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必修重要知识点总结

时间:2022-04-25 09:24:16 总结 我要投稿

数学必修重要知识点总结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中,大家都没少背知识点吧?知识点也可以通俗的理解为重要的内容。你知道哪些知识点是真正对我们有帮助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数学必修重要知识点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数学必修重要知识点总结

  数学必修重要知识点总结1

  一、平面的基本性质与推论

  1、平面的基本性质:

  公理1如果一条直线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在这个平面内;

  公理2过不在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公理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

  2、空间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直线与直线—平行、相交、异面;

  直线与平面—平行、相交、直线属于该平面(线在面内,最易忽视);

  平面与平面—平行、相交。

  3、异面直线:

  平面外一点A与平面一点B的连线和平面内不经过点B的直线是异面直线(判定);

  所成的角范围(0,90)度(平移法,作平行线相交得到夹角或其补角);

  两条直线不是异面直线,则两条直线平行或相交(反证);

  异面直线不同在任何一个平面内。

  求异面直线所成的角:平移法,把异面问题转化为相交直线的夹角

  二、空间中的平行关系

  1、直线与平面平行(核心)

  定义:直线和平面没有公共点

  判定:不在一个平面内的一条直线和平面内的一条直线平行,则该直线平行于此平面(由线线平行得出)

  性质:一条直线和一个平面平行,经过这条直线的平面和这个平面相交,则这条直线就和两平面的交线平行

  2、平面与平面平行

  定义:两个平面没有公共点

  判定:一个平面内有两条相交直线平行于另一个平面,则这两个平面平行

  性质:两个平面平行,则其中一个平面内的直线平行于另一个平面;如果两个平行平面同时与第三个平面相交,那么它们的交线平行。

  3、常利用三角形中位线、平行四边形对边、已知直线作一平面找其交线

  三、空间中的垂直关系

  1、直线与平面垂直

  定义:直线与平面内任意一条直线都垂直

  判定:如果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的直线都垂直,则该直线与此平面垂直

  性质:垂直于同一直线的两平面平行

  推论:如果在两条平行直线中,有一条垂直于一个平面,那么另一条也垂直于这个平面

  直线和平面所成的角:【0,90】度,平面内的一条斜线和它在平面内的射影说成的锐角,特别规定垂直90度,在平面内或者平行0度

  2、平面与平面垂直

  定义:两个平面所成的二面角(从一条直线出发的两个半平面所组成的图形)是直二面角(二面角的平面角:以二面角的棱上任一点为端点,在两个半平面内分别作垂直于棱的两条射线所成的角)

  判定:一个平面过另一个平面的垂线,则这两个平面垂直

  性质:两个平面垂直,则一个平面内垂直于交线的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垂直

  数学必修重要知识点总结2

  1.有理数:

  凡能写成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注意: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a不一定是负数,+a也不一定是正数;p不是有理数;

  2.数轴:数轴是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

  4.绝对值:

  (1)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的绝对值是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注意:绝对值的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

  (2)绝对值可表示为:或;绝对值的问题经常分类讨论;

  5.有理数比大小:(1)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2)正数永远比0大,负数永远比0小;(3)正数大于一切负数;(4)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5)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6)大数—小数> 0,小数—大数< 0。

  6.互为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若a≠0,那么的倒数是;若ab=1?a、b互为倒数;若ab=—1?a、b互为负倒数。

  7.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8.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的交换律:a+b=b+a;(2)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9.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10.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

  (3)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式为零,积为零;各个因式都不为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

  11.有理数乘法的运算律:

  (1)乘法的交换律:ab=ba;(2)乘法的结合律:(ab)c=a(bc);

  (3)乘法的分配律:a(b+c)=ab+ac 。

  12.有理数除法法则: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

  13.有理数乘方的法则:

  (1)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

  (2)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注意:当n为正奇数时:(—a)n=—an或(a —b)n=—(b—a)n,当n为正偶数时:(—a)n =an或(a—b)n=(b—a)n 。

  14.乘方的定义:

  (1)求相同因式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2)乘方中,相同的因式叫做底数,相同因式的个数叫做指数,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15.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10的数记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这种记数法叫科学记数法。

