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管员工作总结

时间:2021-11-29 19:34:39 总结 我要投稿

劳动协管员工作总结

  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让我们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梳理,再写一份工作总结。你所见过的工作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协管员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协管员工作总结

  一、20xx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主要工作特点及做法

  (一)就业促进工作成果继续扩大

  1、积极推进“一万、五万”工程实施。围绕“十一五”期间帮助50000名失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对10000名失地人员技能培训的总体目标任务,强化了促进失地人员就业的扶持政策、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及就业服务“四个体系”建设,以失地(失业)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就业促进和技能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本年度,全区新增就业岗位62944个,其中面向区内劳动力新增就业15527人,分别有6540名失地人员和8987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与此同时,对2382名失地人员进行了职业技能(自主创业)培训。新增就业岗位、区内劳动力就业数量及技能培训人数等主要工作指标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0%、155%和119%。

  2、全面落实各级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截止12月底,全区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345本(其中当年发放1447本),共有3883人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其中2679人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64人享受各类用人单位和商贸服务型企业社保补贴,740人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总金额达1042万元。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149个,有744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总金额达299.5万元。此外,根据苏高新委[20xx]124号文件精神,对固锝电子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实施了政府奖励,为40家吸纳我区“3545”以上失地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兑现了失地人员综合补贴,通报表彰了16名企业人事经理或经办人员,累计兑现上年度政府奖励和综合补贴金额101.8万元。

  3、大力实施就业援助和帮扶。在继续组织开展“送政策、采岗位、促就业”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新建了10家失地人员就业援助基地,先后举办了24场失地(失业)人员招聘专场,其中大型招聘专场4场,把失地(失业)人员招聘专场办到社区,把近3万个就业岗位送到失地(失业)人员家门口。1-12月份,共帮助2655名“3545”以上大龄失地人员和1144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此外,20xx年,还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小组,加大了对农民工特别是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和帮扶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4、扎实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围绕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在20xx年成功创建11个省和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今年全区34个建成社区全部投入了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并成功通过考核验收,参创率和创建成功率达到了两个100%,其中15个社区被评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与此同时,我区还紧密结合各镇(街道)及行政村的实际,积极组织“充分就业村”、“充分转移乡镇”创建试点,镇湖、横塘两个街道及其所属的12个行政村分别通过了“充分转移乡镇”、“充分就业村”的考核验收。在创建工作中,各镇(街道、分区),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枫桥街道开展了“零距离服务”和“三送”(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浒关分区建立激励机制,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列入社区工作考核指标等,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5、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和平台建设。围绕为广大失地(失业)人员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和就近服务,不断加强以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为重点,以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为基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今年,新成立了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8个镇(街道、分区)分中心,新开通了网上职介超市,辖区内已建成的34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管员及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实现了四级联网。加大了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以镇湖街道10个行政村为试点单位,启动了我区劳动就业信息“村村通”工程,经过努力,全区43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六到位”。

  6、着力完善就业失业服务。加强了服务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分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相继充实了工作人员,重新调整聘任了138名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通过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专题培训和自行举办的各种劳动保障政策业务培训,全区劳动保障协管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加强了就业失业服务,根据统筹城乡就业失业服务要求,在枫桥街道的7个社区进行了通过四级劳动保障网络由社区发放失业金的试点。20xx年,共为851名困难职工发放生活补助金77万元,为463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其中外来人员3041人,累计发放金额达2102万元,为20836名职工办理了退工及失业金审核手续,其中外地务工人员8965人,审核失业金总金额4123万余元;此外,今年还为1753名自谋职业人员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累计托管档案达到6462份。

