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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运用调查研究和预测技术这两种科学方法能有效的写好工作方案。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打开文档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写什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治少数单位、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
1、20XX年力争不发生亡人和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压降一般安全未遂事故事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提升全镇系统安全水平,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漏点;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突出责任体系、机构队伍、信息化等方面建设;
4、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切实提高全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覆盖涉及全镇的所有重点行业领域。
结合近年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思想认识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各单位、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对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不到位,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各有关单位、部门及主要负责人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以及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等问题。
3、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整治全镇各部门和企业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4、监管宽松软的问题。整治有关监管部门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队伍建设不足、作风不实,对监管对象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单位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责任落实整治重点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特别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州市城市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XX-20XX年)》,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落地落实,聚焦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委、政府树牢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总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多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召开党委会不少于2次、安委会会议不少于4次,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部门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3、企业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中介机构执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服务园区重大项目领域。重点加强道路建设等重大项目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到一线开展隐患治理行动,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龙山森林公园领域。重点检查步道台阶板是否塌陷损坏,桥廊亭苑结构是否稳固等薄弱环节。做好森林防火、山体滑坡等隐患的监管工作,完善公园内部安全标识标牌等。
3、环境保护安全领域。重点做好环境整治、企业排污等环节的监管工作,严防偷排漏排等事件的发生,加大巡查力度,努力做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
4、建筑施工、建材企业及物流运输企业等领域。督促施工单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专项方案不完善、针对性不强、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杜绝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多发性事故,同时做好对全镇建材企业及物流运输企业等领域的监管工作。
5、城镇燃气及燃气企业领域。重点做好各类餐饮场所燃气设施、储气罐、钢瓶存放间等安全隐患为重点的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缔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的行为,对于达不到安全要求、不符合气瓶存放要求、不符合用气场所要求、不符合燃气设备设施要求以及不符合用气操作要求的行为,予以督促整改或严厉查处,督促供用气双方按要求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强液化气钢瓶收储点以及化纤液化气经营部、益杰燃气、昆仑燃气等单位的监管力度,统筹推进城市燃气供应端和使用端安全专项治理。
6、校园、校车领域。组织对校园内部道路交通、电气消防、食品等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清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及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校车的管理,增强校车驾驶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涉及校车的重大道路事故的发生。
7、药品安全领域。加强对辖区内卫生院,社区、校园卫生室药品流通、使用的检查和产品抽验,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8、食品安全领域。重点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召回。
9、道路交通领域。重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联合村(社区)对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
10、搬迁安置领域。保证拆除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及周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拆迁维稳工作,确保各项拆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1、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大型群众性娱乐场所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以及电气火灾隐患,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2、寄递物流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指导物流企业在货运站(场)配备安检设备,建立安检和开箱验视相结合的检査模式;督促指导零担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受理环节物品安全检查、客户身份查验制度,如实登记托运人身份及托运物品品名、数量等信息;査处打击涉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案件;落实寄递物流企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和反恐目标、重点部位判定工作,书面下达判定告知书,明确内部安全和反恐防范要求,建立以寄递物流企业为责任主体,覆盖全行业、全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
13、危险化学品领域。以“零死亡”为目标,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为主线,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自动化和标准化建设。
14、工贸、三产企业领域。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及到期换证工作,督促已取证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
15、烟花爆竹领域。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监管,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及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防火源火种接近烟花爆竹零售点。
16、油气管道输送领域。重点做好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油气管道输送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对于督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
17、人武工作安全领域。确保基干民兵和预备役部队训练以及抗洪抢险等处置突发性事件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18、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水利设施、农用机械、农产品质量及自来水供应等领域。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大水利设施巡查力度;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以水库、河道管理为重点,严防溃坝溃堤事故的发生,重点做好水库大坝、河道堤防的安全监测、水情预警检测等工作;严厉打击农用机械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行为,建立巡查台账;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自来水公司要做好全镇自来水供应安全保障工作。
19、动物防疫领域。以集中免疫行动为抓手,继续加强疫病监测,规范疫情上报。落实场所监管,确保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严格规范畜禽调运监管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20、供电安全领域。切实加强全镇供电安全保障,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型场所电气设备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配电房相关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1、安置社区领域。重点加强胥浦家园、古湄、沿江、农歌四个安置社区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用电、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力度。
22、村级网格化监管领域。各村、矿区党总支、蚕种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全面摸清和掌握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对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实施动态安全巡查。及时了解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联的安全隐患,巡查时应当告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巡查应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等为重点。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1月20日开始,20XX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工作,以20XX年11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为起点,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到20XX年11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此次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成立青山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丁圣斌、孙兴山同志任组长,陈鸣武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以下简称“镇专治办”),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结合安委会分工,成立十个专项整治工作组(详见附件)。各工作组要集中安排时间,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各相关联动部门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责任部门盖章、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镇专治办;各村、矿区党总支、蚕种场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镇专治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中旬)。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上级有关部门在各类检查抽查中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镇专治办,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同时按照“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针对其他地区存在的共性隐患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二是20XX年1月至3月中旬,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3月下旬至9月中旬,完成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各相关联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及各自具体细化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当月25日前报送镇专治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镇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各相关联动部门于20XX年11月底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镇专治办。20XX年12月底前,召开全镇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强化协调联动。镇专治办设在安委会办公室,安委办主任兼任专治办主任,负责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每周向镇专治办报送进展情况;镇专治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五)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持续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6月份以来,短期内事故呈频发态势,安全生产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为切实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桃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朱长城副镇长
