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整治方案四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进新邵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及水利系统办公场地等环境卫生面貌,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抓好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综合整治监管。
(二)搞好局机关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协助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
(三)督促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办公场地及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调整新邵县水利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局长周少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谢利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组织领导水利系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与意义,要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内容,每座中型水库要有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要把此次活动列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之中。
(三)集中整治
1、开展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四大中型水库(含结瓜水库)由水库管理所负责,石马江流域各坝站由石马江流域管理所负责,梅江水库由县水力发电公司负责,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库区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打捞,对库边淹没区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将漂浮物与垃圾实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库尾河流入口设置隔离防护带,防止垃圾、漂浮物从河道进入库区。
2、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办公场地、家属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使办公室地面干净,墙面清洁,摆设整齐,窗户清亮,机关院落公共区无家禽、无杂物,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有序。
3、全力配合城管和社区落实“门前三包”。与办公楼铺面户主签订“门前三包”合同,督促户主搞好铺面前的环境卫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巩固水利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水力发电公司、水土保持局、六都寨灌区新邵管理所干部职工)分成6组,每天对机关院落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齐、清洁;二是中型水库管理所、石马江流域管理所与县水力发电公司必须成立专业打捞队,不定期对库区水面及周边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库边淹没区内无积存暴露垃圾。
(五)严格考评问责。按要求对各下属单位与各股室进行考核,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将各下属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年终奖惩兑现。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现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实验中学路口早市占道问题;
2.民政局路口集市占道问题;
3.县东街集市占道问题;
4.文化东街与教育路南门集市占道问题。
二、整治标准
1.对于按照《市区摊点设置导则》审批设置的摊位,一律规范到路边石以上进行经营,占道集市实行划线定位、越界处罚。对不按规定地点、时限、面积经营的业户,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2.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摆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取缔,引导流动摊进入附近市场经营。
三、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市容中队按照辖区范围进行工作分工,使责任落实到组、到人,严格工作考核制度,局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将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复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死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督导管理,严把死守,使占道经营现象不出现反弹、回潮。
三是严管重罚,严厉查处非法占道行为。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和违规设摊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确保市区环境规范有序,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确保完成时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督查科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阶段性工作成果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问题的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争取舆论媒体支持,借助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守法经营教育。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科学管理。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盛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年12月11日-~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整治方案 篇4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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