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9篇)
有较强方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某个项目开展前,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
今年以来,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扎实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达到了少发事故、少发违章的目标。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机制。建设建立”道安办统一部署,村交通管理服务站参与协作,驾驶员安全分协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道安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在村(社区)成立了交通管理服务站,由书记、村长专门负责,做好交通管理、交通劝导的同时完善本村(社区)的机动车台账。充分发挥驾驶人安全分协会的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督促驾驶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政府分别与各村(社区)、学校、驻镇单位、企业共签订《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35份,与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签订《20xx年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运行责任书》共XX余份,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利用逢场天、节假日等时机,在第一阶段,共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X次,在重点路段悬挂横幅X幅,发放安全宣传单XX余份。培训车主、驾驶人员及亲属XX人次。开通各村(社区)文明交通广播站共XX个,每周播放道路交通广播不少于2次,在村(社区)设立固定宣传栏XX块。
(三)抓排查整治。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积极组织村(社区)干部对危险路段、易塌路段及弯道进行排查,对已经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抓紧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限期整改。第一阶段工作以来,我镇共整治危险路段26处,在场镇及重要路段设置减速带8处,安全警示标志牌28块。与县交警部门协作,将我镇“天网工程”与县级监控系统联网,能及时将违规违法行为上传至县级部门,从而对违章车辆迅速作出处理。有效增强监管效果和处置效率。
(四)抓路面管控。镇政府、派出所交管中队工作人员坚持在逢场天、节假日时间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载、客车超速、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监管。每个村聘请义务交通协管员对所辖村级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第一阶段工作以来。共组织劝导2000余人次,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30起。
二、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在对工作的总结反思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目前我镇境内村庄道路状况差,大部分道路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容易诱发和造成事故。二是车辆营运者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村级客运市场发展缓慢,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导致群众出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的现象突出。四是安全管理队伍力量不足,安全管控覆盖面受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镇”“交通安全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驾驶员安全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不断改善全镇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内道路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严防死守,加强劝导,治好违法。要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派出所、农机等部门进一步形成合力,坚决整治机动车严重超载问题,提高管理有效性和覆盖面。
(四)要统筹协调、确保稳定。认真处置好上级部门安排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境内少发生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我镇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善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平安和谐十八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镇政府分管领导李前锦任主任,派出所教导员杨强任副主任,田明贵、肖刚为专职负责人,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协管员。XX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 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分析各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整改,建立交通事故预防的长效机制,尽力减少农村交通安全的“盲区”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认真分析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各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该村所辖路段的交通管理,各村要认真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公路施工路段,危险路段及时养护,维修的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做好所辖路段的清障工作,坚决杜绝在路面堆放杂物、晾晒农作物等有障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各村的交通安全协管员要高度负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或因不负责给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造成不良后果,镇要逐级追究责任。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切实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识,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对学校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工作任务:镇成立组织、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对各村进行摸底,了解当地的经济、道路、车辆、驾驶员等基础情况,要求各村报数据给交通安全协管员。
(二)宣传教育阶段。采取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的重要性。
工作任务:
1、镇、村负责人掌握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
2、相关部门掌握自身的工作任务和职务;
3、“五小”车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驾驶人了解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危害性,增强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4、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认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并能够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完善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各村于全面建立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做到不漏一村。
工作任务:
1、镇有专门的交通管理机构和专职交通管理人员;
2、镇、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名专职民警具体负责;
3、交通管理覆盖到村;
4、初步建立镇、村“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台帐;
5、镇建立辖区内道路和危险路段台帐;
6、在农村普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镇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平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建立“县管、乡镇包、村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诸多突出问题,力争在社会化管理、隐患治理、防控体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建设上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
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向行政村延伸,健全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社会化管理,切实做到县管、乡镇包、村落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处劝导点、各村设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各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力争20XX年底前全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行政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备率均达到100%。结合“一村一警”警务工作机制的推行,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绩效管理,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交通安全村建设
要将推进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建设,作为深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根据“交通安全村”建设标准,确保安全村日常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流入形式。同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夯实工作责任。二要强化宣传机制。要在“交通安全村”设置宣传教育活动展室,备齐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材料;在村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劝导员实行定点劝导,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文艺小分队等深入村开展巡回宣传。三要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完善户籍化管理台账,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全部纳入管理,力争“交通安全村”内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三轮、两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路行驶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登记上牌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收看警示教育片、上门一对一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中老年驾驶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和减少此类车辆的安全风险和现实危害。四要巩固包村联系制度。镇要将“交通安全村”建设与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包村联系民警“每月一访”制度,落实包村联系任务,做到村村有警包联、月月见警进村,发挥交通管理组织员、交通信息采集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违法劝导员、交通安全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隐患治理,推进排查整治
我镇辖区内,主要是通组道路,有的道路坡度大,弯道急,各村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把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应排尽排,确保将所有隐患点段纳入整治范围。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与主干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的摸排,查找隐患症结,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能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确保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政府“五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坚持综合施策,守住安全底线
