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通用21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
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出率,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工作模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城区生活垃圾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分类设施:
分类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标识是否准确,是否定时开放,是否具有遮雨、密闭、洗手等功能;是否设置有误时投放点标识及设施。
(二)宣传指南:
分类投放点是否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图,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是否标注清楚,垃圾分类负责人、督导员是否进行公示,是否设置垃圾分类红黑榜;
(三)督导员情况:
督导员是否着装规范,是否定时定点进行分类督导,是否有督导台账记录;
(四)分类投放检查:
重点检查定时投放点分类收集设施内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是否规范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是否破袋投放,投放点是否存在混投、错投等现象;
(五)分类收运:
垃圾清运人员是否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清运,清运是否及时。
四、检查方式
采取每周不定日期、不打招呼、实地查看方式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小区要安排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督导员,社区要做好监督和指导,协助示范小区常态化开展好“三定一督”工作。
(二)区垃圾分类办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取消年度垃圾分类评优选先的资格。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xxx号文件,全面提高建邺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现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处为目标,以垃圾源头分选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科学分分运、优化垃圾分类莫斯,固化街道社区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过城市文明程度,致力打造高端产业云集、核心功能彰显、城市品位卓越、体制机制优越的现代化南京标志区和城市新中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初步形成适合我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至20xx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至20xx年青奥会前全街道基本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减量50%。
三、组织领导
(一)xxxx成立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分工。
1、城管科
负责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负责从区分类办处领受任务并将其分解、分派,及时处理落实;负责将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等信息收集、汇总,建立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并上报区分类办。
2、各社区
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社区各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实施;负责本社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社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四、实施计划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里的统一布署,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一)垃圾分类方法。
1、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
(1)厨余垃圾: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等。
(2)其它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它7种特殊垃圾: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建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二)垃圾分类推广大致分两个阶段。
1、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20xx.1——20xx.12)。在此阶段要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包括日常生活垃圾的四分类;集贸市场垃圾分流;餐厨垃圾分流。
(1)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后,由环卫作业部门负责从指定地点至垃圾末端处理地的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集贸市场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3)餐厨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4)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3
一、活动背景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垃圾混合或分类的程度。在混合存放、倾倒的过程中,虽然居民节省了处置时间和存放空间,但是浪费了垃圾的价值;与此相反,垃圾分类收集则产生价值。垃圾的混合程度与价值之间呈倒数关系,这是垃圾的一个重要特性,也是分类收集的.理论基础。因此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越显重要。
二、活动目的
1.了解目前社区垃圾分类的现状。
2.让青少年深入了解绿色环保的意义,并增强她们的环保意识。
3.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4.普及环保与垃圾的知识,提升全社会对环卫行业的认知,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难度,形成尊重、关心环卫工人的氛围。
5.提高废物利用率。
三、活动时间
8月1日10:00—11:30
四、活动地点
湖中社区二楼多媒体教室
五、活动对象
40名辖区范围内未成年人
六、活动内容及流程
1.自我介绍
2.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解
3.组织青少年3-4人一组在辖区范围进行垃圾分类宣传
4.分享交流
七、活动准备
1.活动报名表(签到表)
2.活动教学视频制作
3.场地布置
4.社区工作人员、社工人员安排
5.志愿者招募(协调活动工作)
6.活动摄影及后续信息报送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4
一、活动背景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传统收集处置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日益恶化的环境,如何通过垃圾减量分类,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二、活动目的
以人为本,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沙为目标,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社区环境质量,创建健康湖中。
三、活动主题
环保科技--垃圾分类宣传
四、活动主办方
望月湖街道湖中社区党总支
望月湖生鲜市场
五、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30日下午2:00-3:00
六、活动地址
望月湖湖中社区二楼
七、参与人群
望月湖生鲜市场经营户
八、活动环节
1.签到;
2.博识科创老师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授课;
3.垃圾分类游戏互动;
4.垃圾分类知识竞答;
九、注意事项
1.注意活动中的物料使用,以防刮伤;
2.现场秩序维护,以防哄抢、踩踏事件的发生。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5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xx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在区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xx、xx和xx3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农村生活垃圾产出种类、村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分类方式
(一)城区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2.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
(二)农村
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村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8
一、活动背景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垃圾混合或分类的程度。在混合存放、倾倒的过程中,虽然居民节省了处置时间和存放空间,但是浪费了垃圾的价值;与此相反,垃圾分类收集则产生价值。垃圾的混合程度与价值之间呈倒数关系,这是垃圾的一个重要特性,也是分类收集的理论基础。因此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越显重要。
二、活动目的
1.了解目前社区垃圾分类的`现状。
2.让青少年深入了解绿色环保的意义,并增强她们的环保意识。
3.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4.普及环保与垃圾的知识,提升全社会对环卫行业的认知,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难度,形成尊重、关心环卫工人的氛围。
5.提高废物利用率。
三、活动时间
8月1日10:00—11:30
四、活动地点
湖中社区二楼多媒体教室
五、活动对象
40名辖区范围内未成年人
六、活动内容及流程
1.自我介绍
2.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解
3.组织青少年3-4人一组在辖区范围进行垃圾分类宣传
4.分享交流
七、活动准备
1.活动报名表(签到表)
2.活动教学视频制作
3.场地布置
4.社区工作人员、社工人员安排
5.志愿者招募(协调活动工作)
6.活动摄影及后续信息报送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x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xx%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x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xx%。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x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全区“城乡环境提质年”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品质之城”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区委办〔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驿亭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我区“城乡环境提质年”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制村覆盖率达100%的要求,在全镇16个行政村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在二都、孝丰两个村为上虞区垃圾分类示范村。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各建制村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持分级分类、可烂减量。注重源头管控,减量可烂垃圾,倡导资源循环利用,村级垃圾分类普遍做到可烂、不可烂分类。
3.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根据镇域内垃圾产生量实际,科学规划,统筹要素,因地制宜的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处理设施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根据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再进一步细化调整村级收集投放、镇级末端处理。镇级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再进一步合理规划以满足末端处置要求:镇域公共环境内,做好两分法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规划;各村按照“村内明显、相对集中”的原则,做好四分法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规划。
2.全域推进,突出重点。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卫生院、文化、广电、村三委等单位实行强制分类,并由各自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培训和正确投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全域化,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做好镇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
3.源头分类,末端减量。按农户“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通过给各户配置的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进行分类;各村通过240L分类垃圾桶进行收集清运。镇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可烂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做到末端减量处置。
4.完善设施,加快建设。积极做好垃圾分类桶等设备扩大采购、分发和配备工作。镇原有垃圾中转站重新命名为“驿亭镇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原有场地进行扩建,具备垃圾分拣站、可回收物分拣站、有害垃圾中转站、其他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可烂垃圾处理站等五大功能,并因地制宜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深化车辆治理,全面启用外观、标示一直的清运车辆。引进预夕理、发酵、成肥系统全程一体化运作的机械化处理设备,真正做到可烂垃圾减量化。所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照区垃圾分类建设要求。
