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服务实施方案1
为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我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局党委决定2016年3月在全系统开展“邻里守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弘扬雷锋精神为核心,以提升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掀起学雷锋活动新高潮,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以“邻里守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结合3月各种节日多的特点,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策划一系列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一)开展“邻里守望”关爱他人学雷锋志愿服务。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1、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敬老学雷锋志愿服务。从老龄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以支部为依托,积极开展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文体娱乐、法律援助、健康保健、节日探访等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组织开展“邻里守望”爱幼学雷锋志愿服务。积极探索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有效模式,广泛发动志愿者开展亲情关爱、教育辅导、权益保护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开展“邻里守望”关爱社会学雷锋志愿服务。要以“学雷锋、树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公共秩序、文明交通、平安建设、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
1、开展“邻里守望”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志愿服务。依托“道德讲堂”活动,组织文明礼仪宣讲志愿者,广泛宣传文明礼仪基本知识,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职业礼仪,倡导文明言行,把文明礼仪规范培训融入到日常学习、业务培训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做学礼仪、懂规范、讲礼貌、守秩序的公民。(责任单位:汽车站)
2、开展“邻里守望”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学雷锋志愿服务。在汽车站、公交站点、丁白渡口、各治超站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组织志愿者开展秩序维护志愿服务,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责任单位:运管所、路政执法局、航运公司、汽车站)
3、开展“邻里守望”文明交通学雷锋志愿服务。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交通管理业务骨干、经验丰富驾驶人、资深客运安全员等,组建志愿服务宣讲队,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客货运驾驶人、社区和农村居民等不同对象,深入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公交站点、学校、农村等场所,开展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典型交通事故剖析等志愿服务宣讲。(责任单位:局机关、汽车站)
(三)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以建设“品质”为目标,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爱绿护绿、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
1、开展“邻里守望”环境保护学雷锋志愿服务。以植树节(3月12日)为契机,以保护水资源和爱绿护绿为重点,发动广大志愿者开展“保护母亲河”、“美化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水资源地、道路两侧的绿化美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认养绿地”志愿服务行动,参加林木、绿地的抚育管护,发动志愿者认养树木绿地;发动文明劝导志愿者,开展“护林护绿”志愿服务行动,对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阻止。(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开展“邻里守望”清洁卫生学雷锋志愿服务。助力“清洁城市”建设,组织志愿者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行动相结合的办法,深入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部位,清扫路面、清洗护栏、清捡白色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铲除“牛皮癣”、整治“脏乱差”、收集废电池等志愿服务活动。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培养市民群众自觉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是弘扬雷锋精神的有力抓手,是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的有效途径,是普及志愿服务理念重要方式。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策划部署,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活动方案,发挥自身优势,突出部门和地域特色,把握重点,打造品牌,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搭建干部职工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干部职工乐于接受的渠道,吸引干部职工广泛参与邻里守望“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三)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阵地,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已”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宣传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亮点成效,深入挖掘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要及时总结,认真提炼,积极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图片资料,局文明办将选择一批典型进行推介。各单位党组织要在3月24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局文明办。
服务实施方案2
为切实推行和规范优质服务工作,促进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切实服务于用户、服务于群众,根据公司年初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规范
1、上岗必须佩戴上岗服务证,举止得体,文明礼貌,自觉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顶撞用户。
2、热情接待来企业办事的人员和来访用户,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脱岗,不迟到早退,不聚众聊天、嬉笑打闹,工作时间不吃零食干私活,不占用办公电话聊天。
4、遵守业务纪律,严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5、当天事情当天办,疑难事情热心办,份内事情尽心办,所有事情依律办,杜绝索拿卡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要挟、刁难、报复用户,不得私自收受用户礼品、现金。
6、实行首问负责,凡首先接到用户的来电、来信、来访的科室或员工,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使来者满意而归。
7、虚心接受各方意见和批评,对有意见的用户不得打击报复、恶意刁难,严肃查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和事。
二、保证措施
1、加强规范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由公司“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督查督办小组负责,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督查、督办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资料收集整理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2、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3、加强对职工的廉洁教育。抓好《规范》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公司服务规范细则,提高职工自觉抑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4、公司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四不准”:(1)不准违章作业;(2)不准对用户失礼;(3)不准向用户吃、拿、卡、要;(4)不准向用户乱收费、乱摊派。
5、加强对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6、抓好典型。及时表扬、奖励服务工作中的好人好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事件。凡公司员工,只要发生用户投诉经查属实的,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外,本人要向用户赔礼、道歉。
7、广泛开展内外监督,理顺、协调好公司内部各环节的关系,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
三、检查与考核
1、对《规范》的执行情况,“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公司每季组织一次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2、对《规范》条款的执行情况,与经济责任挂钩,纳入各科室精神文明目标考核。
3、对各科室和个人执行《规范》的情况,公司纳入阶段性工作和年度工作考评考核。
4、年底公司将对各科室分别进行用户满意率回访,对用户满意率最低的科室出示黄牌,限期整改,如连续两次用户满意率最低,撤消科室负责人任职资格。
5、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服务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创新服务标准化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在市区范围内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并逐步实施相关标准,规范服务提供和管理行为,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通过标准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塑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品牌,全面提升我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标准,构建标准体系。根据国务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残疾人事业的现状,在有关市区残联、有关专业机构、专家的协助下,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相关标准,制定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发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在全国的示范作用。
(二)组织实施标准并逐步完善。各处室、直属单位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培训指导等形式,扎实推进标准的实施。要选取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工作点作为示范点,充分发挥引领作用。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专家、残疾人代表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改进,逐步完善已经建立的相关服务标准体系。
