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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精选12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
为充分吸取“1.4”绿晶花园火灾事故教训,防止火灾事故再次发生,根据上级领导工作部署,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20xx〕1号)和《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消联〔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切实解决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防控水平,促进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全力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消除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顽疾”、“痛症”,为我街道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月6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
三、整治范围及参加人员
(一)辖区老旧小区。
(二)社区挂点领导为牵头人,辖区公安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局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乡镇)为成员。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月6日)。根据《关于成立街道消防及其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工委〔20xx〕5号)。各社区(乡镇)挂点领导、各社区(乡镇)、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宣传,明确任务、落实分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7日—2月5日)。各社区(乡镇)、西门蔬菜大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及标准,整合力量,攻坚克难,在2月5日前完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约谈责任人、行政罚款、停业整顿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落实,确保在2月5日前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清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开展验收,并结合街道督查情况,分析问题,找查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巩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果,确保辖区广大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消防设施。一是排查老旧小区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以及数量是否达标,灭火器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容量),已配置的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指针在绿色范围内),确保正常运行;二是排查消防栓配置情况,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水管、枪头安装情况,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被遮挡、埋压、圈占。
(二)排查消防通道。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开展排查整治,实现辖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畅通且有明显标识。配合城管、交警、消防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停车压力大,重新施划停车位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要积极协调老旧小区周边社会单位和公共停车资源。
(三)排查小区乱象。一是排查小区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现象;是否在公共空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居住三合一场所。二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整治力度。三是要提醒居民严禁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督促物业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四)加强日常管理。各社区(乡镇)要注重发挥社区楼道长、平安巡防志愿者的作用,每栋住宅明确1名楼长(低层多栋小区可连排设置),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求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组织实施小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六、报送要求
各社区(乡镇)按照《街道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表》(附件)每日下午4点前将当日排查情况报送街道防火办。(联系人:朱莹,电话:xxxxxxxxx)
七、强化督查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乡镇)、西门蔬菜大队要严格执行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整治效果不明显,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严肃问责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街道消防安全专项督导组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各社区(乡镇)上报的整改内容,从整改进度、整改效果、整改质量、干部工作纪律等方面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并予通报。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却仍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被市、区级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将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监办召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会,全面部署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当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两节”、“两会”的到来。根据市、区、街统一部署, 20xx年2月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排查整治工作由社区组织实施,社区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主任巢凤英任组长,社区警长许卫敏任副组长,成员为社区副主任杨晓缘、曾玉英、叶明芳、尹玉善、谢少燕、曾春华、沈岚、王增伟、林国际组成。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共抓、早抓、严抓、主动抓”的工作方针,制定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真正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防火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社区宣传专栏,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摆设防火安全宣传图片等,提高居民防火安全整体意识。
三、加强力度、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把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特别加强规范用火、用电安全。重点抓好辖区单位、商业网点店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用火、用气、用电防范安全意识。特别是对出租户进行重点检查,严禁其使用电热棒,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责令限期解决。还应发动社区平安中心户长、保安、消防义务巡逻队,配合居委会和警务站做好防火安全检查。严格规范做好消防器材配置,疏通消防通道等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扎扎实实地把防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3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办传[20xx]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二)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高潮。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把工作情况上报镇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8月1日前,汇总上报《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表》;8月起,每周报送一次《颍上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情况统计表》;10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xx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7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8
各社区(村)、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宁德市安监局《关于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特制定松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治理和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为松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检查整治对象
街道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许可情况;场所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消防许可、施工和试生产过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情况;企业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评审和演练情况等。
实施步骤
本次大检查从5月中旬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30日)。确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5月30日—6月30日)。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完善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报县安监局备案。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计划,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3、督查整改阶段(7月1日—9月30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1日—12月15日)。对火灾隐患突出、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开展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切实按照要求落实责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准化推进工作,对所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相关场所,特别是对储存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场所、关键部位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3、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坚持边查边改,对重点单位确定专人跟踪联系,督促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要协同相关部门采取稳妥的对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川公消[20xx] 29号)和永州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永公消[20xx]6号)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舍各类安全隐患,提高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能力,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川公消[20xx]6号)精神,构建平安校园,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中小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消防安全状况,依法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彻底消除校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陈宙林任组长,大队长何洪涛任副组长,参谋邹剑锋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指导和落实。
四、 检查的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1、新建校舍工程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
4、灭火器的维修保养情况;
5、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6、建筑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7、单位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发放安全消防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0
根据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年2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附件1、2)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xx)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xxxxxxx)。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1
为深刻汲取河南鲁山“5·25” 、天津“8.1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县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xxxx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大彩钢板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彩钢板相关业务知识(见附件四),采取发布公告、播放典型火灾视频、现场演试等方法,提示单位和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将一同参与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彩钢板建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强化督导,按时报送。将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对各地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行动期间,每周四18时前上报本周整治工作小结和工作台帐
乡镇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2
为深刻吸取近期吉林等地事故安全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交通实际,决定在交通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有效落实“三彻查、五督促”要求(“三彻查”即彻查认识是否到位、彻查隐患整治是否到位、彻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五督促”即督促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层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单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县“平安交通建设”奠定消防安全基础。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三、组织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陈绍瑛局长为组长,何财林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公路局、运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范围。客运车站、渡口码头、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交通各单位自营或出租的用于经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交通各单位出租的沿街商铺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二)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审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各单位和单位出租房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情况;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情况;临时建筑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五、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带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县公路局、运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排查整治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各单位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帐。
(二)依法整治隐患。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一律确保优先拆除;符合当场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一律当场整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资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出租的“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治理,对难以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上报县消安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封或。
(四)夯实基层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利用短信、宣传橱窗、路边墙体、横幅、LED等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研究部署消防“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各交通管理部门要召开交通行业消防工作会议,部署交通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22日)。各单位要按照《县“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2013〕21号)中制定的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召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已经查明存在隐患点尚未完成整治的或整治不到位的,必须在本阶段内完成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三)彻查整治阶段(7月23日至9月20日)。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帐。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边查边改。整治期间,各单位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并建立工作账。整治过程中,要落实常态督改隐患机制,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排查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报告消安委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8月20日、9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四)验收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10月10日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于10月8日前报局运管科。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强化统一领导,全面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平安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内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检查、严格整改、严格督查、严格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县局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县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专项督查。要严格消防安全问责制,对行动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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