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工作总结

时间:2019-03-08 14:20:12 总结 我要投稿

质量监督工作总结

  (一)聚焦重点和热点,不断提升监督抽查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

质量监督工作总结

  20**年,市区两级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179类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截至20**年1月10日,已完成158类产品的抽查,共抽查产品5593批次,合格4779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4%,其中,市级监督抽查5103批次,合格4350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2%;区级监督抽查490批次,合格429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7.6%。上海生产企业的产品3804批次,合格3307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是86.9%;外省市生产企业的产品1749批次,合格1437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2.2%;进口产品40批次,合格35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7.5%。上海生产企业产品高于全市平均抽样合格率1.5个百分点。

  1至3季度,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本市630家企业生产的72类739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0%,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5.4个百分点。

  20**年的监督抽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加大民生产品的抽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产品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全年共抽查民生相关产品129类,占到抽查产品总类别的72%。其中抽查家用电气类产品40类,抽查装饰装修家居产品20类,抽查纺织服装鞋类产品15类,抽查妇女儿童学生用品14类,抽查交通工具、燃油燃气、信息通信及其他日用消费品40类。

  ——开展世博相关产品的抽查,保障世博筹办有序进行。20**年是上海世博会筹备的关键年。为保障世博筹备工作有序进行,一方面,对世博特许产品、世博相关读物印刷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另一方面,配合世博场馆建设,加大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建筑装饰材料和与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抽查力度,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世博局进行通报。共抽查世博相关产品574批次,合格468批次,不合格105批次,另有1批次产品因未按规定取得3C认证直接进行执法查处。

  ——加强节能环保相关产品抽查,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对空调等耗能产品、节能灯具、节水型器具、以及建筑节能产品列的监督抽查力度,特别是对15类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的14类262批次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结合沪IV汽柴油新标准实施,硫含量等环保指标要求大幅提高的情况,及时对沪IV汽柴油开展的监督抽查,共抽查161个样品,涵盖了上海主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以及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及其他社会加油站。此外,还对水嘴、给排水管、坐便器、中空玻璃等涉及节水、节能的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以及塑料购物袋等涉及环保的产品开展了抽查。服务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及时部署甲流防控用品抽查,全力支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09年出现甲型H1N1型流感病例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流感疫情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包括一次性湿巾、消毒液、洗手液等在内的甲流防控用品开展抽查。四季度根据防控形势需要,再次紧急行动,对口罩、洗护用品等相关产品开展了抽查。共抽查甲流防控相关产品17类350批次,有力保障了流感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

  ——扩内需,促增长,积极开展“家电下乡”等产品的专项抽查。及时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共对7类19家“家电下乡”产品中标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在生产的13家企业的中标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确保质量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此外对于以旧换新、节能惠民等其他保增长措施涉及到的相关产品也开展了监督抽查,为市政府出台空调补贴政策提供依据。

  2、注重时令,引导消费。根据一年不同时令的消费热点,对于春耕使用的化肥、农用薄膜等农用产品,空调、太阳镜、灭蚊器具、卫生杀虫用品等夏令产品,室内取暖器、冬装等冬令产品,书包、文具等秋季入学前的学生用品,以及节日用品和节日热销产品,及时开展监督抽查并公告抽查结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的消费参考,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引导消费的作用。

  3、统筹安排,提高成效。一是进行企业调查摸底,在开展抽查前进行生产企业和市场主流品牌调查摸底,扩大抽查的覆盖面;二是对近两年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跟踪抽查,抓住监管重点,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三是对于本市企业生产的重点产品扩大覆盖面,掌握该类产品的质量状况,不断完善从源头抓质量机制。

  4、增强透明,提升权威。对于监督抽查结果,加大公告、增强透明力度。20**年已经公告了120余类产品的抽查结果,相关公告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通过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在引导消费的同时,客观上促进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提高了监督抽查的权威性。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基础性建设

  进一步改革完善监督抽查等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基础性建设。围绕当前形势,完善新时期监督抽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举措,切实加强基础性建设。

  1、配合总局开展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落实总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监督抽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参与总局“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编制和修订,完善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重点产品的抽查细则,以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督抽查技术法规库。

  2、完善我市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使本市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修订,起草了《产品质量分类监督办法》初稿,积极探索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模式。

