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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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通过互联网、信函、现场三种方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条例》原则和规定,派专人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程度保证向我局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知情权。
一、做法
1.有速度。收到申请后由政务处登记并第一时间检索,对已主动公开的,电话或现场告知信息的'路径和方式,不能马上或现场检索到的,立即转相关处室单位,要求在2日-3日内予以答复,根据答复及时反馈申请人。尤其对于一些申请人涉及诉讼急需我局提供有关信息时,尽最大努力满足其时限要求。同时尽量减少“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延期答复的使用。
2.有温度。本着“多问一嘴、多说一句、多做一点”的态度,重视每一个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处理。尤其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特殊人特殊对待:或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或拍小视频告知信息的位置及查询方式,或不厌其烦回答申请人咨询。
3.有尺度。根据申请人申请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条例》规定,正确适用条款。遇有疑难复杂的,反复沟通相关处室单位,积极征求局法规处、局法律顾问、市政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以及市司法局的意见建议,在20工作日以内,努力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答复,避免复议诉讼等法律风险。
二、问题
1.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一部分,处室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答复不规范,随意性大,未能充分认识答复不当所引发的法律风险。部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多与信访、仲裁、司法等交织,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条例》确定的“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彻的还不够,应公开而未公开,一定程度上造成依申请公开的案件较多。
3.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依申请公开的专业培训较少,致使工作人员不能很好的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依法依规矩处理问题。
三、打算
完善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的有关制度,继续加强与申请人、局业务处室单位、局法规处(法律顾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以及市司法局等的沟通协调,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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