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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制定方案(通用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校服制定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服制定方案1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渝教财发〔20xx〕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渝教财发〔20xx〕3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綦江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教〔20xx〕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秀鹏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采购小组
组长:彭善毅
成员:学生处主任团委书记以及学校纪委在行政干部、教师、学生和家长中随机抽取的代表组成
二、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5%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服采购的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各技术参数不低于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新四项标准,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采购项目
冬季校服(两套)
四、项目说明
(一)总体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特色和标识。
2.符合中学生身份及年龄特点,美观、朴素、大方、得体、实用。
3.体现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适合学校及其他场合穿着,集体穿着整体效果好。
(二)样式要求
1.样式简洁,文化氛围浓,突出学校特色。
2.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一旦确定样式,该样式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三)颜色要求
颜色明快,能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
(四)安全质量要求
达到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新四项国家标准。
五、投标单位资质条件
1.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须为企业法人);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在壹仟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营业范围中须含有服装生产销售项目。
3.生产厂家银行开户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校服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必需全部具备以上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取缔参与竞标的资格,该企业将永远不得参加我校的校服竞标。
六、采购流程
(一)确定校服设计方案
1.参加学校校服采购的企业须在9月13日下午6:00前在学校学生处张绍海主任处登记报名,同时递交上述资质条件材料。并与学校签订校服设计方案转让承诺书,即承诺一旦学校选中设计方案,则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属于学校所有,即使在后阶段未中标都务必放弃追究学校或者中标企业责任的权利。
2.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在綦江区教委服务中心报备且具备上述第六项所有条件的企业),针对《项目说明》对校服的总体要求自行设计校服,于20xx年9月22日9:00-11:00递交校服设计方案彩色打印稿和校服设计方案电子文档到綦江中学学生处张绍海处(联系电话:xx)。不按时递交设计方案的视为弃权,不得参与设计方案的后续评标活动。
3.20xx年9月22日下午2:30召开“校服设计方案”评选会。参与甄选企业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并讲解自己的设计方案,时间不超过20分钟。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小组从中选定校服款式设计图。
4.20xx年9月22下午校服设计款式展示结束后,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立即对每一企业的每一项目进行评分,教师代表组评分占60%,学生和家长代表组评分占40%,并告知所有参与甄选企业学校确定的设计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
(二)确定成衣样品
1.参与甄选的企业根据学校确定的款式及相关补充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依据自己对该图的理解,按照学校规定的布料、辅料及其他所需材料制作一套成衣样品。样品上不能出现任何反映企业名称的信息。
2.20xx年9月30日上午9:00提交校服成衣样品至綦江中学躬耕楼104张绍海,逾期不再受理。每家参与甄选的企业只能提供一种成衣样品方案,不得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3.递交成衣样品的同时递交校服布料成份说明、其他用材说明等。
(三)确定中标企业
本次校服采购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委员会设最高限价640元/生(两套 ),为保证校服质量,避免黑校服、毒校服流入校园,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最低报价不能低于最高限价的80%。未参加方案设计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评标活动。
1.校服展示流程及要求:
(1)投标企业抽签决定展示顺序并由学校校服采购委员会做好登记。
(2)在每家企业的成衣样品上贴上抽签决定的`序号。
(3)评委亲自查看校服的布料、款式等。
(4)綦江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组织身材适中的男、女生作为成衣样品的试穿模特,并按照企业抽签顺序一次性全面展示一家企业的成衣样品。
(5)在模特展示成衣样品的同时企业可以进行说明和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明和讲解不得透露企业的名称信息。
2.评委的组成及评分方式。
(1)为保证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2)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人员由学校纪委临时随机抽取。
(3)综合评价内容明细(略)
所有评分结束后,由綦江中学校服采购评标委员会统计得分情况,按最终得分确定1家中标企业。
3.中标企业与学校签署《綦江中学学生校服定制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凡是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到98%及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3次。
4.提供的样衣留校封样保存,以此作为学校收货的验收依据。
5.选定款式设计
七、其他要求
1.根据评选确定的校服设计方案,若最后中标的生产企业不是方案的设计者,则由中标企业一次性付给设计企业方案1000元的设计转让费,未中标的方案设计企业将知识产权和版权等一并独家转让给学校并签订转让合同。
2.校服设计方案转让给学校后,其知识产权和版权等归綦江中学享有,转让方不得再将该设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3.中标生产企业必须在本企业生产校服、不得外包代加工生产,若没有在本企业生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后50日之内完成学校规定数额的校服套数,学生按照采购价格自行在网络平台购买,中标企业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质监部门的抽样检测报告或者送检报告(达到GB18401 GB31701 GB/T31888标准)送达学校张绍海处。
5.中标企业需提供售后服务说明书和网络购买平台资料。
校服制定方案2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我校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化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一、校服管理与监督
(一)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何春明(总务处主任)
副组长:李敏红(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陈堪麦(校长)
谢二俐(初一4班家委代表)
陈金霞(初一5班家委代表)
苏凤仪(初二3班家委代表)
伍满娣(初一6班家长代表)
许国光(初二7班家长代表)
许乐童(初一4班学生代表)
蒋智媚(社会人士)
(二)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彭秀峰(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陈菊(办公室主任、基层工会女职委委员)
组员:易利彬(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李灿坤(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曾广萍(教师)
二、采购工作安排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穗教规字〔20xx〕1号和番教通[20xx]56号文的精神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xx《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采购方式
1、我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挂网招标校服。按照招标办法中规定项目的要求、款式、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最后选优确定中标单位。
2、采购流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形成采购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及公示→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通报招标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标后管理(送检、验收)→上报留案材料→日常标后跟踪管理及评价。
三、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一)校服穿着征询制度。
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开会,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番禺区统一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二)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
校服采购参照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校服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术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三)校服送检制度。
实行双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