要通过整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机站,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扩大管理覆盖面。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场管理、公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整治和取缔马路市场、占道设摊以及道路上堆放杂物、打晒粮谷等行为,打击盗窃、破坏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及时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要在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国省道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等节点路段,广泛设立交通安全临时劝导站(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包片、驻站、守点,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大力劝阻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人货混装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场站建设,鼓励农村客运企业与乡镇政府、乡镇企业、中小学校等签订长期合同,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出行的难题,力求农民出行方便快捷。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从今年开始,镇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村级综合考核评价项目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倒查工作,对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5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我镇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县人民政府和20xx年1月29日县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暨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按照20xx年2月1日,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靳昌到调研罗次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情况及工作要求。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站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管住源头,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镇农村道路交通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建立长效机制,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开展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领导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整治行动主动权置于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之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重点
重点情况掌握:辖区内农村道路、机动车、驾驶人底数。
重点执法道路:全镇所有道路特别是乡村、山区公路。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
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五、工作措施
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府对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单位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地将力量和装备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扩大管控覆盖面,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人员执勤和巡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的要求,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针对本辖区农村赶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的实际情况,在镇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交通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政府成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全面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健全“四支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集中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在辖区内开展道路巡查及对本村机动车车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阻本辖区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乘坐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集中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安部、省、州、县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并向党委、政府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多次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有效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要求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进一步加强对镇三岔路口等交通经常性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
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罗次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现象。
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进行宣传贯彻,针对农村集市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通过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队”要充实力量,结合本地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情况,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从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入手,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和完善农村地区 “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构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树立信心,统一思想,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在镇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做出成效。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导致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没有成效,经督促后仍然没有效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6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方法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公安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7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9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继续深入治理校车超载、学生骑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使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市教育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地各校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1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治理涉校涉生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1.有条件的学校做到“十个一”:即学校出一期交通安全专刊,班级出一期交通安全黑板报,开一场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举办一次交通安全讲座,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观看一场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征文活动,写一篇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组织一次与学生家长互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幼儿园和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可根据本园本校实际,选择开展部分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时,幼儿园要把老师和家长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对象,中小学校主要在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规范上下功夫,高校学生还应当从政策法规层面进行宣传引导,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程度的不同,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确保宣传教育收到明显的成效。
2.深入治理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等行为。各地各校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在校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发现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以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3.切实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和其他不安全车辆,积极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行动。
4.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学生强化管理。告家长书、家长会会议记录、学生及家长教育谈话记录、家访记录等要留底备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31日)。市教育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各地各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广泛动员部署,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以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的重要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切实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三项教育”、“三年行动”等各项任务的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抓实、抓细、抓好。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地各校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小结,并分别于11月18日、12月17日、20xx年1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0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二、加强宣教,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及广大群众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4月份以来,利用各单位、客运站等led显示屏和公交车等车载视频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片,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工作
根据重要时段、节点特点,积极应对春运、夏季高温、汛期、雨雪天气、节假日、高考期间、国庆期间的运输安全工作,使专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20余次;