(三)开展标准实施评价。根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要求,建立评价细则,实现标准的持续改进和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品质的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标准化工作效果评价机制,将制定标准和效果评定结合起来,采取持续改进措施,促进标准实施、提高服务质量。
(四)建立服务标准化的长效机制。建立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落实人员配备,构建起覆盖市区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网络,实现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的持续改进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
(五)创建服务品牌。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效能建设,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积极鼓励引导有关残疾人专业机构创建服务品牌,继而上升为残疾人服务行业内的服务名牌。在此基础上,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残疾人服务品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化工作是提高残联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中,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积极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互动的工作模式,确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提高水平,推广成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要引入有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通过共同参与来提高这项工作的水平。在实施过程中,既要用现代化手段来推进这项工作,又要注意到标准体系创建和标准实施过程中软硬件的匹配。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将适用有效的标准进行固化,争取上升为地方法规。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立项阶段(20xx年7月)。
残联召开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标准化知识的业务培训。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现状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9月)。
对已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在梳理相关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基础上,研究制定和补充完善相关标准,基本形成标准化指标体系。
(三)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
对基本形成标准化指标的公共服务项目组织两轮评审,第一轮由领导组织残联系统和有关部门进行自评,第二轮组织专家评审组专项评审。专家对示范点进行验收。
(四)公布阶段(20xx年12月)。
对通过评审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向社会公布,正式执行。
服务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校车管理工作精神,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职权明确的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建立专营的校车运营公司,并加强对校车营运的管理,让学生坐上方便车、安全车。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规范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促进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涉及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对现有的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接送车辆在三年内逐步取缔杜绝。
(二)加强经费保障。通过争取国家贫困县扶助项目资金和县财政加大投入,逐年增加校车经费,并落实校车服务的各种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强安全管理。逐级成立校车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层层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制订校车安全管理考核方案,加大对违法营运学生接送车辆的打击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
(四)加强道路建设。做到通校车公路优先规划建设、优先安装防护设施、优先进行路面改善,逐步完善通车条件。
三、运营模式
(一)运营原则
1、学校附近学生步行入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
2、幼儿园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由监护人接送,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幼儿专用校车。
3、学生2。5公里以内的学生鼓励其步行上下学。
4、学生2。5公里以外的学生可纳入校车接送,但也应尽量鼓励步行,以减少交通风险。
(二)运营模式
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模式,吸引社会
资金投入,分片组建多个校车专营公司。由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参与其他运营。由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其运营成本,核定学生每期交纳的乘车费。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购车补助和运营奖励。
四、校车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成立学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制定校车管理实施方案和专项经费补助制度;督促相关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关职责;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做好校车公司审定、校车线路规划;制订校车管理考核方案及评估细则,对有关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教育局:优化学校布局,提供乘车学生数量分布和用车需求;与各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指导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各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校车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统筹建立校车管理台帐与数据库,上报校车管理信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交警大队:审核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申报资格;负责办理校车标牌、标识,统一喷涂校车颜色;对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学生交通秩序;查处打击校车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会同学校及校车公司做好对师生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落实校车办理牌证和车辆过户、车辆检测等工作;完备校车资料,一车一档,适时更新。
监察局:协调推进校车运营工作,建立健全督办和问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较大校车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交通运输局:审核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申报资格和营运线路;加强对校车运营的日常管理,要求校车按照定校、定员、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接送学生,严厉打击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乡村道路安全标识、标线、防撞隔离墩、校车停靠点等设施建设;减免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标准给予校车燃油补贴。
财政局:落实县人民政府安排的校车补贴、奖励经费筹集,并按期足额拨付
到位;购买校车按照其购买价给予适当补贴,期末对未出安全事故的校车公司和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安监局:加强对校车营运安全防范措施的审批与监管,参与较大校车交通事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项的调查处理。
物价局:会同财政、教育部门适时制定指导性运营价格并监督实施,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督促落实涉及学生用车的价费优惠政策。
国税局、地税局: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中有关减免校车运营有关税费的优惠政策。
工商局:负责校车公司注册登记,按照国家规定制订有关优惠政策。
各中小学校:提供本校学生乘坐校车的需求;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责任状,监督校车合法运营;定期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制作学生乘车花名册,与校车公司做好人员清点交接手续,建立校车信息卡、接送联系卡等管理台账;做好其他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电视台:利用广电媒介资源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校车运营信息。
保险机构:按规定费率浮动给予最大优惠,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实行快处快赔。
校车营运公司: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办好相关手续;加强车辆管理与维护,确保校车性能安全;聘请有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上岗,雇好随车照管人员,并做好驾驶员、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驾驶人、照管人签订安全责任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校车安全顺利行驶,与学校做好学生清点交接手续;做好价费公示,严格按标准收费;履行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校车运营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隐患排查与建设、维护。
(三)校车申报
1、申报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2、申报程序
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批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四)校车驾驶人申报
1、申报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申报程序
驾驶人向县交警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交警大队审核合格后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五)校车行驶
1、校车应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应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跟车照管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2、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出台各自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顺利实现工作目标与步骤,力争20XX年学校校车公司正式营运。
(三)强化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做到不漏项目、不留余地、不剩空档,全力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工作人要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校车公司与驾驶员、照管员要遵守交通法规,按章行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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