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方案

时间:2022-04-08 08:53:32 方案 我要投稿

工程质量方案(精选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方案(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质量方案(精选5篇)

  工程质量方案1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贵安新区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三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质量提升行动实施

  1、成立质量督查小组

  2、阶段性工作开展

  (1)自查自纠工作(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31日)

  (2)质量提升工作(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工作总结(20xx年1月10日)

  3、自查自纠工作

  从5月20日起,对生物科技产业园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的自查自纠,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范围为在建工程;排查重点:石方路基填筑、分层厚度、压实度、桥梁桩基钢筋笼质量、混凝土试块强度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一系列原因分析。确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采取手段和方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处理,积极和业主及用户沟通,取得谅解,减少投诉事件。

  4、落实主体责任

  (1)质量提升从一线作业人员开始,加强质量提升的宣传工作,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

  (2)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工作,至项目经理以下,本工程部每个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为一个主体,每个专业分包班组、劳务分包班组负责人为一个主体;在某个环节上、某个点上出现质量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本工程部主要追究的是经济责任,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管理人员责任:视质量问题大小,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程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有罚款、扣考核分、取消年终绩效、对于不作为或严重失职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将进行开除处理。

  (2)班组责任:对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整改、返修、加固、返工重做等;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根据与公司签到的合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履行职责、严控工序质量、工作质量;每个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我技能及管理经验,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每个管理人员认真责履行好各自职责;严格按图施工,施工之前做好质量、技术交底,从工序开始,严把质量关。

  (4)加强质量检查及质量跟踪: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带队检查;检查的形式分为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及时进行整改、返工;质量员、主管工长全程跟踪,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加强班组管理,对施工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

  5、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学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执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6、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

  (2)根据工程建设10项新技术,积极应用开展QC成果活动,采用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造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工程建设技术发展。

  7、工作要求

  质量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各个管理人员及班组必须高度重视,在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项目经理的带领管理、公司领导的监督、指导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本工程部的现状,力求实效,本着实事求是;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

  四、安全提升行动实施

  1、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项目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工作内容

  (一)目标管理标准化

  根据项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二)机构建设标准化

  (1)组织机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2)职责

  1)组长负责项目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3)组员具体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督促各部门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工作。

  (三)安全投入标准化

  项目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四)管理制度标准化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项目汇总。项目部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项目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项目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操作规程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文件和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五)教(育培训标准化

  (1)教育培训管理

  项目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安全文化建设

  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项目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六) 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化

  (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项目部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项目部设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特种设备必须向相关单位报检,经相关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项目部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七) 作业安全标准化

  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控制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部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作业行为管理

  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3)警示标志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标准化

  (1)隐患排查

  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2)排查范围与方法

  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3)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标准化

  (1)辨识与评估

  依据有关标准对本项目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2)登记建档与备案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3)监控与管理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动态管理。

  (十) 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化

  (1)职业健康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项目部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十一)应急管理标准化

  (1)应急机构和队伍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项目部建立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2)应急预案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作业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向相关上级单位报批。

  (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按审批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应急演练

  根据施工特点和季节特点,不定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事故救援

  项目部发生严重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十二)事故处理标准化

  (1)事故报告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2)事故调查和处理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源头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一项基本建设工程,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强化落实“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工作,形成完善的标准化工作组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标准化工作方案,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层层负责,认真实施,积极推进,要注意把握正确的引导方向,注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入安全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

  (三)精心组织,完善措施

  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规相结合,与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个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将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四)巩固提高,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长期工作,项目要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项目部“安全标准化提升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设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实施方案执行,确保达标的企业安全标准真实有效。

  (六)加强交流,注重宣传

  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行动”活动,加强活动的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经验。通过会议、岗前教育等形式进行活动的宣传,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处罚的同时加强规程的学习。在治理隐患的同时加强事故的警示教育,对遵守规章制度的给予一定的表扬或奖项在,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宣传,确保施工在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工程质量方案2

  按照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xx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工〔20xx〕5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决定于今年9月开展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军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韩 尧 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浩鹰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田立柱 市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处长

  高玉梅 市建设局建筑工程处处长

  范继平 市建设局人防抗震处处长

  王 驰 审图中心主任

  陈 沛 质检站站长

  朱岳兴 检测中心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好学习和宣传工作

  根据部、省“质量月”活动通知精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宣传工具,使“质量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检查《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覆盖率达到100%,切实提高老百姓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三)全面实行建筑节能监管措施

  切实抓好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和专项验收“四个专项”制度的落实。在“质量月”活动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一是认真检查各环节管理工作的闭合情况,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处理,三是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贯工作。

  (四)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开展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并对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的有关技术人员特别是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开展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开展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情况抽查,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

