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培训方案

时间:2023-07-31 09:16:37 晓怡 方案 我要投稿

卫生培训方案范文(精选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卫生培训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培训方案范文(精选12篇)

  卫生培训方案 1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项目

  (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培训

  1、培训对象: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每个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各2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名。

  2、培训内容:医改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政策;全国、我省社区卫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

  3、培训时间:共分3期,每期2天,8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

  1、培训对象: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兼职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含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及拟承担上述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生和护士。省卫生厅负责市州师资培训,每个市州培训师资6名;市州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6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3名。

  2、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3、培训时间:专业人员培训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6类,每类培训时间为2天。10月30日前完成。

  4、培训实施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和市州卫生局妇社(基妇)科。

  (三)社区医疗、护理质量与院内感染控制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护理的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2、培训内容:社区医疗质量管理、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

  3、培训时间:2天,9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护理学会。

  (四)社区康复技师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技师及拟承担康复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2、培训内容:社区康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后遗症等疾病康复期管理与指导等。

  3、培训时间:3天,10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康复医学会。

  三、培训教材

  根据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医疗、护理质量及院内感染控制、社区康复等培训教材,并免费提供。

  四、培训经费

  参加项目一、三、四培训人员和项目二市州师资培训人员的食宿费、培训费由省级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培训教材由省卫生厅免费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厅适当补助,学员食宿费、交通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自行负责。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全面、具体的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开展定期督查,严格项目管理和项目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一)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各市州和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做好受训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选派参加省级培训的人员要作为本市、区、中心的师资参与全员培训。

  (三)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集中培训人员考试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各市州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总结,培训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11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卫生培训方案 2

  为进一步提高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确保20xx年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承诺书》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农村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市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加强村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有效提升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养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治病能力。

  二、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为辖区内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培养1-2名村医。培训内容结合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在以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参照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编写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等内容,重新选定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10个中医临床常用方剂、10项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工作。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集中理论培训由县中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践技能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培训保证每人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临床适宜技术及相关教学内容。

  三、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项目培训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按照项目进度落实项目各项培训任务,加强对项目各环节的管理,接受各级项目监督指导和评估。县中医院负责做好组织安排授课老师、培训场地和教学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村医按时参加培训,并组织实践技能培训。

  四、项目实施质量评估

  县卫生局将按项目实施目标进行督导,采取到培训现场听课、向培训对象调查、向患者调查、抽查培训对象项目掌握情况以及到项目推广单位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质量进行评估。

  县中医院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根据项目实施督导情况一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

  卫生培训方案 3

  切实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疗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的特色优势,切实降低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促进我县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特制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县、乡、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结束后,县医院、中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4个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医务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在临床全面推广应用。

  二、培训对象

  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县医院、中医院可选派临床科室人员参加,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训人员为中医科室医疗或护理人员;村卫生室参训人员必须为持乡村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者。

  三、培训方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培训推广与临床使用相结合,确保培训与推广实效。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专项技术培训实践等方式进行。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授课、现场操作与指导,现场解答疑难问题。

  四、培训内容

  确定推广的针灸、推拿、刮痧、罐疗等十五项中医适宜技术、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理论学习和中医药基础知识的学习。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5月2日—10日,由中医院负责筛选,县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名称。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xx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各单位选派2-3名中医临床骨干、各乡镇已确定创建的`中医特色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每人培训3天,掌握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及相关内容,并承担单位全员培训任务。

  第二期20xx年6月3日至6月5日,由未参加创建中医特色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参加,每人培训2天,掌握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及相关内容。

  (三)20xx年10月底前,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全员培训技术档案,卫生局将组织对被推广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被推广单位和人员年终业绩之一。

  六、培训地点

  县中医院五楼会议室

  卫生培训方案 4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xx〕105号)精神,为提高全区卫生规划财务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加强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培训,建成一支德才兼备、思路开拓、管理规范,技能过硬、一专多能的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才队伍,为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卫生厅王勇副厅长任组长,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龙莉莉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负责全区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确保全区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项目任务

  (一)实施范围。项目培训对象为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财务分管领导、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审计人员。全区共计培训6267人。

  (二)实施内容。

  1.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培训。

  对全区xx个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监测、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卫生系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及风险防患、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2.医疗机构院长培训。

