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企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货运企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运企业复工复产方案1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规模及经营区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流程
(一)规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在防范区的规模以上运输企业向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工申请(附件2)。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3),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防范区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以上资料报邹平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股备案。
(二)规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参照规上道路运输企业审批流程,由镇(街)、开发区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报交通物流专班当日复工企业名单。(附件4)
(三)从业人员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从业人员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并健全员工信息台账,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营业条件
1.制定复工营业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到岗安排等内容。
2.建立员工排查台帐。企业要对每名拟上班员工近14天的去向、是否完成第十三轮核酸检测、是否接种3剂新冠疫苗、是否具有通行证明进行排查,形成企业员工信息表。
3.具备必要的防控设施物资。企业要准备不少于两周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测温设备,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4.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企业开业复工前,要提前对企业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员工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保持良好通风。
四、严格复工营业期间疫情防控
各镇(街道)要严格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开业复工的,要责令停工停业。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期间须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员工管理。实行上班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凭通行证上班。要实施岗前检测、日监日测、分散用餐等制度,严格员工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场所防护措施,教育员工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避免聚集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二)严格经营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进入办公场所的从
业人员进行扫码和测温,绿码、体温正常、配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区分进出通道,防止形成人员聚集,严格执行“1米线”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消毒消杀。开业复工后要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电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重点消毒循环消杀。所有卫生间都要摆放肥皂、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四)严格应急处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企业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经营单位需明确一位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定期向所在镇(街道)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货运企业复工复产方案2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联系人:刘志强)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货运企业复工复产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通知》和县疫情防控办《祁县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低风险区管控策略和措施,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一、科学研判,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疫情防控是当前各地各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虽然在持续高强度攻坚下,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抗“疫”还在爬披过坎的阶段,丝毫不能松懈,我们要把困难想得严重一些,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不利因素考虑得充分一些,坚持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疫情发展新趋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的策略,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将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各项工作抓得更扎实、更精准、更有效,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有备、有防。
二、压紧压实,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领域:运管所监督指导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企业疫情复工复产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班线客运企业、客运始发点认真落实“四不进站、七不出站”防控措施,采取“站对站”运输方式,恢复县际班线运营。同时根据对方地区疫情防控分级情况与相对发车的客运站场沟通协调,确认时间恢复市级班线运营。各客运、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货运物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指导意见》,严格控制运输工具50%客座率及司乘人员体温检测,严格站外拉客,并登记造册;货运企业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和一线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切实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城市公交、出租客运领域:城市客运所指导监督城市公交及出租客运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企业在确保群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调增,恢复运营。督促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强化50%客座率和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加强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和一线人员体温检测,做好自身防护及乘客登记。
公路建设施工领域:围绕“工地无疫情、人员零感染、项目早复工、首季开门红”目标,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工地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督促、引导生活、生产区内人员戴口罩、勤洗手,坚决防止疫情在工地传播。
农村公路领域:综合执法队和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加大县乡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县乡公路畅通,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报备。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验收具备条件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14天的体温检测登记,所有外地返岗人员要报备返岗前14天行动轨迹;三是对于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广东、安徽、平遥务工人员要电话通知,暂缓返岗上班;四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带当地社区卫生院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指派专人对进出企业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六、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各行业监管机构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货运企业复工复产方案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要求,全力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的首要前提,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因时制宣、因势利导,分级分区、分企分业、分时分段,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序推进。
二是各村民委员会、集镇、桥湾片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防疫防护一体化,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科学管控人流物流车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防止输入性传染,坚决杜绝聚集性传染,强化服务保障,落细落实措施,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二、压紧压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我县属于低风险区实际,各村民委员会、集镇、桥湾片区将所有防控措施聚焦到省外返岗人员管理上,将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靠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充分发挥网格员力量,开展群防群控,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
(二)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企业和用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抓疫情防控。员工在20人以上企业或经营单位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排查制度,加强日常管控,强化物资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措施,将防控责任细化落实到车问、班组、员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员工不足20人的小微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全员落实日测体温、场所消毒等防疫措施。各企业和经营单位在做好内部疫情防控的同时,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防护管控,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隐瞒疫情事实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配合部门开展工作监管责任。各村村委会、镇属各办室要配合县直各部门开展工作。一是配合工信局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方案,在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措施。二是配合应急管理局把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有机街接,督促企业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配合卫健局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四是配合住建、交通、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其他行业部门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督促防控措施落实。落实首问责任制,既要加强监督管理,又要强化指导服务,落实支持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实行精细的网格化管控
(一)扩展网格化管控范围。将我镇网格化管理向各类市场主体扩展延伸,特别是企业要把实行网格化管理作为疫情防控的有效手段,根据企业生产流程和疫情防控需求分区域防控,设立网格长、网格员,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止疫情传播。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强化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5+2”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瓜疫防控办〔20xx〕94号)要求,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区域、科级干部包网格、一般干部包企业、民警和医务人员包片区、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内部班组长包抓企业的“5+2”网格管理,层层靠实防控责任。网格长、网格员要做好职工健康信息登记、台账建立、人员管控等工作,对生产车间、职工宿舍环境清洁、个人防护、生产秩序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其他市场主体都要参照实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管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强化源头管控。复工复产必须按照“严防输入”的策略,持续加大输入性疫情的防控力度,对省外来瓜返瓜人员一律登记信息,一律测量体温。从省外零散返回的员工一律居家留观或集中留观14天,身体无异常方可上岗。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对在岗职工健康状况检查,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及时联系到县医院就诊,同时对密切接触人员就地隔离,立即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要建立完善定人定岗制度,严禁职工在工作期间串岗,职工用餐实行错峰就餐或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三)加强流入流出务工经商人员跟踪管理。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排,通过扫描健康二维码等方式,实现务工人员健康信息共享,努力实现省内低风险无疫情地区人员的无障碍流动、确保有序返岗和扩大就业。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务工经商人员跟踪管理,要求务工经商人员及时向流入地、流出地报告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实现流出地和流入地“两头”信息无缝对接。各村村委会要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提供流入地所需要的相关证明,为群众外出就业、经营创造便利条件。
