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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精选11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精选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1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强化企业自律,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制定贵定县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成立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安余飞为组长、副局长黄星文为副组长、各分局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科,负责传达州局及单位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收集整理“明厨亮灶”相关工作资料。
各分局按照州局工作要求,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等级、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或“隔断厨房”等模式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20xx年加大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覆盖面70%以上、大中型餐馆50%以上,其他餐饮单位25%以上。
二、结合工作职责、多举措开展
各分局要紧密结合日常监管,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餐饮企业厨房内检查曝光的力度。要在坚持建设标准的基础要求上,大胆鼓励方法创新,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推进。要树立一批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典型单位,起到“示范一批,带动一批”效应,充分调动本地区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持久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营造有效氛围。各分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现场培训会,更加有效地指导餐饮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节约餐饮单位的建设成本。
各分局要加强对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督导检查,不断完善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明厨亮灶”工程有序推进。州局适时组织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督查,并将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进行考核,确保“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深入推进。
三、“明厨亮灶”模式和要求
(一)“明厨亮灶”的模式
1.隔断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隔断矮墙(柜)将操作间与就餐场所隔开,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2.透明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3.视频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等技术(无线或有线)技术手段,在就餐大厅、包房及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使消费者在就餐场所就可全程了解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
(二)“明厨亮灶”的要求
1.可采取不同形式推进“明厨亮灶”。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不同的业态、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模式,鼓励采用打通操作间和餐厅之间的墙壁安装隔断墙的办法;小型餐饮单位采用安装隔断墙的方法;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可以利用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将操作间、凉菜间、消毒间(区域)、主食库、副食库、面点间等关键部位进行展示。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其中一种方法,也可以把几种方法组合到一起实施。
2.“明厨亮灶”的基本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堂要做到“前厅明亮化、后堂透明化”、“五有”(屋内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三洁净”(地面洁净、桌面洁净、墙面洁净)和“三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规范、餐具消毒规范)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2
为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社会管理方法,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促进全县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助力全县“新五创”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根据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郴州市餐饮服务单位倡导推广“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通过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从而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宜章县餐饮服务单位倡导推广“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谢初忠任组长,县文明办刘天茂、县教育局杨火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欧湘光任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股,由欧湘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日常工作。
三、工作指标
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示范带点、稳步推进的原则,20xx年底,全县完成“明厨亮灶”工程不少于20家,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不少于5家。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县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各类餐饮服务企业30%以上实现“明厨亮灶”。
四、推进模式
主要采用“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两种推进模式。
1、采用“透明厨房”模式:餐饮服务单位打通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食品处理区域环境卫生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此种模式简称“透明厨房”。采用“透明厨房”模式,能保持食品处理区的独立性,投入相对较小,该模式适用于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2、采用“视频厨房”模式:在餐饮服务单位后厨粗加工区、切配区、操作间、洗消区、凉菜间、主副食库房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在就餐大厅、包房及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将视频信号传输至餐饮服务单位大厅和包厢显示屏,消费者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同步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此种模式简称“视频厨房”。该模式适用于学校食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型以上餐馆。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业态、承受能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模式分类实施。在已完成“透明厨房”建设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店堂显著位置或显示屏上方张贴“明厨亮灶,诚信经营”等字样,作为一种展示企业、鼓励企业、宣传企业的有效手段。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工作,把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召开餐饮服务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此项工作目标、意义、要求和标准,积极动员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示范推动阶段(20xx年6月——11月)。确定首批建设“明厨亮灶”工程的学校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通过抓重点、树样板、重宣传,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实施。
3、阶段验收检查(20xx年12月)。对首批“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新开办的餐饮单位一律要求做到“明厨亮灶”,对各类餐饮单位倡导推广“明厨亮灶”。到20xx年3月底,全县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要全部达到“明厨亮灶”要求,其他餐饮单位30%要达到“明厨亮灶”要求。
5、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4月)。对推广“明厨亮灶”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
六、工作措施
1、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
2、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
3、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4、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作、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5、与推进文明餐桌行动相结合。把“明厨亮灶”融入文明餐桌行动中,进一步提高餐饮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文明用餐意识。
