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卫生方案

时间:2022-02-19 08:14:04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卫生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卫生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卫生方案

  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卫生方案1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卫生方案2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卫生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健康教育领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县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工、职责明确,确保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县教育局将学校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2.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学校要将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制定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疾病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要健全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等管理制度,完善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使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学校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学生寝舍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卫生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保证校园清洁卫生。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考评工作,对照标准找差距,抓改进。认真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追踪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晨(午)检和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追踪记录,对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患传染病的学生返校需提供医院慷复证明。

  (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学校要按上级教育部门课时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备课笔记、有测试,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要通过主题课、宣传画、黑板报、校广播站、电子屏、播放宣传影片等渠道加强健康教育和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促进学生健康知识与常见传染病预防能力的提高。小学、幼儿园学年初开展接证查验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幼儿疫苗的补种工作。

  (三)做好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推进学校保健室的建设,600人以下的学校可设立保健室,600人以上及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合理安排卫生室、保健室场地,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老师,按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制定卫生室保健室的管理制度和保健老师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学校卫生、保健室在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中的功能。

  (四)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爱国卫生运动是为学生创建健康、清洁、卫生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有效举措,要通过倡导“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等形式,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和习惯。做到勤开窗、勤打扫、勤洒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教室内和走廊无掉尘,校园内无卫生死角。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在校园内广泛持久开展,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卫生工作。

  2.各校要积极参与“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学校”等创建工作,已获“卫生先进单位”、“健康学校”的学校要对照要求,做好复审准备工作。

  (五)认真开展健康体检,完善健康档案

  各校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体检。学年初,各校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院联系体检相关工作。体检结束后,做好体检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监护人,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

  (六)强化卫生防疫及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通过专题讲座、个别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卫生保健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防疫、食堂食品安全队伍的素质。

  (七)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法人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不得给“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承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功能间及设施符合相关要求,各项制度上墙,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职;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食品采购要有索证、建立台帐、验收环节,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霉变的食品;食品加工要煮熟煮透,严禁使用添加剂,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出售的食品要按要求留样,并做好记录;做好餐具、厨具和备餐间的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工作时需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严禁佩戴各类首饰;操作区和就餐区要保持清洁、卫生等。

  (八)学校提供的饮用水要符合安全标准,饮水机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消毒,保证饮用水的安全。

  学校春季开学食品卫生方案4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x县卫生和人口生育局副局长

  xx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xx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xx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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