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21 08:19:01 方案 我要投稿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实施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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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实施方案(精选5篇)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行业综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旅游行业中的标杆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旅游企业提档升级。

  二、实施步骤

  1、组织筹划阶段(6月10前)

  市旅游局制定创建标准和工作方案。

  2、实施申报阶段(6月10日至30日)

  各县(市)区旅游局组织申报,并对照创建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创建名额分配为各县(市)区旅游局1个A级区、2家星级饭店。

  3、推进实施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指导各申报单位抓好创建工作推进,并对创建工作中突出的事件进行宣传报道。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放心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强化指导,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抓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县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明确各人员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严格编制核定、严格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立足实际,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

  我局的公车配备及私用

  (二)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滥用军警号牌。换车、借车是指未达到换车条件,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局、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局或其他特定关系对象的车辆。摊派款项购车用车是指向下属局、企事业局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局、企事业局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是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公车私用是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三、工作步骤与推进措施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六月基本结束,共分5个阶段。

  (1)动员部署(截至20xx年12月)

  由同志任专项整治组长,召开动员大会,对具体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自查自纠(截止20xx年1月xx日前完成)

  对公务用车进行登记,并将登记情况在本局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填报《违规借车(换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违规使用军警号牌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表》、《离退休干部继续占用原工作用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使用豪华车辆、进口越野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登记自查情况签字负责。将以上表格上报乡公务用车专治办,及时汇总后报宣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导检查(截止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上面会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等局及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组成监察小组进行明察暗访、听取汇报、集体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督导。

  我局专项整治办公室也会在平时尤其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进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节假日封存、公车私用方面进行严格的督查。

  (4)整改落实(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

  根据中央和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文件规定,制定发改委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和日常管理制度,并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严肃查处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典型案件,推动整改落实。

  (5)评估总结(截止20xx年6月)

  结合即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坚持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首先,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并在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其次,将局政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最后,重点抽查了局公务用车经费支出情况严明纪律,为建立长效机制打基础。

  四、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县纪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发改委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专项治理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104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对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推进源头治理,不留死角。登记自查是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必须做扎实,全面掌握公务用车的型号、价格、分布、使用等基本情况。要按照登记表内容对公务用车逐车逐项登记信息;确保不遗漏一辆车,不遗漏一项信息,包括在编、不在编、借用、借出的车辆均须进行登记,不得瞒报、漏报。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局所有车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包括违规情况如实登记填报。要将登记情况在本局进行公示后报县党风廉政室,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汇总情况;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衔接,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实施方案3

  为切实解决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居高不下问题,从源头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关于印发〈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消费维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家具建材、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和汽车配件、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销、垄断行业、有关服务等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的行业,自20xx年7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成效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群众信赖支持工商工作的根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家具建材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没有合格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害物质超标、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甲醛及重金属超标、含放射性物质家具建材违法行为;依法保障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二)加强服装鞋帽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商标侵权、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三包”规定不落实等消费投诉较高问题。服装鞋帽是大众日常消费品,服装鞋帽特别是品牌服装和儿童服装备受社会关注,因此要特别注重解决假冒知名品牌服装和进口服装的商标侵权问题,以及儿童服装、校服存在的质量不达标、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交通工具和汽车配件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汽车配件、以副厂配件冒充正厂配件、电动摩托车没有合格证、电瓶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尤其是要集中解决电动摩托车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四)加强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销行为监管。集中解决利用经营场所和各大酒店、宴会厅开展各类老年人讲座和商品促销过程中存在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商品等问题。特别是针对老年消费者及其子女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经营者,一经查实,从重从严处理。

  (五)加强垄断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主要是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等行业的消费维权。集中解决乱收费、强制交易、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尤其是要依法查处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农资等其他商品监管。集中解决化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缺斤短两,地膜厚度不达标,假冒伪劣种子、农药等问题。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七)加强通讯设备和厨卫电器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通讯设备和厨卫电器类商品质量低劣、虚假标注、“傍名牌”、维修费用不透明以及规避应付“三包”责任等问题。特别是利用消费者不熟悉“三包”规定,以“私自拆动”为由,规避责任的行为。

  四、建立机制

  (一)加强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监管。围绕消费投诉热点,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乎各族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领域上来,在总结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消费投诉热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

