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自查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险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险自查报告1
保险公司自查报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文件》粤银保监办发〔20xx〕1号文件内容,将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管理行为。我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复自查情况如下:
一、法人单位按照要求足额缴存托管保证金,未动用过。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已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二、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股东或股权、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如有变更均有向广东监管局报备;
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四、代理从业人员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五、严格按规定完整业务档案,留存客户投保证件资料,对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时,要求提供被保险人的有效证件;
六、投保时按规定填写《客户告知书》等资料均有投保人本人填写投保单、回执、客户告知书等重要文件的行为;
七、许可证张贴在显著位置,与保险系统机构名称相符;
八、我机构非独门核算,审核报告由总公司统一报送。
保险自查报告2
威信县教育局纪委办:
根据威信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学生保险违纪违法案件及减负规定通报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立即召开全乡校长会议,成立以中心校长杨文任组长,吴军任副组长,办公室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组,对学生保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
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承保,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837人,参保学生1558人,投保率54.9%,保险费每生30元。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799人,参保学生1658人,投保率59.2%,保险费每生50元。
二、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一执行” 、“三没有”。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到位,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
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xx]30号)的'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
三个“没有”:
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55%左右,所占比例为总人数一半左右,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交保险。
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还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
3、没有学校教职工参与保险费收取,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化解矛盾、转嫁学校风险。
双河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
20xx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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