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

时间:2024-08-18 16:52:11 计划 我要投稿

有关专项计划三篇

专项计划 篇1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提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xx年工作计划,共6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

有关专项计划三篇

  一、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推进5条改革举措。

  1、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2、进一步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3、加强投融资平台管理和创新,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

  4、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积极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

  5、积极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改革工作,重点推进4条改革措施。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

  7、推进价格改革。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完成服务业所需的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与工业同价的工作。

  8、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9、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减少工商登记前期行政许可事项。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重点推进5条改革举措。

  10、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明确简放标准、程序、时间表。结合中央、省、市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经济领域的审批事项。

  11、加强和改进行政服务工作,提出创新行政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公章办结,实行审批全程公开、全程监控,并逐步探索实现网上审批。

  12、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优化考评体系,创新考评方法,强化过程管理,同时承接市政府对县政府的考评指标。

  13、研究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开展试点工作。

  14、继续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将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编制、工资等行政管理权下放给试点镇,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推进4条改革举措。

  15、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健全财政管理体制。

  16、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债限额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17、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全面清理和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18、进一步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推进6条改革措施。

  19、积极争取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0、推动我县开展积极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制度。

  21、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统筹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2、完成生态红线划定,研究出台生态红线内的`管制措施

  23、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4、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或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

  六、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创新改革工作,重点推进6条改革措施

  25、统筹推进巴邱、水边和金坪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26、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7、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28、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职称聘任、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安置的具体措施,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聘力度。

  29、制定实施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30、认真做好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专项计划 篇2

  我省今年扩大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招生计划共计4370人,较去年同期的1791人增加2579人。同时,省内八所本科院校新增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计划招生720人。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包括省外院校计划2770人,省内院校计划1600人。其中,理工类3537人,较去年同期的1584人增加1953人;文史类833人,较去年同期的207人增加626人。提前批本科院校49人,较去年的2人增加47人;第一批本科院校3212人,较去年同期的1490人增加1722人;第二批本科院校1109人,较去年同期的199人增加910人。省内院校计划1600人中,分别为:贵州大学700人,贵州师范大学290人,贵阳医学院80人,遵义医学院60人,贵阳中医学院40人,贵州财经大学230人,贵州民族大学200人。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中,贵州师范大学100人,贵阳医学院80人,遵义医学院60人,贵阳中医学院80人,贵州财经大学100人,贵州民族大学100人,贵州师范学院100人,贵州理工学院100人。

  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我省有常住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71个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我省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我省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考生除外)。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一本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贵州大学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若生源还不足,根据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不予投档。

专项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净化公路环境,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通行秩序,构建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根据《公路法》和《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实际,就加强全区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区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赵珞;副组长:叶辉、陶立文、陈斌;成员:程千友、陈生海、王虎、吴从海、董靖、邹玲文、臧磊、朱越飞、汪连桥、朱正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分局,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省道310、209线的非公路标志清理。

  2、加强省道310、209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公路占用的清理。

  三、时间安排

  1、调查统计(7月15日至7月30日)。对辖区内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大型版面(含高耸式)和一般版面(含小版面及可移动)以及“一路一档”进行调查统计,重点搞清设置的位置、规格、性质、非标设置者等,并且登记备案,切实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宣传发动(7月31日—8月10日)。召开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利用电视台、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对非标设置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杂物的当事人宣传《公路法》、《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宣传清理非标、路面堆积物、占道经营、违法建筑的意义。

  3、自查自纠(8月11日—8月20日)。沿线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行政许可自行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违章堆积物和占用经营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进行清理,恢复公路原先路容路貌。

  4、集中整治(8月21日—8月25日)。对拒不进行清理的非标设置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公路用地内进行违章堆放的.当事人,区管委将组织公安、城管、工商、交通、公路、沿线乡办等部门进行强制性清理。

  5、规范管理。对于主动及时清理非标的单位或个人,如确需设置并符合《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要求》许可条件的,由设置者向公路部门申请,按照许可程序给予办理。在穿城区路段,公路部门将会同规划、市容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共同做好非标的设置许可工作。为巩固治理成果,探索路域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着手建立路长负责制,由沿线乡办行政负责人担任辖区内路长,根据全区路政管理工作全年在市里考评位次,对成绩突出的沿线乡办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

  四、有关要求

  各沿线乡办和区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集中整治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和车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通力协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打赢路域环境专项治理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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