(四)校服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通过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选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着制度,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五)标后管理
我校校服采购监督小组要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认定能提供质优产品和售后服务的中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合同可续签一年;对服装质量差、售后服务差、家长学生反响强烈的企业(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可以终止合约。
四、校服收费管理
(一)、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校服中标价格在化龙中学校务公开栏、化龙中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中标企业根据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三)、校服费用直接由各班家委会或由班主任按实际收取,直接付款给制作校服企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校服制定方案3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采购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校服采购管理架构
(一)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启盛(校长)
副组长:陈广发(党支部书记)、李转南(副校长)
成 员:何志明(总务主任,负责校服采购招标工作)、李鼎(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校服采购实施工作)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制定指导意见,并监督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罗赛英(校监组长)
副组长:谭华琼(语文科组长)
组 员:苏思韵、简惠琴、罗淑贤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校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
(三)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 长:王丽娜
副组长:何志明
学校代表:谭华琼
家委、家长及社会代表:江泳霞、梁香花、黎健华、冯培欣、梁秋霞、张美玲、黎笑平
学生代表:谢予桐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管理,并且制定好采购方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认真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方案。
(二)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分析本单位校服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是否穿着校服、校服穿着制度、选用校服款式、校服采购方案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确定校服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售后服务要求等详细需求内容,初步拟定校服采购方案。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
(三)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对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校服质量标准、校服采购方案、校服工作会议纪要等做好征询和公示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并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
(四)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集中采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五)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采用全区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与中
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中标供应商校服供货完成前,由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的报告。所有校服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校服费用由校服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
三、采购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由校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做好校服采购的全程监督工作。
(二)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三)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校服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服务期三学年。
采购预算清单:(略)
五、采购方式
(一)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采购。
(二)第三方机构根据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讨论确认后的需求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并且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评分标准选择综合评分法,选择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三)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认招标文件内容,并确定招标公告挂网时间。(挂网时间不少于21天)
(四)第三方机构在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及参与投标活动。
(六)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评标会议,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完成项目评标工作,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派成员代表参加见证。
(七)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顺序,确认中标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六、采购需求
(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集中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校服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服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二)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时,重点考核校服供货商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三)预算最高限价:校服采购预算参考20xx年番禺区教育局合同价。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四)合同期限:按学年与中标人签订校服采购合同,采购周期为三学年。
(五)合同格式:校服采购合同参考20xx年版《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格式,预留质保金。
(六)校服费用收取方式:由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校服供应商直接向购买校服的学生或家长收取,之后学生如需再购买则自行前往商家提供的采购点进行采购;学校和教师不得进行代收。
(七)校服质量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七、验收
明确验收标准,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对校服进行验收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和法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八、售后服务
(一)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三)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并及时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九、质量监督
(一)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二)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投标时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投标校服样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须为合格。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三)明确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后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中应写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投诉处理
(一)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
(二)完善售后服务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设立学校投诉电话:xx ,处理校服管理投诉事宜,并鼓励学校、群众及时反映校服管理的有关情况。
(三)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服制定方案4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xx〗5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家委会主导采购):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20xx〗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 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校服制定方案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聚棠(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汪秀梅(党支委委员、副校长)
黄楚玲(副校长)
组 员:陈日福(总务主任,负责校服采购招标工作)
陈俊达(总务副主任,负责校服采购实施工作)
为了让校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校服采购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陈日福
副组长:陈俊达
组 员:
(1)级部主任及教师代表6人:侯文捷、孙云、康青叶、潘秀银、郭婧、苏志坚
(2)家委及家长代表:14人;(分别来自于一、二、三、四、五、七、八年级,每年级1名家委和1名家长)
