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五篇
专项计划 篇1
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已从20xx年的7.4%提高到20xx年的12.6%
中工网讯 上海市近日发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20xx-2022年)》。该计划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双创”的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创新创业的形势变化、矛盾变化,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上海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
据悉,20xx年至20xx年,上海已连续3轮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3年行动计划,累计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0.6万人,带动就业82.5万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市民整体创业活动率从20xx年的7.4%提高到了20xx年的12.6%。为确保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更显著、工作更可持续、更有利于目标任务的实现和考量,新一轮行动计划的实施周期延长至5年。
新一轮行动计划紧扣继承与创新结合、降本与提质并重、普惠与精准兼顾、政府和社会协同的4个原则,明确了多个目标。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提出未来5年全市帮扶引领成功创业5万人,成立3年以内的初创组织每年创造就业岗位不低于30万个。在创业活跃度方面,提出本市居民创业活动率要保持在12%以上的较为活跃的水平。在发展创业载体方面,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要超过300家。
新一轮行动计划力求“全程覆盖”,围绕创业准备、企业创办、企业初创、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提出加强创业能力培养、提升创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实施更加普惠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促进创业企业创新发展等举措,构建了覆盖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同时,坚持“重点聚焦”,针对缓解融资难的需要,提出了拓展多层次创业融资渠道的举措;针对提升创业质量的需要,提出激励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举措;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提出推进精准高效创业服务的举措;针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需要,提出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举措。
在新一轮行动计划的一揽子政策体系中,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合并、完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和创新推出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等4项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被视为突出亮点。
专项计划 篇2
复旦大学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腾飞计划”今年迈出了重大改革步伐,直接取消了笔试、面试,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凭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取消原因令人唏嘘:因为缺路费,不少边远地区农村考生直接放弃了考试资格。记者昨了解到,江苏也有多所高校“农村计划”取消了笔试面试。
如东南大学“筑梦计划”招收80名农村优秀学子,考生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通过审核获得入选资格后,不需要再参加东大自主组织的笔试、面试。“我们从今年起取消了农村计划的笔试、面试。”东大招办副主任孟杰告诉记者,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如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学校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高校也取消了“农村计划”的笔试面试。有高校招生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农村专项计划”政策中,高校不组织笔试和面试得到了教育部的默许。
对于网友关注的“公平”问题,复旦大学回应表示将组织百余教师组成的招生宣传队伍,前往28个省份的边远、贫困、少数民族等地县一级,走访300余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生源优秀的中学。东南大学在全国各省市也会设立招生宣传组,重点对报名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考察。
专项计划 篇3
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万元的使用计划如下:
ー、资金使用计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资金预计22万元
继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计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给予20xx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预计191。77万元
根据《20xx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20xx年度发放贷款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贷款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发展18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
根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要注重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专项计划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二零零八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单位,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专项整治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水利工程,各类病险水库,各类堤防和水域范围内所有河道采砂经营企业(个体户)。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各村(居)防汛安全责任制、渡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9、对病险部位巡视检查情况;堤身、堤基的质量安全及堤防维修养护情况;堤身及禁脚范围内生物危害情况;堤岸的稳定和崩岸情况。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二零零八年4月15日至12月30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8月1日):根据统一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进行调查摸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30日):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安委会,并迎接各级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镇政府成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伦建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的同时,也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着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责任人、措施、时限和监控措施。
(三)完善制度,务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任务艰巨,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搞好舆论的监督。
专项计划 篇5
我省今年扩大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招生计划共计4370人,较去年同期的1791人增加2579人。同时,省内八所本科院校新增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计划招生720人。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包括省外院校计划2770人,省内院校计划1600人。其中,理工类3537人,较去年同期的1584人增加1953人;文史类833人,较去年同期的207人增加626人。提前批本科院校49人,较去年的2人增加47人;第一批本科院校3212人,较去年同期的1490人增加1722人;第二批本科院校1109人,较去年同期的199人增加910人。省内院校计划1600人中,分别为:贵州大学700人,贵州师范大学290人,贵阳医学院80人,遵义医学院60人,贵阳中医学院40人,贵州财经大学230人,贵州民族大学200人。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中,贵州师范大学100人,贵阳医学院80人,遵义医学院60人,贵阳中医学院80人,贵州财经大学100人,贵州民族大学100人,贵州师范学院100人,贵州理工学院100人。
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我省有常住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71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我省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我省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考生除外)。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一本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贵州大学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若生源还不足,根据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不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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