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1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安委会《惠山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幼儿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师幼生命和幼儿园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排查理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结合幼儿园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幼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结合教育局工作方案要求和我园实际,此次排查整治重点如下:
1、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定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安全隐患台帐制度;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消防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设备达标情况和安全运行状态,包括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日常工作状态情况。
3、用电、户外活动安全。主要排查燃气、用电、户外玩具等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安全。对规定范围内周边环境进行摸底排查。
5、教育安全。排查安全教育课程计划、课时、教学内容的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
6、车辆安全。园门口禁止停放车辆,保证园门口交通畅通。在入园、离园时间段有行政执勤老师配合保安一起执勤,确保幼儿来园、离园安全。外出集体活动严格执行教育局相关规定,手续齐全。
7、饮食安全。排查食堂设施设备,做到及时维修;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和定点采购、索证、留验制度;进货渠道合法,台账内容齐全。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单位自查和区督导检查相结合,以单位自查为主,按照市教育局、区安委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缺漏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三)坚持检查、整改、复查原则,切实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切实消除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或不及时进行复查验收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20xx年8月下旬开始,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
1、制定方案,组织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市局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幼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加强安全培训,使师幼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3、每周进行一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25—9月20)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制定好防范措施,专人负责,并及时上报教育局,确保不发生事故。做好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建档,进行台帐式管理。
2、迎接教育局督导组来园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21—10月31日)。
认真迎接督查检查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使隐患排查整改过程形成制度并搞好落实,建立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阶段是中心环节,我园将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要认真、细致,高度负责,客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园领导亲自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听取活动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学校将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严格整治,保证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是此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抓实抓好,确保质量。行动结束后,学园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托幼机构,下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整治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排查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学校楼梯、通道、围墙、交通出行、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预防滑冰溺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工作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实验设备和危险物品、实验药品以及存储容器、锅炉等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学校道路、楼道、围墙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学校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检查各校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二、成立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和日常督促调度工作。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1月21日。教育局制定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1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学校要制定方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组织本地、本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
3、各学校要对2009年以来排查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销案验收工作。
4、1月20日至2月10日,党委成员对联系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从3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督办;凡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调度和监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2、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事关生命、事关稳定大局。安全工作抓不好,会直接影响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各学校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抓好抓实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人人都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各校要坚持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问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管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证全园教职员工及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在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活动室、办公室、休息室、食堂、多功能厅及特殊用房、门卫、校园院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
1、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消防器材配备、达标情况;师生熟练应用消防器材情况;火灾逃生情况;
2、用电、危化品、教学设施、特种设备安全: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地方等安全隐患;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疾病防控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1食堂食品安全:食品卫生许可证索取情况,食堂加工达标情况、食材采购情况、留样管理情况、药物残留检验情况、食堂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情况、食堂设备卫生消毒情况、食堂各种记录管理情况等;2疾病防控:传染病防治教育情况、学生个人卫生情况、学校通风、消毒情况、晨午检落实情况;传染病防治预警、反急反应、及时上报情况等;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大型集会活动安全,应急演练,防欺凌、防踩踏、防溺水、防毒品、防暴恐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日常安全教育:教师配备、课程开设、安全教育平台使用
(2)大型集会活动安全:活动计划、申请、预案、审批落实情况、交通、会场安保
(3)应急演练:演练种类、计划、组织落实、演练效果
(4)防欺凌、防踩踏、防溺水、防毒品、防暴恐等;防欺凌制度、措施、防踩踏安全保护设施、课间和上下学时段楼道教师值班、学生有序出入情况、防踩踏教育、演练等、防溺水宣传教育、沟湾、池塘监管、学生溺水自救、他救知识技能掌握情况、防毒品学生教育、涉毒情况、防暴恐排查周围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等不安定分子、防恐教育、演练情况
6、对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
(1)检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工作制,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工作人员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校车安全、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检查
(1)安全保卫:专职保安配备数量、年龄、身体健康达标情况,出入校门检查登记情况‘应急事件处理情况、夜间巡逻情况;
(2)校车安全:排查校车审批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责任书、学生乘车安全知识和应急事故处理技能情况、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资格审查、校车安检逃生锤、灭火器、医药箱等安全设备、乘车学生对号入座、上下车交接记录、监控与学校、教育局平台联网情况等;
(3)交通安全:学生上下学遵守交通规则、交通安全教育实效情况,拼车接送学生、学生未按时到校、到家应急处理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精神、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限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排查摸底,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作出工作部署,要层层落实责任工作制,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生;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3月中旬,为期1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安全开学。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5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中心小学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举措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幼儿园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4.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工作不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乡镇中心小学于3月9日前将乡镇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县级对应单位。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5
一、工作目标
全园师生要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端正思想,统一认识,更好地推动我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确保我园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学习和教育环境。
二、成立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为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落实,进一步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更好地完成这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成立张王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领导小组对我园安全大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时间
自3月20日始至4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采取学校自查自纠、县(区)全面普查、市级重点检查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我园根据安全工作大检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安全自查和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保障我园安全。
(二)迎接县全面普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1日) 不仅要检查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设施设备、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更要对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迎接市级重点检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18日) 市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高中1所,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
