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1
治理“三乱”责任状
为进一步推进花园镇小学纠风治乱工作,特别是治理“乱收费、乱补课、乱征订”问题,实现“树教师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此责任状。
1. 不许办家庭补课班,不许参与社会学生补课班,不许为学生指定
参加校外学习辅导班,不许招住宿生。
2. 不巧设名目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不经学校允许不定资料。
3. 不许参加各种形式的.,不伤风败俗,破坏家庭与学校名誉形
象的事。
4. 不为其他团体、高等职业学校等招生,吃回扣。
5. 不违反《教师行为十不准》。不违反教师先优模的管理办法。
若有上述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前进小学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2
为了更好地执行省、市、县关于教师有偿补课、乱收费、乱订资料的规定,解决家长和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三乱”问题,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重塑教师的'新形象,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本责任书由校长与各位教师签定。
二、责任期限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
三、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召集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禁止向学生出售学习资料。
四、如有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一经举报,学校将对被举报教师视情节轻重做如下处罚:
1、取消教师三年内各类评优先资格。
2、没收非法所得并进行适当罚款。
3、写出书面检查或保证书,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4、情节特别严重者,学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该教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聘任合同、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
责任人:
日期: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3
为了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育人环境、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加强对教师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行为的管理力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由一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三乱”治理工作,负责对全校教职工乱收费、乱订资料、乱办补习班的管理和监督,中心校与二级学校签订治理“三乱”责任书,各校与每位教师签订责任书。
二、学校主要职责
1、及时向全体教师传达,并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2、定期不定期对各班、的收费、资料、补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负责向学生、家长了解与三乱有关的'情况,防患于未然。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社会上举报学校、教师的问题进行调查、澄清、处理。
三、教师职责
(一)治理乱收费
1、凡是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监督。
2、收费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统一规范填写票据,票据金额与实收金额一致。
3、不准私立项目,擅自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向学生摊派勤工俭学费和其他费用。
4、不准预收课本费、不准收取借读费。
(二)治理乱订教辅资料
1、不得私自变相为学生征订和推销规定以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学具。
2、严禁收取学生费用乱编滥印辅导资料。
(三)治理乱办班补课
1、严禁擅自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补习班。
2、严禁教师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收费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利用学生的寒暑期、节假日和双休日办班集体补课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3、严禁任何个人利用学校教室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四、处理
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举报查实,按县教育局治理中小学三乱行为的规定严肃处理,该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
责任人:
日期: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4
为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乱征订、乱补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中心校研究决定,要求各位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坚决同“三乱”行为划清界限,做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具体治理内容如下:
一、禁止乱征订行为。坚决杜绝在校内外向学生统一兜售练习册、作业本,或指定书目材料名称、指定购买地点或购买价格的强买强卖、变相收费,以达到中饱私囊为目的的不法行为。
二、禁止乱补课行为。为了规范办学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止在职教师在职期间(含假期)进行有偿家教或举办各种大小规模的'旧课补习班。
三、禁止乱收费行为。禁止在职教师,未经许可,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擅自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学校在进行认真的教育宣传工作的同时,坚决要求各位教师不得从事以上违禁行为。并与各位教师签署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1、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做家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2、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小学生、幼儿园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3、不强迫推销课外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4、不参与各种商贩、书屋或企业等举行的面向学生的有偿推销活动。
5、不接受家长主动或被动发出的为子女有偿补课的邀请。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事实情节,报请教育局批准给予以下处罚:
1、给予责任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永远记入教师本人档案。
2、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在下一轮应聘时不得参加应聘。
3、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比和晋职、晋级或提干。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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