(3)学生代表4人:(分别来自四、五、七、八年级各1人)
(4)社会代表1人:陈伟(桥南派出所民警、法制副校长)
主要职责:积极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积极建言献策,依法依规做好校服采购(家委和家长代表不低于成员人数的50%)。
2、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赖华东(党支委委员、工会副主席、校监委员)
副组长:蔡颖(德育处副主任、大队辅导员)
阮学研(级部主任、校监委员)
组 员:刘雅欣(团总支书记)
冯嘉燕(工会委员、妇工主任)
主要职责:对校服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校服选用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为主体,以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法律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听取并收集与会代表关于校服参考价、校服款式、材质、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校服采购
1、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2、报名参加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简介约5分钟视频,视频中要有校服生产加工资质、生产加工能力、厂房员工规模、生产流水线介绍、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纳税水平、企业信誉等方面的介绍(企业需对视频内容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以便我校能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3、校服采购过程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4、采购程序
(1)学校在微信公众号、校务公开橱窗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公示我校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参考价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学校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收集学生对现有校服款式、材质、穿着体验的意见或者建议。每个班级派出2名代表参加。
(3)学校召开采购工作实施小组成员会议,共同研讨校服供应商采购工作流程,主要议题如下:
①查看现有校服的原料、辅料、成品款式,现场收集代表们对校服的款式、材质的意见和建议;
②商议是否继续购买校服;
③商议校服款式;
④商议校服采购参考价;
⑤商议校服采购招标方式、验收程序、售后服务、用户需求书;
⑥现场请家长代表摇珠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4)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校服采购用户需求书。
(5)在招标代理处公示21日天,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5、校服供应合同期初定为三年期。
四、质量监管
1、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并要求和监督校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一检”是签合同前,校服供应商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检”是校服分发给学生后,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指派的专门机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即签合同前和供货后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若检验报告不合格,即顺延下一排位供应商中标。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3、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更换或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五、生产供应及验收
1、学校应将新学年计划招生人数、每生配置校服款式及数量提供给供应生产企业,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2、成立校服验收工作小组,严格实施验收工作。验收校服时应查看校服成品与样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完整的生产标识,要求企业提供本校相应批次的所有校服产品类别的面辅料及成衣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六、售后服务
1、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
2、要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七、应诉处理
学校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xx 总务处:陈老师。
八、相关工作要求
1、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2、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校服制定方案6
为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服的品质,保障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校服穿着、采购、验收、监督等有关领导小组以及相关采购方案、穿着制度等,使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学生校服供应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及流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为做好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架构
1、成立校服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卢志军(校长)
副组长:梁炽平(副校长)、贺新(总务主任)
组员:沈雁翔(德育主任)、麦若雅(团支书)、
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校服采购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给予指导意见,督促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2、成立校服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罗香梅(校监会主任)
组员:李文娟、张于、龙其燕、关卓杰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学校投诉电话:xx。
3、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贺新(总务主任)
副组长:詹德塘(团支部副书记)
学校代表:李小平(采购小组成员)、郭理梅、梁瑞芳(教师代表)
家委代表:xx
家长代表:xx
社会代表:危小芬
学生代表:xx
洛浦中学校服采购管理小组成员合计13人,其中家长成员5人,学生代表2 人,社会代表1 人,学校代表5人。
校服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并执行实施。
4、成立校服采购验收小组
组长:温耀东
副组长:黎乐平
组员:xx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小组—>讨论、修改洛浦中学采购方案—>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报名—>确认招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与校方签订供货合同—>学生注册确认供货日期
(二)具休流程
1.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本校统一穿着校服,由家委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确定校服款式、校服数量、校服采购方式、校服预算、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
3.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4.在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之前,应对校服生产企业实施实地考察,核查其是否真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资质证明是否与实际相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和比较,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完善、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
5.按学年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和廉洁承诺书,采购周期不超过三学年。
6.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区校服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7、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采购校服办法。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建议采购快递邮寄)。
8.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各部门、各年级要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成立相关机构,全面强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传和推广校服文化。
3、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信息、校服执行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价)、质量检测报告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全程监督。
4、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明确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5、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明确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6、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验收时严格查验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学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学生使用。
7、根据全区校服采购的统一合同格式,我校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8、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
明确工作责任,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采购内容
20xx—20xx年广州市番禺区洛浦中学学生校服供应商资格采购。服务期三学年(20xx-20xx学年)。预算金额人民币53.088万元。
五、采购方式
校服采购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报价方式:大包干。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
