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13 15:03:38 方案 我要投稿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业普查工作方案(通用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通用10篇)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1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xx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和条件

  这次全国农业普查使用现代技术采集数据,与往年农普相比,对“两员”素质要求更高。为做好全县“两员”选聘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选聘工作由县农普办负责,乡镇(街道)农普办具体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

  (一)“两员”的配备xx县本次普查对象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个村(居)委、xxx万农户、xxx万农业人口、xx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且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

  按普查区配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按村(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每个普查区配备至少1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下设置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左右,为方便组织普查工作,对规模较大或居住较分散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拆分;对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可适当合并。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各普查小区“两员”数量,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普查工作量和登记难度申请调整,经县农普办同意后确定。

  (二)“两员”的条件

  1、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使用电脑,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采用纸介质普查入户登记的普查员要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4、身体健康。

  群众工作经验。

  (三)“两员”的选聘范围

  普查期间要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PDA)登记操作,原则上,选聘“两员”以乡镇驻村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青年志愿者、社区和村社干部为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和任务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共同义务和职责

  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不受干涉。对违反《统计法》的人和事要据理说服并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掌握农业普查知识和手持智能终端的使用,掌握农业普查前的摸底、登记、复查、抄录、快速汇总等各种工作技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群众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农业普查。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

  4、要遵守保密规则,严谨、细致作好普查对象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指导员在乡镇(街道)农普办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承担所负责普查区的宣传、单位核查和普查登记,指导和检查普查员业务工作,负责与县农普办联系和协调,在工作中遇到难以确定和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和请示。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普查指导员在乡镇农普办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区的各项普查活动。对各普查小区的工作要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 2。制定本普查区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普查员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

  3、组织各普查小区的农业普查宣传、摸底、登记、复查、快速汇总和普查资料封装、交接等工作。认真处理普查小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4、带头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5、负责《行政村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普查引路员在普查指导员的组织领导下,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做好摸底工作。普查登记前,要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整理好住户和单位摸底表。

  2、在开展摸底工作的同时,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3、做好普查登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普查表,做到普查对象和普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

  4、做好复查工作。普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项目的对错、普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5、做好快速汇总工作。按普查方案规定,及时完成普查资料的手工过录和快速汇总工作。

  6、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三、“两员”的培训

  (一)培训组织

  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对乡镇农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培训。县农普办业务组负责培训班的授课。

  (二)培训时间

  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

  (三)培训教材

  普查指导员以《普查方案》和《普查员手册》(待定)为基本内容,普查员以《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结合xx具体情况加以补充。

  (四)培训方法

  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录像等多媒体手段。要采取课堂授课、学员做练习以及实地试填相结合的办法。要着重对普查员进行调查技能和数据采集设备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课堂摸拟试填和实地试填,重点掌握如何填好普查表。对试填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县农普办负责解释。

  (五)培训考评

  培训结束时,每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都要参加测试,由县农普办统一出题。测试合格者,由县农普办为其颁发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

  四、“两员”工作要求

  (一)忠于职守,尽职履责

  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两员”在开展调查工作时,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登记现场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对登记统计等资料并通过PDA准确填报、审核、上传数据。

  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普查对象进行指导督促;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报告县农普办,由县农普办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认真学习,掌握技能

  要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农普知识,准确理解和把握普查方案内容、普查表式和相关指标解释,熟悉单位核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等普查流程和工作方法,熟练掌握PDA操作和数据采集等业务技能。

  (三)持证入户,依法普查

  执行农业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入户登记时,须持有并主动出示县农普办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同时做好普查宣传,提高普查对象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和对普查工作的参与、支持、配合度。

  (四)践行操守,保守秘密

  严格按照所签署的保密协议内容,自觉对所获取的普查对象的全部资料和基本情况予以保密。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2

  国务院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水利普查是为了全面查清江湖湖泊和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系统掌握江湖湖泊开发治理保护,摸清经济社会用水,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建立基础

  水信息平台,为我乡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搞好水利普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普查时间

  对普查动态指标的填报采用的年度数据。

  动态指标的台帐数据的登记时段为1月至12月,作为填报指标。

  三、实施步骤与责任分工

  (一)实施步骤

  1、成立普查机构(12月1日~12月10日)。参照国务院、省、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模式,做好部门沟通协调,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选聘得力干部和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普查工作。