  (二)自主创业推进力度明显加强

  1、全面启动实施“千人创业扶持”三年计划。为推动三年计划的落实,制定了《20xx年度自主创业工作实施计划》,提出了本年度推进自主创业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具体措施。全年,共扶持418名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超额完成了启动年的目标任务,为三年计划的圆满完成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2、扎实营造自主创业氛围和环境。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自主创业政策和典型宣传的同时,3月份,区召开富民工作会议上,对自主创业“十佳”进行了通报表彰,还请自主创业典型介绍了创业事迹,枫桥街道等单位还重奖了创业之星;4月份,在全市召开的自主创业推进会上,区管委会交流了我区推进失地人员自主创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从5、6月份,在全区开展了以“营造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为主题的自主创业宣传月活动,并利用《城市商报》高新区版进行了专题系列宣传报道;10月份,又在全区范围举行了“活力高新区创业在金秋”主题自主创业推进月活动,各单位纷纷通过举办自主创业培训班、召开自主创业联谊会、座谈会等形式,扎实推进自主创业工作开展,与此同时,面向社会征集了50个适合失地(失业)特点的创业项目,与区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举办了大型自主创业推介会,吸引千余名有志自主创业人员参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3、着力解决自主创业瓶颈问题。针对失地(失业)人员在自主创业中经常遇到的缺少资金和经营场地等“瓶颈”问题,区专门建立了100万元的区级失地人员自主创业基金,制定出台了《苏州高新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试行)》,并在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上举行了首发仪式,将首批30万元区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给10名自主创业的失地(失业)人员。为扎实推进自主创业工作开展,今年,各镇(街道)分区在按规定建立失地人员自主创业基金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具有本地区特色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同时,各地还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自主创业载体建设,其中,横塘街道的自主创业实训基地已经挂牌成立,通安和浒墅关镇的自主创业基地建立工作也已起动,一个由职能部门牵头、区、镇(街道)两级联手推进的促进自主创业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4、不断完善自主创业服务制度和机制。今年以来,区及各镇(街道、分区)先后开办了10多个创业意识、创业实训和创业提高培训班,614名有自主创业愿望或已经走上创业之路的失地人员参加了培训;枫桥街道和浒墅关开发区分别成立了自主创业联谊会;充分利用举办失地人员招聘专场等时机,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自主创业政策咨询等活动,为失地(失业)人员解惑支招。与此同时,区、镇两级自主创业指导和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继续得到加强,功能作用初步发挥,“一条龙”、“一站式”等服务制度逐步完善,自主创业指导和服务中心工作的运作实现了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区域城乡一体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区域以城保、农保、征地养老和高新区医保为主体的社保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工作不断呈现新的亮点,区域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

  1、认真做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围绕稳步扩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扎实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基金征缴、专项稽核、社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及社保待遇发放等重点工作。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率达到96.7%,人均缴费基数达到1627元,明显高于上年;以实施生育保险新政策为契机,先后举办了10多期培训班,对600多家企业的经办人员实施了培训;对830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社会保险专项稽核,查出少、漏、逃缴社保基数3500余万元,共补缴社保基金1500余万元;截止12月底,参保单位4311家,比上年底增加586家,参保人数达28.08万,比上年末净增3.02万人,20xx年,共征缴各类社保基金23.66亿元,增幅达31%。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4.1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14亿元、医疗保险6.50亿元、工伤保险0.52亿元、生育保险0.52亿元、失业保险1.53亿元、转移收入0.27亿元;1-12月份,共支付各类城保社保基金约2.92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7331.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96.70万元、医疗保险471.50万元、工伤保险1024.10万元、生育保险3573.70万元、失业保险2351.70万元及转移支出3668.70万元。与此同时,退管工作得到加强,全区26个社区配备了退管协管员,精心组织了“银龄风采”庆祝老年节文艺汇演,组织3014名退休人员参加了健康体检,各项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2、扎实做好区新型医保制度推行和完善工作。制定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实施,完成了对区域原四种不同医疗保障办法的整合。为保证区医保的顺利推行,在面上宣传的同时,制作发放了10万多份宣传张和宣传画,组织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做工作,区还举行了隆重实施仪式;组织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加班加点,采取上门采集与核对相结合的办法,完成了20.3万余人的基础信息登记和录入工作;投入270余万元,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硬件招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网络试运行及医保证卡、表式的设计制作、发放、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及各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春节前后各镇(街道、分区)组织有关人员,放弃休假,采取上门收缴、设点收缴等办法,赶在4月底前完成了对17.3万多人的参保收费工作,使区医保的参保率达到99.01%,目前,区医保的参保人数达到17.5万人。20xx年区医保基金收入4517.60万元,5-12月份累计支出2014.90万元,其中市居民和少儿医疗保险人员转移支出1182.20万元,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832.70万余元。针对实施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下半年,着力加强了有关管理,及时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了完善,逐步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积极将区医保网络向村卫生室进行延伸,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上门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区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区医保制度不断得到完善。

