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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双减工作方案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领导参考决策,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教育双减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育双减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主管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本着对学生未来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把上级关于“双减”的要求落到实处,科学把握“双减”的精神实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细则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1.严格根据《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2.教师严格按照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
3.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占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4.学校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课表、作息时间表,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5.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市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二)加强有效教学研究。
1.提高教研活动质量
(1)各教研组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和进度,确保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
(2)由教研组长负责,各教研组围绕本学期教学重难点积极开展各项教研活动。
(3)本学期各学科以“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为主题,组织教师上公开课、空对空等教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优选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学方法是教学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教师善于启发,学生才能善于主动思考、愉快学习。在讲解过程中启发学生思考生疑,促进知识迁移。为了保证课堂的有效、高效,每位教师在课堂中必须精讲精练。尽可能多的把时间留给学生,让学生进行多读精练。教师的语言要简练,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话不说,保证课堂教学的高容量性。
(2)优化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引导学生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语文学科重基础规范的养成,重个性化体验感悟、表达;数学学科提倡独立探究与合作交流相结合,重视思维训练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落实导优辅差工作,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学生负担,不等于降低教学要求,既要重视对“尖子生”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多种活动,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又要特别重视对部分“差生”的个别辅导,及时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迎头赶上。这样既减轻了大部分学生的负担,也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学生对学习的要求。
3.加强特色备课精心备课。采用集体备课与个人修改相结合的方式。教师以教研组为单位,在充分吃透课标、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备课,形成教案。各教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教学特点、本班学生实际情况对教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精选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对所学教材的内容做出适当的调整与增删,以学生现有发展水平为出发点,着眼于学生将来的发展,使学生“满负荷”地学习,促使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展。
4.精心设计练习老师精心设计课内外练习,减轻重复性作业、避免机械性作业。在“练”字上下功夫,练习贵在得法,重在教会学生练习的方法与技巧,使减负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学生的`学情,分层设计作业,提倡设计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作业,使每个学生都得到不同的发展。严格控制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书面作业时间平均每天不超过1小时。
5.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减负”不是取消考试,而是要求改革考试的内容与方法,使考试不再变成“学生的敌人”,符合教学规律的检测是必须的、必要的。我校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少考多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的成功感。
6.积极开展各项竞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减“负”不减“质”。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学生的需求,让学生自由选择,在各门学科间开展相应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让学生在活动中增长见识,拓宽知识面。
7.其他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外阅读习惯,促进课外的知识积累。加强家校联系,培养学生良好作业习惯,取得家长对“双减”的理解和配合,避免从家庭角度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主动征求来自家长的意见,交流教育学生自觉学习的有效方法。
(三)提高师德修养。
关爱每个学生,对学生要尊重、理解、宽容,不得以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歧视差生。
倡导教学民主,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
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通过谈心沟通,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四)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1.教师、学生、家长都要懂得充足的睡眠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学校建立学生睡眠质量监督机制。
2、教师不得占用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集中上课。
三、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全体教师
小学教育双减工作方案2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湖南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格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用1年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管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全面覆盖,规范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到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管理,合理确定各学科、各年级作业比例结构,确保作业总量合理。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和教师要按照“一科一辅”原则规范使用教辅材料,不得擅自增加或推荐教辅材料。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制定家庭作业管理细则,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各学校严格控制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无书面家庭作业;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通过控制作业总量,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个小时、初中生达到9个小时。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研组、备课组要对布置的作业难度、精准度以及完成作业的时长严格把关,确保作业难度不超国家课程课标要求。
4.加强课程作业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有条件的地方,鼓励老师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学生作业进行分析诊断。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引导学生放学开展各类体育和艺术课外活动、阅读活动、家庭劳动。推进研学实践教育,丰富青少年课余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预防和解决网络沉迷。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三、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6.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乡镇和农村地区学校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鼓励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调休等措施。
7.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不同类型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统筹安排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8.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以聘请退休教师、退役运动员、志愿者,以及艺术团、歌舞剧院演员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提供课后服务,还可以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科普基地、非遗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开展学生校外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向学生免费开放。在充分挖潜的前提下,如课后服务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具体由市、县两级教育部门严格把关,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9.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通过“我是接班人”网络大课堂和湖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题资源和学科资源。发挥名校网络课堂、名师网络工作室、网络学习空间等作用,组织优秀教师向学生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对使用评价好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提供者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支教经历认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10.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校外线下、线上培训机构,下同)。对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符合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原营利性机构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对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资质不健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再发放办学许可证,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已经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按照线上培训相关要求,参照线下培训机构相关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严把关,逐步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发展。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市州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设置标准、明确准入方式、严格审批。
11.加强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各地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制定计价办法和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备案和监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对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通过资金滚动拨付、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账户最低余额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防止“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收费模式。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
12.规范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
13.规范培训内容。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各地教育部门要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开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14.规范举办者资质和资金来源。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5.严控广告宣传。省直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省内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各地要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顿,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诱导学员消费、制造家长焦虑等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外公开宣传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以及学校录取人数。
16.查处违规培训服务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排查和联动执法机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查处管理混乱、虚假宣传、行业垄断、借机敛财、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挖抢学校教师、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学科类培训、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泄露个人信息、与学校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问题。各地教育、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擅自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予以坚决打击,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家教等形式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7.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对口帮扶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
