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诚信承诺书范文锦集六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诚信承诺书6篇,欢迎大家分享。
诚信承诺书 篇1
奖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和社会爱心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作为申请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的'一名学生,现慎重作出以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1.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挪作进行高消费,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若获得奖助学金,将加入学生特立服务队,履行勤奋学习,热爱社会义工服务工作之责任,奉行美好的社会公德,扶危济困,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至少2小时。
4、以上承诺具有自我的约束力,我愿意接受“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同学们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退还已获得的奖助学金。
承诺人:
学 号: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 ,中学报名点名称:。因被,所以放弃参加高考。
承诺人签名(本人签名):
20xx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诺如下: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委托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入户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决不骗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按规定定期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签到,并积极参加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政府和社区为我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的工作。
3、当我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现变化的时候,我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如实反映。
4、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省、市、县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接收处罚。并同意将自己不诚实的行为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本人绝无异议。如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额退回所领低保金及三倍的罚款,并不再享受国家的一切优惠政策。
承诺人:户主(签字): (盖章)
家庭成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我是参加XXX年云南省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云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愿意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不携带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5
根据国家、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或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考试,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申报人签名:xxx
xxx年 xx月xx 日
单位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及考试工作程序进行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将按照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张人职[XX]37号)规定,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xxx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xxx年 xx月xx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所在部门各存查一份。
2、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填写此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3、签名必须是申报人、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诚信承诺书 篇6
一、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B超行为;
二、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使用B超对孕妇进行检查,按照要求逐人逐项据实登记,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一人检查一人监督,两人签字,共同负责严格自律。
三、对妊娠妇女进行超声诊断和其他定期孕期保健检查,由接诊医师开具B超超声检查单,方可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不得透漏或暗示胎儿性别。否则,一律视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四、对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需索要提供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卫生局出具的'《因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证明》,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方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检查时必须有两名及以上执业人员在场,并在医学检查报告上签字。
五、严格执行孕妇B超检查实名制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运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系统。
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愿意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科室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单位存档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同时报区卫生局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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