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保洁管理方案范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场保洁管理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市场保洁管理方案1
为了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加快卫生城、园林城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余干”,实现进位赶超的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城市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新余干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余干县县城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作业市场运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宏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县市政局、财政局、第六纪工委、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亭镇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局,由齐成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作方式
县城区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共设置四个标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经济实力,并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标后须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清扫保洁内容
1、对承包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每天在环卫所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普扫一次,然后转入全天候保洁。
2、负责倾倒承包路段环卫果壳箱垃圾。
3、负责清理绿化带内垃圾。
4、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沙等固体物。
五、清扫保洁标准
1、在清扫保洁时间内确保路段“三净四无”(即:路面净、环卫设施净、人行道净;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建筑余土废渣、无污泥积水)。
2、确保承包路段果壳箱摆放整齐,外壳清洁,且果壳箱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
六、清扫保洁时间:
冬春季:5:00—7:00普扫完毕,7:0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夏秋季:4:30—6:30普扫完毕,6:3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七、实施范围、类别及经费拨付方式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各路段工作量、繁华程度、人口密度,科学合理划分管理范围,分类分段,确定承包标准。
1、实施范围
县城区内45条街道共计163.32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及城区里弄小巷57.91平方米(具体路段范围附后)。
2、实施类别
根据各路段人口来往密度和繁华程度,将城区道路清扫面积163.32万平方米及里弄小巷57.91万平方米,分为一、
二、三类路段(具体分类见附表)。一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
22为3800m,二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为4800m,三类路段人均清
2扫面积为5800m。
3、资金拨付方式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为239.77万元,里弄小巷保洁经费为100.62万元,共计340.39万元,承包方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每月20日前由县财政按县城区道路清扫范围和里弄小巷保洁范围将承包费分别拨给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各自的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罚款在当月底前发放给承包方。
八、运作时限
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
如六个月内县城区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测评不合格的,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如在试运营期间,县城区环境卫生及里弄小巷卫生改观明显,承包方能够很好地遵守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六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一年。
九、违约责任
1、对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同承包方签订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无人清扫,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金。
2、对未按照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制定的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的,每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元-100元。
十、责任事故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十一、新增路面的清扫
新增的清扫保洁路段,在新增的当月起由县财政、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路段清扫类别核定经费,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对外承包。
十二、环卫工具和服装
1、清运工具(板车)、清扫工具(扫帚、锹)及相应维护费全部纳入承包费中,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环卫标志服装由承包方按照市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颜色自行配置,发放到位,并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内穿戴整齐。
市场保洁管理方案2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乡镇居民的生活环境,现就全市乡镇环境卫生保洁权实行市场化运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要求,强化乡镇环卫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
二、管理目标和要求
(一)主次街道、沿街小巷,要有专人定时清扫,并全天候保洁。
(二)居民住户、沿街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主次干道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清运。
(三)镇区街巷、单位庭院、河道、沟塘,以及镇区出入口无积存垃圾和裸露垃圾。
(四)乡镇要根据县(区)垃圾处理场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垃圾处理场,主要街道两侧要配备适量垃圾箱、垃圾房,镇区建成区超过1。5平方公里或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要建一个简易的垃圾中转站。
(五)垃圾要按时送至指定的填埋场,要求处理及时、规范,达到无害化。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将生活垃圾直接运送到市、县垃圾场处理,并按规定标准交纳处理费用。
三、实施步骤
乡镇环境卫生保洁权市场化运作的各项工作由乡镇政府在县(区)建设、城管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计划科学规范地组织实施。