  对全区266个市、县医院,1331个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院长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3.卫生行政部门规划财务处(科)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的规划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4.公共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区344个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采供血中心(站),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主办会计、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5.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区266个市、县医院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主办会计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6.其他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区181个其他卫生单位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主办会计、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定性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培训。

  对133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主办会计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模式

  (一)分层次集中面授。

  对自治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审计科科长、公立医疗机构院长和财务、审计科科长进行的培训,由自治区卫生厅组织报名并进行集中授课。

  (二)各市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检查等。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具体培训,根据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和保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并请将实施方案于20xx年10月20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二)资金保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207号)精神做好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标准,确保专款专用。

  (三)执行时间。

  1.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的培训项目,于20xx年10月开始,xx月10日前完成(除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外)。

  2.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项目要在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3.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根据卫生部布置完成。

  4.各市完成培训工作任务后,于20xx年xx月10日前向自治区卫生厅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5.自治区卫生厅择时对全区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实施要求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xx〕105号)精神,对全区卫生规划管理财务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市要成立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科室具体抓。要制订相关的工作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落实、任务落实、经费落实。各地要将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纳入本地区卫生人才培养和卫生人员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各市级及市级以下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由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要针对不同对象、知识结构、工作岗位、工作需求和事业发展等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三)加强考核,完善信息。建立科学的培训考核体系,明确培训考核程序,制订培训考核办法,逐步实现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培训考核结果与个人职称评定、工作岗位设置等相结合。

  (四)保障经费,加大宣传。各地要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人员培训补助经费与地方投入统筹安排用于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要加强培训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规划财务各项政策和措施、实施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的重要意义。

  卫生培训方案 5

  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提升各层级工作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扎实推动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卫健委项目培训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促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技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人员参训率要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培训对象

  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频次一年不少于2次,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培训时间。组织参加市里统一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熟练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的建立方法、建档内容、建档流程、建档要求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的核查使用。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的健档率、动态使作率以及各类表单的填写要求。

  (二)健康教育管理服务规范。了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宣传之间的关系,了解开展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掌握健康教育的服务对象、内容以及具体要求。熟悉常用社区健康教育的方法以及服务流程。掌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组织、实施以及效果评价。

  (三)预防接种管理服务规范。了解免疫规划基本概念。掌握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冷链管理,熟悉儿童免疫规划各类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以及疫苗的禁忌症等。掌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儿童健康管理的方法与服务内容。熟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掌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方法与要求。掌握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以及常见健康问题的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对象、内容及工作流程。掌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方法与要求,产后访视技能。熟悉各期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方法、内容。掌握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孕产妇的重点管理内容。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老年人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高血压、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高血压糖尿病专案管理内容、流程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掌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维持治疗方法。熟悉高血压、糖尿病的筛查工作及随访工作要求。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掌握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概念;掌握管理内容、流程及相关要求。熟悉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健康档案的'建立,随访工作方法、技巧。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掌握服务内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内容及程序要求。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掌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和结案评估。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五、培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科学制定本级培训方案,细化培训任务,明确培训时间,详实安排培训内容,加强培训保障,确保按时开展培训。

  (二)要认真遴选师资,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培训效果,实施严格监督与考核,根据考核对参训人员进行排名,务求培训取得实效。

  (三)半年、全年绩效考核时,区卫生健康局将抽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中的6项,对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卫生培训方案 6

  为响应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特根据《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和业务股长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普查情况通报和中期评估情况讲评等。培训期5天。该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二)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

  共培训6期,每期5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下达。

  (三)乡镇卫生院卫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集中培训。

  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和医学检验四类技术人员。根据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卫生院按照1名的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卫生局可根据辖区乡镇卫生院的具体需求进行调节。在分配名额总数不变的情况下,派不出的可不派,不需派的不必派,派得出的`可多派。分期分批进行,每期10天。由省医院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集中培训。

  以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为重点培训对象,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重点培训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和应急医疗救治知识等。由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五)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

  培训对象为往年多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未通过,20xx年技能考试合格的临床类别考生。培训内容以20xx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大纲为蓝本,对重点和难点知识进行系统复习培训。免费培训,教材自带,伙食费自理。培训期25天。由省农村卫生协会商省医学会组织实施。

  (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内儿科专项技能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内儿科专项技能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计划培训每所村卫生室1名乡村医生,培训5天,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七)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

