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18 14:55:28 方案 我要投稿

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精选6篇)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打开文档的时候却发现不知道写什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精选6篇)

  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

  为做好我镇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2号)、《颍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颍政10号)和《颍上县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镇午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今年午收期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秸秆全面转化利用,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防止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提供粉碎还田技术支持,本地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确保打捆秸秆快速离田。对采用打捆办法回收利用秸秆的,各村(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秸秆离田各项措施,主动对接收储利用企业,确保秸秆快速离田,杜绝焚烧隐患。

  (四)设立秸秆收储转运场所。各村(居)要提前落实秸秆收储转运中心或临时收储点,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补贴措施

  (一)实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今年,省、市、县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20元/亩的资金补贴,禁烧结束后,根据各村(居)火点监测情况、秸秆处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镇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如出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连片焚烧火点的村(居),将全额取消补贴资金;如没有出现一处焚烧火点的村(居),待禁烧结束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全额打入村(居)三资账户,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或打捆、短茬收割、收储点建设和秸秆转化项目补贴。

  (二)实施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鼓励农户购买秸秆处置机械,对购买打捆机、粉碎机、灭茬机、玉米精播机等秸秆处置机械,符合中央财政补贴条件的优先补贴,县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0%。同时,县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对全县农机加装秸秆粉碎机的予以适当补贴,统一采购秸秆粉碎机备用刀具,县农机局将为农机收割提供便利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和指挥长,镇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政委,镇政府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禁烧巡逻突击及事故应急处置组、执法巡查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和督查考核组。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指导作用,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各村(居)包保任务、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各村(居)党党总支、村(居)委会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出现火点现象的,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强化日常监管

  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镇宣传组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镇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置组要会同镇纪委、派出所、消防、交警、交管、农口等单位,加强对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同时,做好本辖区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方能作业和每台机械5000元违约金收取的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各村(居)组干部加强对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从源头上治理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同时,提前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居)做好洒水车、旋耕机等灭火机械设备的筹备工作,并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秸秆禁烧的应急协调,必要时就近调集其他村(居)应急分队进行支援。镇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居)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实施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做好各督察组的信息收集、通报及考核评比等工作,督查结果由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镇党委、政府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应急机制

  镇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突击和应急事故处理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每个巡查队员要携带明显禁烧标识,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四)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对各村(居)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得分排序在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禁烧补贴资金考核制度。对各村(居)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一处火点,扣5分;督查组每发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连片焚烧火点,扣3分;每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的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每一处火点,扣2分。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彰,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50分以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凡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市县两级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凡农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下田作业的,或者已安装粉碎装置在作业时未使用的以及留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取消该农机的作业资格,追回对该农机的补贴,扣除5000元违约金;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三是落实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实行镇班子成员、派出所、驻村工作组、督察组以及村组干部逐级上缴保证金制度。按照县委办、县政办10号文件要求,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要上缴5000元的秸秆“禁烧”保证金,派出所上缴10000元保证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县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按照县委、县政办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镇党政班子每人上缴3000元的保证金,驻村工作组和督查组每人上缴2000元保证金;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上交2000元保证金;村(居)两委其他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上交1000元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交500元保证金,以上人员不重复交保证金。村(居)组所有干部保证金由各村(居)党总支书记负责收齐并上缴到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镇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四是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居)主要干部负总责,根据督查情况和禁烧监控情况兑现奖惩。①全面综合考核后,秸秆禁烧考核前5位的村(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依据排名先后另依次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0%);对禁烧期间,没有1处着火点的村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考核奖励不重复累计计算。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村(居),扣除村(居)所有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由镇纪委对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包片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②被省巡查通报的和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单位,每个火点处罚3000元;被市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2000元;被县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1000元,被镇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罚款500元。每个村连续被通报两次的,给予镇、村包片干部加倍处罚,并给予村(居)主要责任人降职处理;每个村(居)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给予镇驻村干部大会通报批评,村(居)总支书记和责任支部委员免职,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委会委员停职,被处理人员在下届两委换届中不得提名。③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被省市县通报,造成大面积秸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④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两次不在岗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绩效工资,视其情节直至免职。

  五是实行严打“第一把火”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对在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协调派出所进行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焚烧秸秆者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处理,对查不出放火人的将以此规定追究土地种植户责任。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秸秆的、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或以纵火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镇宣传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实名公开曝光。镇要利用专门宣传车、秸秆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工作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动员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镇成立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包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在9时至22时期间,督查巡查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2.建立日报告制度

  禁烧期间(5月16日—6月30日)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与镇禁烧办保持紧密联系。各村(居)要在当日上午8时前如实将前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书面报送镇禁烧办。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报送。各村(居)于5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督查巡查方案、宣传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信息联络人及所有禁烧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报镇禁烧办。各村(居)应做好督查记录。

