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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事故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左云县云兴镇兴隆沟联营煤矿历次鉴定均为低沼气矿井,采煤工作面沼气浓度一般在0.02-0.10%之间,全矿井大多数岩巷掘进工作面检查不出沼气,故不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但由于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发生或通风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风流不稳定,风量时大时小,“一炮三检”制度又不能很好地执行,则可能出现瓦斯积聚,以致发生瓦斯爆炸。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可造成在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井下大面积停电停风、掘近迎头、局部通风地点临时停风区、高冒区、微风区、无风区、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扩散通风区及其他通风不良地点。
1.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出现中毒(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气体等)、缺氧窒息、瓦斯爆炸等严重的矿井灾害事故。
1.4、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1.4.1 出现微风、无风现象。
1.4.2 出现异味(如一氧化碳有煤油味、硫化氢有臭鸡蛋味等)。
1.4.3出现发闷、呼吸困难等现象。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成立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机电、安全副矿长
成员单位: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供销科、保卫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
2.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2.2.1组长:瓦斯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处理,组织撤人,协调各工种的工作,组织瓦斯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
2.2.2值班员:承接事故报告,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召集小组成员,协调各个成员的救援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2.3现场工作人员:根据瓦斯事故的严重程度,配合救援小组组长处理现场事故,组织撤人和调整通风系统等工作。
3.应急救援程序
3.1接警
矿井值班调度员在接到井下现场人员汇报井下发生瓦斯事故的电话时,要详细了解记录事故的性质、类别、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危害、被困人数等,并迅速向矿井值班领导和总指挥汇报,
3.2 确定响应级别
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启动本预案的低限标准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启动的低限标准如下:
(1)井下发生大面积停电,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瓦斯积聚,危及1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造成矿井井停产的。
(2)井下发生瓦斯爆然或爆炸事故的。
如果事故情况符合下述标准,先启动本预案,同时请求县煤炭局增援,由区煤炭局启动上一级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要区煤炭局启动上一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标准如下:
(1)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影响矿井井整个通风系统,超过矿井应急处理能力,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含失踪),或者造成矿井井多日停产的。
(2)抢险救援过程中,矿井救援力量不足的。
(3)瓦斯、煤尘可能发生二次爆炸的。
3.3 应急启动
3.3.1 调度室接到总指挥的命令后,按照本预案中“事故电话通知应急人员顺序图”,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矿井调度室待命。
3.3.2 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的时候,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成立各专业组,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4救援行动
3.4.1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3.4.2 撤人
3.4.2.1 井下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和接到矿井调度电话通知撤退人员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要立即打开使用自救器,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按照井下避灾路线牌板标识的避灾路线或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近的安全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设法通知事故直接波及区域人员和事故进一步发展可能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3.4.2.2 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硐中(或进入临时构筑避灾硐室)等候营救。
3.4.3.3 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的姓名。
3.4.3 侦查
救护队到达现场,首先组织侦查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3.4.4 制定抢救方案
3.4.4.1 待侦查清楚灾情时,总指挥要立即组织人员制定救灾方案。
3.4.4.2 制定方案的原则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安全。
(3)不致引起瓦斯、煤尘二次爆炸。
3.4.5 抢救
3.4.5.1 救护队到达现场时,选择灾区附近安全地点建立救护基地,在基地安装通往地面总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
3.4.5.2 救护队按照抢险方案规定的探险路线,搜寻营救受被困人员,要有专人连续检查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发现被困人员后,首先将其抢救脱险。
3.4.5.3 在抢险救灾的过程中,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发生二次爆炸。
3.4.5.4 在灾区抢险侦察时,发现瓦斯浓度上升,有爆炸危险,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出灾区到达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派出爆炸危险。
3.4.5.5 当发生巷道坍塌和损坏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系统。
4.注意事项
4.1救援和安全撤离措施以及其它措施;
4.1.1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瓦斯超限危险时,现场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报告调度室,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瓦斯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时必须按指定的撤离路线撤离。
4.1.2当情况紧急无法撤离时,则就近找靠进风侧道进行避灾,此时所有人员不能急躁,减少氧气、热量等消耗,等待人员来救援。如果巷道内有压风管,可打开压风管供人员呼吸,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并经常敲打管路,向外报警。
4.4按规定进行瓦斯灾害应急救援演练。
4.5本应急处置方案,应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特别是直接参与应急反应人员要专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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