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考核方案

时间:2024-10-29 13:04:41 嘉璇 方案 我要投稿

质量考核方案(通用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量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考核方案(通用13篇)

  质量考核方案 1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质量考核方案 2

  一、参评年级:

  各小学所有年级。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质量考核方案 3

  一、考核内容

  音乐、美术学科常识性学科知识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实践操作

  二、考核细则

  (一)音乐

  1、随机抽取学生考核,班级其余学生参加音乐乐理知识考核。

  2、考试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歌曲演唱(70分)、乐理基础知识(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级从教材所学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2)乐理知识:(30分)

  从3——6年级所学教材中选择基础知识出试卷考核。

  (二)美术

  1、随机抽取班级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美术基础知识(30分)、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1)美术基础知识:(30分)

  3-4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特别是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美术作品,能用恰当的词语、短句等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认识。

  5-6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欣赏美术作品,能运简单的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或写作等方式表达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根据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美术表现技法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

  美术基本表现能力的要求:

  3--4年级能够在绘画作品中表现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级能够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表现事物。

  (三)体育

  1、抽取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考试内容:水平二: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绳水平三:50米跑、1分钟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所测内容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测试。

  质量考核方案 4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工作负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及年终奖金发放,评优选先,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额,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两组按一定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研组长、远程教育管理教师参加。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教案、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质量考核方案 5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质量考核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学校深入学习和贯彻柳城县教育教学工作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柳城县关于深入开展20xx年“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为载体,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手段,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深入进行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向管理要质量,向课改要质量,努力提高社冲乡小学的办学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基本情况

  我校下辖8所村完小。小学1—6年级在校生为660人,学前儿童为205人。其中社冲中心小学(本部)学前至六年级共有455人。寄宿的学生有323人。全乡小学共有公办教师106人,校长、教导主任岗位培训合格率为100%。全乡小学入学率为100%,完成率为100%,辍学率为零,全乡小学生犯罪率为零。小学生均校舍面积为7.92平方米,生均图书11.3册。学校布局合理,校园绿化、美化有成效,校容校貌变化大。小学五室、综合室都达标。从1998以来,小学生毕业率以及行为规范合格率均达到100%。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新的突破。

  四、取得成效

  我校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思想,以“办负责任的学校,培养负责任的学生,做负责任的教师,造就负责任的公民”为办学宗旨,努力将学校办成学生的“家园、乐园、学园”。

  1、寄宿制办学,较好地解决了路远学生上学难问题,巩固了布局调整成果。

  2、学校为外出留守儿童提供了一个“新家”,消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弥补了农村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缺陷。从而使学校和教师及时填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让农民安心外出务工,对我乡经济的`发展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我乡基础教育的发展。实行寄宿制后,学校的各种软硬件设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4、寄宿制办学,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保障。由于村小、教学手段落后,很多学校都是靠“一支粉笔、一本书、一张嘴”进行教学,不利于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此,社会、学生家长反响十分强烈。寄宿制创办后,村小部分学生到我校就读,农村孩子就和中心校的学生一样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教师队伍人尽其才,达到了教师队伍的优化。教学时间得到保证,现代教学手段(特别是远程教育设备)的运用,国家、地方、校本课程的全面开设,都为学生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和非寄宿学生相比,寄宿学生课余学习时间有序安排,便于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寄宿生之间交流、合作的机会多,尤其是学校为寄宿学生安排的晚自习由平时的课任教师辅导,等于为每个寄宿学生请一位“家教老师”,这是非寄宿学生很难达到的条件。

  5、寄宿制办学,寄宿生独立生活的自理能力明显增强。学校通过有计划的对寄宿学生进行自我服务和内务整理等常规技能训练,学生都能学会和掌握内务整理、排队领饭、洗衣服等基本的生活自理技能。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学校通过抽查、竞赛等形式促使和要求人人过关。寄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后,回家也能帮着家长整理内务。

  6、全乡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五、存在问题

  1、教师结构出现失衡现象:一是年龄结构断层,从20xx年以来我乡只调入1名毕业生,中老年教师居多;二是专业教师馈乏,语文、数学教师还基本合适,但七学科教师相当馈乏,目前我校只有1名体育专业教师和1名英语专业教师。另外,一些教师在教育教学上是强者,但在科研工作方面重视不足,成果不显著。

  2、我乡对村完小管理不到位,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教学成绩一直没有提升。

  3、教学设备还需进一步的完善,目前中心校只有一个多媒体教学平台,满足不了教育教学的需求;学生电脑陈旧,有的无法使用,严重影响信息技术课的开设。

  4、寄宿制学校管理经验、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校在这方面是初次探索,无成功经验可谈,而家长和社会都对寄宿制寄予厚望。如何保证寄宿制在安全服务的同时,又能全面发挥育人功能,是摆在学校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

