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员工的培训计划范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该为接下来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流员工的培训计划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流员工的培训计划1
一、培训目的
为促进新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和个人业务能力提高,帮助员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发挥自身才能,特制定本计划书。
二、培训目标
通过面授和培训教材自学等方式,使得员工在1-2周的时间内了解并熟悉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和相关的交易品种、交易规则和与此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灌输一些基本面和技术面分析的相关知识,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保证合格上岗。
三、培训对象
市场部新入职员工
四、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1、连续现货知识
2、渤海商品交易所介绍
第二部分商品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1、渤商所连续现货交易管理办法
2、交易品种
此章节要求了解各个品种合约的主要条款、交割品牌、交割仓库、检验机构和仓储收费标准等。
3、交易规则
全面了解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适用条款。
第三部分盘面的基础知识
认知渤海商品交易所品种和不同品种的价格或者价格区间。
第四部分简单基本面和技术面分析
了解对一个品种基本面分析的角度,如供求、现货价格、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等;简单了解K线、成交量、均线、移动平均线等知识。
五、培训时间
宜早不宜晚原则,员工入职后的1-2周(节假日顺延)。
六、培训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七、培训方式
讲授、自学为主
八、培训导师
公司投资顾问部
九、培训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
2、考核形式:闭卷考核,以填空和论述为主
3、考核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考核内容:自学和讲授的内容
5、考核方向:渤海商品交易所基础知识和与培训相关知识
6、达标要求:笔试成绩的75%作为达标要求
十、考核不合格处理方式
考核以提高新入员工个人业务能力为主要目的,对于考核优秀者提出表扬。对于首次考核不合格者,该员工应该深度自省,对自己知识水平和工作态度及时反思。及时调整和改正,争取再次考核时通过,以免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留下隐患。
对于三次考核不通过的员工,征得公司领导同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
物流员工的培训计划2
1.0总则:
员工是公司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公司十分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鼓励员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熟悉自身业务,配合公司日益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员工提供各类管理及技能的培训,对于业务能力或工作态度不能胜任岗位的员工,物流部也将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通过各种针对性的培训使得员工能够早日符合物流部岗位要求,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根据物流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培训对象:
2.1新加入物流部的员工,对公司制度不够了解,加快其对岗位工作内容及应知应会,帮助新员工及时融入物流部的`大家庭,也为了能够更快的适应工作;
2.2在职员工未受过公司规章制度、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的员工;
2.3在工作中拒绝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工作中不积极主动,消极怠工,漫不经心且屡教不改的员工;不遵守岗位操作规定,存在事故安排隐患,经上级领导口头教育未改正的员工;违反公司或物流部内部管理规定,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以上在工作中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将对该员工进行技术技能、思想品德、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和改造。
3.0新员工入职培训:
3.1新员工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培训科目分为:物流部考勤管理规定、物流部现场管理制度、物流部各个岗位指导书、物流部运作流程管理规定、工具安全使用规定。理论培训后将对培训成绩进行测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际操作培训阶段。
3.2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为1个月,新员工经理论培训成绩合格以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期间必须由经验丰富的员工带领。培训期满后将对该员工在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的评价,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将进行轮岗轮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可以独立工作。培训教师没有客观的进行培训评价或者没有全力对其专业技能的教导,将视为团队合作性差,多次且屡教不改将进行轮岗轮训;
3.3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考核成绩可以作为员工试用期表现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4.0在岗培训
4.1在岗培训是指物流部的员工在岗位上没有经过以下科目中的培训:物流部考勤管理规定、物流部现场管理制度、物流部各个岗位指导书、物流部运作流程管理规定、工具安全使用规定。或者培训成绩没有合格,需再次培训的员工。
4.2在岗培训是为了适用岗位要求,提高操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和劳动技能,利用培训增强团队战斗力的一种方式。
4.3员工参加公司安排的外派教师培训,以及由公司报销其部分或全部学习经费的情况,须签订服务期协议,以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4.4所有员工的培训记录均需保留归档。
4.5员工在经过相关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将转入待岗培训,待岗期间的薪资待遇将按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5.0待岗培训
5.1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机制,由物流部协助人事部队其进行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
5.2待岗培训的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要求、业务技能、安全教育;
5.3待岗培训期限为1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需经部门总监级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5.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在工作中拒绝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的行为;
工作中不积极主动,消极怠工,漫不经心且屡教不改的员工;
不遵守岗位操作规定,存在事故安排隐患,经上级领导口头教育未改正的员工;
专项业务或岗位绩效考核中判定为不合格的员工;
违反部门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影响商品质量的行为;
违反公司或物流部内部管理规定,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
造成公司实际损失,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
散步不利于公司的言论,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
5.5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将按照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5.6员工在待岗培训合格后,原则上回原岗位工作,由于特殊的原因不能就岗的情况,公司将另外安排岗位;
5.7员工在待岗培训考评中不合格的,将视为能力或表现不能胜任岗位,对公司造成负担并作劝退处理,未听劝说的将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6.0待岗培训操作流程
6.1物流部将根据5.4条款,对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员工进行轮岗轮训工作;
6.2轮岗轮训员工在接到物流部签发的《物流部内部员工培训通知单》,在做好本职岗位的交接后,进行培训安排;
6.3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编制并根据物流部实际工作情况逐步修订并完善培训、考核相关内容以及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针对不同培训的员工开展培训及考核相关事务,以及定时定量的安排待岗人员从事相关待岗期间的工作并监督考核。
6.4待岗人员应服从培训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安排,对工作安排不满的可以向部门经理申述,但不得在未答复前拒绝工作安排。
7.0附则:
7.1本培训制度将作为员工转正、升迁、转岗、调岗、调薪、员工培训(包括轮岗轮训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7.2本培训制度与公司人事及培训管理相抵触的部分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7.3本培训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为物流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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