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4.5事故和5.10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6.17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监管,强化日常管理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2.打非治违工作。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大力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今年4月以来,出动执法车辆375台次,稽查执法人员1865人次,检查车辆5111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5台,其中已处罚非法营运“黑车”35台;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4月以来,我局组织检查组50支,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200余处,并整治了1058处,其中清理水毁塌方10余处,安装标志标牌30余套,波形护栏1000余米;
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20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2555.6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11.9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方案,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雨情等,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做到定岗、定时、定位、定责。从5月1日起至今,按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并做到一天一记录。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1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2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近期事故的和警示和预防举措,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如下:
一、城建科新建道路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时间: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完成
方式:巡查、整改、复查
三、检查重点
(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不能丝毫大意,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第一时间开会,要求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个人财产免受损失,强化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意义,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并落实到工程实际施工中。
(二)开展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挡土墙、深路基高填土路段边坡、桥涵、雨污检查井、雨水井篦、管线保护、管道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进行检查。
1.落实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和人员配备情况,工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围挡,进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与主要施工场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地主入口设置交通疏导、警示标志。
3.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有临边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网使用。交叉作业时,处于上层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棚。
4.施工用电。检查外电防护、接零保护与防雷、配电线路与配电装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机具。驾驶员须有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专人对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车辆作业人员进行统一指挥。摊铺机、挖掘机等机械要有操作规程保养记录。
6.基坑。检查沟槽开挖是否按要求落实支护或放坡情况。检查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
7.起重吊具。检查起重机有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等情况和钢丝绳、索具端部固接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在国家先行标准允许的`作业环境下才可施工。
8.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井施工、清淤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9.检查井盖、雨水篦等设施。安装井盖、井篦或采取措施防护措施,必须设置反光锥或临时围挡等,避免影响交通,出现事故。
(三)工程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3
根据江西省20xx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及内容安排,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综合整治各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主动发现并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现场纠正、下发通报、约谈访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各环节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司法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同时,要组织开展在客运车辆显著位置喷涂举报电话及微信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综合整治期间,各地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安全隐患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切实做好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开始至整治结束,每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至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4
根据《xx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xx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在广大群众及交通运输企业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从20xx年x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x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乡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设立四个宣传教育工作督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挂钩村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打击各种道路交通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等结合起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和各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乡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和乡直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通报,以达预期目标。
各级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不同时段的工作作适当调整。同时,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村、各部门要落实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本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职责,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推动宣传教育活动长效化。各级各部门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筹划,积极主动地开展i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作为打造我乡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形成强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声势,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三)齐抓共管,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乡党政办、安办、交通站、中学、学区和派出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要密切协作,建立联运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树立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总结新经验,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以科学、创新的宣传新思路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宣传教育和典型带动,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5
一、推进时间
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底,共计xx个月。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辖区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易发及排查出的隐患、危险路段告知提示。我们将重点宣传辖区存在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以及排查出的隐患和危险路段,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
(二)春季安全出行常识,防坠崖、坠水以及交通事故逃生自救常识宣传教育。在宣传中,我们将重点向群众普及春季安全出行常识,如防止坠崖、坠水以及交通事故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大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开展的酒驾醉驾、货车突出违法、拖拉机违法载人、拼装车包车超员超载、三轮车违法等严管整治措施警示提示。我们将宣传各类严管整治措施,如酒驾醉驾、货车突出违法、拖拉机违法载人、拼装车包车超员超载、三轮车违法等,提醒群众遵守交通法规。
(四)查获的受到严处的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我们将通过宣传报道查获的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法行为。
(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及途径宣传告知。我们将宣传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方式和途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宣传措施
(一)每月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乡道安办将进一步充实交通安全宣讲队的力量,壮大队伍。结合赶场日、中小学集体活动、村委会人员集中时间段,组织宣讲队员开展巡回宣传,并将重点宣传内容告知辖区危险隐患路段、交通事故自救逃生常识及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等内容。每月至少举办1场巡回宣传活动。
(二)全覆盖使用农村喇叭和劝导站喊话器,每日开展滚动播报警示提示。乡道安办将持续运用农村大喇叭、劝导站喊话器、流动巡逻车音频播放器等媒体,每日高频次、反复开展宣传提示。在开展劝导的同时,采取各种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提高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三)每周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各村(社区)利用微信群,每周向群众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乡道安办每月向本辖区车主和驾驶人全覆盖推送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四)紧跟交通违法严管整治,每周组织媒体开展警示宣传和案例曝光。清溪交巡警大队和乡道安办在开展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邀请媒体随警采访,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对查获的受到严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从重处罚结果进行曝光警示。并利用各种手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兑现奖励,并对违法受到严处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
(五)针对辖区危险隐患路段,每月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公布提示。乡道安办每月将排查出来的.道路隐患、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及时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语,强化安全提示,并有针对性地提示广大驾驶人行经相关路段时谨慎驾驶,注意交通安全。
