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运行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冬季安全生产运行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季安全生产运行方案1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冬季安全生产运行方案2
目前,进入冬季。冬季气温低,气候干燥,风、雪、雾天气多,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进入冬季期间的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泰运集团布尔津县一分公司制定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思想认识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站在以人为本,落实科学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照年初确定的责任目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切实将冬季客运运输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强化对冬季客运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司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冬季客车安全运输的监督管理。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针对冬季汽车安全运行的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雾、防风雪为防范重点,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好驾驶人员、修理厂所、车辆安检质量的专项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制定应对方案。要认真分析冬季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单位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排查。要严防个别管理人员和驾驶、修理人员不顾安全生产,只看经济效益的隐患意识。三是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制定冬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要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做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三、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认真制定冬季运输安全措施,开展冬季运输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调度车辆,在遇到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正常客运。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安全检测、车辆调安检人员应严格把关,消除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了解一线驾驶人员的身体适应性,对患有疾病,不适应驾驶大客车的人员,要调整岗位或劝退,防止意外发生。三是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四是要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四、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要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制度。要通过举办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遵法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冬季安全生产运行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努力达到根本好转目标。
二、行动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和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动内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确保深化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专项整治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
四、职责分工
1、煤矿安全冬季行动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忻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2、交通运输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
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
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8、农业机械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
9、民爆器材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负责,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密切配合。
10、民用燃气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11.学校、幼儿园安全冬季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
12、铁路、网吧、歌舞厅、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冬季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
13、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冬季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县级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市通报批评。各单位总结材料在1月25目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冬季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xx〕24号)第31条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冬季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5目前要书面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及时上报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市安委会要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领导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战冬季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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