  2、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12月11日~12月22日)。根据我乡普查工作内容和普查对象数量等实际情况,按照选聘条件和要求,选聘一定数量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培训和普查工作做准备。

  3、普查培训(12月23日~1月20日)。按照县水利普查办统一安排,培训行政和技术人员、普查指导和普查员。

  4、普查对象清查(1月20日~1月25日)。利用国家分发的普查工作底图,按照“在地原则”,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摸清普查对象的名称、位置、规模、管理单位、隶属关系等,编制各类水利普查对象名录,确定普查表填报单位。

  5、普查数据采集与登记(1月26日~12月31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根据编制的普查对象名录底册,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指导基层填表单位填写普查表。

  6、数据处理与上报(1月1日~1月15日)。乡级普查机构对现场调查采集的数据或基层填表单位填报的普查表和台帐表,填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基础数据正式上报至县级水利普查办公室。

  7、数据审核和验收(1月16日~1月26日)。对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平衡分析,并通过数据质量抽查,进行数据质量评估。

  10、工作总结(1月26日~2月1日)。在普查过程中填写工作日志,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逐一记录下来。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并逐级上报。

  (二)工作责任

  我乡普查机构的主要工作责任为:

  1、制定我乡普查试点实施计划。

  2、负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落实普查人员。

  3、负责普查试点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组织基层普查员的培训。

  4、组织我乡普查对象的清查、登记、复核。明确普查对象填报单位,对本级普查机构不能组织填报的普查对象上报上级普查机构。

  5、通过档案查阅、野外调查、现场查勘、基层填表等方法收集、复核普查数据,组织填报普查表。

  6、负责完成数据的登记、审核、汇总和上报。

  7、负责基层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普查数据质量的抽查、验收。

  8、总结普查试点工作,编制本乡普查试点总结报告,提出普查实施方案完善的建议。

  四、普查的主要对象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4号),全乡第一次水利普查的对象为:我乡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取用水户。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流域和区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等经济社会主要指标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五、总体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这次水利普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的总体要求,把水利普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乡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由纪委书记张友杰为组长的我乡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乡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普查工作。

  二是确保普查质量、强化保障措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水利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水利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各类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查明客观

  真实情况,依法制止人为行政干预。要全力做好水利普查的实施保障和协调配合,确保人员到位、培训到位、配合到位。要选聘责任心强、文化基础好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高素质的普查队伍。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内外统筹、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乡普查办公室要在普查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做好普查的方案细化、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数据采集和汇总审核等各项工作。

  三是抓好舆论宣传、争取广泛支持。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围绕各个普查阶段的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充分了解水利普查的意义、要求和相关法规,提高公众对水利普查的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利普查的良好局面。动员各类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自觉防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做到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3

  一、目的意义

  本次地名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我镇范围内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建全地名普查档案和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分水岭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内容

  1、地名普查。地名普查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43子类地名。

  2、点、线、面地理实体普查。(1)点状地理实体。包括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场点,锚地,船闸,渡口,车站,收费站,停车场,加油站,灯塔,井,涵洞,发电站,通信基站,房屋,广场,体育场,城堡,墙,单位,泉,山峰,山口等。(2)线状地理实体。包括公路、铁路、管道、道路、大型桥梁、隧道、灌溉渠、排水沟、渡槽、河(湖)堤、河流等。(3)面状地理实体。包括行政区域、开发区、水库、公园、风景区、丘陵、山脉、湿地等。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

  根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

  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

  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部署全镇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全镇地名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4、审议全镇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

  5、审定全镇地名审查成果;

  6、承办镇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镇地名普查办职责

  1、拟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负责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

  3、负责组织全镇地名普查的宣传工作;

  4、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5、负责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检查和验收;

  6、负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7、负责指导建立、完善各级地名普查数据库;

  8、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9、负责组织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10、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地名普查所需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好地名普查的协助、配合工作,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有效。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3、学习其它先进示范县区的经验;

  4、准备准确的地形图;

  5、设计、梳理、分类地名普查表格;

  6、召开会议,部署我镇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7、对参与地名普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地名普查的相关文件;

  (二)全面普查阶段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勘界协议、统计等资料,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普查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阅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地名信息完整准确。镇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分类汇总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全镇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现场踏勘对照核实,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照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查定字。

