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1
为了贯彻落实县安监局、安监站和瓮福磷矿大塘矿关于矿山复工前大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公司特制定了矿山复工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持续改进的思想,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人员认真落实生产责任、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及职业病危害,保证井下作业环境安全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的绩效。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规程》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改善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作业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组织机构:
1、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公司矿山复工前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南分公司大塘项目部办公楼一楼生产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公司明确专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矿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一)、工作重点:
一是检查本辖区井下有隐患危险的重点区域。二是检查本辖区的所有巷道进行敲帮问顶查看有无松动及锚网上有无浮石。三是检查本辖区的照明及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四是检查本辖区的文明生产是否符合要求。五是检查本公司安全培训记录及安全相关记录台账。
(二)、检查的具体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设置和指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指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
5、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安全危害项目申报。
2、生产区域布局合理化,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3、在生产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控,每天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和隐患记录台账。
5、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
6、新录用、在岗、换岗的劳动者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公司按省有关要求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三)、辖区安全隐患预防工作
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设备管理和运行台账,明确责任人,加强巷道支护和设备使用维护,确保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企业劳动者个人防护
根据生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员工配备国家规定和标准的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具,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企业自检时间:20xx年 2月9日。由公司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矿区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对本矿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检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做好安全隐患记录台账及整改措施方案。
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2
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安委办传〔2020〕9号)精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省、市、县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
(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各类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牵头单位:县安委办、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
(二)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以及房屋建筑,铁路、道路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在建施工项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
(三)矿产资源、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
(四)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运输企业以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重点路段。(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五)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福利机构、商场市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七)造纸、食品加工、纺织印染、皮革鞣制等涉及有机废料处理、焦化、高炉工艺铸造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
(八)燃气、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道、渔业、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工信)、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四、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2.复工复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八个必须”要求情况。“八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3.正常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即: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二)各行业领域内容。
1.涉疫场所。重点检查疫情隔离场所、已复工建设项目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建筑安全状况,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属于老旧危房,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等安全隐患。消防方面重点检查值班值守、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距离是否达标,内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是否足够配备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及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化工企业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各类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实现情况。
3.矿产资源。重点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手续不全非法建设、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违法勘探开采地热等矿产资源,以及未取许可证照擅自进行开采活动。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
5.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包车行车前检查,行车全过程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情况。“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动态监控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工贸。重点检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执行情况,涉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问题,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问题。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
7.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
8.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9.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落实情况。严查相关制度规程不精准,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有限空间辨识、标识不准确。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不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无针对性,作业人员掌握救援技能不熟练、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失常状态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企业为主、部门督查”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进。县级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基本实现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一)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分工,将此次大检查工作要求迅速通知到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分别牵头组织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立即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执法检查计划,成立执法检查组,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方式方法、责任分工及具体检查人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县安委办巡回督导。县安委办结合“下沉基层、服务企业、确保安全”行动,组织巡查督导组对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张长春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赵东辉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大检查活动的统筹部署,督促调度。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航波同志兼任。各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照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按照“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一盯到底,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将力量集中,真正深入一线严格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运用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多种处罚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问题严重的要在媒体公开曝光,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严格责任追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巡查督查重要内容,对大检查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于3月16日前报县安委办。大检查期间,每周四17时前向县安办报送大检查活动信息(样表附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大检查活动小结。县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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