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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1
一、工作目标
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强有力手段和措施,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XX月XX日
范围:全省(或全市、某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重点
1. 主体行为治理
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情况。
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包括抢赶工期、野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其他单位落实行业责任情况。
2. 风险隐患治理
危大工程管控,如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等存在高坠及坍塌风险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预防高坠、坍塌等事故,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其他隐患,如临时性建(构)筑物结构、钢(网)架结构安装及起重吊装作业等的安全措施。
3. 工程项目治理
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既有建(构)筑物的`项目。
四、工作措施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将攻坚行动要求传达到所有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
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及时上传至相关监管平台。
2.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监督管理,配齐配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隐患、发生事故或较大影响险情的企业或单位,从严从重惩处。
3.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全面动员部署。
加强暗访督察和执法监督,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工作专班。
2. 有序统筹推进
将百日攻坚行动与其他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推动、一同促进。
3. 确保行动实效
对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工地要组织“回头看”“反复看”,盯紧整改效果。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
一、工作目标
1. 提升安全意识:增强建筑工地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 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全面排查和整治,消除建筑工地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环境安全可控。
3.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减少事故发生:力争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显著减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XX月XX日,为期100天。
范围:全市(或指定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治理重点
1. 主体责任落实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2. 安全隐患排查
对建筑工地的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加强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事故。
3. 教育培训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进场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 应急管理
完善建筑工地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1. 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2. 分解落实责任
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各班组,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域和具体任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
3. 全面排查整治
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5. 严格执法检查
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行动,成立专门机构,制定详细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各部门、各班组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注重实效
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注重工作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4. 总结经验
要及时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借鉴。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3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 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所有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2. 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3.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时间与范围
1. 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期百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四、整治重点
1. 主体行为治理:
严格查处建设单位违规发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行为。
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禁抢赶工期、野蛮施工等行为。
强化监理单位现场监督职责,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
2. 风险隐患治理:
加强对危大工程(如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等)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预防高坠、坍塌等事故发生,加强临边洞口、脚手架、塔机攀爬等部位的安全防护。
严格临时性建(构)筑物及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按图纸、规范和方案施工。
3. 工程项目治理:
重点治理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等高风险项目。
加强对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等项目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五、工作措施
1. 全面排查隐患:
组织各建筑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确保新进场工人接受全面安全教育。
3. 严格执法检查: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工地和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4. 完善应急机制:
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2. 强化责任落实: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 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4. 注重总结评估: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七、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
2. 排查整治阶段:各建筑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力度。
3. 总结评估阶段: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为目标,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集中解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时间与范围
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从即日起至某一特定日期(如全国两会结束、年底等)。
范围:全省(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治理重点
1. 主体行为治理
建设单位:重点治理违规发包、擅自开工、压缩工期等问题。
施工单位:重点治理抢赶工期、野蛮施工、转包分包等问题。
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单位:重点治理超资质承接任务、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2. 风险隐患治理
危大工程管控: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预防高坠、坍塌等:强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防护用具合格并正确使用。
其它隐患:治理临时性建构筑物、起重吊装作业、夜间施工等安全隐患。
3. 工程项目治理
重点工程:如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等。
特定项目:存在附属性、措施性、临时性建构筑物的项目,地质条件差的项目等。
五、工作措施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组织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明察暗访。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严惩。
3.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企业和监管部门进行暗查暗访,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4.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六、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自查自纠阶段
企业和项目对照治理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3. 集中整治阶段
监管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和执法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罚。
4. 总结评估阶段
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提炼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有序统筹推进
将百日攻坚行动与其他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推动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3. 确保行动实效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 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确保信息畅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5
根据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集中行动成效,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增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及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自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为确保会战成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重点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和建筑企业。
三、重点整治环节
全面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突出:
一是整治临建设施。是否牢固、是否有垮塌和建筑物机械倒塌威胁,应急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用电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要求等;
二是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是否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备案、验收、公示等流程,现场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应急预案并实战演练等;
三是整治脚手架。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超过规范要求时是否编制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架体稳定、立杆基础、防护、脚手板、杆件通道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四是整治施工用电。是否落实外电防护,是否落实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
五是整治高空作业。是否落实临边防护,是否采取安全网、安全带、洞口和通道口以及攀登和悬空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危险隐患措施;
六是整治其它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法人、项目总监和安全员等重点人员履职尽责。
(二)严格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生产风险点公告栏和重点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重点岗位人员知晓岗位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岗前教育、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严格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评估工作;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配备到位;岗位人员能熟练穿戴个人防护装备,能熟练使用和操作应急救援装备。
(五)严格责任追究。为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假重视、假落实、假检查、假执法”问题,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以及在百日会战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依法顶格处罚,采取关停措施,并在全区曝光。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6
为认真汲取近期外地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态势,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按照《湘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质安站负责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二)建工站负责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
(三)执法大队负责非法项目整治。
