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方案

时间:2024-04-07 17:06:5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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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方案

  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方案1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分类设施,创新宣传举措,开展示范创建,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实现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思想转变,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责任人,确保人员不失位、工作不失管。

  (二)规范硬件设施配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尽快将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到位,标识清晰。配置要求:每个楼层放置两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不少于一组,卫生间、茶水间放置厨余垃圾投放点一个;每幢大楼放置四分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垃圾桶不少于一组;办公室内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同时,为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每个独立办公院落或集中办公点至少设立1个集中回收点。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培训机制。要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不断挖掘宣传新举措。要定期开展多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分类自觉性及准确性。

  (四)强力开展示范创建。要遵循“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扩展”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定期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的、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今年底,市区两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全部创建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鼓励所有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

  (五)优化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本单位“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指导干部职工的投放行为,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分层面加强我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定期组织实地检查,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重视起来,要建立由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落实的工作制度,做到工作方案完备、人员配备到位,工作环环相连、任务层层落实。要认真对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梳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深入查找工作短板,担当尽责、积极作为,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建立本单位、本系统、本区域的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奖励追责及公示等制度。

  (四)加强日常管理。按照“硬件软件齐抓,引导约束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垃圾分类的管理工作。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机关分类收集容器的配备。鼓励安装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要健全各级党政机关强制分类工作管理台账,做到专人负责、台账清晰、报送及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合力,引领城市文明建设新时尚。

  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方案2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方式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xx年10月1日至 10月 31日 )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 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 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 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 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 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xx年10月9日起)

  从20xx年10月9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方案3

  一、目标任务

  20xx年10月1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三、分类方法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龙游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工作措施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1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xx年9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9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人人知晓、个个自觉。要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在单位要做好,在家更要做好,要影响和帮带身边的人和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中去。对于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宣传,及时报送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自查督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并加强对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督考办将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加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各单位履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列入县级部门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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