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交通宣传方案(通用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122交通宣传方案(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22交通宣传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实现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道路安全行为能力,使在校学生接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
学校要建立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要建立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学校要切实担负起对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所有教师,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将道路安全教育作为内容,每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知识课堂教育。要鼓励教师在相关学科的教学中渗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可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同时要围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教育。小学生、幼儿要将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游戏活动中,以提高对交通安全的兴趣和认知,提高教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和水平;要教育师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生的安全牵动千家万户,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学校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促进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122交通宣传方案2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第X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xx”建设。
四、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文明办、网信办、教育、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 “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结合《xx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守法出行 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xx〕23号)精神,检查、落实以“守法出行 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是否通报了“10.22”泉港、“11.13”永春两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观看了《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确认各学校是否已经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专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负责人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3.各地文明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张贴宣传,通过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式宣传栏、辖区楼宇电视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播放警示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签承诺书等方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对普通市民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4.各地交通、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内所有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观看专题宣传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和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全覆盖宣讲,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监部门要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二)组织“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
5.各地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曝光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货车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
6.各地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如交通安全教育的光盘和挂图等,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部分宣传品电子版附后)。
(四)举办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7.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部门要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举办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案例和“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8.各地各部门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以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活动为契机,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9.各地教育、司法行政、文明办要联合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等122协同治理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组织开展以路口引导、车站服务、扶助事故受害者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六)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10.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全市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级部门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收集当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照片、总结等),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前期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22当天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122交通宣传方案3
为开展好第XX个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黑龙江省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时间:
11月10至11月22日为活动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23日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达到宣传高潮。12月3日至8日深化宣传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活动措施: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各地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八进”(进部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人员密集场所、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施工队伍)活动,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
(二)开展重点群体宣传。
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重点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法人、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覆盖针对性的宣讲活动;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
(三)开展部门联合整治。
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四)开展媒体策划行动。
12月2日前后一段时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组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企业和个人。组织新闻记者开展暗访报道或随警执法报道,曝光校车、旅客运输车严重超员、超速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运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在报纸报刊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活动。
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 “龙江好交警”、 “龙江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122交通宣传方案4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通知,国务院正式批准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校响应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师生树立更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遵守交规的良好习惯,结合我校实际,开展“讲文明、遵交规”交通安全日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6日至xx月2日
四、活动内容
1、通过电子显示屏、标语、宣传栏营造活动氛围。
2、各年段开展“遵守交规,文明交通”主题班会活动。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标志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交通安全的意识深入学生心中,做到关注安全,文明交通。
3、发放《交通安全告家长书》。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把文明交通的意识延伸到校外,走进社区,形成交通文明宣传教育的大环境。围绕活动主题,分发《交通安全告家长书》,并签名回执。要求学生不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还要主动向父母和身边的人宣传交通法规,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4、进行校园内外交通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校园内及周边环境的交通安全。
5、开展校门口“文明交通我劝导”实践活动。通过组织保安和部分高年级同学组成志愿者劝导队,于校门口劝导文明停车、有序行驶的交通行为,把文明交通、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用实际行动体现在家长和社区面前,让交通文明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五、活动要求
1、各班主任要加强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参与活动,保证此次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2、全体师生要以此次“122交通安全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班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法制观念。
3、活动过程中,各班主任要对此次活动各项过程性材料进行整理上交,以便学校收集归档。
总之,安全第一,安全教育的工作无论是校园、社区,都是应该长抓不懈的,必须牢记灌输学生安全上下学的观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学生从遵守规则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而形成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122交通宣传方案5
一、活动主题
结合20xx年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参加人员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三、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四、活动形式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五、活动内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三、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122交通宣传方案6
为深入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按照《黑龙江省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黑河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筑牢阵地,营造氛围,积极开展预热宣传。
一是筑牢窗口单位阵地。在支队及各大队违法处罚室、事故处理中心、车驾管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等窗口单位,多形式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提醒市民遵章守法,树立安全出行理念。
二是筑牢重点区域阵地。根据辖区车流量特点,在客运站、中央商业步行街、江畔广场、中小学校区及主要街道通过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理念,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筑牢一线执勤点阵地。充分发挥一线交警路面执勤点作用,开创流动宣传阵地,做好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交通秩序整治措施及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提示驾驶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多管齐下,集中宣传,积极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采取定点宣传。支队精心策划,通过悬挂“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横幅,发放宣传单提醒广大出行群众开车不饮酒、不超速、不强超强会,宣传“三超一疲劳”、闯红灯、违法停车上下客、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二要采取流动宣传。利用流动宣传车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确保“122”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采取集中宣传。中央商业步行街大屏幕及全市LED大屏幕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视频、音频及标语口号,活动现场悬挂和展示的条幅、展板吸引市民驻足观看,特别是印制的3D宣传挂图得到了市民的强烈好评。
四是采取媒体宣传。黑河市电视台、爱广之声、黑河日报社等媒体对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和报道,“交通平安之声”制作了2期专题节目。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及时推出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讨论。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增强宣传针对性。
一是联合市文明办。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等公益活动,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共同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二是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积极营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三是联合职能部门。联合交通、运管、农机、电视台等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提醒驾驶员出行前务必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提醒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带病车,自觉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市民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邀请媒体记者一同参战,跟踪报道,曝光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以典型案例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现实危害。
122交通宣传方案7
为组织开展好我市今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三、活动时间和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25至12月10 日。活动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百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 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国省道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二)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
12月2日,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邀请政府领导出席,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组织文明交通宣讲队伍深入党政机关、运输企业、学校、驾校开展宣讲,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协调新闻单位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推广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传播力。
(三)集中展示陇原最美驾驶人活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正在开展的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按照《关于印发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除积极推荐当地优秀驾驶人参评全省最美驾驶人的评选外,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地方性评选活动,并在12月2日前后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联系当地媒体,以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为契机,采取典型人物访谈、各媒体典型宣传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深入传播,形成人人争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文明出行意识。
(四)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
12月2日前后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相关领导和专家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交流;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方式,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led显示屏、移动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邀请记者随警作战,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高密度、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新型媒体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平台,组织开展交通文明献言等活动,展开网友互动,选择话题性强的交通安全常识发起讨论。并动员网友上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就法治交通展开互动交流。及时掌握媒体关注热点,切实强化法规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六)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文明交通我践行为主题开展四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看一本交通知识读本、写一篇命题周记、办一次征文、绘画、演讲比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切实将交通法规、安全知识送进校园,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司法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整体素质。
(七)做好违规企业大曝光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集中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追责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警示教育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八)鼓励社会企业、发动群众组织积极参与
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销售商、保险公司等,利用优势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发送,交通安全公益行动等。开展资助事故受害者资助活动,鼓励摩托车企业开展带牌销售摩托,赠送安全帽等活动,鼓励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通力协作,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定制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把遵纪守法的出行准则渗透到日常生活,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守法、安全、文明价值导向。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勇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信息报送,巩固宣传成果。各县(区)当日活动后,公安交管部门请认真分析、总结活动成果,12月3日将活动总结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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