  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组织有关卫技人员集中开展“三基”培训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训练。普训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年底前考核验收。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进修培训对象及要求:

  每所乡镇卫生院选送一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参训,卫生院确无内儿科人员,可安排急需进修培训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时间:13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培训地点:集中培训设在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后,中心卫生院医师安排到市级医院进修,其他卫生院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到县级医院进修。

  (二)培训日期和参培人员名额分配

  第一期:5月29日-6月27日,5月28日报到。

  参训单位:北湖14人,桂阳39人,宜章27人,安仁23人,汝城20人,共123人。

  第二期:7月17日-8月15日,7月16日报到。

  参训单位:苏仙17人,资兴26人,永兴23人,嘉禾18人,临武23人,桂东18人,共124人。

  三、培训经费

  省卫生厅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安排了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县(市、区)卫生局局长集中培训14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12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培训4000元/人(含集中授课培训费2000元/人);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人员培训60元/天·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集中培训30元/天·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部分,属于市局培训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属于县级培训的,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所需经费由卫生院自行解决。

  农村卫生人员短期集中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等费用在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进修培训的进修费、住宿费、资料费等费用,从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伙食费自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以及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上述列支费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四、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每一个培训项目,保证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师资力量、培训质量和效果。市卫生局成立郴州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东任组长,副局长谭明仁、钟庆红任副组长,周勇、姜首晴、钟茜园、邓晖、刘春林、廖甲新、张志红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志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市直及县(市、区)有关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进修任务的承办工作,安排好师资,为学员提供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各选派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思想好、能安心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并保障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酌情给予一定伙食补助。

  (二)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我局

  统一布置,制定20xx年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操作性要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认真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各类参训人员名单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于20xx年5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县(市、区)要建立各类培训项目的进度台帐,定期督查,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各地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培训进度表。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考试合格者,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培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农村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省卫生厅将把各地各单位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和各地上报的培训进度分批拨付培训补助经费。培训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资料收集,并将培训总结交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卫生培训方案 7

  根据识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和《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考核评估方案》,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具体包括提高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的服务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专业素质;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名额:具有一定公共卫生工作经验的人员1人/乡镇卫生院,共152人。

  2.培训内容:详见《年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集中面授与临床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组织实施: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和市卫生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时间为13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年5月18日—6月16日,由省卫生厅委托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进修学习100天,由市卫生局负责,年3月15—7月15日(其中5月18日—6月16日到省培训中心理论学习),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1名/乡镇卫生院,共152人。

  2.培训内容:详见《年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远程视频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4.组织实施: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

  5.培训地点:市卫生学校。

  6.时间安排:培训10天,20xx年4月10日-4月20日。

  (三)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乡村医生及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承接上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继续对全市所有注册在岗人员进行轮训),共1723人。

  2.培训内容:详见《年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远程视频教学、案例分析与临床进修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4.组织实施: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5.时间安排:理论学习30天,进修学习60天。具体时间由各县(市)自行确定。理论学习于年4月30日前完成,临床进修于年6月30日前完成。城市区村卫生室人员理论学习时间,洛龙区为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其它各区为年4月16日至5月16日(可先期进行实习,待理论培训结束后继续实习)。

  6.培训地点:理论学习由各县(市、区)教学基地进行远程视频教学,城市区村卫生室人员理论学习统一在市第二卫生职业中专进行。临床进修由各县(市、区)组织,安排在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

  三、师资及培训教材

  (一)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药剂人员理论培训师资、教材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的影像教学、教材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安排。

  (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村卫生室人员临床进修师资由承担进修学习任务的医院安排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带教。

  四、培训资金

  (一)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进修学习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由市卫生局统一拨付到承担进修学习任务的医疗机构。

  (二)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培训

  按照每人每天28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由省卫生厅统一拨付到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其中15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用于教材编英课件制作、远程视频教学、在线答疑及考核发证,13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拨付到各地的培训基地(含住宿费),用于教学场地提供及教学管理、辅导等。

  (三)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由县(市、区)卫生局拨付到承担理论培训和进修学习的机构。理论学习阶段按照每人每天7.5元的标准补助教学费用,由省卫生厅统一拨付到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其中3.5元用于大纲及教材编英课件制作、远程视频教学、在线答疑及考核发证,4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在各地的培训基地用于教学场地提供及教学管理、辅导等。