  (二)强化商品质量跟踪监测。要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经费,增加监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经营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三)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震慑失信行为。继续推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库,积极推进商品质量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拓宽信用信息披露渠道,倡导守法经营。建立健全从自治区工商局到基层工商所四级贯通的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推动监管执法电子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5日),通过辖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语的形式营造舆论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至11月15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批发市场、专卖店、总代理等为重点场所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厉惩治违法主体。并于每月12日前将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评估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开展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20xx年11月22日前,各科室将专项治理总结报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科室要将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机构改革期间的重要任务,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依托我区“大维权”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投诉热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加强社会宣传,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各科室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努力做好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创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实施方案4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四、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4教108

  七、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晚7:30

  八、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九、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2月26日由自律部通知系自律告知各系,以系为单位组成小组(至少2人)进行消费权益内容的展示和普及,形式可以是单一的ppt、短剧等,也可以多种形式。内容展示可以分析不同的消费类型、消费观念,也可以借鉴自身经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也可将同一种做法作不同人群的对比,等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

  (2) 自律部设计消费(包括网购)和消费观的问卷(20题);

  (3) 自律部设计一些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ppt形式),常规题20题,附加题1题;

  (二) 活动流程

  (1) 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 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 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 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5)(在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进行有奖知识竞猜。每个系派2个代表上台进行竞猜(鼓励观众上台),内容为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分必答和抢答(举手示意),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品。每个问题限答2次。如没有一个队答出问题,则把机会给台下观众或嘉宾,答对有奖(只限一次);

  (6)最后由嘉宾评分选出优秀的展示团体,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相应等值金额奖品;其余专业获参与奖,颁发奖品;

  (7) 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 活动总结。

  十、人员安排

  ①.自律部做好活动策划和工作分配,进行问卷设计和问题设置,并进行奖品采购和确定每个系展示的.顺序(由系自律部长抽签决定);系自律做好活动通知(包括顺序通知),提醒参与活动同学的准备进度,如有情况立即与自律部沟通协调,并在现场协助(如告知同学准备以及颁发参与问答同学的奖品);

  ②. 宣传部做好一块宣传板块;

  ③. 外联部做好赞助工作(矿泉水等);

  ④. 编辑部做好报道工作;

  ⑤. 经管学院团学做好协助工作;

  ⑥. 自律部做好最终的颁发奖品工作。

  十一、活动预算

  略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实施方案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通过开展“诚信经营 幸福岳阳”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推动消费升级,强化政府引领作用,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群众普遍响应,顺应民意,惠及民生,把社会多元力量汇集于诚信建设,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努力把岳阳新时代“一三五”发展思路落到实处,为谱写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岳阳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一)发挥工作职能,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市场环境。强化消费维权,培育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为百姓消费无忧提供有利条件。

  (二)引导行业自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构建与发展。坚持把企业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督促重点企业履行诚信承诺和社会责任,引导重点行业建立诚信自律规范与标准,推动市场主体自律、诚信经营;坚持问题导向,行政指导、专项执法、信息公示等综合手段并用,有效破解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我市社会诚信建设。

  (三)创新工作机制,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破除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消费环境不完善等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决策、市场机制和社会共治的综合效应,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和协调互动,实现社会共治。

  今年全县计划创建市(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37家。首批以先行开展了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建设的行业和门店为主要创建对象,采取巩固与创新相结合、规范与推广相统一的方法,进一步打造放心消费示范点样板,以典型示范引领,最终全面提升岳阳市消费领域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

  (一)统一创建活动标准,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目标考核机制、惩戒激励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示范宣传机制等,构建指标完善、易于操作、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二)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推进“一承诺五制度”。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办法,强化重点业态和重点企业的消费维权工作,以推进“一承诺五制度”为抓手,推动经营者自律机制的深化完善,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建设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机制。积极推进全市消费环节经营者要紧紧围绕加强信用信誉自律建设、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加强消费维权调解三个方面,着力建立和落实“一承诺五制度”。

  1.公开诚信经营承诺。经营者应自觉加强信用自律建设,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真履行经营者义务,主动公开诚信经营承诺,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规范经营和服务行为;建立诚信记录,培育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和年报制度,完善信用管理措施;注重诚信文化建设,加强消费维权的宣传引导。

  2.建立社会评估评价制度。经营者应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主动听取社会意见建议,主动开展社会评估评价活动;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要适时组织相关社会力量对经营者开展评估评价、消费满意度调查和消费体验等活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增强评估评价的针对性。