  5、数据录入。区民政局组织业内人员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外作业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比较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准备上报地名普查成果到社会事务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

  区地名普查办对各成员单位的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上报阶段

  社会事务办对地名普查工作进行总结,上报普查成果。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业务培训

  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学习地名普查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保密规定。

  (三)收集资料

  按照工作规程,全面收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查、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勘界协议、统计等资料,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四)实地踏勘

  现场标绘或测量地名的地理位置、范围,修测、调绘变化的地形地理,调查采访地名现状,查清现在地名的相关信息和有地无名的地理实体情况。

  (五)地名标准化处理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权限和程序,对普查的地名信息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六)设立地名标志

  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依据有关地名标志标准,对重要地理实体设置地名标志,对未使用标准地名或未按国家标准制作的地名标志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

  (七)建立地名数据库

  将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导入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

  (八)整理资料,制作成果

  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普查成果,形成普查成果。

  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含音像视频),分类归档;

  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

  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

  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审批报告;

  (九)检查验收

  镇地名普查办对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地名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十)上报归档

  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按照规程要求,逐级上报,将普查成果资料立卷归档。

  六、经费保障

  由镇财政自行保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技术要求高。镇政府成立了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各司其责,明确专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并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

  (二)落实经费和人员。一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要落实地名普查工作经费,为地名普查人员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配备专用的普查人员,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专人,负责向镇地名普查办提供本单位有关的地名普查资料。

  (三)严守技术规范。普查联络人员要协助区地名普查人员深入实地,认真开展地名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做好保密工作。普查形成的各种数据、图表等资料要严格按保密文件管理规定处理,不得运用网络传输和使用传真报送,装有地名数据库系统的电脑不得连结外网和局域网,所有报送的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避免泄密。对造成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4

各学院:

  为了解我校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利于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为我校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工作打好基础。我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定于近期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普查

  1.心理普查方式:络心理测评软件系统。

  2.普查时间和地点:10月31日—11月7日,机房安排(详见附件1)。若有同学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上机测评,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在手机端进行测试(详见附件2)。

  3.普查培训:今年采用教育部指定通用测评系统,请各学院指派专人(教师)负责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心理普查开始前,请各负责人仔细阅读《心理测评软件使用指南》(附件2),并将该指南向级学生解读。

  4.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试卷数据采用计算机统计方法进行汇总分析。

  5.在普查过程中若有疑问或提前安排学生测试的学院请及时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刘 老师( )联系。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到场,按照日程表认真组织本学院新生做好心理普查。

  2.施测人员(级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或班主任助理)需向参加测试的学生说明,本次心理测试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也有助于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测验结果没有对错之分,测验结果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严格保管,任何人都不得无故查阅。

  3.施测过程中,施测人员(级辅导员、级心理委员或班主任助理)须提醒学生认真阅读问卷的指导语,但不做任何引导性解释。

  4.所有学生的学校代码均为“11658”,密码为随机生成请各学院辅导员将学生密码分发到个人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5.学生在上机测试过程中不能讨论,需独自完成。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5

  为按期完成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深刻领会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南府发〔20xx〕18号)、《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阆府发〔20xx〕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基本要求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开展农业普查,对于科学制定落实"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包括我乡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二、精心组织实施

  第三次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

  1、成立组织。我乡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长、农业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清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春燕、王惠娟、李小平具体负责全乡农业普查的日常事务。各村(居)要成立以村(居)主任为组长,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为普查指导员、村副主任为普查员,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居)工作小组,村组要选派熟悉情况、群众信任度高、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的村民代表,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2、制订方案。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方案和计划,于2月25日前报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实施。

  3、宣传动员。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村级公示栏广泛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目的、意义,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2月20日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奠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基础。

  4、培训人员。为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月20日我乡将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统一培训,村组在驻村指导员、普查员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

  1、做好经费保障。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除按市拨付资金及时拨付到村(居)外,另乡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农业普查工作,乡财政要建立健全本次农业普查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各项财务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的原则,合理筹集安排好调查经费,确保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落实到位。

  2、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加强督促检查。乡人民政府将与各村(居)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奖惩斗硬,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排位对比,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掌握经济发展和行业分布情况,公平税收负担,促进我镇经济快速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摸清经营业户底数,掌握行业分布状况及构成,为掌握经济全局、进行宏观决策、筹划经济发展提供依据。