  卫生培训方案 8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特制订本指导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人员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管理能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治未病"和团队服务的理念,提高其提供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负责人。

  (二)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包括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医师、预防保健人员、注册护士和乡村医生。

  (三)师资培训,包括省级师资和县级师资。

  三、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1.主要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培训时间:12学时。

  (二)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

  1.主要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思路及其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及技术规范,孕产妇、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2.培训时间:24学时。

  (三)省级和县级师资培训

  中医药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分别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与培训时间执行。

  四、培训组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由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有能力承担培训工作的中医药院校、中医医院、行业协会(学会)等机构承担。

  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以市县级中医医院为主要培训基地。无市县级中医医院的.地区,由有能力承担培训工作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省级师资培训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县级师资培训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

  五、培训要求

  (一)突出团队培训特色。以医师、预防保健人员和注册护士、乡村医生组成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形式进行培训,增强服务团队对中医药服务理解,促进合作,提高项目实施的团队效能。

  (二)强化实践技能培训。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技能为核心,将相关政策、专业技能和服务技巧等培训内容有机衔接。

  (三)创新教学模式。采用互动式教学,包括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情景模拟、观摩见习等多种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四)合理安排时间。根据学员实际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灵活组织,分期分批培训,缓解工学矛盾。

  (五)严格培训考核。每期培训后要对学员进行考核评价,通过问卷分析、与培训师资和学员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下一期培训方案。

  六、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负责制订培训指导方案、培训相关材料,负责培训省级师资,对各省(区、市)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本地区培训实施方案;按照要求遴选省级师资,组织参加国家级培训;培训辖区内县级师资;对各县(区、市)培训进行督导检查。

  (三)市(地)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县级师资参加省级培训;对各县(市、区)培训进行督导检查。

  (四)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培训。按照要求遴选县级师资,结合本地现有中医药资源和基层卫生人员中医药实践能力需求,创新培训方式,完成所在县域的具体培训任务。

  卫生培训方案 9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经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

  一、培训教育目的

  通过职业卫生培训,进一步促使全体人员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安全意识,为构建文明标准化单位创造良好的职业卫生氛围。熟悉、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危害意识和技能,夯实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减少职工职业危害病发生,开创职业危害防治新局面,创造最佳社会效益,促进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二、培训对象

  1、各级生产管理人员;

  2、聘任在岗的生产技术人员;

  3、各类特殊工种和岗位人员;

  4、急需培训的生产工作骨干人员;

  5、全体从业人员。

  三、培训教育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2、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方针、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3、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4、个人防护、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应急避险和紧急处置。

  5、职业有害因素对健康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6、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的治疗。

  7、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紧急救援。

  8、典型的事故案例的安全分析。

  四、培训教育形式

  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议形式。主要有:职业卫生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2、张挂形式。主要有:职业卫生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宣传栏等。

  3、音像制品。主要有:职业卫生教育光碟、职业卫生讲座录象等。

  4、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岗位操作方法演示、专项应急救援演练等。

  五、培训教育的实施措施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各部门积极组织参与,确保参与培训人员人数和培训质量,各部门负责人在培训期间确保本部门参训人员数量,本部门参与培训人员不得少于90%以上,否则根据公司奖罚条例处罚负责人(包括不参训人员),并列入当月考核。

  2、各部门负责人要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

  3、培训管理工作及考核办法和培训费用按照职工培训教育制度执行。

  4、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依法遵章作业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促使我安全生产更上一层楼。

  5、每次培训由行政部通知具体的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卫生培训方案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卫生培训方案 11

  今天,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市学校卫生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维护学校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卫生局x局长已就过去一年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地各校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会上,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签订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举行了xx市A级学校食堂授牌仪式。xx县教育局、xx市卫生局、xx县卫生监督所、xx市第一小学还就如何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希望各地各校认真学习借鉴,并能创造新的经验。下面,我就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提高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以下是学校卫生培训课件内容。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使命感