  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

  为认真做好我市秸秆禁烧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市不因秸秆下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二)重点区域

  (1)兴东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

  (2)宁通、沿海高速公路及204国道、金通公路、金江大道、通掘公路干线和新长铁路通州段两侧5公里范围内;

  (3)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4月底前)

  1、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各地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2、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要求。

  3、指导各镇研究制订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因焚烧秸秆引起烟霾天气的应急响应预案。

  4、建立市、镇、村三级禁烧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底至6月初、10月底至11月初)

  1、市秸秆禁烧现场组根据方案现场巡查。

  2、督促各镇加强值班力量、分片包干上路巡查,并督促村禁烧网络开展巡查和灭火工作。

  3、市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加强与市气象局合作,预测预报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的天气。

  4、市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在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滚动宣传标语和口号。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30日前)

  1、认真总结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明确下一步措施。

  2、市环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成立环委会主任为组长、环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环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市秸秆禁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

  (二)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林、科技、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和推广“超高茬麦田套稻”、“ 秸秆生物质发电”、“ 秸秆综合还田”、“ 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严格落实责任。夏秋收割高峰时段,各镇、村要充分发挥禁烧工作网络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及时制定秸秆焚烧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农村电视、广播滚动宣传的平台,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教育部门印制一批秸秆禁烧宣传小册子发放到农户、中小学校,把教育深入到田间地头,延伸至课堂,着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与焚烧秸秆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市环委会设立秸秆禁烧奖励专项资金,对秸秆禁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镇、村主要领导实施奖励,并对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对与生态镇、优美镇等创建工作挂钩。

  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坚持“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的原则,开展我镇秸秆禁烧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农作物秸秆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实现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由镇党委书记李勇为总指挥,成立由覃芳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陈群芳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末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全责,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门巡查小组,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办法,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层层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巡查监管

  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高峰期,各村书记为队长组成巡查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监控,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监督,发现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时参考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检测火点信息组织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三)加强宣传,浓厚舆论氛围

  镇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力宣传、告知群众、召开会议、上门劝说”十六字方针,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手段,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党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都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及时调度,落实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时时有检查,日日有汇报,周周有调度。各村(社区)每日17点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监察情况汇报至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月底将全镇禁烧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

  四、工作保障

  (一)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凡在环保部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日报中监测有火点的村,一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并将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镇“卫生文明村”、全市“环境卫生十佳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我县通过三年强势推进,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优化环境 “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县上下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放在突出地位,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XX县而不断进取。

  一、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和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各镇(街)、县直机关各单位要把生态文明融入执政理念,切实落实生态优先战略。要利用各种会议、各种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披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案例。各镇(街)、村(社区)、组均要设立一批宣传标牌,县生态办要印制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图本。县电视台、星沙时报要继续办好环保栏目并推出一批环保公益广告,从正反两面报道环保典型。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必修课,进入对学校的考评内容。妇联组织要把“城乡常态保洁、村容镇容整洁”作为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县直机关工委要把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服务基层、示范带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机关支部评先评优和单位绩效评估体系。县生态办、文广局要支持鼓励镇(街)、村(社区)开展生态环保文艺宣传活动。

  二、强力推进畜禽禁养限养和养殖治污工程。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职责,严格控制畜禽超容量养殖,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转。严把畜禽养殖审批关。严禁外来户未经批准进入我县从事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农户养殖反弹的,由镇(街)、村(社区)收回政策性扶助款。对治污设施空转闲置和有意损坏的,要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予以处罚。政府扶助民营资本在路口(已建成)、金井、福临3个镇兴建畜禽粪便有机肥料加工基地,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免费使用有机肥办法。依托乡镇能源服务合作社,组建治污设施常年维护队伍。扎实开展拆除违章搭建养殖设施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总结畜禽粪污治理经验,出台《XX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三、进一步明晰责任推动保洁工作重心下移。依据省、市“三年整洁行动”方案布署,县、镇(街)、村、组分级实行季度考核。县政府预算的专项经费60%作为基础费用拨付到镇(街),40%按年度考核分值折算。镇(街)要加大对保洁公司(环保合作社)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及时修缮、补充垃圾清运设施,公示保洁公司与村级组织的功能分区并签订责任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镇(街)要根据责任划分、考核标准在年初出台经费补贴方案,实现“以钱促事”的工作目标。农村改水改厕项目,以及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由镇(街)担负承办和监管职能,并接受主管部门审计督查。严格资金监管,对违规乱纪的要严肃处理。大力推行和鼓励农村可降解垃圾不出户,逐步实现城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适时出台《XX县农村垃圾处置办法》。