  5、学生基础薄弱,“留守儿童”比例大,给家庭教育带来了新挑战。全乡约有三分之一为“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很难有效管理孩子;父母外出打工,想管理又鞭长莫及,家庭教育几乎为零。虽然老师也进行家访、电话联系父母,但效果不明显。

  6、学校的娱乐设施极少,学生玩的东西太少了,学校对学生没有吸引力。

  7、课桌椅是学校的基本设备,是学生学习的重要设备之一,但是我校目前课桌椅全是旧桌椅,对学生的健康有着重要影响,也极大的影响了学生的学习问题。

  8、学校的图书量不足,且书籍陈旧,极大的影响学生的课外阅读。

  质量考核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稳定学生在校巩固率,加快推进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调动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能动性、积极性,增强提高教学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奖惩办法》以激励为主,惩戒为辅,促进全镇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据

  1、九年级以中考成绩和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为依据。

  2、七、八年级以县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

  3、小学以每学期参加县上及镇质量检测的成绩为依据。

  4、每学年度小学检测年级县镇不重复,确保每个年级在学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检测。

  (二)考核科目

  一、二语文、数学2科;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语数英之外的学科)4科;初中以县上检测的科目为准。

  (三)计算办法

  1、小学全镇质量检测的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2、小学、初中参加县上质量检测的按县上计算办法计算成绩。

  3、参评学生数以秋季入学班级学生数为准。

  三、奖励标准

  (一)九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与目标任务奖,奖励到人。

  先进集体管理奖:九年级综合考评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6000元,第二、三名奖励4000元,第四、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七、八名奖励学校1000元。

  2、目标任务奖:

  1、完成统招县中及商中的任务指标为:定向名额指标的50%。

  2、完成教体局分配的定向名额指标以外,上县中及者商中目标任务,奖励年级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县上三项指标任务的加奖500元。

  3、定向名额指标是指教体局分配到九年制学校中考(上县中)的定向指标数。

  4、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上线学生数x本班上线个数〉。

  3、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九年级单科成绩居全县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理化试验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4、职教招生任务奖,奖励给班主任及参与招生人员,学校自行制定办法。全年累计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每生奖励100元。

  (二)七、八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①七、八年级综合考评位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学校2000元,第二、三、四奖励学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奖励学校500元。

  ②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2、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七八年级单科考评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安全、书法等学科如有参考,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三)小学质量奖:

  1、全县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奖励标准:

  在第一组(校本部)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三名的奖励15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800元,第七至十名奖励600元。

  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2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五名的奖励2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奖励500元。

  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

  ①(校本部)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②(完全小学)奖励给学校校长(35%)、教导主任(或教导负责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学点)奖励给教学点负责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

  (2)单科奖:

  ①县统考奖:对单科考评名列全县第一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前2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一组位居全县第1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2-3名的奖励800元,第4-6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第二组位居全县第1-3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9名的奖励800元,第10-15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2、全镇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同县统考一样。

  奖励标准:镇质量检测总评第一名的奖励学校1000元,第二名奖励学校800元。

  镇内如若有平行班级,即增加1个参评单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个科目计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开计算,班主任奖励分开计算。

  (2)镇统考奖:

  镇内检测考评前两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镇内质量检测位居第一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奖励)

  (四)设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奖,全镇每学年评选若干名。优秀班主任每名奖励300元,优秀教师奖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每名奖励300元。

  (五)包校人员教学质量管理奖:凡在县、镇质量检测总评受到表彰奖励的学校(或者全镇综合质量评比第一名),奖励包校人员奖励500元。(教学点不参与学校总评)

  四、处罚办法

  县级质量检测处罚:

  1、学校总评:

  第一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6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第二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15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2、单科成绩;

  第一组罚后6名:倒数第一处罚500元,倒数第二、三名处罚300元,倒数第四、五、六名的处罚200元(体育、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第二组罚后15名: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三名处罚500元,倒数第四至倒数第九处罚300元,倒数第十至倒数第十五名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镇质量检测处罚:

  凡在镇上组织的小学质量检测中倒数后两名的教师予以处罚,倒数第一名的科任教师处罚300元,倒数第二名的科任教师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处罚)。若镇内受罚学科的分值处在全镇平均分值5分之内的免于处罚。

  学校总评位居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200元。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管理人员权衡全校整体位次,超过1/3(含1/3)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当年凡在县、镇组织的质量检测中受到两次或两科以上处罚的教师,根据总体影响程度,原则上予以调整到相对偏远学校工作。凡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调整到边远学校;连续两年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免去职务。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五、附则

  1、全镇小学质量检测的核算办法。

  单科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学校总评=镇质量检测各年级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学校严格按照《山阳县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校长、副校长、中层要带足节次。