  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区教育与卫生部门紧密配合,各学校共同努力下,全区学校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学校卫生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学校基本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全区学校没有发生一起公共卫生事件,为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作出了学校卫生工作者应有的贡献。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学校未能把学校卫生工作真正摆上位置,表现为工作措施要求不落实,相关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学校卫生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学校卫生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程度不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适应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具体操作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卫生设施设备使用效益低下。三是个别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没有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少数卫生监督机构存在以罚代管现象,使得一些基层单位卫生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四是部分地区和学校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控制不力。学生近视率居高不下,肥胖率上升,体能水平下降,已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今年春学期开学不到一个月,xx、xx、xx等地的少数学校相继发生肺结核传播、感冒流行事件,给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很大危害,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给教育教学秩序带来了很大干扰。事实再次告诉我们,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马虎不得,麻痹不得,松懈不得。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工程,控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充足的睡眠时间,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坚持以生为本,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从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对事业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把有效控制 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学校卫生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要完善并强化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所辖学校签订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学校要与卫生安全职能部门、责任人员签订卫生安全责任状,明确学校和有关职能机构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与工作要求,使具体人员能明晰个人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与后果,从而增强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为保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在建立工作责任制的同时应强化责任追究。要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各部门各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办法。一旦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对照标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要完善并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必须涵盖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涵盖各项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必须明确保证这项机制有效运行的机构、人员和物资保障。要加强人员培训,使学校卫生管理成为每一个具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要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具体卫生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是学校长效管理机制的细化。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校总务处管理制度、校医室管理制度、学生健康监测制度、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学校卫生预防性监督制度、学校食堂与学生就餐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等。具体的工作规范主要指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包括分管校长职责与规范、总务主任工作职责与规范、总务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与规范、校医(保健教师)岗位职责与规范、宿舍管理人员职责与规范、食堂经营者工作规范、食堂各工种人员工作职责与规范、食品加工各环节工作规范等等。这些制度与规范应针对不同工作要求、不同人员特点提出,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与要求,符合不同部门、单位及人员的性质和特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卫生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校医(保健教师)队伍。目前,我市一千多所中小学中配备专职校医的学校不到1/10,校医、保健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现有的校医、保健教师普遍存在着年龄偏大、水平不高、业务不精的问题。在当前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普遍短缺的情况下,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校医(保健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配齐配足专兼职校医和保健教师。同时,要加强对校医(保健教师)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使之真正发挥健康知识宣传员、师生保健指导员、学校卫生管理员的作用。校医不只是医务人员,不只是看病、卖药、打针。校医(保健教师)是学校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检查指导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学生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学生体检,配合疾控部门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与健康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学生晨检,参与协助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收集整理学校卫生保健资料。

  各地各校要为校医(保健教师)的业务进修、培训学习提供条件,促进校医(保健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二是食品从业人员队伍。主要指学校食堂、校园商店的从业人员,这部分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食品卫生知识比较贫乏,责任感不强,个人卫生意识淡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普遍低下。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着力培养提高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卫生习惯、行为规范和操作能力。鉴于目前中小学后勤社会化问题比较突出,给学校卫生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们要进一步重申,任何学校不管是否实行后勤社会化,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的管理责任在学校,学校卫生工作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校长和分管校长的责任。要严格规范后勤社会化的行为,尤其对食堂、校园商店等机构、场所实行社会化经营时必须严格审查经营者的资格,不具备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竞标,杜绝食堂、校园商店承包经营过程中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要严把从业人员进口关。食堂、校园商店必须招聘身体健康、心理健全、德行良好、有一定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人员上岗。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维护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要加强对承包人和聘用人员的法纪教育,教育他们守法经营、科学管理、规范操作,防止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三是学校内部卫生管理队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的卫生管理人员多是教育出身,普遍没有卫生背景。这就要求教育内部的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必须主动学习,熟悉学校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熟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和具体的管理方法。各地各校要创造条件,通过送培、组织参观学习等手段帮助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迅速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卫生防病能力。

  学校人员集中,开展健康教育,投入少,见效快,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控减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学校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学校健康教育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重视和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向学生宣传沙眼、视力低下、贫血、营养不良、寄生虫病、龋病与牙周病等常见病的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注意口腔卫生和用眼卫生;结合不同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季节特点,面向全体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当前,要着重加强流感、流脑、麻疹、风疹、水痘等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确保疫情在学校不发生,不蔓延。要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二要重视和加强学生个人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学校要教育学生,从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掩口鼻、