  3、不断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农保收费制度,全面实施了银行代收费办法,定期对农保征缴数据进行分析,建立了重点催缴人员数据库,逐步完善了农保费催缴办法,实现了将农保费用收缴率稳定在95%左右的年度目标任务,12月份达到98.25%。年初,还调整了农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免除了低保边缘人员的个人缴费,提高了农村社会养老补贴标准,保持了农保待遇在苏州大市范围的领先水平。截止12月底,全区参加农保的纯农人员有29056人,共有14284名老年农民享受农保养老待遇,年度累计收缴农保费5276.80万元,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724.30万元。

  4、稳步推进区征地保养制度实施。20xx年全区新增征地一次性安置人员916人,被抚养人353人,享受征地保养人员1824人,截止12月底,全区享受征地保养金人员总数为57244人,年度累计支付征地养老金、待业金、伤残补助金、丧葬费1.70亿余元。为提高征地保养人员待遇,今年1月和10月两次调整征地保养金标准,目前,“5560”以下和以上征地保养人员的征地保养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220元和280元,在苏州大市范围保持了领先水平。此外,征地保养人员领取保养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了100%。区医保与原征地医疗保险和市区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先后为区医保制度实施前,参加区征地医疗保险的61503人,支付医药费307.80万元,72名参保人员享受到征地医疗保险救助金。与此同时,下半年起,还就完善区征地养老保险制度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提出了制定并实施征地新办法思路和建议,为明年全面实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5、认真做好居民、少儿医保制度实施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发放工作。20xx年度,为参加区医保人员中符合市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5.4万人集体办理了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支付市居民医保费1062万元,为3.2万多名少儿办理了参加市少儿医保的手续,为其中的15000多名少儿办理了退费手续。从1月份起,全区共有406名无固定收入的城镇户籍老居民享受到了每人每月150元的养老补贴。

  (四)劳动关系和谐局面得到维护

  围绕年初提出的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年”建设要求,积极探索新思路,全面实施了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中小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各类劳动纠纷事件得到了积极妥善处理,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局面得到维护。

  1、制定并全面推行了劳动保障诚信制度。针对劳动监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和途径,引导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制定并实施了《高新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在以对企业进行报送书面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年检)为基础,从十一个方面对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将区域企业诚信等级分为A、B、C三级,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目前,已评出“苏州高新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A类企业45家,对初步被确定为劳动保障诚信C类的7家用人单位逐一进行了约谈。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实施以来,诚信导向作用已初步凸显,为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进行了有效的尝试。

  2、率先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在继续积极实施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区域部分中小企业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的状况,积极完善预防机制,2月份,以区党政办的名义制定下发了《苏州高新区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经过积极宣传发动以及上门走访,截止12月底,区域共有154家企业签订了《工资保证金专户认定书》,其中115家已与银行签订《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协议》,累计缴存工资保证金550余万元,3家企业提供了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176万余元。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遏制了欠薪事件发生。

  3、积极有效地实施劳动监察执法。围绕难点,突出重点,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打击非法用工和夏季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缴费、民营职介参保等10个专项劳动监察执法检查。7-8月份,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区域内非法使用童工、严重超时加班、扣发工资等非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年初以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25家,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38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375份,补缴社会保险131万余元,涉及职工1817名,为8056名职工追发工资待遇329.6万元。还先后13次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非法职介活动进行打击,共取缔各类非法职介325家(次)。

  4、认真做好日常监察管理和劳动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全面实施了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备案制度,截止12月底,全区进库有效劳动合同达到25.3万余份;加大了定期书面材料审查力度,对1264家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定期审查(年检),比去年同期增长126%;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与区工会等部门协调,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培育,督促5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在东渚、镇湖等地尝试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50余家中小企业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指导苏州科技工业园(狮山街道工业园)参加“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评比并获得成功。劳动信访方面,先后接待处理劳动来信、来访投诉2750件,受理投诉举报347件,劳动监察立案115起,结案115起,结案率100%,处理网上咨询投诉40余件,处理省长、市长、区长信箱群众投诉20多件,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0余起,受理企业及职工个人工伤事故认定申报492件,办理伤残鉴定176起。此外,还承办区“两会”建议、提案12件。

  5、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0xx年,区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同比上升53%,且主要集中工伤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和加班工资约定及支付等方面。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继续积极做好劳动纠纷案件预防工作,深入重点企业授课,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力争做到“防患未然”;另一方面继续贯彻“重在基层,重在宣传,重在调解”的工作方针,积极发挥乡镇仲裁办事处的作用,下发了《关于明确高新区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明确了各镇(街道、分区)管辖劳动争议的职责和范围,在东渚镇劳动所进行了现场示范开庭;三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劳动纠纷。20xx年全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90起,其中立案处理413起,结案处理386起,涉及经济标的1096.8万余元。