  (二)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理顺税收征纳关系,为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提供条件和依据。

  (三)加强社会综合治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协税护税络,促进镇域经济健康发展。

  二、普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次税源普查的范围:行政区划内所有企业(包括公司、工商业户、临时经营业户等,粉皮粉条加工业除外)。

  税源普查的主要内容:调查对象的工商、税务注册情况和本年度有关税收资料、经营基本情况中相应的指标数据等,对某些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税源普查工作是加强税收管理、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环境、保障国家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特成立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税源普查的动员、组织、协调工作,具体统筹税源普查各项事宜。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税源普查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普查和汇总分析三个阶段,自20XX年9月26日起至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9月26日)

  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全面启动普查工作。

  (二)全面普查(9月27日-10月17日)

  在镇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展开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源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由各村对本辖区内税源情况进行普查,填写“20XX年税源普查工作底稿”,摸清税源状况;二是由各村根据“20XX年税源普查工作底稿”,填写“20XX年税源普查汇总表”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纸质版在本辖区公开栏或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完成后,将“20XX年税源普查工作底稿”和“20XX年税源普查汇总表”电子版以管区为单位汇总后报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税源普查工作台账。

  (三)汇总分析(10月18日-10月20日)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普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收法律法规对镇域内税源管理情况进行规范,形成税源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提出加强经济统筹、规范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强化依法治税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此次税源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税源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实行责任倒追机制,对造成数据虚假失真或影响普查进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一追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部门和普查小组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各管区、村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宣传和事前通知等工作,并指派专门人员配合好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

  (三)严格政策,确保质量。税源普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和税收情况调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在摸清底数,重在改进工作,必须高质量完成。各纳税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财务会计账表和纳税资料,不得人为调整普查数据,确保普查基础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四)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各村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喇叭等宣传方式进行覆盖式税源普查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广造舆论,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为强化社会监督,便于广大公民反映在纳税方面的违法犯罪等行为,设立公开服务和举报电话。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7

各村委会,各下村工作组: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我镇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地按时完成,经研究,决定制定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要着力在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动员的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让各界人士关心经济普查,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积极参与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工作区域划分:

  1、经济普查办公室成员:

  2、经济普查工作片区划分:

  全镇划分为十个普查片区

  3、规模企业经济普查工作成员

  明确经济普查工作责任与任务

  1、经济普查办公室责任与任务:负责指导全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要求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中各阶段的宣传、普查工作的布置、培训、检查、指导、材料收集工作,并负责普查资料的汇总上报,信息传递工作,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2、各普查片区工作责任与任务:各片区经济普查工作必须按阶段按时间积极开展,组织好普查员参加普查工作的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普查的登记、清查等工作并准时上报各类材料。

  3、法人单位经济普查工作(规模以上企业)由企管站负责,必须严格要求,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真实反映经济全貌。

  经济普查工作经费补助方案

  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按经济普查的各阶段工作实质完成情况,安排经费给予普查员补助并对普查办公室工作中所需经费进行核拨。

  1、参加经济普查普查员培训工作的普查员,按培训时间每天补贴100元/人。

  2、各片区普查员工资补贴按普查上报单位个数进行补贴,每个单位补贴20元。

  3、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普查办工作人员,规模企业普查工作人员另按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度进行补贴。

  4、普查工作过程中若遇其他需加班的上报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经核实后给予相应补贴工资。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水平,实现工程管线数字化、动态化、现代化管理,更好地为县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现状,建立地下管线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实现科学化、数字化、动态化管理,提高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包括地上线杆、线路)、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二)普查内容: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建立健全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全县统一数据格式标准,将管线测量结果录入数据库,实现管线管理的数字化,并做好后续新建管线的动态更新。

  三、工作步骤

  1、2月底前,各管线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制定本单位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包括负责人、日常工作联系人),报送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局)。

  2、4月底前,各管线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5月底前,由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管线普查成果和管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各相关单位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地下管线普查实行属地负责制、产权单位负责制。县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编制管线普查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进行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并做好地下管线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工作。各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既有地下管线相关基础资料,建立和完善所属地下管线专业信息系统。各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每半个月向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查工作进度情况。

  对发现的无主管线,由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普查和隐患排查,并由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门公示公告后,依据实际情况,予以拆除或封填。