四、自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1.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情况。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出台专门文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保障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形成会议纪要;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带队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图片或影像资料、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资料。
2.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县级教育、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3.我园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情况。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二)幼儿园门卫安全检查
1.落实保安聘用培训制度。我园要按照《滨州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细则》规定,建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安员,从公安机关许可的保安公司聘用持有《保安员证》的保安员,并配合公安部门、保安公司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2.落实门卫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幼儿园门口登记制度、保安巡逻值班制度等。
3.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园门口要有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及保安在岗维持秩序。
4.落实安保器械配备制度。警棍、钢叉、手电筒、值班电话、巡逻自行车、电子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等安保器械、工具、设施要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5.落实幼儿园防暴演练制度。每学期幼儿园要组织一次防暴演练,并邀请公安部门现场点评指导。
(三)食堂卫生、药品、饮用水及小卖部安全检查
1.落实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制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放心食堂"工程的.要求,根据以县为主的原则,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米、面、肉、油、蛋等)集中采购,并建立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2.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建设规范。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不制售冷荤凉菜;有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餐具清洗和贮存设施设备。液化气、厨具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质检标准。安装电子监控系统。
3.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如食堂管理责任制度、原材料索证检验制度、入库分类登记存放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饭菜加工规范制度、学生就餐教育制度、食堂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
4.落实检查监督制度。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
5.落实食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度。针对集体中毒、学生打架斗殴等易发事件制定具体详实的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演练。
6.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部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7.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完善落实具体文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8.落实学校(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学生健康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要求。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9.落实应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饮用水供应商准入制度、索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10.落实学校(幼儿园)小卖部管理制度。建立小卖部准入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交通安全检查
1.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区)政府落实市政府《滨州市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地方实际,出台具体管理办法。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校车运行线路规范建设制度、校车使用许可证审批制度、校车公司管理常规制度、学校校车管理常规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全程责任"三段式"无缝衔接制度(家长负责从家到校车站点、校车公司负责从上车到下车、学校负责从站点到校门口时段的学生安全)、校车安全检查制度、校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
2.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不乘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及超载车辆等。
3.落实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查处制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活动。
4.落实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报备制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做好安全预案,配备相应的安全保障人员,在向主管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消防安全检查
1.落实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配备的要求,配足配齐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按时进行设施检查检测,确保设备、设施保持完好工作状态。对学校(幼儿园)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
2.落实规范消防安全疏散制度。严禁在学生活动室、宿舍安全通道内堆放杂物,教职工的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要依据建筑设计和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设计安全疏散通道,并确保正常使用;每间活动室、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学生宿舍,都要悬挂标明房间所在位置及疏散通道方向的示意图,楼道内要按照要求设置紧急疏散标志、配备应急灯。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3.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教育课程,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幼儿园定期检查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损坏的照明设备和老化的线路要及时更换,重点检查锅炉、燃气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设施,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聚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校舍安全检查
对幼儿园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七)集体活动安全检查
幼儿园开展大型集会活动,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组织实施。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八)安全管理制度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检查报告、隐患排查、档案管理等制度是否完善落实。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我县20xx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排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教育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排查时间
20xx年10月—11月。
四、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学校安全常规。
1、校舍安全。排查围墙、楼梯扶手以及门窗、玻璃、吊扇、灯棍吊链、宣传栏、橱窗、木屋架、水泥檩条、墙体裂缝、闲置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突然发生安全事故。
2、幼儿园设施。查看幼儿园大型玩具是否完好,幼儿园围墙、大门有无安全隐患,活动室设置是否合理。
3、安全保卫。查看防卫器械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损坏,安全警戒线是否清晰,监控平台、摄像头是否能正常使用且保存30天。保安是否持械上岗、校园巡逻及上下学值班记录,是否保安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4、校园设施安全。查看校园内校墙、车棚、升旗台、厕所、体育器材等是否完好,有没有安全隐患。
5、校长陪餐制度建设。
(二)食堂食品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陪餐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及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落实情况,食品留样落实情况等,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三)消防安全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热得快、电炉子、违章电源插座等。
5、实验室、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日常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单位用电安全,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前切记要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已关闭电源,切实做到人走断电。
7、检查学生宿舍,禁止违规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热锅、电热壶、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熨斗、电热毯、违章电源插座等电加热类器具
(四)交通安全
加强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及校车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增强管理工作实效性。同时各校要教育学生放寒假期间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养成道路交通安全参与意识,提醒监护人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抵制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非法载客交通工具,要高度关注霜雾、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学生的交通安全。不具备道路、车辆公共交通安全规定的区域校园,严禁租用和变相使用车辆用于组织师生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违规行为。
(五)防溺水安全
切实将防溺水工作常态化,全县中小学持续深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行动,即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出一期专题板报(手抄报)、开展一次防溺水应急演练、播放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视频、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写一篇防溺水日记,营造浓郁的教育氛围,使学生时时处处受到防溺水教育的浸润,让学生真正入脑入心。
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特别是要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暑期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看护,及时掌握学生去向,防止孩子独自下水游泳、戏水。
五、检查方式
学校自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中旬
教育局抽查阶段:20xx年11月下旬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7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维护保养、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开学前后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3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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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方案。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领导坚持每天、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检查园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幼儿园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电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标志是否损坏;校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园车安全隐患。检查园车性能是否良好。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知识的`宣称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查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监督相结合。每周一升旗时要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每月必出安全宣传资料,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安全隐患的整改上报制度
