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溺水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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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溺水检查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2022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xx)18号)、《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府办发(20xx]7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五个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全面部署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家庭美满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当前,我镇正处汛期,气候持续升高,雷雨风暴较多,一些水域水位偏高,情况复杂莫测,安全隐患大,加之七月处又于高考、中考期,假期长、天气热,一些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学生,安全意识不够强,家长监护不到位,私自下水游泳、嬉闹、捕鱼等情况较为普遍,极易诱发各类溺水事故。为此,孝岗镇站在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领导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紧动员和全面部署。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和部署,经研究,调整孝岗镇2022年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饶国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锋娥(副镇长)
成员:各驻村班子成员、镇卫生院、中心完小
执法队人员及各村(社区)书记
二、落实有力措施,坚决筑牢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防线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依据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做好防溺水工作。
1.切实强化涉水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防范措施。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尤其是情况不明的江河、湖堰、沟渠、水塘等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设立和定期检查安全警示牌,对破损、模糊的警示标志要及时修补、更换,在危险水域、重点涉水区域要设置永久性警示标识,添加防护栏,提高警示辐射圈,确保警示到位。
2.切实强化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监护责任。各村、社区及中心完小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有效督促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负起教育和监护责任,担负起预防子女溺水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针对汛期、暑期和高温季节易发溺水事故实际,教育子女时刻牢记“六个决不”,即: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决不在无法保障个人安全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绝不在上下学途中嬉水玩耍。
3.切实强化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及中心完小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连续播放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及自救知识,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珍爱生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警醒家长切实加强对子女的监护和教育。
4.切实强化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处置能力。各村、社区要强化青少年溺水事故处置能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
三、压实责任制度,杜绝溺水事件发生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督促辖区各水域完善安全设施、设置安全警示牌,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防范措施,重点抓好双休日、节假日及上下学途中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对各村(社区)溺水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要对辖区水域统一编号,落实承包人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要在村、社区设置防溺水宣传栏,在易溺水的水域,统一制作防溺水警示标牌。发现有青少年学生在辖区内水域游泳、戏水要及时劝阻,并向其家长(监护人)和所在学校通报,确保信息畅通。
乡镇防溺水检查方案2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中小学生、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经研究,成立“演陂镇预防中小学生儿童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承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防水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要组织开展在校学生防溺水集中宣讲专题讲座、施救演练等活动,暑期安排教师做好家访工作;派出所要将预防溺水工作纳入日常警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加强巡查。及时对溺水人员实施救援;交管站要加强对路边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卫生院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面向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防溺水知识讲座,普及溺水緊急处理常识。及时对溺水人员实施救援;各村(社区)要成立宣传志愿小分队,加强对塘坝、堰头的巡逻劝导,立好警示牌,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开展宣传和结对帮扶作用,加强安全教育。
三、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各中小学校、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对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落实监护责任。中小学生儿童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教育中小学生儿童不要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3、加强宜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中小学生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在每年四月至九月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防溺水主题班会:为每个班配备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赛: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结合屋场恳谈会,通过屋场恳谈当面交流,将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家家户户及每个村民身上,切实提高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与效果。
4、排查登记危险水域全覆盖。对本镇范围内的所有水域要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不遗漏;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辖区水域的排查和整治活动,要对周边的池塘、河流、废弃采石场尾矿库、取土坑等水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警示工作,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其他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责任人和巡査人员全覆盖。对所有水域明确责任人和巡查人员。
6、防护措施全覆盖。配齐安全警示牌、安全护栏、应急救援设施(救生圈、应急绳、长竹竿等)。
7、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各村、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8、设立见义勇为奖。针对勇于救助溺水人员的好人好事设立见义勇为奖,并发放1000元奖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中小学、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中小学生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教师作用,通过电话、微信、实地家访等形式,提醒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和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3、严明纪律,落实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镇小Ⅰ型水库2座由水管站为管护责任人、小Ⅱ型水库10座分别由水库所在村的村支部书记为管护责任人。水库所在村要围绕确保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的`目标,加强督査,确保预防溺水工作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对因工作不利、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同时,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溺亡责任追究。
1、1-2人溺亡事故责任追究
