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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该为接下来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1
一、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对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在通过学院审核后,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系统录入与维护
1、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以《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指定的为准,学生登录系统后能够看到与本人对应的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编制。
2、在开学第7周之前,将个人培养计划录入到《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
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点击“培养计划”进入个人培养计划维护页面。
(2)点击“编辑”,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3)点击“编辑培养计划课程表”,进入培养计划课程维护页面。完成上述(2),第一次进入本页面时,呈现的是所有培养方案课程。《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默认将对应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添加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中。
培养计划维护的任务就是,去掉培养计划课程列表中多余的课程,添加列表没有而导师指定必修或自己想修的课程,将列表中课程的课程属性修改成自己想要的。
页面下方,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允许学生将课程列表中没有的课程加入到列表中。
列表课程的右侧操作栏提供了“删除”和“修改”两种选择,允许学生从列表中删除该课程,或修改该课程的属性。
只知道课程名称,不知道课程编号的课程可以利用下方的“查询课程”进行查询,也可以到“课程信息”功能栏查询。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管理规定
1)研究生入学后,应在两个月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2)研究生可以在就读期间随时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建议同学们在每学期的开学第1—第6周进行培养计划维护。
3)列入培养计划的.各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4)学生可以调低培养计划中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但不能调高。研究生公共课(外国语课、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允许调整、改变。
5)已修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课程属性不能修改。
6)每学期第7周开始,该学期所选课程的课程属性不能再行修改。
7)原则上,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必须修完,并取得及格或通过以上成绩。
四、重要提醒
(1)因个人未按时修订培养计划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试图通过修改课程属性提高学位课平均分,以影响奖助学金评定的请求不予受理;
(3)指导教师要求,需将培养方案以外课程作为学位课列入培养计划的,需按规定程序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更表》,并由学院提交经主管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的“学位课程认定”报告,研究生院方予受理。
有关个人培养计划编制方面的问题可发邮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公邮箱:XXX寻求帮助。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2
1.培养方向
根据网络工程实践对高级网络人才的需求,硕士阶段的培养主要集中在三个方向:
网络设计与系统集成、网络计算与应用系统开发、网络管理与系统安全。
2.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二年,其中,学校课程学习一年,企业实践一年。
3.培养方式
采用学校课程学习和企业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和双导师负责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其中,学校课程学习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企业工程实践以校外导师指导为主,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相关技术报告和学位授予必需提供的相关成果申报材料的撰写,并协助学生参与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科研成果等关键过程。
学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不少于3门课程由具有5年以上工程经历的校内专职教师担任主讲教师,2—3门课程由企业兼职教授担任主讲教师,1—2门课程采用英文教材或聘请国外教授讲课。
企业工程实践要求学生在企业进行,学生在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参加并完成一个网络工程项目或子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参与网络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和部署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实践,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撰写学位论文,参加学位答辩。学位论文可以是学术性、工程实践性研究论文,也可以是网络工程项目的技术设计方案或技术报告等。可以以专利申请(需提交发明专利的官方公布证明或相关书面信息)、软件著作权登记、科研成果登记或科技进步奖励等证书形式替代硕士学位必须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含正式录用)一篇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4.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校内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题讲座和专业认证五个层次,校内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8个学分。安排在一个学年两个学期内完成,见表9。
公共必修课:以自然辩证法和工程数学为核心,使学生掌握对客观世界的科学的认识方法。外教英语突破传统的英语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实际运用外语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的技巧与能力。
专业必修课:侧重网络工程技术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包括网络计算、网络性能分析与设计、数据库结构与设计、网络安全、无线网络与移动计算等。
专业选修课:将网络工程的基本思想和方法渗透到专业教学中。包括分布式系统、电子商务、数据仓库、云计算与物联网、系统集成、认知无线电技术及4G等。
专题讲座:内容涉及国际网络工程及计算机科学技术领域的最新发展和成就、职业道德和知识产权、成才与择业、企业文化与团队精神、交流与谈判技巧、社会文化与组织行为等。
专业认证:通过学院与知名IT企业间的合作,安排学生进行专业认证,可供参加的认证见表10。
学生在企业实际的工程环境中,学习如何应用所学知识技能,体验工程实践对知识体系和自主学习潜质的要求,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素养,并完成毕业论文。
5.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实际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或潜在的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会应公开进行,鼓励在产学研联合基地或企业进行。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有多种选择,包括:
(1)学位论文+公开发表一篇研究论文,或专利受理一项,或专利授权证书(发明专利提供受理或公布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奖励证书一项;
(2)项目技术报告+公开发表一篇研究论文,或专利受理一项,或专利授权证书(发明专利提供受理或公布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奖励证书一项;
(3)系统研发报告。
学位论文和项目技术报告(或系统研发报告)应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人以上来自产学研联合基地或相关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专家。答辩委员会由3至5位专家组成。
6.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取得1-2项认证,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7.实践教学体系
硕士阶段的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一年。主要有:
课程实验:各专业课程内开设的实验环节。
专业认证:参加认证培训和考试,获取相应的IT认证证书。
专业实践:在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个工程项目或子项目的全过程,具体的实践内容可为系统分析、设计、实现、研究等,实践结束后递交一份完整的实践报告。实践报告应包含实践时间、实践目的、实践内容、实践成果及收获等内容。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范文3
一、总则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个人培养计划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每个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具体情况特点,在其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拟定的具体培养进程和安排,包括研究生的学习项目,学习重点、时间和方式,学位论文的选择和进行方式等内容。
二、个人培养计划的内容
1.硕士研究生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网页端确定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具体名称和学习时间。
2.硕士研究生课外经典文献阅读计划:拟定阅读经典文献名称及版本,确定具体的阅读时间。
3.硕士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培养计划:拟定参加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拟定具体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等时间安排、任务要求及考核方式。
4.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拟定学位论文开题计划和学位论文进展计划,确定各阶段的完成日期,安排好学位论文的调研、实验等工作。
5.导师对研究生学习过程和有关培养环节的其它要求。
培养计划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十周至第十一周内,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签字,导师小组审核,经分院(所)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注意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严格遵照《长春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需要进行。
2.确定选修课程时,各位导师应注意课程之间的知识衔接的关系。避免因不具备先修课程知识而影响所选课程的学习。
3.硕士生课程学习阶段,一般安排在第1、2、3学期。
4.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2-3门课程(目的是掌握本专业的最基本的知识),将所补修课程的名称、学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经考试,通过者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5.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调研、选题、论文工作安排等均须认真安排,其中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需由导师和专业负责人协商确定,其它活动由导师负责安排,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6.各专业负责人和分院(所)主管领导在协调、审核和批准计划时要注意:
(1)研究方向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一致。
(2)研究生选定的所有课程应以全校统一的开课时间为准。
(3)要注意保证研究生的学习负担不要过重,并使各学期学时尽量均衡。
四、具体程序
1.从研究生部网站或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2.研究生按每年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相应的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并打印装订,签名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
3.个人培养计划一式4份,经导师、导师组和所在分院审核后,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分院(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各存一份。
4.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审核,研究生部复核后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五、个人培养计划是学校组织教学
检查研究生完成学习任务情况的依据,应严肃对待,认真遵照执行。一经定稿,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由学生填写《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经导师和分院(所)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并由研究生秘书记录到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书中。本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一律不得更改。
六、《长春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记录研究生培养环节全过程
当研究生完成相应培养环节,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后,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到分院研究生秘书处存档,由研究生秘书将各项考核结果及学分记录到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书中,作为毕业答辩资格审核的依据。
七、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从20xx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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