迁时一并结清。

  七、安置房交付

  回迁户办理结算手续后,凭《结算清单》和《选房确认书》到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预缴3年物业管理费(住宅暂定每月每平方米0.10元、储藏室减半)、装修垃圾处理费(每平方米3元)、装修保证金(500元/套,装修结束后无问题时退还)后,共同验房,交付钥匙。

  房屋分配结算后,要及时将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内容补充完整,盖章后交被拆迁群众一份。同时与分配工作中形成的图、表、相关文件、结算单据等一道由专人负责归档保存,同时形成电子档保存。

  八、安置监督和维稳工作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镇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回迁户的监督,由安置监督组全程监督。维稳工作由维稳组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安排,确保分房有序平稳进行。

  九、有关问题和规定

  (一)公摊面积:安置点高层公摊面积经房产测绘一般在19%左右,对选择高层安置户中安置房计价面积的公摊系数统一按8%执行,即计价面积=套内净面积*1.08,超过部分由政府承担。该公摊系数仅作为计价结算用,其他费用计算均以房产测绘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安置房结算面积以县房产局测绘为准。

  (三)实际房型面积与安置面积不一致的结算价格。选房时按80㎡、100㎡、120㎡三种户型最接近的面积进行选择,根据先后顺序,选完为止。选房面积误差一般不超过±3%,严格控制增购。确因规划建设原因,实际选房的面积与安置面积不一致的,分以下3种情况进行结算:①误差在±3%以内(含3%)的,按实结算;

  ②超过+3%的,超过部分按增购价2000元/㎡(结合楼层系数)结算;

  ③不足面积超过3%的,超过部分按2000元/㎡(结合楼层系数)给予补偿。

  (四)高层或小高层楼层系数,以居中楼层为基准价(楼层为双数的,以居中的两层为基准价),居中楼层以上(除顶层外)的逐层递增10元/㎡;

  居中楼层以下逐层递减10元/㎡,顶层与一楼同价。

  (五)物业管理及费用。由镇成立有相应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三年内高层、多层住宅均按每月每平方米0.10元收取(储藏室减半),三年后按物业管理相关条例执行。

  (六)管道液化气安装,根据县政府与燃气公司协调意见,按优惠价每套房2560元收取安装开户费,在房屋结算时一并收取,逾期不交的,由本人到燃气公司开户,按市场价收费。每栋楼80%房屋交齐开户费后三个月内由燃气公司安装施工。

  (七)拆迁安置人口以三榜公示与协议不一致的,以三榜公示为准;

  拆迁户一户有两处住宅或宅基地老宅应交付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且拆迁户已作出书面承诺除外),但尚未全部交付的,不予回迁安置,并停发已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费;

  军二路临路房安置未达成协议的本轮不予安置。原河墩小学临时居住户必须搬迁后才能安置,过渡性安置由村负责;

  聂庄、前墩、后墩安置必须完善拆迁手续,房屋腾空后方可安置。

  (八)安置方案中未尽事项以安置房回迁安置领导组解释为准。

  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3

  根据上城区区纪委发《关于推进2022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上城区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项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回迁安置专项治理。

  二、具体内容

  紫阳街道完成木场巷社区59户回迁安置工作;

  望江街道开展望江单元SC0402-R21-08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含城市居民)项目、望江单元肉联厂项目、望江单元SC0402-R21-04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共计352户预安置前期准备工作;

  各街道做好国有土地回迁安置信访维稳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8月中旬前,根据全区回迁安置年度总体计划精神,针对各街道回迁安置任务,开展进度的检查及督促工作,推动专项治理。

  (二)12月底前,对各街道年度回迁安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成效。

  四、职责分工

  (一)区住建局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负责国有土地回迁项目的政策把控、参与遗留问题处置、数据核准等回迁安置推进工作。区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各建设主体做好回迁项目资金保障,按计划节点完成安置房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回迁方案拟定等工作。

  (三)各属地街道作为回迁安置责任主体,负责按照已排定的`安置时序稳步推进并最终完成回迁安置工作,同步做好信访化解与稳控。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回迁安置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也是省委巡视提出的一项重要整改事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各属地街道、建设主体及职能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工作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创新工作举措,把回迁提速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实际行动。

  (二)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各街道作为回迁安置责任主体,要根据全区回迁安置年度总体计划及本街道年度任务书要求,结合项目实际量化任务目标,细化时间节点,将回迁安置任务量化至每一项目。

  (三)相互配合,高效推进。区住建局要强化国有征迁项目的政策把控、数据统计及协调督促;各街道要切实强化回迁提速主体责任,围绕节点具体抓推进;各建设主体要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属地街道开展攻坚;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回迁安置。

【安置房回迁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防汛安置方案(精选7篇)04-28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10-28

防汛避险安置方案(精选7篇)05-19

地灾搬迁安置方案10-28

综合整理,劝返学生安置方案08-26

学校汛期转移安置方案范文优选10-28

搬迁员工安置方案范文(精选8篇)08-24

搬迁安置方案(通用5篇)10-28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_工作方案范文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