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28 20:10:01 方案 我要投稿

搬迁工作方案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那么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搬迁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搬迁工作方案

  搬迁工作方案1

  一、情况简介

  地理坐标东经118°29′59″,村民组位于版书乡西北约10km处。北纬30°15′25″,现有农户41户,159人,该村民组三面环山,村民组北有一16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地质结构松散,坡度3545度,每年梅雨季节或雨水集中时,随时有下滑可能,直接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动着各级政府领导的心。自1995年发现山体裂缝以来,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村民组处已不适宜人群居住场所,要求实行搬迁避让。为此我也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解决版书乡清潭村民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施方案》广大村民也要求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此事。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确定村村民组为移址地点。年皖地灾办〔〕1号文件中把地质灾险点作为重点治险,并要求在年月底前完成避让搬迁工作。

  二、安置点选址

  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安置点选址工作,安置点选址总体思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素相适应。经过乡政府、县国土、建设、民政、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多次实地踏勘和论证后,最终确定版书乡村村民组。

  距离省道2km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面积15亩(均为坡耕地和部分农田)中心平面直角坐标:区域内地势平坦,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确定搬迁对象

  将村地质灾害直接受威胁的41户、159人纳入避让搬迁对象,经乡政府慎重反复研究。待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将搬迁对象对外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它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核查,妥善进行处理。详见附表)

  四、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15亩)安置搬迁户每宗用地面积160平方米,版书乡村民组搬迁户安置新村座落村民组。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小区规划设计在保持原有地势、地貌上合理设计,利用地势,设计多个建筑室内标高。新区主干道设计为5米,小区的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设计体现徽派建筑风格。

  五、居民房建设方案

  7月初正式向农户供地,安置点居民房建设采取“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全程监管、统一建设”方式进行。现完成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集中安置户。并提供住房建设图纸,统一建设,月底前完成建房主体工程,月份统一实施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沼气等安装入户及农户粉刷、装饰。

  六、搬迁、拆房方案

  (一)搬迁

  1、乡政府计划安排月份为搬迁时间。村“两委”组织实施。

  2、考虑搬迁点的安置点有2公里路程。乡政府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二)拆房

  1、由乡治理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2、考虑拆房涉及农户自身利益。不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但对拆除过程政府实施统一监督。

  3、对未拆的旧房及附属设施,乡政府将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乡政府均明确时间进度,以上各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责任人。

  七、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其余全部按户均16000元发放到搬迁户,按省下达补助资金标准除户均1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外。具体发放规定是:

  (一)集中安置点建房并于今年12月26日前拆除原旧房(含附属房)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合部给予兑现。

  (二)投亲靠友或迁至其他无地质灾害地方的.经本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给予兑现。

  (三)凡未搬迁或旧房(含附属房)未拆除的不得提前发放补助金。

  (四)市、县配套的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筹考虑用于此项搬迁安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专门成立了村避让搬迁工作组。并从国土、司法、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部门及村“两委”抽调专人办公。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即:

  职责:向村民宣传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组。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对搬迁户实施调查核实,准确无误上报搬迁户数和人数。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户落实搬迁、拆房时间。

  职责:落实拟定搬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报批手续。负责安置区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协调供水、供电、通讯和有线电视入户。负责群众上访或信访问题的解答。协调和解决居民房综合协调组

  必要时外出帮助联系和采购。建筑材料供应渠道。

  职责:负责协调搬迁户的组织计划、交通运输、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搬迁、拆房组。深入各户做好拆迁动员工作。督促、检查拆除旧房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建一拆一”原则

  帮助群众克服旧的传统观念,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搬迁遇到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实施强行拆除方案。

  搬迁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首次验收工作2020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四、验收人员组成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五、验收参照依据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六、验收标准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

  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

  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七、验收程序

  1、各乡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自行验收,编写自验报告并以文件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监督下、乡镇政府配合下开展验收工作。

  3、填写验收意见表,专家、乡镇政府领导、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4、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专家组提出问题清单,在上报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乡镇政府再申请复验。

  5、验收的对象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34个自然村。

  6、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验收资料电子版。

  八、相关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宅复垦验收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本次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勇于担当,尽职尽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现象。

  3、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验收标准,严把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消极应付等不良现象。

  4、加快推进、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对在此次验收中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要切实形成一盘棋,上下标准一致,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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