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在法院的实习报告三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一、实习时间 XX年X月
二、实习单位 XX
三、前言
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四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和理论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毕业实习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实习。它不仅仅是一次完成学校任务的事情,也是为我们毕业做的实战演练,学会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培养一个法律人所应有的修养和思维。这次毕业实习给了我充足的发展空间,我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参与案件的探讨和分析,和老师们一起,来分享自己劳动的快乐。
此次实习共历时三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对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四、实习内容
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XX法院XX法庭,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对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整理装订案卷、参与庭审、制作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
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一、整理装订卷宗,归档。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老师们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
二、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通过旁听,我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审理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民事案件的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双赢的同时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三、参与案件开庭审理,协助书记员工作。通过庭审,我认真地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较好地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和适用范围等。通过实习,我深深地感受到
了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匮乏,特别是速记能力的欠缺。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常感到无从下手、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原来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努力锻炼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四、制作法律文书。实习做的很多工作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填写结案登记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比较固定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案情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谨慎和细致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了。通过对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写作能力,更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可以说是收获颇丰。
五、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通过实习,我明白了如何与他人沟通,尤其是该怎么去跟当事人及其家属或者律师去沟通与交流。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做事先做人,作为一名实习生,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悟性、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正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许多法言法语,结识了
许多法官老师,他们为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同时,我还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除了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法律工作是一种繁琐而严谨的工作,只有具有很强责任心的人,才能在长年累月的大量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谨慎和严密的思维,才能真正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五、实习之我见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公正。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普法宣传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加强之处。很多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判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总而言之,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不用说实习一个月,就算实习一年半载都还远远不够。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习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要在此感谢学校和法院为我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它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转眼间,我日夜期盼的暑假就要远离我而去了。一想,这个暑假岂不是大学生涯中最后一个开心的暑假。这个暑假本想干一番事业的。但一回到家,那温馨的气氛就不觉得让自己懒惰地享受起来。朋友亲戚的谈风笑语,香喷喷的美味佳肴,还有那既熟悉又温馨的小房间……这些都不尽地让自己懒惰起来。什么英语的挑战计划,古典名著的阅读计划,法条案例的分析计划统统都被抛之脑后,烟消云散。