  3.建立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经营者应依法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积极研究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管理模式,加强进货验货管理,准确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确保商品质量及生产、供应、采购、销售、服务链条资料完整。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二是建立采购责任追究制度。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严把采购和验货环节,确保采购、引入、销售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建立和落实采购责任追究制度,凡将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产品采购或引入商场、市场和平台等经营场所的,应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责任,造成严重伤害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要加强对采购人员教育管理,坚决防止和杜绝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4.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大、中型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主体内部及旅游、电信、金融、家装、水电气等服务领域,要建立消费调解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明确设立“消费维权投诉站”、“服务站(岗)”等消费维权机构,设立投诉、纠纷处理专用电话,落实岗位、人员及职能责任,积极探索利用通信、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构建消费维权快捷通道,及时依法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5.建立首问责任制度。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

  6.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服务管理部门与场所内销售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条款),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政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服务管理部门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或平台经营者、服务管理部门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联合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围绕与百姓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在专业市场、旅游休闲、家政服务、网络购物等方面,打造一批“放心家具”、“放心家电”、“放心农资”、“放心旅游”、“放心家政”、“放心电商”等示范行业,推进“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在各行各业全面开展。突出特色品牌创建。重点抓好本地品牌、特色产品、老字号、重点产业等“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的创建工作,通过“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和提升自主品牌,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心剂。

  (四)完善12315体系,提升大数据社会化水平。一是通过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投诉平台、短消息、官方微信号等各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消费者投诉举报动态等,充分发挥其综合功能和独特优势。二是加强大数据的深度利用,推进12315平台与消协组织、有关部门以及大型企业、主要电商平台的数据共享和科学整合。为创建活动和政府制订消费政策提供参考。

  (五)多层次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活动氛围。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领导支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司其职。二是充分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引导经营者、行业、城乡基层组织等各类主体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把放心消费创建常态宣传与加强消费维权教育紧密结合,通过组织开展“3.15”主题宣传、放心消费进社区、发放创建宣传读本、开设放心消费网站等形式,做到主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站点宣传相结合,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有力助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五统一”,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一是统一称谓。凡参加创建活动的经营主体,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悬挂相关标识,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管机关确定,其称谓统一规范为创建“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二是统一标准。由市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标准及评定流程;三是统一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完善,建立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退市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等,促进消费争议快速和解。四是统一承诺。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点应当向消费者承诺,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行为合法规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统一公示。为彰显诚信,参创单位经流程审查后,还应将名单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示。

  (二)典型示范引领,逐年深化拓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管机关可以通过抓试点,采取以点带面,“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职责任务,开展首批创建。抓“点”发挥经营者主体作用,确定一批试点单位、规范一批经营企业。第二阶段以在重点行业推广开展创建为主,抓“线”强化行业自律,由试点单位向重点行业延伸,推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各单位可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开展此项工作。第三阶段抓“面”持续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

  (三)以“五进”“一会两站”为载体,推动创建工作。一是推动企业创建。深入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引导新设立的经营单位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维权成效好、消费者认可度高的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通过消费纠纷快速处理的绿色通道,引领典型示范。二是推动行业创建。加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领域行业组织的协作配合,积极吸收行业组织作为创建活动参与单位,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行业。三是推动区域创建。依托“一会两站”,即乡镇(街道)和村委(社区居委会),在城市街区、农村乡镇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消费相对集中的城市核心商圈、街区等重点区域的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示范街区,提高创建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实施程序

  (一)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门户网站介绍、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宣传创建活动和要求。

  (二)组织申请。符合创建要求的商户,自愿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列入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考核范围。

  (三)审查考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及实地考察,对符合创建要求的商户,拟列入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引入社会综合评估评价机制,通过媒体采访、网站投票等方式,组织社会力量对申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经营者进行综合评估评价,对消费者提出存在问题的商户进行查实,并将社会评价结果报上级活动办公室备案。

  (四)媒体公示。对拟确定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要在辖区内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报上级活动办公室备案。

  (五)评选授牌。对通过考核并且公示和社会评价结果无问题的商户,授予市(县)级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牌匾和证书。

  在对市(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后,对符合创建要求的商户,可申报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六)巩固提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复核。发现问题整改仍不合格的,实行摘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落实。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傅前洲任组长,徐立勋、刘雄彪、刘国祥、周宏、范文明、李凡骞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股、消保股、12315指挥中心、商广股、网监股、市场分局、企监股、公平交易分局、消委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明确和落实各内设机构的职责,加强与消协组织合作,形成创建合力。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工作步骤,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注重典型引领和分类指导,稳妥推进创建工作。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好创建活动必需的人、财、物问题,为创建工作的有效运转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政府引领,部门协同共创。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势,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积极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联合开展创建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情况反馈,及时报送信息。各基层所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报送相关信息及图片,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创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表,于12月5日前,将创建工作情况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局消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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