5.规范运行,长效管理。着眼常态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运行。
(1)加强检查考核。我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农村环境卫生一道检查、捆绑考核,落实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可按片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在荣誉榜公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垃圾分类的良好开局。
(2)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二是建立村级奖惩制度。各村要组织开展村民垃圾分类质量评比活动,实行垃圾分类与奖惩挂钩,定期检查并张贴荣辱榜,年终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垃圾分类先进户,予以适当奖励。三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村干部、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6.开展教育,广泛宣传。镇、村两级宣传部门及人员要充分利用广播、新闻媒体、微信、村级宣传公示栏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报道一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垃圾分类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不断提高驿亭镇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镇幼儿园、学校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大手拉小手”、演讲比赛、作文大赛等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宣传者、督导者,带动学生家庭把垃圾分好类。各村督导员要充分运用各村环境卫生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对村域范围划分网格,平均2-3人一组分包一个网格,开展“垃圾分类进家门”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镇团委要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王银苗和镇长张伟担任,成员由胡刚、徐钱、钱益军、沈国桥、杨雅芬、建大、俞兴潮、潘新新、林东良、张辉、姚志华、王秋英和相关村的联村干部、主职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工程(包括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按照区财政和镇财政7:3的比例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及设施缺失,维修费用由各村承担,镇按照“以奖代补”方式进行保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设备采购自行负责,按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各村要充分运用建立的垃圾分类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乡镇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五星达标、3A争创”工作,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和暗访检查,把“以奖代补”资金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年终考核分数根据上级部门对各村检查打分情况、镇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对各村检查打分情况、各村监督队伍打分情况、第三方暗访情况按照3:4:2:1的比例进行汇总,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2
根据《xx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全局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局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三、实施措施
1、制定方案。根据我局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4、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5、检查成效。局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6、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职责
局机关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局办公室。
1、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做好分管科室、单位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2、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督,取得成效。要经常对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此项工作列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3
为切实推动我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__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三、投放要求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4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xx市自xxxx年xx月x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xx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xx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xx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x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
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x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x市、x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x月x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xx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
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省爱卫办,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及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5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二、管理模式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
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1.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2.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3.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2.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3.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方案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17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18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20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18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20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20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7
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 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 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8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打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兰州市安宁区全域三年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17]122号)和《XXX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XX市城市生活垃圾及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2018年3月中旬准备,4月底实施,2019年底前,根据省、市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定我区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法律责任,依法推进生活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居民甚或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分类投放
区政府牵头,各部门、各街道分级负责,协同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垃圾分类规定。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垃圾分类暂实行“可回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垃圾,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厨余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城,包括城市道路、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全区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各部门、各街道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
3.分类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定时定点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垃圾收运系统或资源回收处理站。
<二>实施分类收集、运输
由环卫局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问题。
由环卫局统一规定垃圾转运车辆选型,对可回收物、厨余(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收运。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完善有害垃圾回收网络。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有害垃圾规范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统一回收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
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渠道。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市民不再使用的废弃纺识品并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弃纺织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小区设置标注统一编号、回收用途、服务热线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纺织品回收箱,回收居民家庭中不再使用的废弃纺织品进行再生利用。严格规范对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纺织品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开展大件垃圾回收服务。辖区所有居民家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办公场所产生的大件垃圾包括各种旧家具、旧家电、旧自行车等,可实行预约上门回收,集中处置。
落实日产日清管理制度,环卫局每日需对城区产生的易腐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运至湿垃圾处理站,对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垃圾焚烧厂,确保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三>实施分类处理
按照分类处理要求,组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
1.可回收物处理。由市商务部门指定的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通过购买政府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2.易腐垃圾处理。餐饮单位产生的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由驰耐公司运输处理。居民小区分类的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由小区物业公司或通过购买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有机垃圾处理。
3.有害垃圾处理。由环保部门或取得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至指定的场地处理。
4.其他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收运并拉至焚烧场处置。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19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1—2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xx17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xx18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月18日前)