  6、积极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因应《劳动合同法》实施,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向管委会提出了关于全面加强我区劳动保障和监察执法力量的报告(建议),初步拟定了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加强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举办了12期培训班,对1100多家企业人事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为明年《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做好了前期准备。

  (五)劳动保障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有了新提高

  1、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坚持把工作创新作为提高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年初,局专门组织召开工作创新座谈会,提出了15个创新项目,为抓好落实,局还下发了《关于逐项落实工作创新项目的通知》。今年以来,从区医保办法的制定、实施、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的组织、对各镇(街道、分区)自主创业载体建设的指导和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和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网上职介超市的开通等,均充分体现了工作创新。

  2、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整理并公布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有关工作流程;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学习和管理制度;加强了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改善办事环境,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文明服务,社保中心还组织开展评比“服务之星”等活动。此外,还把开展工作调研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针对当前全区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诸如:如何完善区域征地保障办法,如何加强全区劳动保障力量建设,如何加快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3、积极发挥机关党、团组织作用。年初,针对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成立了局机关党总支部及机关、社保、监察三个支部,选举产生了党总支和各支委成员。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深化劳动保障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参观学习、知识竞赛、户外拓展、登山比赛等活动。同时,坚持以党建带团建,积极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既活跃了工作氛围,起到了凝心聚力作用,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20xx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

  (一)就业创业的“瓶颈”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失地(失业)人员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就业的稳定性普遍有待进一步提高;失地人员特别是西、北部乡镇失地人员的就业观念滞后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转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促进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载体和平台建设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尚不明显。

  (二)区域劳动关系中不稳定因素仍然比较多

  因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各类劳动信访、投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上升的幅度仍然较大;从宏观上把握劳动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理念和观念仍进一步转变。

  (三)社会保险实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主要表现在:城乡社会保险“全覆盖”还存在死角,区医保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还不完全到位,参保人员对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反映比较大,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方面仍有不少具体问题需要解决。此外,农保费用的收缴率还不够稳定。

  此外,劳动保障执法能力、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机关内部建设及有关业务管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机关及事业单位内部、各事业单位之间以及机关与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xx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xx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法实施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域开发建设中心工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赋予的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扎实推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社保安民工作开展,着力在巩固完善和发展提高上下功夫,力求在推进工作创新和打造工作亮点上取得实效,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求得突破,全面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为打造最具竞争力的一流高新区做出新贡献。

  (一)就业创业工作

  围绕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充分转移乡镇及“村村通”工程建设为抓手,以稳定就业、创业促就业和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为工作重点。

  1、继续抓好“一万、五万”工程计划的实施。年内完成对不少于2000名失地人员的职业技能(自主创业)培训;新增就业岗位35000人,其中面向区内劳动力新增就业不少于10000人。

  2、继续抓好各级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的落实。重点通过兑现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费税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促进灵活就业,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继续抓好苏高新委[20xx]124号等区域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就业促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建设,全面落实促进失地人员就业工作考核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3、建立失地(失业)人员就业岗位储备库。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切实发挥失地人员就业援助基地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加大力度,拓宽渠道,积极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不断完善保护性推荐安置和困难群体就业托底机制。年内要完成就业岗位储备库建立工作,开发不少于1000个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除,确保区内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双失业”、纯农户及单亲等就业困难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率达100%。

  4、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要求,加强就业创业载体及平台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在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及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为主体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网上职介超市”作用的基础上,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充分转移乡镇”创建和“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继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活动,把就业岗位送到“家门口”。年内,区及各镇(街道、分区)举办失地(失业)人员招聘专场不少于20场,建成社区(含社区服务中心)100%达到新一轮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其中达到省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不少于30%;100%的行政村按照“六到位”要求,高标准实现劳动保障“村村通”。努力使社区经过登记并且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失地劳动力和其它人员的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

  5、深化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推进工作。按照“千人创业扶持”三年计划要求,着力抓好自主创业载体和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工作“亮点”,因地制宜推进自主创业载体建设,各镇(街道、分区)至少建立1个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基地,力争在解决制约失地人员自主创业的“瓶颈”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做好《苏州高新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暂行)》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区级自主创业基金在促进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中的帮扶作用;切实发挥区、镇(街道、分区)两级失地人员自主创业指导和服务中心机构作用,不断深化“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度,扎实做好自主创业项目推介进社区工作,通过项目推介和组织开展自主创业联谊活动,把自主创业项目、经验和服务送到社区,送到有志创业的失地(失业)人员“家门口”,年内重点扶持350名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二)社会保障工作

