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宿舍安全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宿舍安全方案1
一、演练目的
通过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应急避灾的正确方法,熟悉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我校的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害。同时通过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演练安排
1、内容:学生宿舍紧急疏散演练
2、对象:全体住宿学生及学校领导、相关教师、班主任
3、时间:20xx年4月26日15:00时
三、演练准备
1、召开演练专题会议,使参与本次演练的全体人员明确此次应急演练的任务和注意事项。
2、演练前班主任要召开学生动员会,讲清演练要求及注意事项,熟悉疏散线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同时强调演练是预防性、模拟性练习,并非真正的应急疏散。
3、演练前对疏散路线必经之处和到达的“安全地带”进行实地仔细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障碍和隐患,确保线路畅通和安全。
4、安全演练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总指挥:秦玉辉:是本次演练负责人,掌握本校演练情况
对演练中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果断处置并上报。
副总指挥:李中会:根据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制定本校演练的时间、疏散顺序、疏散路线,人员分工,组织开展演练。
成员:杨立革:第一小组负责人,负责女生宿舍二楼的疏散的全面工作。
夏xx:第二小组负责人,负责女生宿舍三楼的疏散的全面工作。
于xx:第三小组负责人,负责男生宿舍三楼的疏散的全面工作。
林xx:第四小组负责人,负责演练开始前对整个宿舍楼内、走廊及演练所需场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解决工作,并负责男生宿舍二楼的疏散的全面工作。
姜xx:负责演练联络及档案整理。
男小组长:每班在住宿男学生中选一名具有能力的担任本班住宿生的小组长。负责演练学生撤到安全场地后人员清点,并向总指挥报告撤离人员情况。
女小组长:每班在住宿女学生中选一名具有能力的担任本班住宿生的小组长。负责演练学生撤到安全场地后人员清点,并向总指挥报告撤离人员情况。
四、演练步骤
1、学生回到宿舍,由每楼层的负责教师组织学生在寝室内做好演练准备。
2、听到演练开始的命令后,四个小组同时开始撤离。
3、撤离路线:
女生宿舍楼
二楼:依次(走廊南侧寝室)201→202→203→205→207→209→(走廊北侧寝室)204→206→208→210的学生按顺序沿着安全标示方向,靠近墙壁一侧一直跑到楼外。
三楼:依次(走廊南侧寝室)301→302→303→305→307→309→(走廊北侧寝室)304→306→308→310的的学生按顺序沿着安全标示方向,靠近楼梯扶手一侧一直跑到楼外。
男生宿舍楼
二楼:依次(走廊北侧寝室)218→216→214→212→(走廊南侧寝室)220→219→217→215→213→211的学生按顺序沿着安全标示方向,靠近墙壁一侧一直跑到楼外。
三楼:依次(走廊北侧寝室)318→316→314→312→(走廊南侧寝室)320→319→317→315→313→311的的学生按顺序沿着安全标示方向,靠近楼梯扶手一侧一直跑到楼外。
4、学生撤出宿舍楼后,女生到楼东侧篮球场集合清点各班人数,男生到楼北水泥板位置清点人数,清点完毕向总指挥报告人员情况。
五、演练结束进行活动总结,整理演练材料档案。
宿舍安全方案2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消除宿舍区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明、安全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宿舍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线,突出活动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
宿舍明行,校园安全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12月xx日
四、活动内容
(一)宿舍安全教育宣传
一个展板:要求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以宿舍安全为主要内容布置一个展板,自20xx年11月xx日起放置在各学院办公所在地大厅,为期四周。
一个报告:要求各学院在安全活动月内,邀请专业人士或部门主要领导对学生作一次安全报告,并填写《学院安全教育报告登记表》。
一个主题班会:每个班级在安全活动月期间,由辅导员组织一场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活动。活动结束后发送主题班会策划书和活动照片到邮箱xx,邮名称格式为:学院+班级名称+策划书名称。
一份承诺:要求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召开公寓安全专题班会,学习公寓安全相关知识。要求以班为单位,每个同学在《xx学院宿舍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二)宿舍安全集中检查
1、宿舍安全隐患大检查
检查内容:
反限电插座、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等违用电器
检查要求:
自20xx年11月14日起,在以后的4周时间内,要求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宿舍检查力度,由学院领导和辅导员亲自带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本部门所属学生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宿舍安全检查登记表》(附),每周报送一次。
2、学生外宿、晚归、夜不归宿大检查
检查内容:
私自外宿、晚归、夜不归宿
检查要求:
对擅自在外租房的学生,要求各学院要集中力量进行排查,限期于20xx年11月28日前无条清退校外房间,搬回学校居住。各学院要对外宿同学批评教育,并填写《xx学院外宿情况排查处理结果登记表》(附4),于20xx年11月27号下午点前交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各学院凡11月27日以后仍有擅自在外租房及外宿现象的,经查证属实后,按《xx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学校有关规定,晚上22:0以后返回宿舍者均视为晚归。要求各学院充分调动辅导员和宿管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晚归检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于晚归、夜不归宿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晚上22:0以后确需外出的学生,必须凭辅导员教师审批的假条方可外出。学生处将安排自律委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
(三)学院特色活动
宿舍安全月期间,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符合安全月主旨的相关活动,并在宿舍安全月结束前上交活动相应材料及新闻稿至学生处。
(四)星级宿舍大评比(方案另发)
宿舍安全月期间,由学生处主办,自律与监督委员会承办星级宿舍评比活动,结合安全月活动及各学院推荐情况,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评选出星级宿舍并表彰,为全校学生树立先进宿舍典型。
五、活动要求
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通知的宣传,要通知到每位学生。同时加大对违用电器、外宿和晚归情况的检查力度,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信息和材料。学生处将针对本通知要求对各学院进行督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总结表彰
学生处将结合各学院前期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外宿、晚归、夜不归宿处理等情况,综合评定各学院工作,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
宿舍安全方案3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XX〕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全面改善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各种各类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
(二)主要任务。从XX年开始,用3年时间,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基本消除现有d级危房,改造、加固b级和c级危房,迁移处于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XX年及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同时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中小学校舍情况。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教育、建设、房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危房底数,查实校舍所处地域灾害隐患程度,掌握总体情况,并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要于XX年8月15日之前不漏一校、不漏一栋地完成所有中小学校舍的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XX年2月15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工作(XX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不再重新进行鉴定)。为保证排查工作的高效运行,排查阶段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排查阶段组织相关部门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各级财政要做好排查、鉴定、办公等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于XX年8月15日前制定出本地区XX年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XX年12月1日前制定出本地区XX年、和XX年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要根据校舍安全鉴定报告,按照国家确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详细制定每个项目的.实施方案,一并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XX年12月15日前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在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危房改造和正在实施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专项工程,制订出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批准后实施。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根据经过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规划,区别情况,有计划、分步骤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对通过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加固;对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进行评估后实行避险移地新建;对废弃无改造价值的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对已经完成鉴定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应尽快予以改造,本着鉴定一所,、改造一所的原则,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XX年底之前要完成3年总工作量,检查验收面要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丹东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彬担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抽调,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根据省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县(市、区)长担任组长,负总责,组织工程的具体实施。教育、建设、房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职责分工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做到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建立相应的制度。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设立办公电话,保证工作经费,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统一组织工程实施。