副组长:傅先传副镇长
潘孝柱政协联络组长
张红亚园区副主任
汪军人武部长
宋斌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成员:梁翰锋党政办副主任
黄祝林安监所所长
沈运长经发办主任
朱恒运派出所所长
尹良荣综治办主任
施申文司法所所长
张成生供电所所长
班大友中心校校长
邵成文卫生院院长
喻宗龙民政办主任
吴敬华农综中心主任
徐国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邵业明规划办主任
郑经纬食安办工作人员
张荣成安监员
程丽莉安监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安监所所长黄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四、整治范围
全镇12个重点行业领域(危化、烟花爆竹,民政福利、医院机构,电力和工业企业,农业,建筑、市政,学校、宗教场所,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燃气长输管线,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商贸、工业企业,食品安全)。
五、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整治内容,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整治内容(12个重点行业领域)
(一)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朱长城副镇长
成员:安监所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5)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督促各岗位员工按要求佩戴“安全风险告知卡”,熟知岗位风险,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烟花爆竹:
(1)严禁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禁非法运输、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等行为;
(2)零售经营店(点)必须具备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条件;不得超量储存或店外储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存储必须依法依规从事经营;
(二)民政福利、医院机构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宋斌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成员:民政办、计生办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敬老院、卫生院必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服务秩序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稳妥、有序恢复相关服务秩序。
2、民政福利机构必须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各场所内消防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且必须保证有效性;
4、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
(三)电力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潘孝柱政协联络组长
成员:供电公司
专项整治内容——电力
(1)要加强线路巡检保养;
(2)要定期开展电力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及树障清理专项行动,要补充禁钓警示牌,安装拉线警示管,增设电杆防撞标示等;
(3)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
(四)农业(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朱长城副镇长
成员:农综中心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农业机械方面: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机安全使用的.监管、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全部到位。
2、渔业方面:落实渔业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3、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
(五)建筑、市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张红亚园区副主任
成员:规划办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防高坠专项整治:
(1)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2)有效落实实体防护,加强对临边、洞口、脚手架等危险部位的检查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各危险场所、部位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3)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督促各岗位员工按要求佩戴“安全风险告知卡”,牢记告知卡内容;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三违”行为。
2、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1)使用单位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维保、使用等环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严防建筑起重机械倾覆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
(六)学校、宗教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张红亚园区副主任
成员: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学校
1)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校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4)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5)加强学校门卫及校内巡查和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
6)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7)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
2、宗教
专项整治内容: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宗教场所要组织力量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重点整治场所建筑结构、灭火器、电路线路、安全标识、疏散标志、消防安全通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
(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傅先传副镇长
成员:公路办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公交公司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车辆的定期维保,制定应急预案,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2、加大对农村车辆违法违规整治力度;
3、加强对校车安全的检查督导。
(八)消防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汪军人武部长
成员:派出所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对全镇范围的镇直单位、企业、村(街)火灾隐患进行摸底排查,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人;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指导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九)燃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张红亚园区副主任
成员:规划办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加强宣传,确保长输管线的安全;
2、通过信息化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确保重点控制线路安全运行。
(十)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傅先传副镇长
成员: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加强对饭店、娱乐场所、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治理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清零;
2、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
(十一)商贸、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潘孝柱政协联络组长
成员:经发办全体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加强对商贸、企业、超市等重点防火部门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安全疏散通道要保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必须醒目,消防设施、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3、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相关防范、救援措施,作业现场要有专人监管,出现紧急情况要科学组织施救,严禁盲目施救;
4、认真落实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制度。
(十二)食品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汪军人武部长
成员:食安办全体成员
专项整治内容:
1、加强对镇直各单位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
2、加强对国道206两边的饭店检查与督导,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卫生事故。
3、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确保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规范有序;
七、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村(街)、各企业,要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治理清单,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账盘点销号。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各村(街)、各企业要对前期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认真梳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集中整治;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镇安监所督促各单位严格整改到位,确保做到全面清零,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各村(街)、各企业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村(街)、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属地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对照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内容,压实责任,务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排查,严格整改。各村(街)、各企业要迅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精心部署,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在属地范围内,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立行立改。发现相关企业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须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实施挂牌督办。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肃问责追责。镇安监所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工作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闭环管理情况等,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对因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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