  四、分步推进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置全覆盖工程。遵照省政府要求,该工程于20xx年实现全覆盖。依据我县实际,不构成对环境威胁的山冲户、空巢户、独身户、间隙性入住户、无畜禽养殖户依托自然净化功能,暂不纳入工程治理范畴;人口聚居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未进入污水处理网管的集镇)先期启动工程措施,达到“治理一处,净化一片”的目的。此项工程以县环保局、环建投为责任主体,县生态办为统筹、协调单位,并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稳妥推进。

  五、加强水库和水源地监管。禁止在集中取水区投肥养鱼、垂钓、游泳;划分为限养、禁养区域的禁止违规养殖畜禽。集中供水区逐步实施生态移民。严格镇(街)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强化主要河港常年保洁。

  六、积极推进南部镇街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一是南部镇(街)要竭诚营造全县“客厅、门户”形象,增加本级财力投入,管好生活垃圾,消除视线污染,实现常态保洁。二是严厉禁止外来人员从事畜禽养殖。三是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和当地镇(街)参与,对大型建设工地配置渣土车清洗上路设施,强化围挡覆绿举措,以优良的空气质量和环境接受上级政府对我县的考核评估。

  七、精心扶持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是中央1号文件和我县20xx年《政府的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按照分级推进原则,20xx年继续深化“一镇一个示范村、一村一个示范组、一组十家示范户”建设工程。并在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分别确定一至两个社区推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

  八、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一是强化县生态办统筹、协调、督办权限。授权其代表县委、县政府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在政治待遇上视同政府常设机构,在人事编制上实行特事特办,确保工作持续有效运行。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职能部门与社会评估机构双向考核机制,招用社会评估机构履行整洁现状评估,职能部门以考核管理机制为主,各占50%作为评分依据,用严格的考核办法促进镇(街)担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实行问责。三是健全公示制度。建立县、镇(街)、村(社区)、组四级公示平台,凡制度性考核、监测实行分级公示。县XX县以上领导明察暗访的整改项目实行报纸、电视台公开督办。四是落实联点制度。自20xx年起建立县领导和科局单位联点,镇(街)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组,组干部、党员联户制度,并将联点制度予以公示,促进齐抓共管,营造同治氛围。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告举报内容,由县生态办全程受理举报事务。实行“首报有奖、举报查证、整改交办、结果专报”等程序助推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建立交办回复制度。凡是县领导部署、媒体披露以及举报查证的整改事项,均由所在镇(街)XX县直相关部门党政一把手担负整改第一责任人,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XX县生态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报告整改结果,其结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七是探索和鼓励交纳清洁卫生维护费。对“工地场主、单位业主、交易摊主、租佃雇主”以及集镇商家、常住人口(含户籍人口)由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办法,按规模、人口适度收取管理费,以此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积极性。八是坚持领导讲评督办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主管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县主要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镇(街)和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讲评督办会,以此营造常抓不懈的强劲态势。

  九、圆满完成国家生态县验收。20xx年1月部级预验收通过后函告的六项整改意见,由县生态办XX县环保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整改事宜,力争今年上半年获批并顺转全国生态文明示XX县行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支持。

  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4

  为全面加强我镇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集镇环境面貌,建设整洁优美、生态文明、和谐宜居的现代城镇,依据《XX市三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及结合XX县对果园镇二季度环境卫生考核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始开展果园镇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加大整治力度,促进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上改变集镇长期存在的“脏、乱、差”问题,达到集镇环境全面改观,集镇管理全面推进,以全面提升我镇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水平。

  二、领导机构

  果园镇成立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镇党委书记李勇、镇长覃芳为总指挥,党委委员陈群芳负总责,生态办、派出所、城管、工商、交警、全体联村党政、联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环保专干全程参与,全面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三、整治范围

  1、月形山集镇。

  2、果园大道、东八线等主干道沿线。

  四、整治时间

  20xx年8月5日全天。整治行动组各成员于上午8:00在政府四楼会议室集合,工作部署后统一行动。

  五、整治内容

  1、户外广告整治

  ①规范门店广告招牌,拆除一店多牌;清除落地广告牌

  ②清除乱贴乱画、墙体广告、“窗花广告”及擅自设置的“小广告”。

  2、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整治

  清除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摊点,疏导流动摊贩,杜绝沿街叫卖。

  3、违章搭建整治

  拆除店外搭建的遮阳棚、遮阳伞等违章违规设施。

  六、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治领导组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各责任人、责任单位都要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2、广泛宣传,形成共识。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树立“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文明意识,自觉参与到“让门前净起来,让村街靓起来”的整洁行动中来。

