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16 14:02:36 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

  为实现我矿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一通三防”标准化达标运行工作方案。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化运行阶段及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6月1日—7月30日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齐全;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二级标准化要求(风门等通风设施完好,风筒吊挂平直编号管理,井下巷道定期防尘洒水冲洗巷道,防灭火器材齐全,按要求安装各类监控设施)

  第二阶段:8月1日—年底

  工作目标: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进一步完善,符合一级标准化检查要求;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风门等通风设施的安装数量、位置、连锁、质量等符合一级标准化要求);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化要求。

  二、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组长:刘建明

  副组长:王志勇、李玉伟、任宏、杨卫东

  成员:通防部全体成员

  二、工作组工作职责

  1、组长对“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各自分工对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

  3、通防部全体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掌握专业知识和有关规定及井下现场通防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三、具体分工

  1、 通风技术组

  组长:任宏、杨卫东

  成员:杨仁瑞、王鸿俊、马海涛、杨晓泰、张瑶玉、任志勇

  2、监控组

  组长:宋春胜

  成员: 张清海、张卫平、黄帅、刘强、李小鹏、王建贵

  由宋春胜带领监控组全部人员,按照煤矿安全监控标准规范(AQ1029-2007)安装各类传感器并定期校验,对井下各地点安装的监控设施标准化负责。

  负责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负责井下各地点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的维护。

  3、 瓦斯组

  组长:曹旭峰、王永生、荆俏

  成员:王永亮、张琪、魏国冬、张勇文、晋明权、张起富、梁太武、卢建文、武志生、武海涛、郝晓东、吴斌、郭森

  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严格执行现场检查检测和汇报制度。

  负责本区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4、 通风组

  组长:郝培信

  成员:刘恩泉、任青海、胡灵荣、陈鹏、刘志元、马金玺

  负责井下各地点通风设施的安装和砌筑,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作业。

  以上分工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每人严格按照分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各组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努力达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矿井。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陆立国 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

  由王勇副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组:检查南京市、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

  由张耀春处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组:检查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

  由陆立国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组:督查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机驾驶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四)深入田间作业场所,开展对秋忙作业机具特别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促整改等形式进行检查。省局检查组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市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大检查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11月5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阶段,检查抽查工作原则上与平安农机创建考核复评工作同步进行。11月25日至30日为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落实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上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要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是农业机械出行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突出为农服务、“三秋”农机化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和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接受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为靖江“二次跨越”开拓新局面,特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创建XX县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和农机事故发生,保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领导,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农委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沈康华同志任组长,成中苏同志任副组长,安监科、管理科、监理所、培训班、推广站、农机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管理科、监理所具体负责实施。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服务”机制,岗位责任明确,监督检查机制、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及奖罚措施健全,通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等形式,将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民机手。市农机局与各农机站分管站长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要求和奖罚措施;市农机监理所与各执法检查组签订《农机监理执法检查责任书》;检审期间,市监理所与机手签订《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由农机站站长负总责、分管站长负主责,分工到人,责任明确。管理科、监理所执法人员对全市分片包干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见表(略))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贯彻执行《XX省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每季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例会。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开展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方式,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树立“五民”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技术咨询等工作,提高检验率和农机安全技术状况。

  四、狠抓监理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一)加强培训。建立监理员学习例会制度,每月1次,重点加强对监理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XX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通过学习,使监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工作水平和责任心得到真正的提高,达到“六求”:即思想上求“正”,作风上求“硬”,工作上求“严”,素质上求“高”,能力上求“强”,服务上求“优”。

  (二)监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结合农机站改革对全市监理员进行清理整顿:对一些因工作变动调离监理工作岗位的同志,一律收回其有关证件及胸章;对一些政策水平低,业务技能差,群众评议低,确实无法胜任监理工作的执法人员,报相关部门批准,取消其执法资格;对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的同志,对其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调入从事农机监理工作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求做到:着装规范,行为规范,行政处罚适用程序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条款规范,行政处罚书写文书规范。

  五、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一)制定《XX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季度演练一次。