(2)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供应商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上门量身定制、打版、制作、供货、运输、保管、验收、税金、售后期保障、备品备件、所有税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等,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3)校服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下达的采购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与供应商的服务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为学校提供优质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属环保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质量合格标准,安全、无菌、无异味、无毒。所有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雨、防锈、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发外加工,否则中标人资格自动取消。
(6)供应商应对学校登记在册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的校服实行无偿提供或部分减免的优惠办法(以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具体情况由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协商。
(7)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产品质优价廉。
(8)校服应种类齐全,兼顾到学生日常穿着、运动穿着等各方面。
(9)供应商需同时具备针织和梭织生产能力的服装生产企业。
(10)供应商提供的每件校服均须在学校指定的相应位置印制学校校徽标志。
(11)本项目学生校服实际订购的数量由学生(家长)根据自身需要自愿购买。
(12)校服采购预算(每种产品均不得高于单预算,高于单件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13)校服采购款式(略)
2、相关标准
(1)中标人在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前,须按学校要求制作并向学校提交校服样板作为验收依据;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xx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18401-20xx《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xx《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54-20xx《针织学生服》、GB/T23328-20xx《机织学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装》、GB/T 5296.4-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xx《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的标准规范,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校服加工后,从批量中随机抽取相同衣服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外观检验和有关水洗尺寸变化率和水洗后外观检验、裤后裆缝接缝强力检验,所有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不生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符合QB/T 2172-20xx《注塑拉链》、QB∕T 2173-20xx《尼龙拉链》标准要求;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DB4401/T 78-20xx《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的质量标准,否则为不合格产品,用户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以及追究违约责任。
(4)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学校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6)提供20xx年至今送样(校服)到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或法定检验机构检测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3、验收要求
(1)交货前验收:
①.供应商批量生产前须将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级或以上的质监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须另选面料进行检验,直至合格才能生产。
②.供应商在交货前2个工作日,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学校,学校应及时做好收货安排。
③.每批校服交货前,由双方对校服进行交货前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或有不符合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中标人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学校有权按延期交货向中标人索赔。
(2)交货送检:
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成品验收:
①.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②.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③.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4)成品验收标准:
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所用材料及加工标准与封存的校服样板完全一致。
②.供应商负责每件(条)或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按学校要求整理、包装后分发给每个学生。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供应单价按照本项目合同价格执行。
2.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年,自交付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数量短缺、尺码不符等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购、换购,并承担因补扣、换购而产生的费用。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供应商免费提供一年(自交货之日起计)维修用的易损耗件( 包括配件如拉链 ,纽扣等 )。
4.供应商应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
5.供应商提供定期上门服务。
6.供应商对特殊身材的学生应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在接到学校通知后5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10日内提供货物,不另收取费用。
7.供应商须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保证足够的满足需求书要求的各款校服及常用耗材存货。
8.供应商需为学校提供可以正常经营的校服网购平台,能够提供校服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
9.中标人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10.学校有权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11.由学校校服采购小组负责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每年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价,考核不合格暂停供货资格整顿,整改合格方能继续供货,如2次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七、质量监管
1.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本项目各款校服的中标单价,在供货服务周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最终中标单价。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合格产品,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在服装行业销售的产品,学校不接受没有正当来源的商品。
八、投诉处理机制
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和回应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对有关校服方面的质询、投诉,要依法依规、积极回应、妥善应对。沟通联系电话:xx,总务处:贺老师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收到货款后 5 日内,向学校提交银行保函,以人民币伍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供应商项目执行质量。
2.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存在违约行为被取消供货资格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校服货不对板或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封存样服标准及有关规定,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要求退换,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退换。退还后产品验收还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提供虚假产品、批量生产的布料与送检的布料不一致,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5)相关部门进行校服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生强制性检测项目不合格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6)如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10天(含 10 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人整改;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 30 天)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7)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5次的,或执行价格高于中标单价的, 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8)拒绝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9)中标人在供货期内自行终止供货协议及招标合同的,学校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且上报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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