(二)明确责任。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地的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教育部门:会同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根据校舍安全排查情况制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编制本地区校舍建设改造3年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对校舍建设改造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积极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制发有关文件。
发展改革部门:把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对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门:把校舍安全工程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向同级人大报告执行情况;保证校舍安全工程所需鉴定、检测、加固、改造、新建、迁移等专项资金,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与措施,保障中小学校舍日常维修的需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建设部门:对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
房产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中小学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
国土部门: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范围,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供地质构造等方面的信息,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地质灾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水利部门:划定洪涝灾害易发区域范围,提供水文资料,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洪涝灾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地震部门:划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范围,负责对中小学校舍的抗震加固和新建工程提出设防要求,并对校舍地震灾害鉴定工作给予指导。
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舍预防火灾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建筑消防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的鉴定。
气象部门:划定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提供气象资料,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气象灾害危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监察、审计、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能,建立健全工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工程预决算审计,严格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与重点案件。
(三)建立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并与省以上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市县(区)两级政府把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所需配套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从XX年起三年内3年内,对国家和省下达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结合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投入到位。
(四)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所有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校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如下:
1.凡新建项目校舍必须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于XX年5月1日以后新建(重建)项目的场址,必须组织专家对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测评,确保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符合教学育人需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在交通方便、环境适宜、地势较高、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的平坦地段,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不能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新建校舍,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对于经过鉴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舍,原则上予以拆除:
(1)建筑使用时间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的80%,需要进行加固、改造的校舍;
(2)加固、改造费用过高,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
3.对于校舍建筑没有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没有建设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校舍,要通过专门技术论证决定建设方案;如经确认不需要拆除,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加固、改造。
4.校舍重建、加固和改造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备案。
5.对处于各类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要在建设、国土、水利和地震等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之后,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迁移避险等相应防治措施。
(五)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对进度缓慢没有完成当年改造任务的,扣减下年度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一)工程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项目规程运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规划设计有证、施工有照、全程监理,不得简化程序,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在工程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展行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事故和质量隐患。
(二)资金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资金、部门资金、社会或企业捐赠资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处置所得资金等。从XX年起3年内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建设的各类资金都要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并视财力情况予以增加。民办中小学校舍经鉴定为危房的,要按照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维修加固,所需资金由学校的举办者负责筹措。
资金管理要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验收、监督审计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各级财政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三)检查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做到定期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运行。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每项工程完工后,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坚决杜绝“豆腐工程”和重大事故。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建立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工程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房产、建设等部门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法律和民主监督。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人员姓名、项目总投资、投诉电话等信息在项目公示牌上明确标注出来,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验收单位、验收结果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所有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均要请当地媒体、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切实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阳光工程”。
(四)责任追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实行目标管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的县(市)区长是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严格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所有行政领导、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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