  (五)抓好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质量抽查

  对重点工程、重点工地、重点监管对象的施工现场的建筑原材料进行飞行检查,对不同批号、不同规格的水泥、钢材和建筑节能材料进行施工现场随机取样、封样,专人负责送检,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工地,进行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四、具体分工

  (一)质检站负责开展《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二)建筑工程处牵头负责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质量抽查,科研设计处配合开展建筑节能材料的抽查,检测中心具体负责抽查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

  (三)科研设计处和审图中心共同负责对勘察设计单位质保体系建设情况和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抽查,人防抗震处配合开展抗震标准执行情况的抽查。

  (四)科研设计处、建筑工程处、房地产业处、审图中心和质检站共同对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中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和专项验收“四个专项”制度的落实开展检查。

  (五)“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自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县(市、区)“质量月”活动指导。在“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具体由建筑工程处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将分户验收专项检查汇报材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示范小区推荐表和建筑原材料抽查取样送检情况汇总、明细表报送省质监总站。

  工程质量方案3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xx〕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xx〕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1.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形成一批全国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的配置和管理,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收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吸引国际工程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工程监理市场,与我国监理单位开展合资合作,带动我国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四)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1.加强政策引导。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明确发展目标:到2015年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全国各省(区、市)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部品生产能力;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增加,每年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近远期目标,协调出台减免相应税费、给予财政补贴、拓展市场空间等激励政策,并尽快将推动引导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技术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并加以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和相关标准规范;培育组建全国和区域性研发中心、技术标准人员训练中心、产业联盟中心,建立通用种类和标准规格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

  3.强化监管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并严格监督执行,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xx〕108号)总体要求,实施诚信体系建设。在20xx年年底前,具备一定条件的8个省、直辖市要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6月底前再完成10个省、直辖市,2015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市〔20xx〕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20xx年9月上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工作。20xx年9月中、下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10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察。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7月-8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治理行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行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层级监督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治理行动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定期汇总各地开展治理行动的情况,并予以通报。

  (三)积极引导,加大舆论宣传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工程质量方案4

  为切实开展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住建厅、市住建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精神和市住建局印发《xx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巩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xxxx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示下,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自上而下的理顺完善xxxx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保证体系、监管体系,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题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xxxx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各项工作,xxxx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协调和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xxxx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严格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xxxx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2.严格项目监管,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教育培训,加大从业人员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逐步建立探索全市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工人技能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尤其是督促各方强化个人执业能力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执法检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新竣工项目永久标牌设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处罚。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推广质量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样板引路、质量行为标准化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控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细化质量关键岗位职责,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持续推进住宅分户验收,提高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加大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工作。

  2.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要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应急演练活动,不断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事故应急避险及自救能力。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落实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xxxx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规范设计变更后的图纸审查。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监理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创新和改革现有的监管方式,改变事前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监督。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3、加强队伍建设。xxxx规划建设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统筹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鼓励争取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1日前)

  xxxx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部署动员开展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

  xxxx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三)总结分析(每年度的12月)

  xxxx规划建设局要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不足,按上级部门领导和指示开展下一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xxxx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认识。

  (二)加强检查,力求实效

  xxxx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检查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等要求,对提升行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按上限处罚。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xxxx规划建设局要统筹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安排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使之与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建筑市场监管、招投标管理、抗震设防审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有序推进。按照本方案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确保提升行动如期高质量完成,达到提升效果。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地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

  工程质量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建设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通过宣传发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树立典型,问题曝光,进一步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与法制意识,增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自觉性,使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安全防护能力有较大提高,确保全年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本次活动主题是:保质量、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开发区工程,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严厉查处个别施工单位曲解政府对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搞“特区”,规避监管,无视生产安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开展。

  (三)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和防范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

  (四)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偷工减料,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五)强化市政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公众利益。

  (六)抓好工程质量投诉及保修的管理工作。要以“质量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开发商、物业管理和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在质量投诉中受理不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要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全月”、“安全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加大对“质量安全月”的宣传力度。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方案,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动员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思想,强化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确保“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排查阶段(网式质量安全大检查。

  (三)综合治理整改提高阶段(总结评先树优阶段(总结表彰会议,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评先树优,奖优罚劣,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措施

  (一)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盛威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承运市政府市长助理、建设局局长

  成员:田锋市建设局副局长

  文鸿儒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立新市建设局副局长

  庄树友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发动、协调、宣传报道、表彰、奖励等各方面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

  联系人:,电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施工企业根据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加强对本企业“质量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质量安全管理的强大舆论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参与“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围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主题,积极扩大“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动员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建造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质量与安全责任,形成质量与安全管理自律机制,严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规操作,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监理,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和遵守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规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努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要通过执法检查,对少数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质量安全月”活动的跟踪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卸责任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切实保证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县(市、区)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月活动,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成质量安全月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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