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平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平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平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2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学子们勤奋读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项设置
(一)全县教学质量奖
1、初中
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8000元、7500元、70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6000元、5600元、5200元、48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4100元、3900元、3800元。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综合评价排位达到18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综合评价排位每进1名(计算到全县排位13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奖励方案,并于20xx年1月报慈善会平山办事处备案。下同)
2、小学
中心小学校本部、洋潭学校小学部、石塘学校小学部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3500元、3400元、33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2500元、2400元、2300元、2200元。其它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4300元;获县二等奖,人均奖励3400元;获县三等奖,人均奖励2300元。如果全镇小学获全县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另加奖10万、7万、5万。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的学校,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学校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100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每进5名(计算到全县排位70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二)优质生源奖
1、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10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减去进入全市前100名的)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2、全镇各小学学生六年级统一考试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三)学科优秀奖
1、在高中招生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参考率达按县教育局要求,一分三率排位的和除以4)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3名、4-7名、8-12名),按该科教师总人数,按上述(一)1项的标准金额60%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2、在全县六年级统一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9名、10-30名、31-66名),按该科毕业班教师总人数的50%,按上述(一)2项的标准的60%金额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四)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班主任奖
按《安墩镇中小学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及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比。
(五)中小学优秀学生奖
1、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排位前5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40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2、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进步(一年级的与上学期对比,其它年级的与上学年对比)大的2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16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3、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给予学生每人5000元奖金;在全县排名前100名的学生,给予学生每人2000元奖金;排名前3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500元奖金;排名前5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000元奖金。学生获多项奖的,领取最高奖金,不重复计算。对获本项奖励的学生,均发荣誉证书。
4、美德少年奖。各校按在校生10%的比例报送名单。
(六)考取本科以上大学生奖
20xx年对籍贯或原籍在安墩的考取博士的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奖金;考取硕士的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奖金;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2万元奖金;考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3000元奖金;考取其它重点院校或一般本科院校(由县考试中心界定)的学生给予每人1000元奖金。
(七)在全镇各学校课堂教学人人过关校本部培训活动中获得课堂教学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教研室评定)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获得班主任主题班会课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德育研究室评定)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
(八)对从县城到安墩支教的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优秀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证书及教育局教研室或德育办的证明为准),给予1000元的奖励。
(九)在全县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综合竞赛或期末统一考试中获得全县前100名的学生,如果在安墩初中学校读满三年,每人给3000元奖励。
二、奖金支出说明
本着节约高效,没进步不奖,小进步小奖,大进步重奖的原则使用好资金。20xx年全镇所有学校奖金总额原则上不超100万。如超100万,则第(一)至(四)项奖金按比例折减。
三、各学校的奖励方案应根据本方案于20xx年2月底前制定好,并报慈善会办公室备案。制订本校的奖励方案时要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师们的意见。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安墩镇桑梓助学慈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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