(六)结合季节特点和案例警示,每季度更新农村地区宣传阵地宣传资料。乡道安办将农村“大喇叭”播报系统、农村天气及自然灾害预警短信群发系统、微信群等宣传手段与村社“大安全”宣传栏、劝导站“曝光小黑板”等常规宣传手段相结合,用好农村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和设施,以提高宣传的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春季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重要时间段。要将交通安全宣传与交通秩序整治、事故预防等工作紧密结合,全力确保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持续稳定、稳中有降。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要夯实宣传阵地,拓展宣传队伍,丰富宣传形式。要把握节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升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吸引力。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6
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75号)、《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广大在校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交通设施,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职能部门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使广大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以东山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镇党委副书记、东山派出所所长
XXX、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XXX、东山镇中心校校长、书记
XXX、东山镇中学校长
成员:XXX、东山派出所副所长、交警中队中队长
XXX、东山派出所民警
XXX、东山司法所所长
XXX、东山镇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XXX、东山镇中心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旧城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龙细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舍木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大补坎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安产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铺龙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大栗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洛那小学校长
XXX、东山镇中心幼儿园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设定教育课时,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2014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教育局编印发放的《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做到师资、教材、课时三确保,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并采取书面学习、场景教育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每学年要坚持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安排至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要在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安全生产月和开学日、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竞赛活动。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学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要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始终把学校作为重点对象之一,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学校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学校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墙报、宣传栏、“双微”平台、校园广播等载体,广范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养成文明交通良好习惯。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提醒家长到校接送学生时规范接送车辆停放。要与每位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和“五不五要”,即针对中职、中学生突出宣传“六不六要”(六不:
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⑤不乘坐超员车辆,
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针对小学生、幼儿园突出宣传“五不五要”
五不:①不闯红灯,
②不随意横穿公路,
③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④不乘坐超员车辆,
⑤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五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二)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经常性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东山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护学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加强校园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三)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乘坐“黑校车”、超员、无资质等车辆对学生、幼儿生命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适时组成督查组,对辖区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至5月20日)
1、调查摸底。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要认真进行统计,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具体时间:20XX年4月20至4月30日);
2、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时间:20XX年5月1至5月20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1、大力开展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具体时间:20XX年5月21至5月28日);
2、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3、切实强化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4、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具体时间:20XX年9月3至9月9日)
(三)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31日)
总结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交通安全环境。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当作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日常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总结本地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7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xx〕142号)精神,市政府将我县部分镇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组织机构网格化、源头管理精细化、基础设施刚性化、宣传教育层级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参与、村组联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农村道路管理三级网络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到实处。至20xx年6月底,全县农村道路力争达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不断改善、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的目标。
二、试点区域及时限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等7个镇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工作;将316国道汉阴段作为国道“122”模式示范路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三、试点内容
(一)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落实1-2名责任心强的村组干部任劝导员;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设安全门,如遇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关闭安全门;试点路段的所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和学校、幼儿园门口、人口密集区域等路段,均要设置反光镜、防撞墙、防撞墩、防护栏、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并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
(二)各镇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要求,全面落实五项机制,即落实联合检查和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养护和隐患排查机制,落实山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投入保障机制。
(三)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进行试点,落实相关机构,健全机制,总结形成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中旬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路段全面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底前)。围绕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安保设施配套、综合执法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建立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整治非法营运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严禁非法营运行为。安保设施、安全门、劝导站等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三)总结检查(20xx年6月底前)。对照试点实施方案,进行查漏补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工程。
五、责任分工
(一)由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交通局负责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巡查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分类建档立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县公路段负责对316国道汉阴段存在的安保设施、基础建设、绿化、标志标牌缺损等隐患进行建设维护,对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发现的路段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县交通局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对7个试点镇的农村道路筹集资金落实防护设施,即建立标志公示牌、转弯凸镜、警示标志牌、减速带、防护柱、安全门等(具体详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涉及试点镇与村道相连的县乡道路安保设施建设。
(三)县交警大队负责配合市交警支队对7个试点镇农村道路筹集资金建劝导站,配备协管员,为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落实一个协管员一部通讯设备、一套装备(一套服装、一件反光背心、一只交通指挥棒)、一块牌子(劝导站牌和劝导员胸牌)经费。
(四)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125”联合管理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落实协管员工资报酬,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