  16.近似数的精确位: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那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的精确到那一位。

  17.有效数字:从左边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精确的位数止,所有数字,都叫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

  18.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

  数学必修重要知识点总结3

  1、正数和负数的有关概念

  (1)正数:比0大的数叫做正数;

  负数:比0小的数叫做负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2)正数和负数表示相反意义的量。

  2、有理数的概念及分类

  3、有关数轴

  (1)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数轴是一条直线。

  (2)所有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但数轴上的点不一定都是有理数。

  (3)数轴上,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表示正数的点在原点的右侧,表示负数的点在原点的左侧。

  (2)相反数:符号不同、绝对值相等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若a、b互为相反数,则a+b=0;

  相反数是本身的是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3)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绝对值是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4、任何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

  最小的正整数是1,最大的'负整数是-1。

  5、利用绝对值比较大小

  两个正数比较:绝对值大的那个数大;

  两个负数比较:先算出它们的绝对值,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6、有理数加法

  (1)符号相同的两数相加:和的符号与两个加数的符号一致,和的绝对值等于两个加数绝对值之和.

  (2)符号相反的两数相加:当两个加数绝对值不等时,和的符号与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相同,和的绝对值等于加数中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当两个加数绝对值相等时,两个加数互为相反数,和为零.

  (3)一个数同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加法的交换律:a+b=b+a

  加法的结合律:(a+b)+c=a+(b+c)

  7、有理数减法: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8、在把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统一为最简的形式,负数前面的加号可以省略不写.

  例如:14+12+(-25)+(-17)可以写成省略括号的形式:14+12 -25-17,可以读作“正14加12减25减17”,也可以读作“正14、正12、负25、负17的和.”

  9、有理数的乘法

  两个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再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第一步:确定积的符号 第二步:绝对值相乘

  10、乘积的符号的确定

  几个有理数相乘,因数都不为 0 时,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确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

  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几个有理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11、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0没有倒数。

  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互为倒数的两个数符号一定相同)

  倒数是本身的只有1和-1。

  数学必修重要知识点总结4

  1.数列的定义

  按一定次序排列的一列数叫做数列,数列中的每一个数都叫做数列的项。

  (1)从数列定义可以看出,数列的数是按一定次序排列的,如果组成数列的数相同而排列次序不同,那么它们就不是同一数列,例如数列1,2,3,4,5与数列5,4,3,2,1是不同的数列。

  (2)在数列的定义中并没有规定数列中的数必须不同,因此,在同一数列中可以出现多个相同的数字,如:-1的1次幂,2次幂,3次幂,4次幂,…构成数列:-1,1,-1,1,….

  (4)数列的项与它的项数是不同的,数列的项是指这个数列中的某一个确定的数,是一个函数值,也就是相当于f(n),而项数是指这个数在数列中的位置序号,它是自变量的值,相当于f(n)中的n。

  (5)次序对于数列来讲是十分重要的,有几个相同的数,由于它们的排列次序不同,构成的数列就不是一个相同的数列,显然数列与数集有本质的区别.如:2,3,4,5,6这5个数按不同的次序排列时,就会得到不同的数列,而{2,3,4,5,6}中元素不论按怎样的次序排列都是同一个集合。

  2.数列的分类

  (1)根据数列的项数多少可以对数列进行分类,分为有穷数列和无穷数列.在写数列时,对于有穷数列,要把末项写出,例如数列1,3,5,7,9,…,2n-1表示有穷数列,如果把数列写成1,3,5,7,9,…或1,3,5,7,9,…,2n-1,…,它就表示无穷数列。

  (2)按照项与项之间的大小关系或数列的增减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递增数列、递减数列、摆动数列、常数列.

  3.数列的通项公式

  数列是按一定次序排列的一列数,其内涵的本质属性是确定这一列数的规律,这个规律通常是用式子f(n)来表示的,这两个通项公式形式上虽然不同,但表示同一个数列,正像每个函数关系不都能用解析式表达出来一样,也不是每个数列都能写出它的通项公式;有的数列虽然有通项公式,但在形式上,又不一定是的,仅仅知道一个数列前面的有限项,无其他说明,数列是不能确定的,通项公式更非.如:数列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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