  20xx年,社会保障的着力点是稳定、完善以城保、农保、区医保和征地保障为主体的区域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是推进实施区域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轨”工程,在社会保险政策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保障对象的“全覆盖”。

  1、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办法。根据市政府[20xx]139号和[20xx]128号文件精神,出台《苏州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积极启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轨”工程,确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同等“城保”养老金待遇。在此基础上,做好征地新、老办法的衔接工作,适时提高第四年龄段征地保养人员的保养待遇和标准。

  2、进一步完善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抓好区医保基金的收缴工作,确保区医保基金收缴率不低于98%;积极与区社会事业局等部门协调,着力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建设,增加区医保村级医疗定点机构的数量,切实方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妥善解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镇(街道、分区)的村卫生室100%达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其中,符合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的开通率达到100%;加强区医保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完善区医保的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

  3、巩固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农保管理水平,逐步将农保计算机网络向行政村延伸;加强农保工作考核,继续完善银行代收农保费制度,采取银行代收与农保协管员上门催收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农保费用催缴工作力度,提高农保参保率,适时提高农保待遇,确保农保费用收缴率稳定在96%以上。

  4、稳步做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加强对企业社保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扎实抓好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各项社保待遇发放等常规工作,稳步扩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

  5、妥善解决部分无保障居民的社保问题。在继续做好市少儿、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老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实施工作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消除社会保障“盲区”,全面解决因“老政策”造成的部分无保障居民的养老补贴问题,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的“全覆盖”。

  6、抓好“三险合一”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适应农保网络“村村通”、区医保网络“进村入市”和征地新办法实施工作需要,做好社保中心现有计算机系统升级准备及实施工作,建立“三险合一”的区域性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

  (三)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要围绕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以实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为重点,以劳动合同和管理“充分覆盖”为目标,全面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工程,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1、全面实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推进劳动管理重心下移,按照网格化动态管理要求,扎实做好50个劳动监察网格划分及“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络体系,确保网格划分建立、劳动保障协理员配备、经费保障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四到位”,扩大劳动监察管理工作的覆盖面。

  2、继续全面实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根据《高新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积极与工会等部门协调,认真做好劳动保障A类企业的培育和C类企业的转化工作,引导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诚信守法。年内新增达到劳动保障诚信A类标准的企业不少于200家。

  3、继续推行中小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全面实施《苏州高新区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现有基础上,餐饮服务类等重点企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覆盖率要达到100%。

  4、探索建立企业人事经理持证上岗制度。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在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同时,加强对企业人事经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企业人事经理队伍素质;探索建立重点企业人事管理人员对企业违规情况自检报备登记制度,逐步推行区域企业人事经理持证上岗制度。

  5、继续实施企业劳动合同报告(备案)制度。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的要求,力争区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100%,采取网上自行申报备案与监察督促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确保年底前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数量与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数量基本一致。年内完成对不少于1500家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审查,企业参保职工劳动合同书面报告率达到95%以上。

  6、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投诉举报调查,积极组织实施各种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完善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单位劳动关系的监控;探索建立企业有关信息反馈和内部情况通报制度;针对区域企业存在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应对和处理办法和方案,确保将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

  7、认真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认真抓好新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和贯彻,继续执行“重在基层、重在调解、重在预防”的方针和原则,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权限,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仲裁办事处(分庭)作用;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快速处理机制方式和方法,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率力争达到100%。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和队伍自身建设

  20xx年,区、镇两级劳动保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围绕“真情相助、公正执法、严细求实、善思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能力建设。以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法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努力使全区各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做到政策熟、业务通、会做事;劳动保障机关要着力增强对企业进行规范的引导能力、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调查研究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及依法行政、保障企业及劳动者权益的服务能力。

  2、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具体工作,继续深化“真情相助,服务第一位劳动者”这一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推行“五心”服务即: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问题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提供帮助诚心、解决问题真心;围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简化、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做到礼貌接待、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机关基层作风建设。

  3、开展评先创优活动。继续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4、加强机关党(团)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好以党建带团建,促工会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公正执法教育,积极开展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努力塑造规范有序、快捷高效、和谐协调、创新进取、奋发向上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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