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教师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全体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教育部、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全面的的原则。
2、坚持学校、家长、学生及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组织机构
1、师德档案管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师德考核工作组:
组长: XX
组员:XX
三、 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四个方面。
评分细则:学校将直接运用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四、 考核对象和时间
1、考核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工。
2、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一次,在学校年度考核前进行,即每年6月上旬进行,6月中旬前结束考核,学校将于每年7月中旬前将考核实施情况及结果上报教育局师资处备案。
五、 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在年度考核前完成。程序如下:
(一)自我评议。被考核人如实作出自我评议,并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附件3)的对应栏目中。
(二)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同行评议。学校以年级组为单位,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师德调查问卷,回收并统计调查问卷,整理并分析教师师德表现及存在问题,将各项评议情况填写在《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对应栏目中。
(三)核实情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核实评议情况,并将师德表彰和师德失范情况填写到《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对应栏目中。存在《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为的,由办公室在《重大师德失范行为事项登记表》(附件5)中予以记录。
(四)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综合研究,审核相关师德材料和各项评议情况,提出师德考核等次建议。
(五)审定考核等次。学校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的建议审定师德考核等次。
(六)公示。经审定的师德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认存档。办公室将考核等次记入《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交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并由办公室完成师德档案的归档工作。
(八)备案。办公室将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六、 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合格(80及以上)、基本合格(60-79)、不合格(60以下)三个等次。
2、 凡有《黄埔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七、 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相关奖励与荣誉的教师,填写《师德奖励与荣誉事项登记表》(附件4)并存档。
3、 师德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部门处分。
八、 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人事干部、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2
长期以来,我县广大中小学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默默奉献,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近年来,极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XX〕7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教发〔20XX〕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广大教师优良的师德风范和专业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实现永修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1、师德建设常态化。面对日益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对教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的更高期待,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实行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2、师德教育长效化。教师岗位培训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要把师德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实现师德教育长效化。
3、师德激励多元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将师德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师德多元化激励措施,全面提升师德水平。一要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集中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二要完善师德激励制度,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月中开展各项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师德典型,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崇尚师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三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如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中优先考虑。
4、师德考核系统化。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要求(见附件1),以学校为单位,分学年实施,分级管理,统一登记。
5、师德监督体系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要求(见附件3),实行分级对每一所学校师德建设进行监督测评制度,分学年登记一次测评结果,将师德建设纳入督导评优体系中。同时要建立行之有效、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发生。师德举报电话:XX。
6、师德问责严厉化。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提高认识,加强师德行为督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以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三、实施步骤
1、师德考核过程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附件1)要求实施。考核工作在学年末(6月)进行,重点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考核情况和结果要载入教师档案(填写《永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表》,并要求打印)。县教育局依托现有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每年6月至9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上网登记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市、县、校三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然后上报省厅。首次考核时段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
2、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过程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附件3)要求实施。监督测评工作在学年末(6月)进行,重点考核学校一学年内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监测内容主要涉及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纠错机制和工作实效四部分。县教育局每年6月至9月进行上网登记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测情况,分市、县两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然后上报省厅。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促进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小学教师考核方案3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威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商洛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文件精神,重塑我校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了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我校要充分听取信任广大教师,鼓励老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力求达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校要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考核的方式方法,力求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考核方法:
1、采用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期末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学年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学生家长评议:组织各授课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进行评议。
2、教师评议:按全校教师、年级或教研组织教师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无记名测评。
3、年级评议:年级教师代表组成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3),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如实记录教师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年终对照评分表,进行逐项评分。
4、评分办法:由考核小组负责从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的总分为100分,各自所占比例是:自评20%;学生或学生评定的占总分20%;同行教师评议占总分30%;师德考核小组评议占总分50%;
1、等次: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确定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80—89分者,定为合格; 79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原则上“优秀”等次控制在考核人数的30%以内。
2、公示:考核小组对于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两类教师进行重点审核,对于涉及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考核小组将考核优秀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指定一名领导与本人谈话,允许本人提出申诉,并进行核实。
3、存档: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 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考核总结材料报中心小学备案,同时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及教师日常行为记载簿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档案。
三、奖惩措施:
1、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培训学习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教师年度考核优秀者当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凡推荐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2、业道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一年,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一年;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校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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