  (三)规范运作、确保质量。各专业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应按照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要求的技术标准开展工作。为保证测量结果的真实完整可靠,测量过程中需委托有相关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质量、探查、测量、作业安排等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管。报送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普查结果,应有监理单位盖章。

  验收应经过探测单位自验、监理单位查验、权属单位核验,以专家评审的方式逐一进行验收。

  为保证管线测量机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的统一,参照执行市规划局编制的《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标准(试行稿)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9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对象:全镇农牧民家庭2015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二)普查方式:普查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自治州201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调查表”,并完成“户表”、“村表”、“乡镇表”的微机信息录入工作。

  三、工作安排

  此项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培训准备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4日)

  1、统计站编制各村农牧民人均收入调查样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民政办对贫困人口登记卡的填写工作进行培训;

  参加人员:包村领导、各村书记、片区负责人,住村工作组,各村大学生(幸福村唐努尔,新渠村阿妮扎,玉堂村赵文娟、马晶晶,思源村肖琴、张晓婷,新戽村甄慧、张倩,龙河村沈子楦、丁世杰,村冯翠英、张入弋)及镇统计站、农经站、民政办相关人员

  2、办公室负责样表的印制和文件袋、中性笔、铅笔的采购工作。

  (二)入户调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

  1、各村根据人员分工,入户调查人均收入和贫困人员基本情况(民政办负责贫困人员名单);

  2、各村根据本村农牧民人均收入完成“户表”的收尾工作。

  (三)电子录入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

  1、统计站对前期入户调查表先行审核;

  2、统计站指导各村大学生对“户表”进行电子录入,并汇总“村表”。

  (四)统计上报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

  1、统计站负责汇总“乡镇表”及统计上报工作;

  2、民政办完成贫困人口登记卡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牧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普查工作事关全局,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村书记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各片区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掌握进度,督促工作,确保普查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保证100%普查面和普查质量,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督导。镇统计站作为这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普查工作,尤其要重视普查数据质量,科学把握农牧民收入已经实现“村村过万元”和计划实现“户户过万元”的辩证关系,积极引导普查人员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篇10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我国本省的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圆满完成我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决定从20xx年至20xx年开展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普查目的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县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全面掌握我县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

  搞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全县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掌握全县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提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

  (四)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县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xx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xx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通河县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为提高普查效率,节约成本:本次普查充分利用现行环境统计体系基础,将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一般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1个重污染行业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6个重点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开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麻类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县城、建制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等。

  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产生大气污染物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等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综合利用、排放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污染物排放与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及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浓度、数量和排放去向等。

  2.农业源

  农田、养殖场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用水排水情况等。

  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各种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包括各种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以城镇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实施污染统一集中处理单位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指:

  1.废水: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2.废气: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源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所有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县里指导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确定污染物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测算法确定污染物排放量,再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结果进行核对。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县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进行宣传,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参加开展普查培训和重点污染源监测。

  2.全面普查阶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20xx年5月底前,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市对各区县进行审核验收,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7月前上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底迎接国家全面验收。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领导小组决定上报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县环保局牵头组织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上报,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各自部门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及支持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

  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普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环保部门配合;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实施安排

  1.准备阶段

  启动

  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

  技术准备

  制定普查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

  部署、开展污染源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培训

  接受省、市培训,并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包括普查技术规范、普查手册和普查软件的培训。

  普查对象清查

  做好普查填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查企业、调查单位的名录,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排污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要关注乡镇产业活动单位和第三产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防止漏报,为普查资料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

  宣传和动员

  配合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开展第一轮宣传报导活动。

  召开“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启动会议”,同时开展第二轮宣传报导活动,为全面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全面普查阶段

  组织开展全县各排污单位填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数据审核、合并、汇总、建立污染源数据库,经过分析、加工,形成总体报告上报

  迎接市里对县里的数据进行抽查和审核,各级普查办公室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

  (五)培训

  接受市对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骨干以及各普查培训教师的培训。普查开始前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普查开始后根据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六)质量保证

  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国家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县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主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七)宣传动员

  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五、普查经费

  县财政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由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纂改普查资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普查工作办公室职责分工:

  县普查工作办公室是我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环保局,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对外协调、文档管理、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申请工作经费及办公室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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