6、与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单位积极联合,有效拓宽工作渠道,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工作,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今年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时限,认真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真正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
2、强化责任。要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开展。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迅速实施“明厨亮灶”工作。
3、广泛宣传。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4、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明厨亮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3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按照《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漳食药监餐服〔20xx〕212号)的要求和20xx年全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示范创建工作动员与现场推进会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总体部署,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要求,以“依法管理、分类管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为原则,通过深入推进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阳光操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调动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各市场监管所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为辖区餐饮单位总数的10%,20xx-2020年每年递增5%,到2020年各市场监管所至少3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全县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220家以上。
三、具体分类
各所根据餐饮企业的规模、业态、承受能力,厨房位置及专间(专区)布局等,对不同的业态和企业采取不同的“明厨亮灶”模式:
“开放式”厨房:在面积小、品种单一、风险较小的小型餐饮单位,以及在大型公共场所的美食城等小餐饮档口,通过矮墙隔断和透明玻璃方式,使食品加工与就餐在同一场所、同一空间、同一视野中,形成一个开放式的烹饪就餐空间,营造出温馨的就餐环境。
“透明式”厨房:在有专间但专间数量又较少的中型餐饮单位,用透明玻璃与就餐大厅隔开,就餐者可通过玻璃清楚地看到专间(或后厨)加工过程,形成公开透明的餐饮服务环境。在保持操作间独立性的同时,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制作过程。
“网络视频直播”厨房: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寄餐服务的学校寄托机构食堂(或小饭桌厨房)、开展网络订餐的餐饮单位等,在后厨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备餐间关键部位安装云摄像头并连接互联网,通过视频传输和二维码分享技术,将视频信号传输至各类手机、平板电脑终端,方便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同步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直播式”厨房:对大型餐饮单位及具备条件的学校(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在厨房加工操作关键岗位,安装摄像头,全程公开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在就餐大厅、包厢或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消费者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信息化”厨房:对大型餐饮单位(大型宾馆、集体配餐单位、中央厨房等)及具备条件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在建立“直播式”厨房的基础上,对接当地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实施远程监管。
四、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的有序开展,认真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优化场所布局,积极向“明厨亮灶”的相关要求靠拢,实现“准入+引导、一步到位”的.创建效果。
二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三是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落实有关工作。
四是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工作。形成共识,全面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将推进“明厨亮灶”工作作为今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上的有益探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自行制定本所的实施计划,并将创建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明厨亮灶”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选择切合实际的“明厨亮灶”创建方式,在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监督效力的同时尽量不给企业增加经营负担。充分考虑学校食堂的公益性质,优先将学校食堂作为“直播厨房”的创建对象,优先将把托幼机构、网络订餐餐饮单位作为“网络视频直播”的创建对象。鼓励更多的学校(托幼机构)参与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三)强化督查、组织考评。一是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督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提炼,推广,县局也要加强工作的推进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细化考评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流于形式。
各所开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计划和总结请分别于20xx年11月10日前和每年11月底报送县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模式,切实强化社会监督,有力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诚信自律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行为,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省食药监局要求和市食药监局《xx年xx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督促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馆为重点推广单位,逐步推广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加入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行列,使更多餐饮服务单位成为“透明厨房、阳光操作”示范单位;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促使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餐饮监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食监三股股长和各基层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明厨亮灶”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一)力争xx年内在全县新、改、扩建学校食堂、加工经营面积超过500㎡餐饮单位和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基本实施“明厨亮灶”。初步确定洪山路为xx年度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创建、推广示范街。
(二)力争年内5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实现“明厨亮灶”,其中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旅游景区定点宾馆等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
五、工作内容
主要采用“透明厨房”、“视频厨房”和“网络厨房”三种推进模式。
(一)“透明厨房”模式:餐饮服务单位打通食品处理区和就餐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食品处理区域环境卫生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该模式适用于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二)“视频厨房”模式:在餐饮服务单位后厨粗加工区、切配区、洗消区、凉菜间、主副食库等关键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在就餐大厅、包房及结算厅(台)设置电子显示屏,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将视频信号传输至餐饮服务单位大厅和包厢显示屏,消费者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同步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该模式适用于学校(含托幼儿所,下同)食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型以上餐馆。
(三)“网络厨房”模式:将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关键部位的视频影像传输到网络,消费者及有关人员可以通过电脑、移动设备终端,实时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该模式适用于学校食堂、大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型以上餐馆。