经认定学生所在学校有明显责任的,校长给予党内警告或政务记过处分;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大过处分;班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或政务记过处分,并扣除50%的年终绩效考核奖。
经认定学生溺水事故所在地管护责任单位有明显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水管站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大过处分。
2、3人及以上溺亡事故责任追究
经认定学生所在学校有明显责任的,校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大过处分;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大过处分;班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大过处分,并扣除全年的年终绩效考核奖。
经认定学生溺水事故所在地管护责任单位有明显责任的,村支部书记或水管站责任人予以免职。
六、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或镇属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乡镇防溺水检查方案3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成立“褚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耿文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彦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暑期游泳等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党政办: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村义务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中小学: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防溺水一封信》,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与家长签订《预防溺水承诺书》,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水利站: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村建所、土管所: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七)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企业办:督促各企业至少组织一场次以上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九)妇联、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十)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守牢塘河、呵护生命”为主题的相关专题宣传。
(十一)各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四、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来褚集务工、探亲的外来人员;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沟渠、河塘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1.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沟渠、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责任人、安全隐患以及警示标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并形成各村危险水域工作台账,分片包保到人,确保每个沟渠、水塘、水坑都有包保责任人,包保责任人每天要不定时巡逻,重点时段(上午9:00——傍晚6:00)重点巡逻,巡逻有记录,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要建立辖区内各组各片的青少年儿童台账,对重点人群(留守儿童、游泳爱好者等)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网格化包保责任体系,责任到人,包保到户。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来褚集务工、探亲的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五、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或镇直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是各村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各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组织,认真部署、强力推进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村各单位要围绕努力确保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防溺水检查方案4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厅发〔20xx〕1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全镇风险水域巡查值守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学校周边及村池塘、水库、河道、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防溺水工作安全隐患,杜绝溺亡事故的发生。
二、防范措施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全面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突出“三个重点”进行教育,即: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内容。重点时段是上、下午放学,节假日,暑假、高、中考以后;重点人群是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重点内容是做到“六不”:不私自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不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中心小学一是要健全家校联系机制,暑期通过大家访活动,切实增强家长安全意识,使家长在暑期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监管,努力形成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二是推进落实监护人监管责任,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要求学生家长签署《学生预防溺水事故承诺书》交学校存档,承诺尽到监护责任,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并积极配合防溺水教育活动,教育孩子不私自游泳戏水,也不带孩子到危险水域游泳。三是发动“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对留守儿童实行结对监管。同时丰富青少年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力求让孩子们度过平安、快乐的假期。
三、责任人及值守安排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巡查和坐班值守制度,履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
(二)对排查出来的风险水域巡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挂村领导和工作组长负责对所挂村的风险水域巡查值守进行监督检查并负总责;村级责任领导对辖区内风险水域巡查值守进行安排并负总责;村“两委”值守人员对辖区内风险水域按时间安排表进行巡查;村级包片责任人对包片辖区内风险水域做好巡查值守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安排表必须在岗坐班值守。
(三)各村(社区)按照要求执行巡查和坐班值守,巡查值守人员原则上由村“两委”成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组成。
四、工作内容
(一)高风险水域巡查值守要求:值守时间为发文即日至11月底每周一至周四11:30-14:30、17:30—21:00;周五11:30-14:30、15:30—21: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08:00-21:00,暑假期间另做安排表;对值守的水域进行巡查,发现中小学生游泳戏水等情况要劝返;对配备的警示标牌、救生设施等设备进行管理,发现存在问题要立即向镇联席办汇报,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坐班值守,做好值守记录和值守相片的保存。
(二)中风险水域巡查值守要求:值守时间为发文即日至11月底每周一至周四11:30-14:30、17:30—21:00;周五11:30-14:30、15:30—21: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08:00-21:00,暑假期间另做安排表;对值守的水域进行巡查,发现中小学生游泳戏水等情况要劝返;对配备的警示标牌、救生设施等设备进行管理,发现存在问题要立即向镇联席办汇报,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坐班值守,做好值守记录和值守相片的保存。
(三)低风险水域巡查值守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周末及节假日每天中午、下午、傍晚各巡查一次,对配备的警示标牌、救生设施等设备进行管理,发现存在问题要立即向镇联席办汇报,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坐班值守,做好值守记录和值守相片的保村。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学生防溺水工作,组织开展防溺水巡查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联席办要加大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巡查值守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防范学生溺水巡查值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防溺水职责、不及时部署防溺水工作导致出现溺水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各村(社区)、学校每周五下午向镇文化站报告本周防溺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防溺水工作,每半月向分管领导汇报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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