  3、在质量检测时,必须让所有学生参加检测。

  4、按照县上文件规定,全镇设立专项“教育质量奖励基金”,每年从学校经费提取5%纳入基金管理(所罚资金一并纳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镇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质量考核方案 8

  根据市教育局质量评价方案的实施意见,为了构建我校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评价制度改革的深化,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应具备的多种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的评价。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形成性评价是指定期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实施过程和学习落实过程)的一种监测,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终结性评价是指一段较长的`时间后对教与学的结果进行的一种检测,其目的在于检查长期目标的达成情况。对教与学两方面评价要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过程,又关注效果。要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的功能,要有利于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激励师生共同进步。

  3、总体评价与抽样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总体评价是指全体学生参加的学科评价,而抽样评价是指对部分学科和部分学生的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定期评价为基本形式,适当采用不定期分项抽样评价,加强对教育教学状况和效果的宏观监控和微观管理。

  4、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定性评价采用“等级”与“评语”评价等方式,定量评价采用“分数”和“比率”的方式,使评价尽量科学合理。

  二、评价方式

  1、分级评价: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价。

  2、分段评价:以1-3年级为低年段,4-6年级为高年段进行过程和阶段性评价。以低年段为例,分段评价是指对一个行政班,从一年级跟踪评价到三年级,研究三年内学生的学业水平、行为习惯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三、评价内容

  1、学生方面:

  ①学业水平;

  ②能力水平;

  ③情感、态度与学科素养;

  ④学生个性特长发展。

  2、教师方面:

  ①专业发展水平;

  ②备、讲、批、辅、研。

  ③教学质量书面检测。

  四、评价实施

  1、学生方面:设立学生成长档案,把各阶段有关学生能力水平、个性特长发展、情感态度和学业成绩的考评结果都放进学生的成长档案里。具体做法:

  ①学生作业评价:由教导处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任科教师执行,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科教师评价实施。(每学期评一次)

  ②学生文明礼貌与卫生习惯评价:由学校德育部门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班任执行,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班任评价实施。(每学期评一次)

  ③才艺展示(包含科学小实验、小发明、小制作、书法艺术等)评价:由学校综合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综合科执行,通过学生个人申报、展示,最后由综合科成立考核小组评定。(每学年评一次)

  ④学生语文口语交际、写字水平评价:由语文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语文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⑤英语口语表达评价:由英语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英语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⑥数学口算能力评价:由数学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数学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在认真做好上面各项评价的基础上,再填写下面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并归档。(附表一)

  2、教师方面:健全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采用量化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并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评价结果要与奖金分配和评先评优挂钩。具体做法:

  (1)工作表现(工作态度、责任心,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培训进修与专业水平的发展等)占30%:

  ①教师的备讲批辅研工作完成情况,由科组长与行政每学期检查一次,每项按优6、良4、中3、差1给分;

  ②教师读书学习和培训进修情况,由主管行政评价,按优10、良8、中5、差2给分;

  ③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由校长评价,按优10、良8、中5、差2给分。①②③项得分之和的30%为实际得分。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的实际得分之和就是第(1)的最后得分。

  (2)工作成绩(每学期教师教学质量书面检测结果)占70%:

  ①第一次(第一学期)质量检测的5个指标(平均分、低分率、及格率、优秀率、高分率)各项指标的比较值在同级中排名得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注:跨年级任教两班以上的独立计算后取平均值,平衡班取各项指标比较值的平均值计算,一个教师任教全级多班的按第二名计算。)

  ②质量检测的5个指标第二次(第二学期)与第一次(第一学期)的比较值的差乘以10为各指标全年得分,5个指标的得分和为第②项的实得分。第①与第②两项得分之和的70%为第(2)的最后得分。

  (3)第(1)与第(2)的最后得分之和为教师学年教学质量的总分。

  质量考核方案 9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确保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顾问,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局务会成员及其他任实职的副科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的日常事务。由分管基教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

  二、评价和奖罚对象及奖项设置

  1、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设特等奖和贡献奖。

  2、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分类设奖,设一、二、三等奖。

  3、县高中阶段学校:高三设高考奖、高二设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中设高考奖、技能测试奖。

  三、评价和奖罚时限

  一个学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当年8月的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四、评价办法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按《汝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评分细则》(附件)实施。

  ①县六中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初中学校第一名且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只有一项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低于前两年平均值,则不评奖。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低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二名且第一名为城区学校、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三名及以后,则不评奖。

  ③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评分细则量化排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评1所学校。

  2、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设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如奖励办法修改则按新办法执行。

  3、普通高中肄业班设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高一质量监测奖,按学年期末学生质量监测成绩人平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量化计算(注:计算办法三项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为奖惩名次),奖前6名。

  4、职业中专学校设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按合格率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

  五、奖罚措施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校领导表彰奖励、干部奖惩任免、责任追究及教师工资晋级、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升迁调动等挂钩。