餐饮服务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业态、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模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有益探索,责任部门一定要从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推进餐饮“明厨亮灶”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持续、有力推进。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通过会议、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使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了解“明厨亮灶”工程的内容、意义和目标,让消费者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浓厚氛围,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餐饮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指数,为全面带动我县餐饮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三)分类指导,树立典型。监管人员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因地制宜、因店施策,对新开办和换证的餐饮单位提前介入,指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进行改造;对有条件的餐饮单位,督导其设置参观走廊,对米、面、肉、油等食材进行展示;同时树立一批“明厨亮灶”建设典型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起到“示范一批,带动一批”效应,为持久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我x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行为,根据《xxx县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以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核心,以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手段,以中小型餐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引导消费者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促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和操作间实际情况,采取一下三种形式:一是采取透明玻璃窗展示;二是采取显示屏展示;三是建成开放式厨房。
1、打通操作间和餐厅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
2、不具备玻璃窗直接展示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或布局改造困难的餐饮单位,采用电子视频等技术,将“后厨”展示给消费者和社会公众。
3、对提供品种相对单一、加工区域面积小、从业人员全程在场、现做现卖的小型餐饮单位,在现有基础上改造“亮化”食品处理区,建成开放式厨房,达到“明厨亮灶”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明厨亮灶”改造工程,使餐饮服务单位提高认识,掌握“明厨亮灶”改造工程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
(二)典型示范阶段
在辖区内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确定5-10家不同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先行,指导其按照要求进行“明厨亮灶”改造。通过抓重点、树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推进实施阶段
在典型示范改造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摸清底数,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实施本辖区中小型餐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改造工程,确保年底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改造率50%的目标。
四、实施标准
“前厅明亮化、后堂透明化”、“五有”(屋内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三洁净”(地面洁净、桌面洁净、墙面洁净)和“三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规范、餐具消毒规范)。
(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打开一堵墙,后厨见阳光”的理念,打通操作间和餐厅之间的墙壁,安装透明玻璃隔断,让后厨操作直观地展示给消费者。
(二)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要利用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将操作间、凉菜间等关键区域、工作流程,在大厅醒目的位置向消费者进行展示。
(三)各类餐馆和学校食堂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明厨亮灶,诚信经营”、“明厨亮灶,请您监督”等提示语。
(四)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环境卫生要整洁、明亮,食品加工操作台和加工工具要每日清洗、消毒,做到清洁、干净。
(五)食品处理区墙壁、天花板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装修,防止墙皮等建筑材料脱落。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要平整、易清洁。
(六)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八)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定期清洗排油烟装置。
(九)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确保贮存的食品原料不受潮、不变质。
(十)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要建立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台账、食品添加剂台账、餐用具消毒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食品留样台账、从业人员晨检台账和陪餐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县局 “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工作要求,结合我x餐饮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我x “明厨亮灶”改造工程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改造要求做出明确规定,责任落实到人。
(二)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对辖区内符合改造工程条件的餐饮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实地了解餐饮服务单位的硬件、软件及从业人员情况,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具体措施,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指导,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三)严格监督,强化措施。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监督指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四是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程、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四)大力宣传,广泛发动。通过户外宣传、电子滚动屏幕、宣传黑板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了解“明厨亮灶”工程的内容、意义和目标,动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积极参与,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6
为落实省、市政府xxxx年民生实事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粤市监〔xxxx〕11号)要求,为加强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对学校食堂视频图像整合汇聚和远程监管,将学校食堂视频图像通过互联网有限的对学生家长开放,保障家长代表(家委)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规范辖区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过程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方案》(稿),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查,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最终形成《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5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全区校园食堂进行视频监管,及时发现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的建设,实现校园食品供应各环节可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经营行为,强化后续跟进,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利用科技化、智慧化、信息化支撑监督,推动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切实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的把关作用。
(三)职责分工
1、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负责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家委会(家长代表)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定期汇总各方意见,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组织实施适应学校需求的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和监督。