  (三)突出“三重一大”,实施集中整治

  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打击无证产品。

  1、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开展家具产品质量行业整治。针对家具甲醛释放量超标的行业热点问题,从今年5月起,对本市711家具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对企业进行了质量档案的建档及更新,并对其中256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有证(生产许可证、3C强制性认证)人造板、木器漆;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正确标附家具使用说明书等内容。对170家企业的170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3.5%。,抽查批次比08年增加了3倍多,实物质量抽样的不合格率降低了20个百分点。同时,为了强化行业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对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告的同时向有关地方政府进行了通报,强化综合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由区、县质量技监局开展后处理及技术帮扶工作;联合有关行业协会进行质量分析,帮促家具生产企业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水平。近150家家具生产企业自愿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结合区域经济特点,组织开展区域产品质量整治。为了解决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组织奉贤、青浦、金山、南汇、松江、崇明、嘉定、闵行等区、县局,对内外墙涂料、电线电缆、烧结砖、床上用品等产品开展了区域整治工作。涉及内外墙涂料生产企业58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84家,床上用品生产企业9家,烧结砖生产企业18家。对这些企业进行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和更新,摸清企业质量状况,并对其中134家企业的18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67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0.3%,其中,连续几年整治的产品中,南汇区的电线电缆抽样合格率比20**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崇明县的.烧结砖抽样合格率提高了9.7个百分点,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区域整治,对提高区域产品质量,规范行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3、针对质量整治难点,组织开展问题企企业重点监管。根据《上海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浦东、奉贤、青浦、金山、闵行、嘉定、南汇、松江、崇明、卢湾、静安等12个区县局,对在近2年中产品经各级监督抽查2次以上(含2次)不合格或质量投诉多的58家区(县)属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监管工作,加强监督力度,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通过企业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52家企业在09年监督抽查中产品全部合格。

  (四)完善后处理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

  20**年共对国抽、市抽和外省市移送的909家次生产、经销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通过市和区、县两级质量技监部门的共同努力与密切协作,本市的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见图1),年度总完成率达92.1%。在完成后处理的生产企业中,复查率为87.6%,因企业注销、停业和转产未进行复查的占12.4%。

  全年后处理工作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1、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各项措施

  一是建立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如针对部分“家电下乡”产品能源效率等级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市商务委、市经信委进行通报,引起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针对部分校服产品抽查中存在问题,以及校服产品通常由学校集体采购的特点,及时将校服产品的抽查情况向市教委进行通报,调动全社会力量,督促相关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

  二是完善后处理逾期未改正企业公告制度。加大公告力度,对承诺停产、停业企业及其产品统一公告,并对其加强跟踪回访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全年共发布4期公告,对53家因停业、停产、复查不合格等原因而未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企业进行了公告。

  三是深化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太阳镜产品、液体加热器、电灭蚊器具产品实施强制收回,重点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产品的清退,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

  四是完善了后处理工作的评价机制。新增了生产企业后处理复查率这一评估指标,突出对本市生产企业整改有效性的评价,有效地促进了后处理实施部门加强后处理工作闭环。

  2、组织质量帮扶,体现监督宗旨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发挥质检机构专家技术优势为中小企业会诊,通过技术手段促进企业完善质量体系,重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产品标准的宣贯,促进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09年市局共组织召开了灯具、小家电、自行车、儿童服装、床上用品、坐便器、家电产品质量能效专场等7类产品分析会,本市200余家的生产、销售企业代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通过召开质量分析会等服务,企业的整改积极性和整改实效明显提高。例如,自行车、儿童服装和床上用品这几类产品的复查率达90%以上,复查合格率100%;按摩器具、电热饼(袋)、室内加热器和电热毯等冬令小家电从08年的平均抽样合格率73.7%上升到91.6%,产品质量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3、深入研究规律,完善工作机制

  针对近年来注册地与生产地分离的异地经营企业难以开展后处理等难点问题, 组织区、县局成立课题组,研究探讨该类企业的后处理工作模式,制定了《上海市注册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暂行规定》,有效地协调本市各区县之间以及本市与外省市质监部门之间的后处理工作,并强化了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为提高后处理工作有效性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五)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后续监管

  截止20**年12月,本市共有2414家企业获证,其中省级发证1472张。全年换/发证受理728家,其中省局审查428家,不合格64家。办理许可证名称变更47家,补领许可证证书13家,更正许可证证书48家,颁发许可证证书695张,其中省局发证305张。共对104家家企业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其中涉及省局发证的71家,注销了75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受理319家企业的委托加工备案。通过严格审查发证,确保企业具备持续生产合格稳定产品的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及管理水平。

  全年许可证工作的主要做法如下:

  1、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八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实施单位、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对外公开,在局受理大厅统一设立了许可证接待、受理窗口,按法定程序和期限组织对申请企业审查,及时上报材料,做到严格受理、严格审查、严格监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申报企业坚决不予受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项目的重复建设,切实贯彻国家产业政策。

  积极配合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5月1日起率先在浦东、奉贤试行受理试点工作,大大方便了企业申请;缩短行政许可时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线电缆等14类省级发证产品发证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到50个工作日,提高了行政效率。

  2、严格检验管理,规范许可审查。为保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质量,加强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申报工作,有效发挥我市产品检验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布置格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机构申报及管理办法》(讨论稿);加强与检验机构的沟通交流,组织机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产品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推荐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