  3、严格督查,认真考核。整治领导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整治达标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大、小春收割后全乡境内,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成立由乡长邓德军任组长,副乡长蒋勇、副乡长陈中志、乡长助理何丽虹任副组长,乡纪委、环保、司法、综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挂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我乡全年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保办,由罗永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管控人员,分片包干,全域巡查。

  各挂村干部按照挂村职责对各村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各挂村组每天至少落实一名乡干部在村开展工作。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加强巡查,深入田间地块,严防死守,确保不见火、不见黑斑、不冒烟、不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不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

  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巡查执法组,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时进行巡查执法。

  乡工作组、各村禁烧工作组每天不分时段巡查。

  三、强化宣传,狠抓落实。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悬挂禁烧标语10幅。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庭带动社会,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乡组织宣传车在全乡进行流动宣传,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早、中、晚定时广播宣传。利用各种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技术到农户活动,各村支部书记、村长要组织召开动员会,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并留存农户签字回执单。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秸秆禁烧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

  四、科学利用。

  乡农技站要指导村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生产食用菌技术、生物发酵床技术,缓解禁烧压力。各村要协助百事康公司按照集中成片和就近林路原则科学设置堆放点,协助企业组织“秸秆换肥”,加快推进“秆—槽—肥”模式。

  五、严格落实,逗硬奖惩。

  禁烧工作纳入乡政府对村年终目标考核,并对各村单独拨付6000元工作补贴。对工作开展好、无火点、不冒烟的村给予6000元工作经费补贴。如果发现一处火点、冒烟或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未成立领导小组、未按照要求入户宣传到位、未与社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如果工作经费不足扣减的扣减办公经费)。同时乡纪委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的,约谈村干部,并进行全乡通报。

  对违法的主体农户由村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方式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罚款,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该农户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农户交由派出所按照妨碍公务的有关规定进行训诫。

  六、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此项工作各村要加强落实,相关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乡上成立由乡督查办负责的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村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形成每日督查记录。乡督查小组将根据督查情况每天下午,以短信方式通报领导、各村及挂村干部,每周形成书面通报。对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秸秆禁烧工作,将其作为深化“蓝天行动”攻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分包责任制、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巩固扩大历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有效杜绝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违法行为,确保城乡良好空气质量。

  二、意义目标

  焚烧秸秆是大气环境污染的顽症,不仅浪费可用资源,而且降低大气环境质量,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到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成为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要自觉提高认识水平,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着眼于秸秆禁烧、清运和转化利用,认真抓好今年的禁烧工作,实现全乡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任务目标。

  三、主要任务

  1、强化舆论宣传。一是在村醒目位置悬挂2-3幅禁烧宣传标语、横幅;二是各村利用有线广播设施,利用早、中、晚时间进行不间断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各村在主要禁烧地域设立禁烧工作站,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处置火点,负责禁烧工作;四是乡教育中心要围绕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全乡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大气环境治理教育。营造出禁烧秸杆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落实禁烧责任,全力做好禁烧工作。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禁烧第一责任人,负领导和全面责任,各村都要签定责任状,明确禁烧任务、责任和目标。各村两委要把禁烧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到全体两委干部,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地块,要不间断巡查并与群众工作站结合,实现秸秆禁烧目标。

  乡党委、政府成立禁烧指挥部,下设三个禁烧巡查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小组长、副组长是所辖区范围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要领导和协调各村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县直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安排好本区域禁烧工作,加强对辖区各村不间断宣传、督导、巡查,对故意燃烧秸秆责任人从严处罚;各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要服从组长安排,做好分管区域禁烧工作。

  3、加大对禁烧秸秆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秸秆利用和清运力度。

  各村要加大对秸秆着火点,过火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按照《大气污染法》、《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并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村内设秸秆堆放点,最大限度利用好我乡38台秸秆还田机,实现秸秆粉碎还田,对少部分不能还田的秸秆必须全部运回到指定堆放点,保证秸秆随收随清,无散堆乱放现象。准备转化利用的必须集中有序堆放,专人看管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4、加强对收割机管理

  各村要加强对收割机管理。对本辖区作业的收割机要加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联合收割机处于良好状态,并配带灭火器材;玉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并配带秸秆还田机,对达不到要求的,交由农业部门及时查处,并对机手予以警告。

  维护好收割机手的合法权利。各村要维护好正常的收割秩序,公安机关加大对村匪路霸的打击和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保障收割机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坚强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做好禁烧工作的基础保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村也要成立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机构,负责本村辖区内秸秆禁烧、清运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从严处理。在禁烧期间,凡上级检查或媒体等发现的,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所在村支书、主任领导责任,追究包片干部直接责任,并对村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追究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县直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相应责任,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纪律处分。

  3、严明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两委干部、乡干部及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凡禁烧工作不力的,年内各项评优活动一律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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