还好我对自己比较了解,也颇有自知之明。在学校就拜托爸爸帮我找个实习的单位,拜托了人家到时候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都摆脱人家了,到时候不去多不礼貌啊。
七月十号下午我准时回到了日夜期盼的家,做了24小时火车的疲惫再加上考试期间的开夜车。回到家一连让我在家睡了好几天。休息了几天之后,我就要像以前一样去看那些疼爱我关心我的长辈。一天去一家,去了还要在那里吃饭玩一下。就这样转眼间就到了17号。令我没想到的是19号就要我去法院实习。就这样匆匆忙忙18号我就北上,幸好到北京时已是下午,要不然我当天就要到法院去报到实习了。谢天谢地还让我休息调整的时间,有些心理准备。可是直到这时我才知道我要去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级的基层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啊!
第二天就要去报到了,到了法院的门口就体验到了法院的庄严与雄威。二中院并不是随便谁都能进的,就连这里的工作人员进出入都要出示证件。后来才知道这里站岗的门卫只认证件不认人。你要是没有证件就要到接待处办理手续,并经过严格的检验才能进入。这样进出入的程序繁琐但很有秩序。
第二天的九点我们就到了,虽然跟人约好是九点半。求人办事总不能让别人等我们。过了不一会熊伟叔叔就从里面出来接我们了。真没想到进去以后还要经办一系列的手续。幸好我带着学校的介绍信,还好办一些。没想到在这里实习还真不容易。首先要找院长,经院长批准同意并签字。找了正院长了,在找副院长,然后还需要看看那个庭里需要实习生,然后再找厅长批准签字。真没想到这还没有完,到了庭里以后再看看那个合议庭里需要实习生,我还比较幸运到了李老师的庭里,李老师就欣然地接受了我。真不知道要是每个庭里都没人接受我怎么办。感谢上帝啊!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座落在丰台区,在丰台区方庄桥路北500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管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 怀柔区、东城西城、通州、宣武等九个区的上诉案件以及主要的重大的一审案件和涉外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要有六个民庭、两个刑庭、以及一个行政庭。每个庭里又根据受理案件的件数和性质分为若干合议庭。合议庭又有大有小。例如我实习所在的民六庭就是一个大庭。共有九个合议庭,合议庭根据人员的配置和受理案件的性质又有大有小。我所在的那个合议庭算是大的了,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审判员、三个书记员。也许你会奇怪这样的人员配置。因为二中院主要接收二审的上诉案件,而一般情况下二审案件主要是以谈话的方式近行。一个审判员加一个书记员就能搞定。只有重大的二审案件或合议庭认为有必要的案件才三个审判员加一个书记员。一般情况下只是一个审判员加一个书记员审理案件。
由于我实习的时间比较短只有一个月 ,正好又碰上有一个审判员和一个书记员休假,所以在我实习的时间里没有机会参加一审案件的开庭。主要旁听的二审案件,虽然是二审不过还蛮精彩的。这里的工作时间为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半,中间十一点半到下午一点是午饭和休息时间,基本都在单位吃。他们吃饭是自助,按指纹。而我们这些实习的就要在小餐厅里自己解决了。
我实习可以分为三部曲:一办公室篇,二法庭篇,三外出篇。
一办公室篇。其实在实习的大部分时间如果没有什么案子的话我主要在办公室里呆着。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帮忙打印或修改判决书、起诉状、裁决等法律文书。这对一般人来说可没什么,可对我这个打字文盲来说就没这么简单了。没办法只好尽自己最大努力,牺牲吃饭和休息时间来解决了,再怎么累也要完成任务啊!要不然可不是光自己丢脸的事了。谁让自己平时不多练习呢,这也算教训了。其实也不光打字的问题,还要特别注意不能出差错。什么原告啊、被告啊、法定代表人啊、委托代理人啊、上诉人啊、被上诉人啊等等一点差错都不能出。我真体会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性。就算你碰到多么拗口的句子,你都不能擅自改动,因为那是当事人自己的心声。不瞒您说有的句子真是又长又拗口,也许是我才疏学浅还不太懂法言法语。看来无论怎样都要加倍努力了。
(二)除了帮忙打字以外就是帮忙跑腿了。去复印盖章。一般一份法律文书除了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以外要令外加加十份。这十份是这样分配的,其中有四份要和原审也就是一审案件放到一起退回到原审法院。另外六份就要放入二审的卷宗备案。复印时并不是一份法律文书,往往是好几份一起复印。每个法律文书都要复印十几份,甚至有的要复印二十几份,而且每份多则六七业少也两三业,复印完后还要装订好,我一时傻了眼,浩大的工作量啊!直到跑到二楼(我在十一楼)我才知道我的担心是没必要的。现在是科技时代吗!原来我只需要登记一下,把案号和份数以及书记员的名字登记一下即可。至于复印的事,交给机器就可以了。那间房子大概有五间房子那么大。那机器就有四间房子那么长。原来只需要用电脑操作,机器会自动的按文书的页数给分类装好,我只需要在那登记等几分钟就可以。复印完以后就该去四楼盖章了。法院的章可是不能乱动的,没盖一个章都要交成批表,经检查。一个大大的沉沉的金章拿在手里,很有分量的感觉。盖章既要清楚又要正,不能盖歪。否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这几个字也是歪的,有损法律的权威。为了盖章时简单一些章上有个标记,只要标记朝上,盖出来的章就不会歪。
(三)在就是在办公室里给当事人打电话了。或者是通知当事人来交诉讼费,或者是通知当事人来领判决,或者是通知当事人来开庭。其实打电话也蛮好玩的,体会一下世间人情。有的当事人会认真的听你的通知并很有礼貌的纪录下来;有的要刨根问底,问问你让他到法院干什么,是开庭还是领判决,后来才知道他们一般要是知道是来领判决他们就不来了,在家等着让法院给寄去。啊,人们!有的`更好玩,一听是法院什么也不说干脆就把电话给挂了,省事。任你怎么焦急的在那里打,最后他连接也不接了。最令我不明白的是这些人里竟然有很多是上诉人,你说要是被上诉人的话不接电话不愿来开庭还可以理解。你说上诉人也拒法院之门外,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要不当初还上诉什么呢。
