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现如今,需要使用责任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强化及责任,明确目标方向。责任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我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签订本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责任事故为0;消防经济损失为0;食品中毒事故发生数控制为0。
二、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科学,奖惩过硬。
2、制度建设。年初有安全工作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并落实
“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大型活动预案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每位干部、教职工有明确的岗位安全职责、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和符合实际的安全规则制度及预案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各司其职。
3、隐患排查。领导并督导后勤、体育部门每月例查一次校舍门窗、栏杆、围墙、活动场地、文体器具、电线及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的安全情况。每月要督导后勤部门对学校隐患排查一次,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有详细记载,交学校讨论决定实施,学校无力解决的,由学校书面请示报告。
4、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集体用餐规定,督促后勤、食堂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保证师生食饮卫生安全。
5、安全教育。督促教务处、少先大队部开展好法制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并详细记载。
6、消防安全。落实职责,责任到人。
7、加强门卫职责,搞好校内安全。
8、其它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三、考核与奖惩
1、安全工作年终对分管领导单项考核。
2、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给予重奖。对发生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管理疏漏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2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二、责任目标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三、考核及奖惩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各持一份。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3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要切实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定期做好校舍的监测和报告,如发现危险,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要加强对校门的管理,严格审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不法分子混入校内滋事,要建立健全站岗巡逻制度,学校领导成员要坚持带班,教职工轮班,实行校园24小时监控。
值日教干必须在教学楼前,监督好各班班主任从教室门前领队下楼出校,并监督好骑自行车学生的秩序。值日教师一律在学校大门口南北两侧各站一人,负责学生的出校秩序和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所有值日人员一律早7:10、中午放学11:20、下午上学1:00、下午放学5:00到岗到位,因失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值日人员早7:50、下午1:30准时锁好学校大校门,中午11:20、下午5:30准时开大门,实行静校制度,等师生按时全部离校后必须再锁好大小门。
午休值班教师于下午1:30按时到岗,负责好相应班级学生的午休、学习、纪律、安全等工作,因空岗或失职造成的事故由相关值班教师承担。
4、安全检查。
值班教师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自查涉及面的项目要达100%,对所查出隐患能及时上报,消除。
5、严格报告制度。
学校和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镇教委、党委和政府,半日内及时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处理结果当天内书面报告,不得误报、漏报、迟报和瞒报。
6、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省、市、县、镇等上级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学校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凡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校外不法分子入校闹事,破坏公物,盗窃财产等各事件的,均据实追究有关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责任。凡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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