  (二)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事故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各组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详见靖农[2010]31号关于印发《XX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三)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按《XX省农机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四)事故发生地的`农机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协调公安、安监、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及完善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活动

  “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是新形势下实现农机安全工作重心下移下沉,防线前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为加强源头管理,监理所、各站应组织监理员、管理员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所有农业机械彻底排查摸底,并逐一分类、登记。根据2010年泰州监理所工作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继续认真做好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的工作。各站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监理所做好创建工作。按照市农委创建要求,对未获得“农机示范镇”的镇农机站,须在本辖区内创建市级标准农机“示范村” 1个、“示范户” 2个;对已获得表彰的“农机示范镇”的农机站要完善提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巩固创建成果,迎接省局复查。今年我们将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法,充分发挥重点示范作用,在全市掀起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的热潮。

  七、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

  加强对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管理,坚持按公告目录上牌,按机主属地上牌,按技术标准上牌,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严把驾驶员领证资格审核、理术科培训、考试考核关。严格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规定,对未经培训、未经考试的坚持不核发驾驶、操作证,对违章记录较多的一律组织复训和重新考试。

  八、认真贯彻落实市农委、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靖农[2010]28号《关于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农业机械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在2009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深化上道路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实现农机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为此农机监理所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监理所、各农机站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整治不认真、走过场,并在排查治理已发现的农机安全隐患的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安全隐患的发生,争取做到还清旧帐,不欠新帐。

  (二)市农机监理所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在田间、场院及乡以下道路开展安全检查,治理“黑机非驾”,纠正违法行为,确保上道路拖拉机、纯农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脱粒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各检查组全年安全检查不少于8次、4个工作日。

  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严格执行《XX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八条禁令》;

  (2)严格执行《XX省农业机械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3)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各司其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追车,防止发生意外。

  (三)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以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尤其是外籍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执行辖区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农机执法人员单独上主干线检查。

  九、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机市场整顿

  (一)做好农机配件、维修网点的检查、登记、发证工作。

  (二)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清理、整顿农机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十、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机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执法错案追究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不按法律法规办事,谁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引起错案的执法当事人,半年发生错案二次以上,全年发生三次以上者,除扣发年度奖金外,给予取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经教育仍继续频发错案的,应停职检查或调动岗位。

  (三)农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市农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守《XX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八条禁令》。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局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4

  一、工作目标

  依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通过大力整治,推动全县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安监局和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安监局、经贸局、交通局、海洋与渔业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

  整治对象是全县范围内的船舶修造企业,包括运输船、砂船、渔船等船舶的建造、修理企业。

  整治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设施、装置的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抓好用电、用气以及生产现场等安全管理。

  四、整治内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乡镇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船台负责人以及船台与工段、工段与班组直至操作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好出租船台的安全管理相关责任。各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个船台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加大安全投入。按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督促企业科学规划生产场所,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用电、电气、起重等设备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定期检测检验各类特种设备,定点、定置存放各类设备和物资;加大劳动保护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现场作业管理,特别是加强高处作业、明火作业、焊割作业、涂装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高温作业、起吊作业和合拢作业及船舶下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三违”作业现象,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船台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工人转岗,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督促船舶修造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船厂与船东、船厂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确保外来施工队伍生产安全。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有关乡镇、有关单位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现状,使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到船舶修造行业严峻的安全形势和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督促企业对照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规定,逐项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治要求,明确整治时间,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落实并进行记录。对完成整改的企业,由市安委办牵头,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组织专家对船舶修造企业进行综合安全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月上旬,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将企业完成整改及安全评估的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船舶整治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完善提高阶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针对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切实提高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船舶修造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制定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在3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报送县安委办。

  (二)明确分工。县经贸局负责对船舶修造行业生产秩序整治,牵头把关船舶修造企业及项目的准入条件。县经贸局和安监局共同做好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县安监局同时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港航管理部门负责运输船舶修造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海洋渔业管理部门负责渔船修造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船舶修造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各司其职。

  (三)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对每一家船舶修造企业隐患的整改,都要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共同做好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关乡镇、单位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总结。同时,要通过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评比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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