(四)这项工作是法院最繁重但也是法院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了——整理案卷。这里的每一个案卷多则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少也关系到一个人的快乐生活。所以要确保每个案宗都要完整地保护好。案宗的整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按一定的顺序给编排页码,还要把每个表格的内容给准确无误地递给填写好,什么原审的法院名称,案号,案件性质,二审的案号,案件性质,承办人,原审的原告被告,二审的上诉人被上诉人等等这些都不能出错。一但出错后果不堪设想。在案宗的整理过程中千万不能因为繁重复杂而马马虎虎掉以轻心。每个案卷改填的表格都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填好,按照一定的顺序仔细的编码整理,里面的文书要确定是本案件的,并且要保证文书都以盖章核对。法律文书在盖章确定有效之前都要认真的核对,只有核对无误后才可以发给当事人。在核对是要一个子一个字的核对,别说应该按照应有的格式了,就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能有错。在发出后发现有错的就要召回,重新作出。因为这不仅仅是法院的面子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象征着法律的庄严与威信。核对法律文书并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因为有的法律文书达几十页之多。不过你千万不要烦,此时正是训练你细心和耐心的大好时机。文书的核对,案件的整理这项工作虽然复杂繁重,但却有着深远的意义,无论是对当事人,法院还是法律的进步与发展来讲都是如此。
二法庭篇。我实习的时间不长又由于是在中级人民法院,所以在这段时间我主要参加的是与二审上诉有关的开庭工作。初次来这里的人肯定会惊叹,这里的法庭之多。大大小小的法庭加起来共有三十多个呢,这还不包括谈话室。三十几个法庭中有一个大法庭,两个中型的法庭,其余的基本上都是规格不同的小法庭。在法庭的工作大概也分为以下几个:
一,是开庭审理前的证据上交及其他有关内容。在这段时间里,我遇到过几次开庭前进行质证的情况。在这其中就体现出了不同律师的不同的法律素质。有的律师会把有关证据分门别类的装订好,并且制作一个证据目录简单地说明证据的来源及要说明的问题,有必要还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不光这些还准备了一些备份提供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但是有些律师或当事人就没有做这么好了。不是证据庞杂没有条理就是根本就没有准备备份,要不就是证据还没有去调查准备只是知道或向法院说明情况。这样不仅给自己带来麻烦需要再到法院和对方当事人那里跑一趟,也给对方当事人和法院带来了本可以避免的麻烦拖延了时间降低了效率。
二,是法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最能展现律师实力的时候了。律师的发言不仅仅看得是否流利,而最重要的是看你的发言是否准确到位,是否与本案有关,是否切中了本案的主要问题和关键点。否则你的发言一定会被法官禁止,被法官嘲笑。法官是没有哪个耐心听你东拉西扯的,即便你的口才非常好也是如此。法官只听与本案有关的,并且只听切中本案关键问题的话语。所以去法院,要确保你的话言简意赅,而不是像去演讲一样,滔滔不绝,绘声绘色。其实法官也主要在这一部分中搜集材料,查清本案的真相。在这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官不仅仅需要的是熟练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广泛的社会实践知识和实践经验,而且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洞察力。在听了各方的陈述后,你要分清谁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谁说的那句话是对的,那句话又是错的;谁的话该信谁的话不该信。作为一个优秀的法官你要知道遇到什么样的人,该说什么样的话,该怎么问,怎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得信息;要有明确的洞察力和分析判断能力,在听完双方的陈述后要把本案的来龙去脉基本清晰,指导双方到底在为什么而争,在争什么,法院怎样判才是合理的。我真的深切地体会到自己的渺小和无知。发现自己离作为一个真正的合格的优秀的法律人的距离还很远很远。一个真正的或者说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需要精通的不仅仅是有关法律的问题,也不仅仅需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除此之外还要精通社会学,心理学,历史以及广泛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
三外出篇。在这实习中的一个月中,我虽有幸只出去了一次,但我还是要提一下,因为这次实在是受益匪浅。我是和一名书记员去朝阳区的一个交警支队那里去调查证据了解有关情况。去调查的这个案子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我到交警支队那里,听他们谈话了却了解了不少交通事故的案子。我从中发现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了一般的醉酒驾车除外。最多的受害者就是两类人:一,老年人。二,就是那些外地的进京打工的人。我觉得老年人还可以理解,他们毕竟年纪大了,行动等各方面的动作都比较慢,容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但是第二类就是“外来进京的打工人员”,他们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就很难让人明白,一般外来进京的打工人员都是年轻力壮的,怎么会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呢?是不是他们对城里的复杂的交通路线和交通规则换不太了解,毕竟北京的交通是在使复杂而繁忙。是不是他们换不太了解违反交通规则而带来的后果,那不仅仅是会被交警罚款的问题,而是自己的生命健康问题。如果是由于这个问题的话,那么应该由谁来给他们填补这个常识的空缺呢?谁应该来承担这个责任?这又是谁的职责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经济条件比较好并且也买了保险的话,那受害者还可以得到些赔偿;但如果对方也是打工的本来经济条件就很差而且也没有给汽车买保险,那受害者就比较惨了,只能自认倒霉。因为这样即使最后到了法院胜诉了也没有办法执行,对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执行的财产。我们能做的只有同情。
在这实习期间虽然有些辛苦,但我过的还是非常愉快的。认识了很多很好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分享他们的故事,分享他们的欢乐和烦恼,分享他们的体会和经历。而且对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些了解虽然谈不上深入。对律师工作也有了一些了解,知道什么样的律师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更重要的是在这中,自己有了很多体会和感悟:知道自己有哪些不足,欠缺那方面的知识,该往哪方面努力,该怎样准备自己的未来。
我很感谢这次实习,感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能给我这样的一次难得的机会,感谢民六庭里的那些法官叔叔和书记员姐姐,感谢他们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和鼓励。我真的感谢这次实习的经历,它是我在人生旅途中还没正式踏入社会前的一笔难得的社会财富。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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