2、教育部门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健全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将学校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使用作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民生实事工程的顺利开展。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为了规范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会同教育部门健全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开展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学校利用平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xxxx年4-5月)。召开关于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座谈会,到清新市场监管局学习交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会同教育部门商讨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事项。根据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要求,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厨房摄像头安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形成名册,进一步明确需要安装、更换摄像头的数量。
2、宣传培训及设备安装更换阶段(xxxx年6-8月)。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的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学校负责人或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食堂负责人或承包商、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等参加平台建设前期培训,让各方参与者了解该项目的相关政策及要求,随后根据学校食堂摄像头调查摸底的情况,加强与教育部门、相关互联网公司和运营商的沟通联系,对学校食堂摄像头进行安装、更换或者其他技术建设。
3、调试、验收阶段(xxxx年9月)。联合教育部门对清城区学校食堂前期开展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工作进行调试和验收,总结经验。
(五)有关要求
1、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列为省、市、区xxxx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和管理责任,积极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保障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经费,推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应用长效机制。
2、规范建设,科学应用。对照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织建设,标准公布前已建成的与公布建设标准不相符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升级改造,避免资源浪费。会同教育部门结合“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一并研究,建立学校食堂全链条、实时、动态、闭环式运行监管体系,为全省建成技术统一、数据共享、规范有序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奠定基础。
3、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协同推进本地区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规划建设。为加大工作推进的力度,鼓励先进,xxxx年食品安全考核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纳入加分项。
4、加强宣传,扎实推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作成效,稳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通过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社会信誉度、美誉度,提高学校参与建设应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学生家长、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实现社会共治。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7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xxxx〕3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xxxx〕61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桂市监发〔xxxx〕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通过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促进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治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均职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铖武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温秀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 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黄善平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苏佑华 市市场监管局科技信息科科长
宾 永 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谢江廷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科长
卢云希 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 倩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罗均职、市教育局局长余铖武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温秀海、市教育局副局长胡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目标
到 xxxx年11月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8%(其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50%以上),后续所有新开办学校食堂均须进行“明厨亮灶”建设。通过推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行全市学校食堂网络监控智能监管,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数据可分析”,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各学校食堂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制定印发全市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制定完善“明厨亮灶”示范点现场建设的标准,统一思想,安排和部署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9月)。各县(市)区制定本级的工作实施方案;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各学校与建设单位对接完成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教育部门网页或平台的网络连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与贵港市信息中心视频监控平台的连接与调试;系统建设方组织对学校开展系统运用的.培训;各学校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三)验收完成阶段(10月至11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配合,按建设标准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完成情况开展验收,验收情况报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时完成的县(市)区进行督查督办;项目验收完成后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是国家、自治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要求,集中精力持续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建立督导检查和日常跟踪机制,全力以赴推进落实,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任务。各有关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明厨亮灶”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实专人配合做好项目的实施,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充分运用食品安全智能化服务平台和“明厨亮灶”系统,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确保供餐食品安全。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要充分运用系统平台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学校食堂作为重点单位,充分运用系统平台功能,采取现场监督与远程实时动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信息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统筹兼顾。为确保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此工作与学校食品安全食堂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在加强过程管理的同时,完善系统证照管理、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检验检测、过程监督、知识培训、风险分析、侦测预警、督促整改、执法检查和社会共治等方面的功能,实现从传统监管模式到信息化管理的转变,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本级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各县(市、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协调解决。该项目由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共同配合做好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五)狠抓督查落实。市食安办要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六)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从而促进我市“明厨亮灶”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稳步提升广大市民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教科局工作要求,我校将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厨房”方式展示给上级监管部门和师生,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平台。