  进一步规范许可证审查工作,正着手起草《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管理办法》和《实地核查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审查制度,规范审查行为。

  3、开展质量分析,促进节能减排。在组织开展涉及民生安全的电线电缆、钢筋等行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电线电缆、眼镜、建筑外窗、钢筋等主要许可证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以达到 “整顿一个行业、理清一个行业质量状况、提高一个行业质量水平”的目的,为全市质量状况分析奠定了基础。

  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颁发《关于加强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落实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高耗能或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有23类,严把受理审查关,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年本市淘汰钢铁、水泥等落后生产能力25万吨,实现节电154700万度,节约标准煤38.9万吨,减少粉尘排放67.5万吨、减少粉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66.15万吨。

  4、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宣贯。从3月到4月,由市许可办对新修订的验配眼镜、建筑外窗、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泵、电焊条、建筑防水卷材、电热毯、助力车、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等14类省级发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宣贯,900多家许可证企业、行业审查员及19个区、县局许可证监管队伍共12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为14类省级发证产品的换发证及证后监管等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5、强化证后监管,提高工作实效。采取监督审查、日常巡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多种措施,强化证后监督,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确保许可证工作的有效性:

  (1)围绕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助力车、电热毯、钢筋等社会关注度高、面广量大、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组织区、县局有序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共完成1983家获证企业的年审及200多家企业的实地核查。19个区县都能在监管中积极向企业宣传许可证法律法规,增强了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规范了企业证后生产、经营活动。初步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基本上做到了获证企业监管全覆盖。

  (3)各个区、县局各显证后监管特色。奉贤、南汇、宝山、闵行、嘉定、浦东等局针对人手少、企业多、分布区域广、产品种类多等现状,充分发挥区局派出机构的作用,科所联动,出色地完成了许可证年审、证后监管工作;静安、黄浦等根据中心城区的特点对验配眼镜行业进行了重点监管,普陀建立了行业专家队伍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主要行业至少配备一名专家。这些专家在企业采标、技术改进、问题分析等方面都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意见,有效提高了监管水平;徐汇、金山、宝山、奉贤等区县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开展许可证年审网上预审方式,减少了企业往返奔波,方便了企业。浦东、闵行、普陀、宝山、奉贤、崇明等局突出监管重点,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加快企业质量档案建立,探索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机制建立

  1、全力推进上海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我局实现了企业代码信息库有关数据与企业质量档案的实时交换,在原有3531家上海生产企业已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基础上,完成了近3400家已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家电下乡等生产企业的建档工作,其中青浦、浦东、崇明、黄浦、闵行等区县局实现了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获证企业100%建档。

  2、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市区联动、分级响应,快速反应、处置有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防治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制定了《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我市质检机构的布局,初步建立以质检机构专家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作为应急预案的有效技术支撑。

  3、组建和运作产品质量风险研究中心。经过多部门的积极筹备,20**年 7月,正式批准成立了“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研究中心”。目前,中心积极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基础性课题研究。已完成包括美国、日本、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及主要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风险评估实施状况、典型案例的研究;对国内大部分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编辑出版了三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参考》,收集了国内有关发布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相关网站几十个、网页近百个,明确了包含网站信息、实验室检测信息、监督抽查信息、投诉 息等在内的信息源,初步建立了信息收集、筛选、过滤的情报采集系统。

  (七)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技术保障能力

  1、围绕技术保障,加强质检机构的监管。加强对本市依法设置和授权质检机构的资质认定(审查认可/验收)和监督管理。完善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体系,新增防雷产品、气体化工产品等2家质检站,对33家本市质检机构进行到期复评审和8家质检机构进行扩项评审;促进质检机构能级的提升,新增国家级质检中心3家;组织对质检机构的监督检查,推进质检机构规范管理;加强质检机构行风建设,向全市质检机构印发了《关于推进质检机构行风建设的通知》,规范质检机构检验行为;组织质检机构为世博建设做好检验技术保障工作,参与世博卡、LED产品的环境试验,承担混合型车辆的电磁兼容试验,做好青草沙水源地工程供水管道的检测等。

  2、以提高能力为重点,严格安检机构的准入管理。组织启动了全市80余家安检机构的资格许可复评审工作,完成了5家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搬迁评审工作。贯彻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新标准实施工作,确保安检机构能够及时按照新标准开展工作。组织专家完成了安检机构检测能力对比方法初稿的制定,以通过能力比对推进全市安检机构共同提高检测能力,解决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能力的差异性问题。配合总局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修订工作,承担并完成了《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组织了对安检机构技术人员和审查员的考核,加强队伍建设。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修订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书面意见按会办要求进行了调研和答复。积极推进机动车安检机构行风建设,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推进安检机构的行风建设,改善行业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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