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

时间:2024-07-09 17:39:47 蔼媚 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清算方案(精选6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清算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清算方案(精选6篇)

  清算方案 1

  一、注销清算的必要性

  根据《公司法》,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法律责任)。

  二、注销工作内容

  (一)股东会清算决议

  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1、清算组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劳动部门)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

  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只有在登报一定天数(45日)后才能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五)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1、登记债权债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2、清产核资

  清算资产包括: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优先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3、分配财产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4、清算报告

  按照股东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完财产,由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确认后,视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六)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局)

  1、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算税务鉴证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2、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

  ①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

  ②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③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④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

  ⑤《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

  ①《评估报告》;

  ②《业务报批单》;

  ③《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④《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七)银行账户注销(开户银行)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八)海关手续注销(海关)

  (九)外汇手续注销(外汇管理局)

  (十)工商局受理、注销(工商局)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审计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十一)注销公章印鉴

  (十二)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3、工商局注销回执

  清算方案 2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方案 3

  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促进税法遵从,营造公平税收环境,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税收违法行为,发现地方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完善征管方式,堵塞税收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此次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由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稽查局、分局、征管股、税政股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于稽查局,具体开展本地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主管税务机关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房地产业项目。稽查部门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时,应对纳税人的每个项目应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含核定征收的`企业)和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等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一并进行税收清算。清算时重点审核纳税人成本不实、隐匿分红收入和关联交易价格偏低项目。

  四、工作步骤

  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于20xx年4月开始,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拟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对象,公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等前期工作,为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通过召集企业开展座谈会、部署动员会等形式。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税收自查正常,集中辅导企业开展地方税收自查,对企业自查应补税款按规定组织入库。

  (三)检查实施阶段(5月16日至9月30日)。对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房地产业项目坚持户户过点原则,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总结,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通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完善管理办法和制度,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克服懈怠、畏难情绪,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税收违法案件要求的重要举措。增强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稽查局牵头抓,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查前培训,分析可能出现偷、骗税的环节,对典型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努力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要做好税法宣传、政策辅导和查前约谈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报道,增强专项整治的影响力,为专项整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及时全面客观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检查结果、提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有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典型案例。

  清算方案 4

  一、清算报告的内容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二、公司注销清算报告的范本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20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1、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xx月x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公司财务状况。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4、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5、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6、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7、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8、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方案 5

  1、解散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强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利用;《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商定的除外。股东会应该对所议事项的打算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该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应该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公司股东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利用,形成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按照《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该在解散事由浮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头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举行清算的,债权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清算组举行清算。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申请,并准时组织清算组举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公司应该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浮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头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举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举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有意迟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峻伤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其次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举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假如公司在举行清算时,不根据规定通知公司记下机关的,公司记下机关可能会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根据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记下的,税务机关能够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峻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公示清算组信息。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利用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拜访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根据流淌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记下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该提交的资料。

  4、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按照《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该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实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1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该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按照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记下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举行公告。清算组未根据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准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见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能够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能够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5、制作清算开头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实。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计划。

  制定清算计划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托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情况举行审计,对财产状况举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后,托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情况举行审计、对财产状况举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计划,报公司股东会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计划,不得落实。落实未经确认的清算计划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担当赔偿责任。

  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准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商议,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能够利用债权转让等方式举行优化处置。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觉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能够与债权人商议制作有关债务清偿计划。债权人对债务清偿计划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原审查批准部门,由其对这些材料的真切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取得企业终止回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

  (1)公司解散缘由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支配;

  (5)公司债权债务确实认和处理;

  (6)清算计划;

  (7)清算计划的落实状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状况;

  (9)其他有须要说明的内容。

  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需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按照《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该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展开活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把握我镇活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增进我镇活动人口工作水平的进步,决定于3月展开活动人口清算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进人口的清算摸底,把握全镇活动人口底数和区域散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活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活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展开活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根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期限

  (一)调查期限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进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预备:1月15日前进户核对摸底:1月16日2月28日进户核对登记:3月1日-3月15日数据比对录进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

  (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职员除外;因出差、就诊、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进人口调查对象

  (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职员除外;因出差、就诊、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触及流出人口、流进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活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活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对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进地具体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活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对期间未返乡的,核对应采取询问支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进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对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活动信息。

  核对摸底和正式进户核对前,从“安徽省全员活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本乡镇、街道的活动人口信息从数据库中分村居导出,然后进户调查时进行信息核对,对其中的新变动信息进行登记、错漏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新增活动人口依照“安徽省全员活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档所需信息进行登记。

  本次信息核对采取以房屋为基础,要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责任小区)、组(责任小区)不漏户(房)、户(房)不漏人、人不漏项。

  对挂户在人才交换中心或学校职员、有户无房职员、空挂户职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也应纳进清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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