二、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将学生餐厅的操作间、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洗消等重要环节通过电子显示屏方式展示给师生,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实行“视频厨房”即是在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学生、家长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监管
部门通过网络远程传输监控厨房的展现形式。师生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三、安装材料需求
xxx中心小学需要2个摄像头、1个显示器和1个主机。xx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
xxx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xxx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合计共需摄像头5个、显示器1个和1个主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今年我校学生餐厅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时限,认真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真正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
(二)强化责任: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实施“明厨亮灶”工作。
(三)广泛宣传:要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学生餐厅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四)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明厨亮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xxx小学党支部 xxx乡中心小学 2019年9月4日 附件:“明厨亮灶”工作相关要求及技术参数
1、展示或显示的关键部位包括操作间、消毒间(区域)、库房等;
2、关键环节包括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食品加工、餐具洗消等。
3、实行“视频厨房”改造方式的,根据学生餐厅的实际情况,至少确定1—2个显示画面(必须含原料加工、专间、餐具洗消等)。操作间应安装两个以上高清摄像头。所选设备的技术参数不低于以下技术指标:
(1)数字硬盘录像机(不少于4路),视频压缩标准:
H.264,本地监视分辨率:D1,分辨率:1280×1024,硬盘:容量大于等于1TB。
(2)红外摄像机摄像制式:图像传感器:l/SONYCCD,有效像素:795(H)x 596(V),水平分辨率: 大于等于600线,最低照度:0 Lux(LED ON)镜头:3.6/6/8mm。
(3)显示屏(大于等于4 2英寸LED或等离子显示屏);物理分辨率:1920×1080;输入端口:HDMI接口。为了可以一机多用,建议采购防图像残留监视器。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9
一、目标任务
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自20xx年起,市区所有幼儿园一律实施“明厨亮灶”信息化,各区于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
二、建设方式及标准
(一)“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方式
各区政府通过统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服务企业,同步实现各幼儿园“视频厨房”、视频信息接入区食药监局管理平台。视频信息APP可前期适度开放幼儿园伙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收看权限,逐步向幼儿家长开放。以便家长和管理部门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实施监管。
(二)“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标准
应使用高清摄录设备将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包括库房、清洗、切配、烹饪、专间、留样、洗消等区域,通过6-8个实时动态画面全面清晰展示。对于食品库房、粗加工间、烹饪场所等食品监控摄录的影像数据必须留存备份,存储周期不得少于1个月,存储方式可采用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云存储服务,降低一次性投入;通过订制化APP,适度向家长或公众监督群体开放权限,提供远程实时查看、历史回放、互动交流等功能服务。具体为:
1.食品库房:展示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画面。
实时采集记录仓库所有食材的存放和人员进出情况;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可选择支持接入温湿度传感器的摄像头。
2.粗加工:展示荤菜、蔬菜分类清洗画面。
保证高清地记录食材清洗全过程,画面应达到食材和操作人员的清晰可分辨。
3.切配:展示分类切配画面。
保证高清地记录食材切配过程,通过采集的视频应可清晰辨认食材和人员操作过程。
4.烹饪场所:展示烹饪过程。
记录厨师的操作和食材投放情况,要求能清晰的辨认食材和厨师穿着、操作情况,摄像头需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能力和一定的防油污能力。
5.分餐、留样:展示分餐过程和留样冰箱。
展示分餐时的卫生环境和操作过程,摄像头需对准留样菜品储存的冰箱,进行全天候的视频采集。
6.面点间:展示面点加工过程。
如果制作糕点食品,应当设置专用操作场所;摄像头应全程记录面点制作、加工工程。
7.餐具洗消间:展示清洗、消毒、保洁画面。
摄像头应对准餐具消毒设备,应完整地记录餐具清洗、消毒的全过程;视频图像清晰度应能看清消毒设备温度显示数字。“明厨亮灶”电视机显示屏幕建议使用50吋左右,显示屏画面可采取滚动播放的方式,显示屏单幅展示的画面应在10-15秒内滚动播放一次;多幅展示的,不得超过4个,间隔时间为一分钟左右,以确保清晰展示后厨部位的画面。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分工联系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市食药监局局长、市经信委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为确保完成全市幼儿园推进“明厨亮灶”信息化预定目标任务,各区政府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二)宣传引导,提高认识。要将推进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营造氛围,夯实群众基础。一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
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和实施远程监控的重要意义,结合订制化APP应用推广,提升家长和公众监督群体的参与度、认同度,实现群众监督的权力;二要幼儿园积极参与,注重思想再认识、行动再落实,督促幼儿园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三要宣传信息化所取得的成效,使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深入人心。
(三)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要加强对各区实施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各区政府通过统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推进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工作。同时注重过程管理、确保过程安全,充分发挥幼儿园伙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积极性,推动并形成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安全机制。
(四)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对已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幼儿园,要保证视频数量和质量,使其达到标准,顺利接入平台。幼儿园原有安全监控符合接入要求的,可衔接利用,节约经费,提高效率。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明厨亮灶”信息化纳入幼儿园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中,新办幼儿园一律实施信息化。
(五)加大投入,保障运行。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幼儿园“明厨亮灶”工程予以经费保障,市区实施“明厨亮灶”信息化工程、通过验收的幼儿园,按照每所幼儿园2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市级奖补资金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补齐。今后各区财政通过幼儿园奖补方式,给予幼儿园运行费用补贴,或者按照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运行总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
召开相关会议,开展摸底调查,测算相关费用。
(二)实施阶段(20xx年6-10月)
各区确定幼儿园内部探头安装的位置和数量后,安装终端视频探头等设备和远程监控系统。10月底完成各区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接入各区食药监
局区平台。11月份各区启动幼儿园食品安全在线监管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2月)