18.加强课堂教学与考试管理。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认真制定教案。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不得进行考试排名。
19.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优化学校课程体系,加强学科课程之间的联系和整合。健全课程管理机制,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部门审查的教学用书、教辅材料、专题读本等书本资料,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20.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改革。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形式。坚持以课程标准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依据,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并逐步提高,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21.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22.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体系。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省政府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各市州结合实际完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学校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通过家委会等名义代收)等方式筹措到位,所收取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向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发放补助、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各地要督促学校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3.促进家校社协同。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教育部门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指导学校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4.加强党的领导。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为推进“双减”工作凝聚共识和力量。
25.建立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省级“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省教育厅设立协调机制专门工作机构,抓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参照建立完善相应协调机制和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双减”工作目标,明确专项治理行动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26. 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地“双减”工作指导。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通信管理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等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27.强化督促检查和风险防控。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地督查,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部门设立举报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对举报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转有关部门或地方及时查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同时,加强风险防控,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
28.加强宣传引导。统筹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及时发布信息,稳妥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做好“双减”工作阶段验收、巩固成果、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推动各地“双减”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双减”工作规定执行。
小学教育双减工作方案3
一、工作原则
统筹推进,内外并举
校内减作业负担和校外减培训负担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在“双减”重点和难点领域循序渐进,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统筹推进“双减”工作稳慎落实。
二、堵疏结合,标本兼治
做好“堵”的工作,严格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培训时间和培训价格,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对校外培训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积极主动稳慎推进。强化“疏”的工作,通过小学“整体优化”、初中“提质强校”、高中“高地构筑”、随迁子女“蓝天教育”等系列行动,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重点研究探索提高学校作业质量、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校内作业负担。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1.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通过对作业来源、质量、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作业效果有保障。根据学校和学段的实际,适当考虑作业的层次性、选择性,并有适量的个性化、校本化作业,提倡作业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全市域开展“弹性作业”课题研究,让学生既吃得饱,又吃得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强化作业等“五项管理”。出台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管理(简称“五项管理”)的落实意见,“五项管理”列入2021年教育督导的重点工程和责任督学首要任务,推进所有中小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全覆盖。以“五项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以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生晚自习服务、免费在线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为重点的'学校课后服务。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课后服务在全市全面开展,实现课后服务在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
4.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省“之江汇”、台州市“括苍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建设未来社区幸福学堂,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探索成立公益属性的实体化互联网学校,推出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服务。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2025年前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率98%以上,随迁子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率达95%以上,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6.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强校际教育共享机制,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行动,深化集团化办学路径,完善“互联网+义务教育”机制,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发挥乡村教育研究联盟作用,全力推进乡村名校建设。加大义务教育共同体校际间、城乡间教师交流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7.实施初中学校提质强校行动。强化推进“初级中学课程改革达标计划”“初级中学教育质量监测反馈与改进计划”“初中校长专业提升计划,到2025年初中学校标准化率达100%,省现代化学校占比达35%,构建一批优质学校联盟,打造一批幸福学校。
8.深化高中“阳光招生”改革。2021年开始,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学校,缓减升学竞争压力。2022年起,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指标达到80%。
9.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晚托班和暑期托管班的师生比配备,配足配齐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按一定标准予以发放。用于在职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纳入教师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
(二)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10.精准摸清底数。充分依靠相关部门、镇(街道)和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
11.实施分类管理。教育、文化与旅游、体育、人社、科技、卫健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托育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12.严格审批工作。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白某某”。支持鼓励学科类培训机构向素质类和成人类培训转型。
13.如期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将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转登工作办法和时间表、路线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登工作。
14.严格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时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
15.全面规范培训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开展“一对一”或“一对x”等无证无照培训辅导行为,严禁以托管名义开展变相辅导或者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低下、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16.强化资金监管。依靠“浙里培训”监管平台,重点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预防和事后防范机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开设预收费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签署协议,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对大额资金异动的管控、最低存款余额的监督等措施;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一经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必须严肃查处,直至进入“黑名单”。
17.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信息应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8. 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落实资本管理“四个不得”,即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9.加强营销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不在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学生作业本、教辅材料等学习用品上严禁印刷任何形式的广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其他垄断行为,规范***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黑白某某”制度。
20.协同建设“浙里培训”数字化监管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教育大脑”工程,按照“省级统建、地方创新”的思路,构建“准入、监管、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智慧监管平台,提升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数字化监管水平。
(三)切实加强家校社协同
21.支持和规范学校引进非学科培训机构。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将研究制订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准入条件、遴选程序和监管措施等。
22.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师资来源。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全面清查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建立健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罚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23.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按要求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不得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24.“双减”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各镇(街道)“幸福教育”评价体系,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水平、校外培训整治成效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25.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密切家校沟通,努力形成减负共识,积极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充分利用博物馆、体育馆、纪念馆、文化馆、乡村文化礼堂、儿童之家等校外活动场所或研学基地,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部门协同
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联席工作制度,组建“双减”工作专班,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机构,建立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依法依规处置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市镇校三级联动机制,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加大“双减”政策配套,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发挥各部门执法检查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风险防控
加强舆论宣传,争取各方支持,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质量办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评估风险,制定好防范预案。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关注舆情,做好形势预判和应急处突准备,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问责
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每半月对 “双减”进展情况通报一次,加大“曝光”力度,加大违规查处和失责问责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双减”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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