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隐患的处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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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排查为抓手,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明确消防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我市学校、幼儿园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的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努力达到“五个百分之百、三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排查一遍,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必查一遍,“重点”部位检查率达到100%;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达到100%;对学校、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予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大幅提升、校园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园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校园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四、检查内容
1.消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是否成立;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
3.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整治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充分发动乡镇、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依法从严整治。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20日)。市政府将对全市学校、幼儿园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检查行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标准,以超常的`工作举措,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市政府将严格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顶格追究。学校、幼儿园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所在辖区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
(三)加大投入,严查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隐患不消除,督促不放松。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切实改善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技术服务,帮助单位制定、优化整改方案,切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四)创新形式,提升素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校园消防宣传橱窗和标语工程,督促学校、幼儿园新增一批消防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在校园内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四个能力”建设的指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要组织消防宣传小分队、消防宣传车进校园,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消防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实在校园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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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及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统筹推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徐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安稳股樊志江同志担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县教育局立即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针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图书馆、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围绕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认真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开展自查自改。
2.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全面收集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指导自查隐患整改。要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隐患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检查,督促落实“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进行梳理,查找突出的火灾风险隐患。针对疑难问题,要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指导学校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
1.建立管理处置“两个团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整合两个团队的`人员结构、工作职责,上墙挂牌运行。建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学校安全的副职领导)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负责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微型消防站队员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团队,负责本校应急处置、通信联络、疏散引导及安全防护救护等工作。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逐级签订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状,推进责任制落实。依托“两个团队”定期分析管理和处置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措施,推进工作职责落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构建火灾风险校园预警监测体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消防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值班值守、巡查检查、视频监控、电气火灾监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情况纳入南宁市城市火灾风险预警管控中心,开展信息化监管并督导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接入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接入各项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为接入提供技术支持。
4.建强用好学校微型消防站。对标广西地方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18-2019),在原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基础上,配齐人员、器材、装备,建强学校微型消防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性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县教育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防灭火队伍培训,提升队伍消防工作水平。
(三)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专项行动
1.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实训。中小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写计划安排表,利用县消防科普教育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要结合开学入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2.选派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推行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消防安全辅导员原则上由消防救援机构选派的防火监督干部、消防救援站干部、骨干消防员或骨干文员担任,选派的人员可兼任2~3所学校辅导员,由中小学校、幼儿园颁发聘书。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要每季度深入校园,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志愿者公益宣传活动。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在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团体。引导在校师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通过志愿者引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基地化实训培训,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4.开设消防知识培训课程。将消防安全课程纳入每学期课程安排,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力贯彻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确保每学期消防知识教育课开设不少于4课时。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幼儿园重点对火灾进行启蒙认知;小学重点认识火灾危险性、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初中、高中重点掌握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高中还要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有消防培训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系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5.布置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关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构建和谐家庭环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参考附件7)。作业应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打通生命通道”“校外培训机构的火灾隐患”等内容为主。作业具体要求、模板和视频可关注“南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向师生发放。通过完成作业,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共同提高家庭全体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完善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达标验收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责任;部署推进专项行动。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计划表(附件1),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推荐部分学校到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训。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格式上报县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完成“两个团队”的组建,立足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开展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三)排查整治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依托专项整治办公室平台,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联合检查排查,利用警示、约谈、罚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缔等法律手段,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推进整改。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格式上报市、县两级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达标创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按县级1个的标准组织遴选一批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学校,每月填写并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达标示范学校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本地学校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由县专项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全面开展验收;县专项工作办公室对我县考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有效举措,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与校园安全的重要关系,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教育、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召开联席会、沟通会、推进会,通报本地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适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通报,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工作整改。
(三)加强反馈,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材料报送,于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2021年上林县消防科普实训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8月17日起,每月25日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联系人:县消防救援大队徐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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