(一)以乡镇政府名义发布镇区环卫保洁招投标公告,明确镇区环卫保洁标准和要求、年保洁费用、招投标时间、地点、竞标者资格等。其中,竞标者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并能够按原则办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或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热爱环卫工作,并能够长期坚守岗位;有环卫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对竞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要分别制定镇区年保洁方案。方案包括镇区保洁人员人数的确定,保洁工具及保洁人员工资的测算,组织机构、保洁目标、保洁管理措施等。
(三)组织评审。由建设、城管、国土、财政、司法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审组,乡镇纪委、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各环卫保洁方案进行评比,对超过乡镇确定的年保洁费标准或低于标准15%的作废标处理。对有效标,以方案最优的作为中标者。
(四)公示中标结果。
(五)乡镇政府和中标者签订保洁协议。
四、经费渠道及管理
(一)环卫保洁费由乡镇政府支出。各乡镇根据财力状况和镇区面积、人口、产生的垃圾量等,确定年保洁经费总额,保洁费来源于乡镇镇区广告收入及收取的经营场所垃圾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处理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贴。
(二)乡镇财政设置保洁费帐务,反映保洁费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管理。
(三)乡镇财政所根据城管中队的考核结果,按月拨付环卫保洁费。
五、督查与考核
(一)对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各县(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
(二)对环卫保洁服务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由乡镇城管中队负责。
(三)城管中队按照环卫保洁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绩效挂钩的办法,对保洁公司的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保洁费挂钩。各乡镇根据市考核细则制定符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的考核标准。
(四)城管中队在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乡镇分管领导和财政所。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分管领导要强化组织程度,把乡镇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城乡面貌。各级城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乡镇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工作进行具体督查指导。
(二)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乡镇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同时,要根据乡镇财政收入实际情况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镇区的道路、下水道等市政设施建设和果壳箱、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为环卫保洁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三)加快实施步伐。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在20XX年5月前制定出实施方案,在6月中旬落实到位,7月初市城管局将牵头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市场保洁管理方案3
为推进径山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实现“全域景区化”,不断提升我镇新农村建设水平,保持清洁、生态、和谐自然风貌,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20XX]27号)及《径山镇关于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径镇委[20XX]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径山镇农村市场化保洁方案。
一、保洁范围
(一)镇境内有省道1条,共7公里;县级以上公路7条,共33公里;乡道13条,共69公里,总计109公里。
(二)全镇辖13个行政村2个社区274个村民小组区域。(不含集镇)
二、保洁分工
(一)全镇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109公里,由镇统一招标进行市场化保洁。
(二)村庄内区域保洁由村自行招标进行市场化保洁。
三、考核方式
(一)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由城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施环卫保洁考核。
(二)村庄内区域环卫保洁考核由村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同时镇将每季度对村进行环卫保洁考核。具体考核方式由四部分组成:
一是每季一次的大督查,具体由大督查办牵头,参加人员为区、镇人大代表、村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镇政府相关部门等组成,并实行潘板、长乐、双溪三个片交叉检查的形式,将督查结果计入各村每季成绩,占总分40%;
二是由镇在各村的公共事务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并将问题上报至镇里相关部门,根据各村问题数量及对问题整改是否及时到位情况扣分,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30%;
三是每季由村组织以问卷调查形式下发到各村党员、群众代表,由他们对各村日常保洁情况进行评价,镇相关部门对评价真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量化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20%;四是由镇妇联按庭院整治考核细则,进行不定期考核,量化成绩计入每季考核成绩,占总分10%。年终成绩为四个季度考核总分的平均分(总分为100分)。
四、资金补助
各村在实施市场化保洁的前提下(以招标文件为准),在区财政25元/人/年补助基础上,镇财政给予每个村最高20万元/年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依据年终考核结果计发。对于不实行市场化保洁的村,不享受该补助政策。
五、资金多元化分担
村级市场化保洁资金实行“区补助、镇配套、村补差”资金保障机制。区下拨的“清洁绿化余杭”补助资金,按照农业局相关文件足额下拨。
对于区镇两级资金尚有缺口的村,缺口部分资金,由村进行补差。不得因资金缺口而停止市场化操作,或者降低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标准。
六、一体化管理
(一)市场化运作。将镇域范围内各区域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交给专业化企业来负责,全面推进市场化保洁机制。实行管保分离,实现养护作业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提高保洁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标准化作业。由中标的专业化企业负责制定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和保洁标准,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全镇范围内执行标准化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流程、管理机制,落实专业的管理队伍,形成标准化管理体系。
七、社会化监督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落实村级监督力量,在各村主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保洁企业名称、联系电话、保洁内容、保洁频率、举报电话等)、聘请义务监督员(主要由热心村民担任,负责日常巡查保洁成效工作)。加强对保洁单位日常工作监管,努力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镇级监督员建议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中选择部分人大代表担任。
八、联动式考核
对村落、庭院也进行考核、评比最美庭院、最美村落、最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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