四、有序组织开展复工复产
(一)立足实际,有序推进。我县目前无确诊病例报告,全辖区均属于低风险区,要在严防疫情输入的同时,抢抓机遇,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精准管理,分步推进。各村村委会、镇属各办室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复工返岗人员结构,准确把握时机和节奏,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推进复工复产。把外省来瓜返瓜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重点疫区旅居史人员等人员群里精准分类管理,把握好留观、隔离人数的存量清零和增量清零的关系,持续开展本行业重点人员排查工作,特别是重点疫区来瓜返岗人员相对集中的行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县关于外来人员管控措施,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复工复产,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三)一业一策,分类推进。要对不同行业复工复产的必要性、可能性、可行性进行科学研判,分类推进。必须复工复产的,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等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生产;有条件复工复产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消除不利因素,尽快实现达标达产条件;尚不具备条件的,要以疫情防控为主,防止操之过急盲目开工,坚决杜绝复工后因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尽早开工;农业农村方面,要结合农村人员流动和生产组织特点,在强化网格化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做好农资储备调度,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民稳定增收,切实做好农村集贸市场人员健康监测,将采购运输和生产车间区分管控,确保生产安全;零售、餐饮业要按照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零售、餐饮业在新冠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在落实人员、场所和设备设施管理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复工营业;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领域,不具备条件的可暂不开工营业。
五、全力做好交通运输保障
(一)确保物流畅通。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交通保障“五个严禁”以及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的要求,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规范设置检疫站点,保障路网运行畅通。特别是对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等措施,确保货流运输畅通,在货运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对货运人员进行防疫检查。
(二)合理安排人员运输。强化运力调度,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实行错峰乘车、错峰返程,隔座乘车、低密度乘车。切实做好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工作。对发热乘客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有序妥善处理,确保密接者、留观人员不上车,乘客信息可追溯。开行包车运输服务,对前往同一目的地的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按出行时间进行组织,相对集中,错时出行,优先开展包车运输。
六、落细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前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全面掌握返岗返工员工健康状况和流动情况,尤其要对来自高、中风险区的'人员实行重点追踪、重点管理。做好防护物资准备,想方设法为员工配备防护口罩、测温仪,消杀用品等防护物资。强化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结合职业健康培训、警示告知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各企业要就近与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安排医务人员开展健康宣教、健康检查、疾病诊治、疫情排查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生产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对员工实行流动性管控,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确需外出的须佩戴口罩。每日检测员工体温,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立即安排就医;严格进行内部管控,进入工作区域各类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场所保持通风换气,人员聚集场所严禁开中央空调;做好外来办事人员的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督促佩戴口罩等工作;强化环境清洁和消毒,确保卫生设施安全正常,每日至少对工作场所、职工宿舍进行一次消毒,办公室、食堂、电梯和外来人员办事区域等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和消毒处理。
(三)规范开展应急处置。结合企业和经营主体实际,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步进行信息报告、人员管控、分区隔离等应急措施,必要时停工停产。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等防控措施,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货运企业复工复产方案5
为统筹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暨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万州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抓好我区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的各项重点任务,指导督促我区各类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事件,扎实抓好生产要素保障,科学有序、分期分批、轻重缓急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二、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时间
除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资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行业外,全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
三、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一)落实复工复产备案审查制度。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并将复工复产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2),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经发局报备,其他企业向所属镇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要严格实施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等制度,切实加强疫情风险管控。
(二)建立企业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见附件3),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完善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措施,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同时,要在复工复产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重点对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受限空间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安全。
(三)严格核查返岗人员信息。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区外及重点地区来万人员等情况。从其他省区市返万来万人员,或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直接接触的,或居住小区已经出现确诊病例的,以及其他存在可能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形的,要按要求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对于仍在湖北的职工,要暂缓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四)强化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规范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必要杀菌用品。要落实专人并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准备。要建立健全全员健康监测档案,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五)全面开展生产环境消毒杀菌。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聘请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消毒,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企业复工复产后,每日对办公区域、生产区域、重点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杀菌,对食堂、更衣室、会议室等重点区域每日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生产、办公环境安全。
(六)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最大化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行厂区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人、车信息登记。要从严控制外来人员入企,尽量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
(二)严格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人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切实避免员工集体用餐。要组织职工集中统一上下班并要求佩戴口罩。要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每日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三)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要求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引导职工不外出、不聚餐、不串门,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要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暂停不必要的会议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四)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况进行消毒处理。
(五)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职工,要及时联系区疾控中心或就近医院发热门诊送诊。
(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用工管理。企业要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等不能正常劳动职工,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网络等渠道居家办公。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可采取调休、错时等方式开展工作。
五、责任分工
全区企业复工复产由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应急保障组:负责协调企业复工复产所需防护服、防护口罩、体温计、药品等市场供应和要素保障工作。
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组:负责协调调度企业员工上下班交通车。
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负责指导企业做好防疫防控工作,检查督促企业按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万州经开区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环保及疫情防控工作。
经信、商务、住建、农业农村、交通、国资、环保、城管等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所属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生产要素保障,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要深入分析各类企业情况和行业特点,对暂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要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前开展审批、规划等政务服务前期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准备。
人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类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六、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具体状况。对未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前人员核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防疫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生产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生产有序、疫情防控两不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履职尽责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疫情传染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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