  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饭前便后洗净手,不吸烟,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科学用眼、早晚坚持刷牙等最基本、最细微的小事做起,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逐步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三要重视和加强对学生的青春期健康教育。针对儿童青少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生理、心理发育的特点,帮助学生了解自身生理、心理变化发展状况,主动适应,正确面对,提高自我调适能力,逐步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顺利度过人生的各个特殊阶段。四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严重威胁着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学生个体和家庭的幸福安宁。由于中小学生年龄小,辨别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差,因而中小学生是意外伤害事故的易发群体。各学校有责任有义务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把预防意外伤害事故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五要教育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把增强体质与抵御疾病有机统一起来。学校要组织上好体育课和活动课,组织学生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保证学生每天有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要指导学生科学锻炼,自我摸索,逐步掌握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体育锻炼和健身方法,持之以恒,增强自身防病抗病能力,促进身心健康。

  各学校要从自身特点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健康教育实施的途径和形式,不断提高健康教育的实施水平,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要结合学生特点和学校卫生工作实际,开展健康促进系列活动。做到月月有主题,校校有特色,普及健康知识,对学生行为实施积极的卫生干预,促进广大师生树立健康意识,养成健康行为。

  五、强化管理与督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

  ——强化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必须持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灭鼠、灭蝇并消除其孳生条件。要加强食堂功能间的通风透气;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各类工、用具彻底消毒后方可使用;学校食堂和校园商店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证,粮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原料,一定要实行定点采购,严禁购买无厂名、无产地、无检疫证、价格明显偏低的食品及原料;制作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劣质食品一律不得销售给学生食用;要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学生生活饮用水设施及水源管理,各学校购买的纯净水,其生产厂家必须是经卫生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企业,否则不能购买给学生饮用。

  ——强化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管理。首先,要倡导开展预防性接种疫苗工作。进行预防性接种,不仅有利于保护学生个体,而且对于减少和消除传染源具有重要作用。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接种疫苗的好处,教育学生及家长自愿接种疫苗。其次,要加强健康监测工作。要建立并完善学生晨检制度、定期体检制度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日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及时采取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各学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切实将学生晨检工作落到实处,

  切忌流于形式。如发现有头痛、发热、咳嗽、咽喉肿痛等症状的学生,要立即送医院检查治疗,确需隔离治疗的要迅速隔离治疗,严防传染源流入学校。一旦发现传染源,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其在学校的传播途径。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改善卫生与通风条件。

  ——强化学校卫生安全预案管理。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研究制订并不断完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具有可操作性,预案的内容和工作要求要宣传到每一个责任人,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立即启动,有效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克服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学生健康、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目标是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防止各类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如果学校万一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定要沉着镇定,处置有方,一要立即向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同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病人,千方百计控制病情。二要保护现场,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三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事态,防止产生群体性恐慌心理,影响校园安定和社会稳定。

  ——强化督查与责任追究,保证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对中小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之中,并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县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学校(包括教学点)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改。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接受一次巡查(包括专项检查或督导检查)。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要根据有关卫生标准加强对食堂、校园商店、教学场所、宿舍及其他生活设施的检查,加强对食品及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失在萌芽状态。各地专项检查或督导检查的结果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者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学校卫生安全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不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要通过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奖惩,真正把学校卫生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整洁、卫生、文明的校园环境,使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的保证。

  同志们,学校卫生工作事关每一个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与合格人才的培养,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来不得半点的松懈和麻痹。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学校各项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卫生培训方案 12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加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安监部门监管能力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06号)、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xx〕106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力度

  职业卫生培训是职业卫生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市大多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仍然薄弱,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与《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同时,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各县区安监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力度,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二、明确对象,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分级分类

  职业卫生培训对象包括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其中,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由安监部门组织实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市安监局在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中应将职业卫生纳入培训内容。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原则。市安监局负责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本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操作规程以及所在岗位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应急救援知识、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及存档工作。存档内容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内容、考核成绩、影像资料等,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三、突出重点,做好20xx年度培训工作

  各县区安监部门要把职业卫生培训作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所有已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都要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开展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市局将于今年集中组织两次职业卫生专题培训班,重点对非煤矿山、木质家具制造、箱包加工、制鞋、水泥生产、石材加工、船舶修造、陶瓷制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对本地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每个县区至少要办两期培训班。同时,要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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