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7 18:05:26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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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一盔一带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盔一带实施方案

  一盔一带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xx年底,农村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入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督促各村委会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由镇交管站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发放给各村进行宣传,充分应用手机微信和农村大喇叭,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各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召集各组劝导员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各村委会要在本村的劝导站、劝导点以及重要路段等摆放宣传展板,通过音响播放宣传内容,并向来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积极协调学校动员在校学生、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文化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3、镇交管站定期对骑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驾驶人以及未系安全带的乘车人和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播放因未带头盔造成事故伤亡的交通案例,并在观看违法事故视频的过程中让其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以此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镇交管站要充分利用劝导车的电子显示屏发布滚动字幕提示。

  4、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入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入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二)加强勤务劝导,加大未佩戴头盔的系统录入率

  1、充分发挥劝导员作用。各村委会要督促各村劝导员,按照勤务计划严格落实勤务劝导,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对未落实“一盔一带”佩戴使用的驾驶人进行备案登记,每周由村委会在各组醒目处曝光未佩戴头盔、未系安全带的骑乘人员。

  2、加大“农交安”APP上传不戴头盔行为的路检情况。劝导员在上路劝导时,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的'现象要及时劝导,并在“农交安”APP上传安全劝导日志,劝导员对其行为重点以纠正、教育为主,同时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宣传日志上传至APP。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平台,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导提示与登记备案相结合,坚持教育与上传劝导日志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镇交管站每周二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今年“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要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载体活动,推动将“一盔一带”相关任务纳入综合考评体系,推进“一盔一带”工作顺利开展。

  一盔一带实施方案2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xx〕79号)、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綦安交办〔20xx〕2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骑乘人员上路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和汽车驾乘人员行驶中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守法出行安全意识,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横山镇交安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近年全镇安全头盔、安全带常态化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从强化宣传劝导、强化配装普及、强化违法查纠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明确6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提升安全出行守法意识,努力实现3个提升目标:一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其中5至6月提升至50%、7至8月提升至70%、9至12月提升至90%;二是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从5月起提升至90%;三是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从5月起提升至90%。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紧扣安全出行核心内容,以“安全第一、生命无价”、“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头盔——骑行保障”等为主题,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形式多样的集中主题宣传活动。要集思广益创作警示效果突出、深入人心的宣传片、海报,充分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广播等传统媒体平台,迅速掀起规范佩戴和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的宣传高潮,引导形成社会关注支持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营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住重点,开展源头宣传。镇交安办、派出所要在镇广场、集市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要利用村居每月安全例会开展交通安全授课不少于2次,各村居要播放专题宣传片、张贴海报。交安办要利用好农村地区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警示墙等传统宣传手段,各村居要落地开展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群体主要活动区域宣传力度,从源头上警示减少违法发生。

  (三)提前劝导,开展提示宣传。劝导站劝导员要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的行为及时纠正,把好“出村关”。各小区物业要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提示驾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四)注重养成,开展警示宣传。建立1处摩托车(电动车)宣传学习点。持续开展针对性倡导和警示宣传工作,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2次及以上)的驾乘人员开展下车学习教育,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以及对顽固违法人员采取穿戴反光背心并参与交通疏导等措施,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文明出行。要全面梳理全镇近年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加重事故伤害结果的典型案例,并结合行动推进实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1次重点违法案例警示曝光宣传活动,使违法危害及后果深入人心,产生强大震慑。

  (五)加强分析研判,明确管控重点。交安办、派出所要全面深入分析辖区涉及安全头盔、安全带的违法规律和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碰撞交通事故特点,将农贸市场、集市、学校、小区等大流量路段纳入重点关注视线,并结合舆情反映梳理明确辖区严管重点路段分步滚动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六)组织专项行动,依法严格执法。派出所要坚持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每周二开展全国统一行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区域性集中治理行动,通过在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严管路段设置固定检查卡点、开展流动动态巡查等方式,并整合现有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部署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查纠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两会”交通安保等重点工作,制定“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村居协同参与,提升行动成效。

  (二)宣传引导阶段(5月25日至31日)。集中力量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形势多样、主题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强大宣传声势,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三)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持宣传教育劝导与罚款记分处罚相结合,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率和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率,提前实现既定目标任务。

  (四)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行动成效、治理经验,固化针对性管理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建立形成科学合理、常态长效严管机制,持续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部署。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作为推进20xx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切实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认真研究部署,并按既定目标任务和阶段步骤重点,有的放矢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交安办要针对疫情后期交通管理整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教育,提升路面执法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镇政府工作人员驾乘车辆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做好示范表率作用。执法中要讲究方法策略,把好执法温度和尺度,防止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引发炒作。要科学研判、精确查控,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对暴力抗法的,要迅速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盔一带实施方案3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不仅是城市文明的象征,更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人员死亡的主要抓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0xx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实施方案》,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提升我县城市地位,营造文明交通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全县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骑乘人员、驾乘人员驾驶和使用交通工具行为,提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县人民群众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总目标,提升安全文明意识,有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强化交通事故源头预防。力争到20xx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到实处,成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兼任,副主任由交警大队党总支委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检查、督促、考核各单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履职情况,并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行动取得效果。

  (二)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以广播、报纸、电视及新媒体等途径,加大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交通文明出行意识。设置专门栏目每周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公民守法意识。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合格产品;鼓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赠送安全头盔,鼓励个体企业业主及雇佣人员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出行系安全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度,确保监管到位。

  (四)总工会:针对低保困难家庭赠送安全头盔,守护出行安全。

  (五)教育科技局: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接送孩子上学或自己出行时要系安全带,在守护自己安全的同时,也能给学生起到表率作用。

  (六)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企业给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职工人员发放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上下班职工人员系安全带,提高安全出行意识;督促企业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答题有奖送头盔活动,提高企业职工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七)交通运输局:督促全县所有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驾驶员、乘客及货运企业、旅游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汽车租赁企业驾驶人、乘客,驾乘机动车出行要系安全带,并形成长效机制。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督促全县所有建筑企业员工上下班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需要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

  (九)应急管理局: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1日以前)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主题宣传,要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处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坚持宣传与查纠并进,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并形成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既是提高城市文明的'有力抓手,又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要求落实,确保“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到实处。

  (二)发挥职能,主动作为。各单位要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对照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既要按时推进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又要讲究策略、方法,做到依法、文明,确保整治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正面引导。既要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又要营造浓厚守法氛围,提高市民文明安全意识。

  (四)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表率。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既是宣传者、倡导者,又是参与者、守法者。在教育、监督每位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的同时,自己先要起到表率带头作用,营造一种安全文明出行新风尚。

  (五)典型引路,固化成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选树典型、认真培养、典型引路,促进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对于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应用,固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民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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