(2)试点阶段(4月18日—6月25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月25日至7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月5日—10月31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月1—12月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20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篇21
全面启动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楚雄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最美中国彝乡,打造“滇中翡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9〕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实现群众可接受、面上可推广、财政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全民参与。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建立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州级党政机关和确定为第四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率先开展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同时,结合生活垃圾产出种类、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分类收集、处置设施短板等问题,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科学确定设施建设布点和服务覆盖范围,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
自xxxx年开始,10县市县城建成区分批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在乡村推广垃圾分类工作。至xx25年底,全州10县市全部实现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县市至少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州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覆盖,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其他县城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一)楚雄市。xxxx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新增分类投放收集设施400(套),分类收运车5(辆),启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到xxxx年底,楚雄市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4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xx%;到xx22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
(二)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20XX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20XX年底,4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3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三)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xx22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2年底,5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4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xx18〕3号)有关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县市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引导农户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在行政村设立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按相关规定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处理。20XX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选择2个以上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优先从评定的美丽村庄中选择),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四、重点工作
(一)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让城乡居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结合楚雄州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智慧城市、平安县市、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社区、校园、公园等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现场宣教活动,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行动。
(二)推动公共机构及重点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支持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楚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街道(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为单元,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法”开展强制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县城、开发区和其他区域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原则上参照“四分类法”开展,也可因地制宜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军队营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参照党政机关标准,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情况选择适宜的垃圾分类模式,或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燃烧垃圾”的“五分类法”开展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xx18〕2号)要求,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相关工作制度。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家校联合”“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配套政策,xxxx年,楚雄州、楚雄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XX年,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2年,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州、县市、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配套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公民行为规范、分类考评办法等政策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建立完善分类处理体系,为分类处理回收提供支撑和动力,依法依规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县市探索推进计量收费、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建立健全征收体系,做到应收尽收。
(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中的类别、图形符号、说明、颜色等,配备标志清晰的“四分类法”垃圾收集容器,因地制宜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等,引导居民自觉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优化布局垃圾箱房,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加大城区现有垃圾房、中转压缩站改造力度,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的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城市生活垃圾现象,实现规范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体系。结合《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XX—20XX年)要求,加快州、县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强化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等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的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置)与城市发展有效衔接。积极鼓励禄丰县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10县市要结合美丽县城创建,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等终端处理设施,避免因终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垃圾分类后再出现混收混运混埋问题。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鼓励各县市建设危废垃圾处理厂,探索跨区域危废垃圾处置模式。
(七)探索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加大对可回收物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体系,使可回收物、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可联系、透明度好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县市人民政府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依托牟定县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八)探索城乡垃圾环卫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实现州域内部分县市及邻近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实现设施共享。鼓励与楚雄市邻近的南华县、元谋县、牟定县、禄丰广通镇以上4县市(镇)生活垃圾运输至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机制,减少财政压力及投入,将有限的资源产生的'效益最大化。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场附近,逐步建立以塑料处理厂、金属处理厂、废纸处理厂、家电拆解厂、厨余处理厂、餐厨垃圾厂、污水处理厂等组成的垃圾处理园区,形成一个垃圾处置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充分利用运输、中转、处理共享系统节约处置设施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开展阶段(到xxxx年底)。xxxx年楚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培训、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衔接等相关准备,作为全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谋划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容、改造等工作,进一步适应分类需要,提升分类能力。
(二)推广延伸阶段(20XX年—xx25年)。其余9县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制度实施、设施建设、流程优化等配套工作,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加强分层次宣传培训力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稳步扩大延伸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实现公共机构及重点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巩固提高阶段(xx26年开始)。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工作成果,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继续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到xx30年前,资源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较为完善,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全面形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附后),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层层分解目标,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州级、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投入力度,探索生活垃圾跨界转移补偿制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性补贴,全面保障资金投入。在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环节、终端处理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设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垃圾处置一体化。
(五)强化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红黑榜”机制,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的相关部门及企业予以通报,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六)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升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认识。要建立有利于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和采取积分兑换、分类奖励、有偿分类、志愿服务以及与垃圾处理费相挂钩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