各区食药监局和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幼儿园进行全面验收,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及市经信委对各区幼儿园“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在认真总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确保全市幼儿园推进“明厨亮灶”及信息化工程取得实效。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10
为进一步树立我校教育工作者良好的职业形象,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素养,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校务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校长亮台”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解决当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围绕“以什么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核心,强化我校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致力于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有助于促进我校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活动内容及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31日)
学校召开“立德树人”主题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全员参与。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活动步骤、活动重点和工作要求。
2.学习研讨阶段(4月1日6月30日)
(1)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文件,采用集中与分组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写心得笔记相结合等方式,从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出发,在不同层面上进行总结、思。
(2)学校定期开展师德教育专题活动,组织教职工听取师德模范的事迹报告,观看弘扬师德的影视作品,撰写学习先进典型的体会等。
(3)学校紧扣“立德树人”的主题,围绕立怎样的“德”、树怎样的“人”、怎样“立德”与“树人”等问题展开讨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提炼形成学校关于“立德树人”的核心理念。
3.落实措施阶段(7月1日8月31日)
(1)学校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xx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校的师德考核办法和标准,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与每位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将承诺书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2)学校深入开展如何加强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课题研究,着力引导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制定适用于本校学生的《一日常规》、《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要认真思考如何将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把文化传承和礼仪教育相结合,推陈出新,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文明礼仪常规》、《校园文明条例》等制度。
4.整改实践阶段(9月1日12月10日)
学校结合实情积极开展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边实践、边论证、边整改。
(1)学校将采用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广征意见,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动教职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掘身边的师德典型并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的活动;发挥党员教职工的示范作用,开展困助学等活动。
(2)学校将认真开展“二十四字”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将核心价值观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引导他们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扎实推进“三爱三节”的主题教育,举办多姿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德育活动中受到熏陶;积极推行“八礼四仪”教育,注重学生文明礼仪习惯的养成,并将文明礼仪的日常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养的评价体系。
5.总结交流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的核心理念、具体措施、制度规范、实践成效等方面形成专题总结报告,通过参加校长论坛活动,交流经验,分析不足,研究对策,合力探索深化教育的道路,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务必从实际出发,认真查纠问题,重在整改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紧密联系实际,从本单位实情出发,提出活动的重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从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研究和改进发展思路,提出改进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2.学校围绕“立德树人”的主题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有效的活动载体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教职工的师德水准,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养,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学校及时将本次活动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绩通过高港教育网、校园网以及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县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1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餐厅服务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学生餐厅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行为,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进学校餐厅“明厨亮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xx年9月15日月至20xx年9月底,开展“明厨亮灶”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工作;20xx年开展“明厨亮灶”展示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皇甫冬青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于因堂担任,班子其他成员任组员。
三、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将学生餐厅的操作间、配莱间、洗消间等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洗消、菜肴加工等重要环节通过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电子显示屏、隔断矮墙等方式展示给师生,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
(一)实行“透明厨房”。基本做法是:学生餐厅使用玻璃幕墙,设置参观走廊及窗口,使师生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制作过程。“透明厨房”保持了操作间的独立性。
(二)逐步实行“视频厨房”。基本做法是:在后厨安装监控探头,在就餐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师生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三)实行“隔断厨房”。基本做法是:使用隔断矮墙将操作间与就餐间隔开,加工操作现场直接置于师生监督之下。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xx年9月15日一20xx年10月31日)目标:完成 “明厨亮灶”改造工作。
1、动员部署(20xx年9月15日—20xx年9月30日)制订 “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和标准要求,全面部署“明厨亮灶”改造工作;通过全面动员和宣传使学生餐厅提高认识,掌握“明厨亮灶”改造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实施“明厨亮灶”改造。
2、推进实施(20xx年9月—20xx年11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检查验收(20xx年12月)组织人员对开展的“明厨亮灶”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二)第二阶段(20xx年元月1日—20xx年9月1日)目标:开展展示工作,接受师生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今年我校学生餐厅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时限,认真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真正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
(二)强化责任。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实施“明厨亮灶”工作。
(三)广泛宣传。要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学生餐厅积极参与,引导学生餐厅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四)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明厨亮灶” 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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