(四)质安办加强督查,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四、工作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局质安办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因监管缺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7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的通知>》(临安办发〔2021〕27号)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临建办发〔2021〕18号)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突出“危大工程”及施工重点部位、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范意识,加大部门监管力度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开展范围
全县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建设工程。
三、执法检查重点
(一)房屋建筑工程
1.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承诺书签订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源管理情况。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落实情况;依照《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情况;临建房屋加固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3.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施工现场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电箱;接地(接零)系统是否完善,熔断丝的材质与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是否符合规范。生活区、办公区、宿舍等安全用电使用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有完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安装单位是否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司机和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安装单位编制的建筑起重杠械安装、顶升、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设备基础、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情况;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由原制造厂家制造;设备检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5.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钢管、扣件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是否完备;脚手架搭设前,是否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是否对脚手架材质、现场搭设情况组织检查与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6.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和审批、论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模板及支架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进场报验;模板及支架是否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验收;拆除前是否履行拆模审批手续。
7.临时设施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房选址是否考虑周边水文和地质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与作业区分开设置,是否与周边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垃圾以及高压电线保持安全距离;临时用房是否制定倒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建房屋板材夹芯材料阻燃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危化品采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施工现场是否设专区专库存放危化品,并配备足量消防设施;是否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使用危化品时是否有专人领用管理和调配。
(二)市政建设工程
1.市政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专题会议精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情况,是否组织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尤其是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大型桥梁,地下管廊等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交通疏导、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模板工程、沟槽施工、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方面,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4.地下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及抢修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四、工作步骤
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中、下旬)。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建筑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动企业职工全面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企业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
(三)属地检查阶段(5月至6月上、中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针对前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的隐患,强化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清单,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毕销号。要组织行业专家对建筑工地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确保落实闭环管理。
(四)异地交叉检查阶段(检查时间随机)。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安排异地交叉检查,从安质服务中心、各县区分别抽调5名专家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市直管工地项目及各县区建筑施工项目随机排序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检查组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5个项目(房屋建筑工程3个、市政建设工程2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并提出执法检查建议,经执法检查组、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双方签字后,一式三份,移交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并由检查单位报市住建局登记备案,同时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整改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5日内报市住建局。届时,县住建局将按照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异地交叉检查。
(五)总结提升阶段(6月下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坚决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各专业组监管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
(二)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齐抓共管,坚决落实“检查必执法,执法必处罚”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隐患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一律依法移交当地执法部门。
(三)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宣传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重视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解决安全隐患的工作能力。要求建设单位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支出,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的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强有力手段和措施,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未来100天(具体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范围:全区/全市/全省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重点
1. 主体行为治理
建设单位:重点治理违规发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盲目压缩工期等问题。
施工单位:重点治理抢赶工期、野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单位:重点治理超资质承接任务、未履行相应职责等问题。
2. 风险隐患治理
危大工程管控:加强对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管控。
预防高坠、坍塌:重点治理高坠及坍塌风险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其它隐患:治理临时性建(构)筑物结构、起重吊装作业、地下暗挖、夜间施工等安全问题。
3. 工程项目治理
重点关注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四、工作措施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组织全方位、拉网式的`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精准发力解决问题。
2.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检查频次,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隐患、发生事故或较大影响险情的企业或单位,从严从重惩处。
3.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
通过暗访督察和执法监督,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工作调度和警示约谈。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 有序统筹推进
将百日攻坚行动与其他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推动、一同促进。
3. 确保行动实效
对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工地组织“回头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9
一、指导思想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 集中整治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2. 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 增强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范围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未来三个月内(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覆盖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四、整治重点
1. 主体行为治理:
建设单位:重点治理违规发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问题。
施工单位:重点治理抢赶工期、野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监理单位:重点治理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等问题。
2. 风险隐患治理:
危大工程管控:加强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预防高坠、坍塌: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是否合格并正确使用。
临时性建(构)筑物及起重吊装作业:确保按图纸、规范和方案施工。
3. 工程项目治理:
重点治理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等高风险项目。
加强对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等项目的监管。
五、工作措施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组织各建筑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配齐配强监管力量。
对存在严重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严厉处罚。
3.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加强工作调度和警示约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有序开展。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10
一、总体要求
以“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为工作目标,通过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整治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中的顽瘴痼疾,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未来三个月内(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覆盖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组织机构
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协调推进。
四、整治内容
1. 施工现场管理: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死角和松懈环节。
加强对非主体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严格按规范执行。
2. 重点部位和环节:
加强对高空坠落、外墙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高风险部位的安全检查。
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确保新进场工人接受全面安全教育。
五、实施步骤
1. 自查自纠阶段:
各建筑工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2. 检查整治阶段:
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3. 复查验收阶段:
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有序开展。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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