  (一)奖励办法

  1、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

  2、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业中专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对一至六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三项一致,奖金数据实确定,2-6名按10%递减。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奖金数据实确定,一等奖至三等奖奖金按25%递减,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贡献奖按三等奖奖励。

  4、对获奖学校的校长及分管教学副校长按获奖等次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奖金数据实确定,一至三等奖按25%递减。

  5、对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学校,或荣获一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2个;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学校,或荣获二、三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1个。

  (二)处罚办法

  1、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排全县倒数最后三名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该校通报批评和对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处理,并取消该校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及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评优评先资格;若连续两年排最后一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注:对科级干部,县教育局将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下同),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若连续两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若连续三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对高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阶段学校、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一期末监测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技能测试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必须向县教育局作出书面说明,教育局核减该校年度考核评优指标1-2个。

  3、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导评估中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实行评奖一票否决。

  (三)结果运用

  此方案将列入《汝城县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二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考试院负责高考奖的评价,教研室负责高一质量监测奖的评价,职成教股负责职中技能测试奖的评价。

  2、各相关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评分细则内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级以上各校获奖情况(含学校集体荣誉、学生竞赛获奖等)的获奖文件及统计表,作为记分依据。

  3、各学校要以本方案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学年度具体详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方案,经学校校务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审核和局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奖励额度应根据学校的财务状况具体确定。

  4、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量化评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认真,努力杜绝差错。

  质量考核方案 10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晋城市整体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市直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和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评价原则

  (一)方向引导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中,既体现科学教学的理念与方向,同时通过分级的指标,方便进行量化的考核。

  (二)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常规教学的监控,同时也会对教学效益和其他结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三)效益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方案既着眼于学校教学效益的提升,同时也关注教师研训、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情况。

  五、实施办法

  本评价体系具体考核学校教学的五个方面,分别为:课程实施、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科研和教学效益。

  (一)课程实施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2)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

  2.评价方式

  评价时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的方式。学校不得有编造课程实施资料、临时更换课程表等违规行为。

  (二)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教师应做到教案(或导学案)项目齐全,能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等。教案(或导学案)应具有创新性,每周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有改进措施。各年级各学科应实行集体备课。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2)教师能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积极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情境,课堂生成丰富,结构完整。教师能够经常运用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教学。学生思维活跃,展示积极主动,学习效果明显。

  (3)作业(学案训练)设计规范、数量适中、批改及时,且有促进学生发展的'针对性评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初中、高中的作业应有探究性、实践性内容。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4)高中教师能按学校规定进行自习辅导,学校对教师辅导自习情况有具体要求,有考评办法,有考评结果。

  (5)校长针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校级领导(除校长外)和中层领导必须兼课,校领导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领导周课时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且记录详细,有点评。

  2.评价方式

  抽查教案(或导学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等,检查学校作业批改检查记录、课程安排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

  (三)课堂教学改革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有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有具体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

  (2)学校对教师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小结;有计划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经费有保障;能利用暑期对教师进行培训,老师有培训心得;有老中青教师结对子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积极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3)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起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实施与本校课堂教学模式相吻合;有自编自印的教育教学成果汇编。

  (4)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团体赛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并能够以赛促改,以赛促研,以赛促教。

  (5)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省、市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或展示,有定期组织的校内外观摩活动。

  2.评价方式

  查资料、与师生座谈、随机听课。教学团体赛部分,按照取得的成绩进行计分。

  (四)教科研方面

  1.评价内容

  (1)教研机构健全,每周有一次教研活动,且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小结、有实效;教师有业务学习笔记和听课笔记或听课卡,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达标课或示范课等活动;能积极承担校际教研活动,资料齐全,效果良好;全体教师能积极参与网络教研。

  (3)学校承担有课题研究,有立项书,开题报告,有进展,有阶段性小结。学校重视小课题研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4)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各级各类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2.评价方式

  查阅开展教研活动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并查看学校教师建立的学科博客、学科微信群等网络教研平台,或制作的微课、课件库、试题库等电子资料;审查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和专著。

  (五)教学效益方面

  1.评价内容

  (1)小学按照抽查考试成绩平均分记分;初中按照中考成绩平均分记分;高中按照当年高二学业水平测试以及高三调研成绩相对于学生中考成绩增长率记分。

  (2)学生在当年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作文、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发明创造、奥林匹克等竞赛评比中获奖的,按一定比值换算进行计分。

  2.评价方式

  以第一名为基准计满分,其余按各自成绩与第一名成绩的比值进行换算。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当年评估结果位次靠前或教学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弄虚作假、评估结果处于末位或下降幅度大的学校亮黄牌,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质量考核方案 11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质量考核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七、评估时限

  20xx-20xx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八、说明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

  质量考核方案 13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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