(五)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建设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邦平任组长,县财政、人社、交通、交警、公路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汉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李增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日常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管理效果到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策并举,扎实推进。各镇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倒排工作日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进度要求,严格按照期限、进度、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定期对各镇、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主动创新。县委宣传部、文广旅游、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镇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各镇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8
按照省政府“7.16”和市政府“7.23”关于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两不”(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不反弹、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乡政府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把握适度,维护稳定。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要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和农业运输的影响,避免形成网络舆情及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任务及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责任,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的问题。
1.摸清农用车及驾驶人底数,逐村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行政村村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交通安全状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社区)委员会负责,8月底前全部完成)
2.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辖区每个行政村村委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委会要与每个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推进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社区)委员会负责,8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发挥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问题。
3.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员考核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推动农村网格员与交通安全劝导员互相兼任,互相支持,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员、劝导员源头防控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的作用,明确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七必上”原则,结合本地生活习俗、农忙务工等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适时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劝导和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路面管控,深化农村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农用地区道路“两违”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下半年暑期暑汛、秋季秋收、冬季运输等不同阶段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营造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以下简称“双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报废等严重违法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村公路“双违”治理集中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全省统一行动日,每周三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其加强源头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
5.加强科技应用,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及时发现、劝导、查纠“双违”等重点交通违法。年底前,要打造2个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得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路口或路段。(责任单位:公安局)
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针对农村地区“一盔一带”推进相对滞后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管理、查纠劝导和宣传引导力度,发挥网格员、“两站两员”作用强化日常劝导提示,常态化查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曝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责任单位: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
7.集中整治非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要根据辖区林场、农田、果园、菜地等分布区域和作业特点,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在机耕道等非道路行驶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公安局)
8.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的问题。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1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分工负责)
(四)集中排查治理农村源头交通安全隐患。
9.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段分工负责)
10.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理。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特别对面包车加大源头隐患清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提醒,努力实现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超过90%,违法处理率超过98%。(责任单位:公安局)
11.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规车辆,从源头上坚决防止隐患车辆新增。(责任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五)深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宣传警示行动。
12.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农村地区“一栏一标语”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集中组织下发“农村大喇叭”广播稿、墙画等适应农村地区工作需要的宣传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广播,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年底前,所有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国省道沿线乡(镇)至少选树一个“交通安全文明村”,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行动。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教育农民群众不要搭乘农用车出行。要在农村地区重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农用车禁止载人”、“乘坐农用车,安全没保障”、“农用车载人发生事故,驾驶人要赔偿”等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融媒体、公安局)
(六)强化农村出行保障,充实交通管理力量。
14.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15.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局)
三、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15日前)
迅速营造强大整治声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融媒体、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坚持宣传先行,在专项整治之初,迅速将省公安厅、应急厅等四厅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广泛告知社会,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2月15日)
各乡镇(城区)、村、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6大工作任务及15条整治措施,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总结审视整治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的整治任务要一盯到底,确保整改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发扬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和农田作业运输需求得不到保障、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等易导致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发生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四、职责任务分工
乡镇(城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助理员、网格员等现有的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农用车违法载人移交处置流程办法》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局: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局: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更换施工队伍。负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负责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
农业农村局: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治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局:负责城市新建或改建道路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农用车的治理。
综合执法队:负责城市道路养护施工以及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农用车的治理。
工信局:负责指导识别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
自然资源局:严禁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积极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融媒体中心: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信息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专项整治期间,县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管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一地一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将组建督导组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整治措施。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通报村委会,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网格员、劝导员,对村委会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两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乡镇于9月10日前上报本辖区农村地区五类重点车辆台账;
二是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9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1〕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21〕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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